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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志▪城建环保志》

发布时间:2017-01-05 19:58: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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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志▪城建环保志》(1840-1985)概述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东邻湘、鄂,南接滇、黔,西连西藏,北靠陕、甘、青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地形东为盆地,西为山地和高原。全省幅员5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5.9%。

四川资源丰富,农业发达。早在夏商时期即有集市出现。秦并巴蜀之后,派张仪、张若在江州(今重庆)筑城“,因石为城,周十二里”;在成都东筑大城,“周长十二里”(主住官府),西筑少城(主住商贾)。此后,相继在成都平原出现了郫城、临邛等城。这是四川历史上较大规模建设城镇的开端。汉武帝时,改筑成都大、少二城,各开九门,城内布通衢大道,市张列肆;另建锦官(丝纺)、车官(军器)二城。至唐末将成都城南扩展,城墙用砖石构筑,周25里,高、广各2丈6尺,其上广1丈,陴高4尺,另筑楼房5608间,下有街坊120条,使成都成为雉堞崇宏,富庶繁华的城市,故唐有“扬(州)一益(州)二”之称。宋时,设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简称“川峡四路”,四川因而得名。明末,四川城镇几毁于灾害战乱。清初在成都大兴土木,修竣大城,在城西新筑少城(满城),设将军衙门及旗官兵住地;于蜀王府旧址修贡院、建明远楼及至公堂等;并于城内建官署,扩寺庙,辟会馆,城东崇丽阁、城南武侯祠、城北文殊院、城西杜甫草堂皆修葺一新。至此,成都再现唐时一大都会城市。现为四川省省会。

四川是中国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自秦置巴蜀两郡以后,到两汉时期,已增至8郡,55州,汉末人口已达到469万人;盛唐时期,益州分为3道、55州,共有282县,人口为496万人;宋元时期省制初定,元初省辖9路、3府、35州,共有州、县117个;元末因战乱人口大幅度下降,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全省人口增至948万人,到1840年,已达3833万人。长时期存在于全省的大小城镇,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古老城镇,是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的交换集市。

1840年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的侵略活动沿长江两岸入川,开辟口岸,传播“洋教”,推销“洋货”,四川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城市的性质、布局、建筑等呈现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色彩。

1862年以后,外国传教士开始大批涌入四川,以成都、重庆及南充、彭县为据点,在各地大量修筑教堂。至清末,法、英、美、德、意、奥、瑞典等国教会,在四川境内占地1160余公顷,建教堂等建筑。仅成、渝二地就有教堂113个,医院、学校、慈幼园等111所,并直接经营餐饮、电影、图书以及米厂、机修厂等城市公用服务业。中西结合式的建筑物,在许多城市大量出现。1877年起,清政府开始在成渝等地兴办近代工矿企业,部分城市逐渐形成多中心的地位,成为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教育的中心。

1877年成都创办了“四川机器局”,1890年重庆、万县开埠。1901年日本在重庆王家沱划租界,兴办缫丝、面粉、酿造等工厂。1903年英国永租重庆打枪坝。此后,外商在重庆和万县相继开办洋行、公司、厂矿等企业60余个。这一时期,成渝及宜宾、泸州、乐山等沿江城市也开始出现近代民族工业。1910年成、渝两地商民集资兴办电灯公司、自来水厂和大型商场(劝业场)。城市防火、防洪、卫生等设施,大都商民筹办。其他市政基础设施也开始起步。城镇住房,除少数外国资本家、传教士和地主、官僚、士绅有较宽敞豪华的宅院外,一般民居建筑多为木结构平房,贫民居住的简易茅屋和棚户随处可见。

1912年中华民国(以下简称民国)建立后,境内军阀混战达20余年,各防区为巩固其各自势力的需要,在所辖的城镇进行了有限的市政建设。1921年,成、渝两地分别成立市政筹备处和商埠督办处,主持市政建设管理工作。万县、内江、泸州、乐山,自流井、南充、遂宁,雅安、三台、渠县、越西、冕宁等县城相继拆除城墙、拓宽街面、修筑马路、疏建排水渠道,以及办学校,建公园等。1927~1928年,成、渝两地开始兴办电厂、自来水厂、试办公共汽车公司和电话等公用设施。

