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
战国时期,秦灭蜀,置蜀郡,乐山属蜀郡辖区。汉代,统治者划巴、蜀二郡部分土地置犍为郡,乐山又属犍为郡辖区。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郡邑荒废。从此以后,郡县建置更频繁,直至清末,县级建制相对稳定。秦武王二年(前309),建南安县,县为蜀郡极南,故名。周武帝保定元年(561),在南安县地置平羌县,取境内平羌山为名。隋开皇三年(583),改平羌县为峨眉县,以境内峨眉山为名,治嘉州城。隋开皇九年(589),改峨眉县为青衣县,取青衣水为名。隋开皇十三年(593),改青衣县为龙游县。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改龙游县为嘉祥县。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又改嘉祥县为龙游县。明洪武八年(1375),撤销龙游县入嘉定州,州治嘉定。清雍正十二年(1734),置乐山县,因境内至乐山而得名。1912年,裁县入府。1913年1月,恢复道制,裁嘉定府;2月,置乐山县。
1949年12月16日,乐山城解放;20日,成立县人民政府。1978年5月25日,撤销乐山县,设立乐山市(县级)。1985年2月21日,撤地建市;6月17日,撤销乐山市(县级),建立乐山市市中区。2019年12月16日市中区辖5个街道:大佛街道、绿心街道、海棠街道、通江街道、全福街道,11个镇:苏稽镇、水口镇、平兴镇、棉竹镇、悦来镇、牟子镇、土主镇、剑峰镇、白马镇、茅桥镇、青平镇。区境有享誉中外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乐山大佛。1982年,乐山中心城区成为全国开放的风景旅游城市之一。1994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乐山中心城区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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