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上粮记‖姜猛
上粮记
姜 猛
随着社会发展,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民无条件向国家低价出售生猪,按任务上交公粮,交农业税、特产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类费用,换之而来的是国家对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各种补贴。可生于20世纪60年代前的人,对向国家低价出售生猪和每年上交公粮,一定都有着深刻记忆。
就家乡汉源县大树镇而言,在以生产队为单位的大集体时代,公粮都是由集体统一向国家缴纳。当时生产力水平不高,优质高产农作物很少,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多为农民自选的本地“代代种”,产量非常低,群众每天早出晚归,全年没有一天假,年三十过大年也要参加半天“大会战”。尽管辛勤付出,多数农户每年都会缺粮,特别是孩子多的家庭,一年有3个月以上靠借粮度日,父母亲常为一家人的口粮伤透了心。记得20世纪70年代的某一天,我放学回家,左邻右舍的叔叔婶婶有近20人聚在我家,与父亲商量到大树乡青杠村一个叫“鹅颈项”的半山生产队去借粮。父亲同那里队长是朋友,那里地处半山,人口不多,在“农业学大寨”口号下,开垦大片增种坡地,生产队年年都有些余粮。借的粮食要待第二年本生产队里分粮后再去归还。
那时尽管吃不饱饭,但队里每年收割后,第一要事都是把最好的粮食交给国家。公粮任务是按土地面积和粮食产量综合定量的,每次交公粮前,生产队都要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工作,生产队长都要开会做好人员安排。将收下的小麦、水稻、玉米在队里保管处晒坝上暴晒,为了使阳光照晒受热均匀,一会儿社员都会用特制的木耙一遍一遍翻晒,彻底晒干后用风力最大的新风斗,在手工摇动下不停地一遍一遍风干净,把不饱满的全部去掉,直到队长率领副队长、会计、贫协主席、保管、验收员等队委会成员集体验收后,再用两百斤的麻袋一袋一袋装好。
交公粮地点由公社与县粮食局商量决定后,将公粮交大树粮站或富林粮站。全靠人工背运,每次都是队里抽调出身强力壮的男劳力(也有少数体力较好的女社员)参与。产队离大树粮站有5公里距离,途中还要涉水过一条叫干河子的小河沟,水量小时还好办,水量大涉水过沟就特别困难。每遇河沟涨水,都是大家岸边放下麻袋,由两人护一人背粮过去。因为一旦粮食沾水,干度不够就交不出去。汗水湿透了他们补满补丁的衣服,背不动了,就用拐子支在背篼下面休息下。
到了粮站,收粮员是体制内的人,检测干湿度靠牙齿咬,检测饱满度靠肉眼看,唯一有点科技含量的东西,就是收粮员手里拿着的一根近似铁棍的采集棍,棍头上有个空心机关,检测时把口袋打开,将采集棍插入口袋底部和中段扭动,采出粮食颗粒,仔细观察后再用牙齿咬合检测,主要是防止作假。每次交公粮,生产队都会派一位能说会道的副队长带队,再穷也要买上一包一两角的经济牌香烟,不停给收粮员递上,并用安有打火丝、灌有汽油的老式打火机快快点上,满口恭违话,生怕收粮员豆腐里挑刺。遇到几个队同时交公粮,长长的队伍一直排到粮站以外。有时由于排队时间长,天气变化粮食受潮,达不到收粮员的要求被拒收,副队长还要根据天气情况安排人择天就粮站的晒场上重晒,直到达到标准后交出。
交公粮(图片来源:人民资讯)
当然也出现过多次交公粮的社员或生产队干部认为收粮员是故意找刺而发生争吵和打架的情况,区公所和公社干部出面才调解好。后来家乡人推广了一种叫“机公车”的手推车,交公粮就改为以机公车运输,减轻了劳动强度,体力好的人一次能运两袋粮食,重达四百斤。收粮其他程序依然不变。
由于特殊原因,有些年份要将公粮交县上的富林粮站,由于中途隔着大渡河,上交公粮就更加困难了。往往是时间接洽好后,社员们早早将公粮运到大渡河边,船工们将木船仓底部垫上枕木一样的木方,在上面铺上大块木板,再把公粮一袋一袋搬到船舱木板上,最后用多张油布蒙在上面,开船渡过波涛汹涌的大渡河,到对岸一个叫“杨氏营”的地方靠岸,把木船用“浪子”前后拴好固定,然后将粮食一袋一袋搬下船再运到富林粮站。交粮方式与大树粮站一样严格。到富林粮站交公粮,最麻烦的就是怕粮食受潮,特别是渡船过河时要保证粮食不沾一滴河水。如果收粮员认为达不到收粮标准,带队交公粮的副队长就会安排在富林有亲属的社员负责晒粮,住到亲属家几天直到交脱为止,这样可为生产队减少一点住宿支出。
交公粮(图片来源:人民资讯)
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公粮按承包土地的人头摊到了各家各户。大渡河上也修建了大树吊桥,公粮一律交到在大树镇新建的大跃村粮站。有一年由于连天降雨,发生洪涝,很多农户的稻田被泥水淹没。好在水稻已成熟,洪水退去农户及时抢收,产量基本没受多大影响,可收回的谷子由于洪水浸泡、含泥量较大,打出米来颜色泛黄了。而当时交公粮所收的是大米,收粮员那关一定是过不了的。没有办法,只有到市场上去低价将自己家米卖了,高价买上颜色雪白的大米去交公粮。部分农户由于分到的水田不在同一片,就用没受洪水浸泡过的谷米交公粮,一家人吃受灾变色的大米。当时乡镇干部常年主要工作就是“催粮催款,刮宫引产”,听到老百姓最朴实的一句话就是“做买卖要帮行,种庄稼要上粮”。
1991年后,交公粮政策发生了变化,可根据市场价将公粮折算成人民币,也就是说可用钱代缴公粮,一定程度减少了农民交公粮因干湿度和饱满度带来的麻烦。
2006年,国家彻底取消农民上交公粮的任务。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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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姜猛
供稿:雅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汉源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配图:方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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