1928年和1929年,成都、重庆相继建市,市长主管城市建设。到1935年川政统一,重庆按照“以马路建设为重点,推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的计划,进行城市市政建设。到30年代中后期,在市区建成沿山脊、沿长江、沿嘉陵江的中、南、北三大干线。由东向西伸至新区,市区面积由14平方公里扩至30平方公里。改造了旧区横向街梯支路,公共汽车、人力车与轿子、滑杆交通工具并存,城市交通有所改善,城区内多层建筑开始出现。30年代,成都市实施以建设新村为中心,改善旧区市政设施为重点的建设计划。城区面积由17.9平方公里向四周扩至29.9平方公里,12公里的环城马路加宽至10米,连接新旧区的14.1公里东西干线、9公里的南北干线等4条干道开始修筑。府河、南河(锦江)二江抱城的河道上,建有44座桥梁,8大排水系统开始整治,约四分之一的街道安装了路灯。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迁驻重庆(1940年定为陪都),省外各地机关、学校、工厂纷纷迁入四川,沦陷区人民大量涌进,成都、重庆、自贡(1939年设市)及沿江城镇人口猛增。1939年重庆市政府划定江北、巴县、合川、綦江等县为疏散区,同时将成渝、川黔公路两侧,周围80平方公里的区域划入市区,逐步扩大到西至沙坪坝、东迄涂山脚,南抵大渡口、北达溉澜溪,形成若干卫星城镇。城市人口突破了100万,成为西南最大的城市。四川省政府除加快成都新村建设外,还组织疏散委员会,划出了疏散区,划定城周15公里左右以内空地由政府无偿借用土地1400亩,修建临时住房,安置疏散人口及难民。到1945年,成都人口已达70余万。

抗战时期,四川大中城市屡遭日机轰炸,特别是成、渝两地首当其冲。8年中重庆被炸218次,炸毁房屋17608幢;成都被炸22次,炸毁房屋1879幢。全川被炸城镇的基础设施和房屋屡建屡毁,百业萧条,满目疮痍,棚户遍地。1945年,成都市中心皇城坝、御河边棚户区霍乱流行,殃及城区114条街巷,患者达1.3万余人,死亡900余人。

抗战胜利后,市政公用设施逐步恢复。1946年,成都、重庆、自贡3市正常供电,40多个县城有了电灯照明;重庆市政府成立公用局,开始公共汽车、供水、供电、轮渡、缆车、民房管理等事业,裁减人力车、轿,整治下水道55公里,建渝西自来水厂,日供水达2万立方米。1947年成都恢复供水,日达5000立方米。成都、自贡公共汽车也恢复营运了一段时期。

到1949年,全省人口5730万人,城镇人口458.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3%。当时只有成都、重庆、自贡3个建制市,非农业人口155.6万人,建成区面积62.4平方公里,道路铺装面积277.1万平方米,排水管道324公里,桥梁106座,路灯2200盏,城市自来水日产2.5万立方米,供水普及率14%。仅重庆有公共汽车11辆运行。3城市住房面积116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

全省189个县,306个建制镇,县镇人口21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0.4万人。除50个县、镇有供电设施和简易路灯外,其他县、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多为空白。泸州、内江、宜宾、南充、万县、雅安6个县城道路铺装面积仅61万平方米,路灯不足1000盏。

新中国建立后,四川城乡建设开始恢复启动和不断发展。

1949年12月,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南军区在重庆成立后,将原四川省划为川西、川东、川北、川南4个行署区,与重庆市、西康省隶属大区。上述区域共有21个专区、3个市、189个县。

在3年恢复时期(1950~1952年),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投资0.28亿元,占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4.32亿元的6.5%。1952年9月,撤销4个行署区,恢复四川省建制(1955年又将原西康省并入),全省共有12个市。到年末,城市道路铺装面积比1949年增加0.9倍,排水管道长度增加0.6倍,自来水产量增加0.3倍,公共汽车达134辆。城镇住宅投资0.2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6.3%,竣工面积达44.92万平方米。成都市建4个新村,安置了皇城坝御河沿街及后子门等处棚户和无房贫民3500余户。重庆市以市民自筹自建为主,政府减免地租和社会补助,安置了沿江棚户6700余户。3年中全省城市和多数县城建立了城建管理机构,持续开展了义务植树和环境清洁活动,城市面貌得到改观。

1953年,开始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即“一五”时期,以下均用简称),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城市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指示》,要求“城市建设与工业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求加快城市规划工作。随着重点建设、工业布局的调整,陆续编制了成都、重庆、德阳、绵阳、金堂以及泸州、宜宾、内江、江油等市、县总体规划和工业区规划。“一五”时期全省基本建设总投资26.78亿元,是恢复时期的6.2倍,其中用于公用事业0.65亿元,城镇住宅2.25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投资的2.4%和8.4%,是恢复时期的2.7倍和8.3倍。全省建制市道路铺装面积606万平方米,排水管道631公里,自来水日产能力13.35万立方米,分别是建国初的2.2倍、1.9倍和5.3倍。成都、重庆、自贡三市共有公共汽车305辆。全省城镇住宅竣工面积551.7万平方米,是恢复时期的12.3倍,城镇人口净增277.7万人,人均居住面积仍能保持约4平方米,居住条件略有改善。这一时期,由于按规划进行城市建设,生产性建设与非生产性建设协调发展,城市布局比较合理,道路系统规划较有远见。重点建设项目上马快,配套好。

“二五”(1958~1962年)初期的大跃进时期,四川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城镇建设的投资比例锐减,规模萎缩。为了适应当时形势,曾以快速方式,编制了200多个县镇的粗线条规划和一些人民公社规划。但因经济困难,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住宅建设投资大为减少。全省公用事业投资由1950~1957年中占建设投资的3%,下降至1.5%,住宅投资由8.1%,下降至3.2%。

1961年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3~1965年在全省国民经济建设调整时期,采取压缩工业建设规模,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精简职工队伍,加强农业战线,扩大市场,增加商品供应等措施,生产和生活很快得到恢复。同时对一些县的规划按节约良田好地的方针进行了修改。公用事业投资占基建总投资由1.5%增至3.5%,城镇住宅投资由3.2%增至5.5%。1965年,城市道路长度增至924公里,铺装路面达735万平方米,下水管道长度达748公里,城市自来水日产量达24.4万立方米。成都、重庆、自贡、泸州、内江、南充6个市有公共汽车550辆。城镇住宅竣工面积267.8万平方米。

“三五”(1966~1970年)时期,国家经济建设重点摆在三线建设上,四川的建设重点是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基地、攀枝花钢铁基地(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置了渡口市,1987年更名为攀枝花市)和修建成昆铁路。攀枝花基地1965年开始建设,1970年7月1日出铁,成昆铁路也在同一天全线通车。

“四五”(1971~1975年)时期,正处于“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的后期,城市建设被严重削弱,城市规划基本陷于停顿,规划机构撤消下放。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投资仅占同期基本建设投资的0.7%,降到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最低水平,致使许多城市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9个建制市除攀枝花外,道路长度仅增加102公里,排水管道增加6公里,原有设施严重失修失养。城镇住宅投资仅占基建总投资的4.3%,到1975年,有的建制市人均居住面积已降至不足3平方米。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城市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得到恢复,经济发展较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也得到了恢复和进一步发展。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新时期的总任务,四川的城乡建设进入了稳步发展时期。

1979年以后,四川城市发展按照“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战略方针,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建设。到1990年全省有成都、重庆两个计划单列市和自贡、泸州、内江、攀枝花、绵阳、乐山、德阳、广元、遂宁9个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县级市有南充、万县、宜宾、达县、西昌、雅安、涪陵、华蓥、江油、广汉、都江堰、峨眉山等12个。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的中心作用逐步得到发挥。23个市(不包括市辖县)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5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占全省42.8%。全省形成了以成、渝两个特大城市为核心,以21个中小城市为中心,以169个县域经济中心为基础,以众多集镇为纽带的城镇网络和多层次的经济区域,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建设的步伐。全省城镇非农业人口达1374.8万人,占总人口10813.4万人的12.7%,比1949年提高了8.4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了6.9倍。有100万人以上特大城市2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7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10个,不足10万人的小城市4个。盆地内城镇比较集中,在全省30%的土地上集中了70%的城镇。

1979年以来,在有规划地进行城市建设的思想指导下,四川恢复规划机构,城镇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至1990年,23个城市已全部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并经批准实施。169个县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95%经批准实施。70%的市、县开展了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6416个集镇(含建制镇903个)和62.54万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分别完成98.2%、95.9%。同时开展了风景名胜资源普查和规划的编制。全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已完成10个。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成都、重庆、自贡、宜宾、阆中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已编制完成。

1979年以来,四川各地在贯彻全国第三次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把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结合起来,推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管理体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实行土地、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综合开发,配套建设。1988年,全省通过资质审查的城市综合开发公司有250余家。到1990年,新建和改建了大批住宅小区,其中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有35个。成都市1979~1990年新建和改建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15个(含改建1个),总建筑面积483.6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26.94万平方米,占市区同期住宅竣工面积的30.5%。12年中迁入新区的居民达27.96万人。全市贯彻以干道建设为中心,把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了开发一线、带动一片,建成一区、协调全面,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1984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部分市县试点。1988年全省17个市、地、州和10个县级市及60个县成立了由政府主管的房改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到1990年,经省批准的房改试点市、县共11个,已有8个市、县进入了房改行列。成都市仅市区进入房改的职工达33万人,住房面积732万平方米,分别占市区职工人数和住房面积的1/5。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中,全省共设置123个房产信贷部,吸收房改信贷资金3.03亿元,发放房改贷款0.91亿元;组织城镇住房基金0.15亿元,单位住房基金1.45亿元。

从1985年开始,为了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各市、县对城市各类建房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城市地下水资源费和利用国外贷款等项,到1990年,共收入11.06亿元,占同期全省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总收入55.12亿元的20.1%,加快了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不少市、县还采取各种措施为城镇解决了一些比较紧迫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也取得较好的成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四川城市公用事业基建投资和城市维护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国家拨款;以后,逐步对使用国家资源和配套设施实行收费,以及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全省城镇1950~1978年实际用于城市公用事业的投资和城市维护费支出仅11.38亿元;1979~1990年增至95.69亿元,这12年的投入比前29年增长7.4倍。41年来共计投入105.07亿元①,成为城市维护资金的主要来源;加上历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在基本建设中,对市政、公用、环卫、环保等相关的配套设施的投入,使城市维护资金的来源形成了城建系统内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保证了城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979年以后,随着旧城改造力度加大,道路拓宽、质量提高,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城镇道路  成都市“以干道建设带动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以较快的速度于1984年建成长8.6公里,宽50米的蜀都大道,1988年建成长19.2公里、宽40米的一环路,使城市建成区面积由61平方公里发展到76.6平方公里。到1990年23个建制市建城区面积达485.9平方公里,道路长度2923公里,铺装路面2572万平方米,人均路面3.2平方米,分别是1978年的1.7倍、2.1倍和1.2倍。全省城镇道路总长度达7448公里,铺装路面6506万平方米,人均路面4.7平方米。

①41年总投入105.07亿元,其中1950~1990年城市公用事业基建投资29.54亿元;1973~1990年城市维护费支出75.53亿元。

城镇排水  1990年全省城镇有排水管道5452公里,防洪堤1083公里,其中23个建制市排水管道为2353公里,防洪堤374公里。排水已基本形成网络,污水日处理量498.2万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的日处理量103.9万立方米。成都市已建成全省第一座年处理量达29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

城市桥梁  四川江河纵横,多数市县沿江河设置。1990年全省建制市共有城市桥梁1006座,其中在市区内710座。城市跨江的大型桥梁有重庆长江大桥、石门嘉陵江大桥,泸州长江大桥和遂宁涪江大桥等。攀枝花市区有桥75座,仅金沙江流经市区的一段,就有各类桥梁20余座,是省内的多桥城市,被誉为“桥梁博物馆”。

城镇道路照明  1990年全省城镇共有路灯140175盏,其中建制市90887盏,(市区内80629盏)城建系统占81.7%。多数城市普遍采用了第二代光源(汞灯),部分城市繁华商业区还采用了第三代光源(钠灯),路面照明度提高5~7倍。1990年,全省已有钠灯6253盏,绵阳市占有38.8%,居各市之首。

城市公共交通  1990年23个市有公共汽(电)车3596辆,运营线路长11125公里、客运量15.41亿人次。加上建制镇公交车共有4477辆,其中非城建系统1143辆。至1990年,全省14个城市有出租汽车4211辆;4个城市有客运渡船56艘。省内主要城市基本形成以公共汽车、电车为主,出租车、轮渡、缆车为辅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网络。

城镇自来水  进入80年代水厂建设步伐加快。1985年,成都市利用外资建40万立方米的第六水厂,第一期工程投产后,日供水量由50万立方米、提高到70.3万立方米,加上自备水源,供水人口达167.2万人,普及率97.6%。自贡市由国家投资3050万元,兴建从威远葫芦口水库取水,全长31.4公里的管道引水工程,1986年建成后,市日供水能力增至17.7万立方米,缓解了自贡市缺水的矛盾。全省23个建制市,到1990年共有水厂90个、日产量226.1万立方米,人均供水量135升。加上单位自备水源,全社会日供水量达755.1万立方米,供水人口737.2万人①,普及率90.4%。全省县镇自来水设备从无到有,到1990年日产水量达132.7万立方米,人均供水量85升。

城市民用燃气  1978年仅泸州、成都两市有17.6万人使用燃气。1978年后,全省逐步采取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人工煤气多种气源并举和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集资兴办。到1990年,全省民用燃气发展到17个城市,用气人口达381.5万人,是1978年的22倍;气化率46.8%,其中泸州市气化率达68.2%,居首位。

城镇住宅建设  41年来,国家共投资183.87亿元,占同期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总数的12%,竣工面积15591万平方米(全民占85.6%、集体占4.0%、私人占10.4%),其中1979~1990年投资155.09亿元,竣工面积11451万平方米,分别是1950~1978年的5.4倍和2.8倍。到1990年,全省城镇共有住宅建筑面积2425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1978年前长期不足4平方米,增至8.3平方米,其中城市住宅10526万平方米、县镇13732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城市6.8平方米、县镇10平方米。住宅成套率有很大提高,设施配套和居住环境有较大改善。

园林绿化  新中国建立初,成都、重庆、自贡三市有公共绿地92公顷,人均0.6平方米。1990年建制市有公园114个(其中非城建系统44个),城市园林绿地面积30277公顷,其中公共绿地2242公顷,人均2.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9.1%。县镇有公园156个,园林绿地面积3637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479公顷,人均2.6平方米。

风景名胜区  四川境内风景名胜资源丰富,类型齐全。经1985年普查,148个市(县)有风景名胜区片119个、景点546处。至1990年,全省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0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9个,总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其中有佛教圣地的峨眉山,雄、秀、奇、险著称的长江三峡,童话世界的九寨沟,人间瑶池的黄龙寺,秀峰、温泉、古战场遗址三合一的缙云山,幽、古著称的青城山——都江堰,翠云遮拥的剑门蜀道,及蜀南竹海、金佛山、贡嘎山等1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城镇环境卫生  80年代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以来,城市环境卫生有了很大改善。到1990年,全省城镇有公厕7308个,其中23个建制市3107个,大大缓解了城镇人民入厕难的状况。居民区普遍建立了垃圾台、站、化粪池,街道普遍设置了果皮箱、垃圾桶。城镇垃圾粪便清运已逐步做到机械化。1990年,全省城镇垃圾粪便清运车及洒水车有1777辆。23个建制市道路清扫面积2036万平方米。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已在重庆(100吨/日)、乐山(60吨/日)开始运行。

①1990年23个建制市城市非农业人口815.8万人。供水人口:专业供水人口615.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6.4万人;自备水供水人口211.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0.8万人。

城乡环境保护  1974年开始建立地方环保机构,1978年起,相继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保护措施,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科学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1980年以来,对成都、重庆、自贡三市的大气污染,沱江的污染和土法炼磺、炼焦、造纸等废水、废渣造成的污染实行重点治理。到1990年,全省企事业单位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0125个,完成投资额20.49亿元。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99.3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1980年的37.6%提高到1990年的69.4%。全省市、地、州、县普遍开展了排污收费,1980年到1990年共收取排污费6.2亿元,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加强。

村镇规划建设  “六五”时期,各市、地、州、县相继建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到1986年,全省已完成6100多个集镇,60多万个村组的规划编制。“七五”时期,继续充实完善规划,同时开展集镇建设试点,促进了全省村镇建设工作。从1981~1990年,村镇共建房6.20亿平方米,其中农村建房5.15亿平方米,是1950~1980年的1.7倍,建筑质量有较大提高,砖混结构达75%以上,农民居住环境大为改善。

城建环保科技  到1990年,全省城建环保系统投入科研经费近2000万元,共完成科技项目1000余个。其中成都、重庆、自贡、攀枝花、乐山、绵阳、内江、广元8个城市和省建总公司投入科研经费1636万元,完成科技项目821个,分别获国家、建设部和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奖(三等以上)共计242项,其中环保科技成果奖就有80项。这些科技成果促进了四川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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