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丝绸志》
《四川省志·丝绸志》概述
四川蚕桑丝绸业源远流长,已有6000多年历史,是中国蚕丝业发祥地之一,素称“蚕丛古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经历了源于上古,兴于秦汉,盛于唐宋,停滞于元,恢复于明清的历史过程。民国时期,也经历了繁荣、衰落、复兴和凋敝。
自古农户、百姓多以栽桑养蚕、缫丝织绸为家庭副业。每岁收茧缫丝季节,社会经济活跃。蚕丝织品不仅可用于折税抵赋,常为国家府库所藏。蚕桑丝绸不仅以其独特功能推动政治、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成为中国悠久辉煌文化的重要代表,对人类文明有着重要影响和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四川蚕桑丝绸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了桑、蚕、种、茧、丝、绸、服装、内贸、外贸、机械、检验、科研、教育自成体系,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品类繁多的外向型支柱产业,对发展当代四川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四川不仅成为中国最大最重要的茧、丝基地和重要的丝绸产品基地,而且在世界丝绸业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一
四川蚕业起源远古。早在原始社会时期,聚居在岷江上游河谷的蜀山氏族,发现野蚕结茧,丝可织帛,长期畜而饲之,驯化为家蚕。古籍中屡有氏族首领蚕丛教民养蚕的记述。“蜀之先名蚕丛,教民蚕桑。”①“蚕以蜀为盛,故蜀曰蚕丛,蜀亦蚕也。《诗》日:‘蜎蜎者蜀,烝在桑野,榛榛狉狉,缘山徧①西汉扬雄《蜀王本纪》。野’。有蚕丛者,教民畜而饲之,民被其利,因王之日蚕丛。”①“蚕丛氏初为蜀侯,后称蜀王,教民养蚕,后人感之,尊祀为神,并在成都府治之西南建筑一蚕丛祠,俗呼青衣神。”②清嘉庆《四川通志》记载:古蚕丛氏墓在成都县西南隅、圣寿寺侧、金花桥东,在成都府西、双流县南、郫县、青神县皆建有蚕丛祠或丛帝庙、青衣庙。由是,后人多以“蚕丛”二字代表巴蜀,称巴蜀为“蚕丛古国”。古时巴蜀已有蚕桑起源神话,《太平广记》、《搜神记》、《蜀图经》等古籍皆有蚕神马头娘之说;以后演化为轩辕黄帝的元妃嫘祖始蚕治丝的传说,嫘祖被后人祀为先蚕,这些神话反映出从野蚕到家蚕的始源(近年盐亭县考证,唐代盐亭隐士、韬略家、李白之师赵蕤于开元年间为修茸该县金鸡镇嫘轩宫所作碑记《嫘祖圣地》称:“黄帝元妃嫘祖生于本邑嫘祖山”。至今盐亭县金鸡、高灯两镇民间世代流传嫘祖治丝的传说,尚有与嫘祖有关的历史遗址、人文地名、宫观庙宇和出土文物)。夏禹时巴蜀已有丝织品,“禹会诸侯于会稽,执玉帛者万国,巴蜀往搿”。③70年代中期,成都交通巷出土的一件西周早期蚕纹铜戈,1965年成都百花潭出土的战国铜壶中嵌有众多人物繁忙采桑图像,均证实巴蜀蚕桑起源之久远。
早在战国时期,蜀中织锦业已渐兴起。蜀锦成为与西南地区各部族交换的重要商品。与毗邻地区互通有无,遂开辟并逐渐形成一条从成都出发,经云南、缅甸、印度(古身毒国)、巴基斯坦到达中亚的国际文化交通商道,史称“蜀身毒道”,即后世所称“西南丝绸之路”(或称“南方丝绸之路”)。据考证,这条古道比公元前2世纪张骞通使西域开辟的“西北丝绸之路”和《汉书·地理志》记载的东南“海上丝绸之路”要早两个世纪。这条古道在历史上促进了亚、欧各国同中国的往来,对中外社会、经济、文化、交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四川丝织品外输,秦汉以后以西北丝绸之路为主要通道。
中国古有帝亲耕,后亲蚕;男子亩,女子桑的传统,封建社会治国多实行“农桑并重”“耕织并重”的国策。西汉文、景、元诸帝和东汉明帝,均诏后妃饲蚕,为天下先。至西汉晚期,“蜀地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巴蜀“丝绵布帛之饶,衣覆天下”。④蜀中官吏、百姓“环庐树桑”,“栋宇相望,桑梓连①引自民国36年商务印书馆发行尹良莹著《四川蚕业改进史》,尹氏引于《荣县志》。②李贤等撰《明一统志》。③东晋常璩《华阳国志》。④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接。”①奴僮植桑“三丈一树,八尺为行,果类相从,纵横相当。”②三国时期,中原战乱频仍,临淄、襄邑丝织业迭遭破坏,丝织业中心逐渐西移巴蜀,这是中国古代丝织业的一次大转移。蜀汉财政困难,鼓励植桑养蚕,发展丝织业,诸葛亮提出“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唯仰锦耳”,丝织业成为蜀政府重要财源,官吏俸禄、调拨军资、睦邻邦交和赏赐臣下多用蜀锦。并实行“暂息众设,专心农桑”的政策,郡守、县令均以劝课农桑为职守,促进巴蜀蚕业发展,与齐鲁同为全国两大蚕业基地。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自称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馀饶。”③相传诸葛亮在葛陌(今双流县境)亲自植桑800株,以鼓励官吏、百姓栽桑养蚕。其时,丝织品总称“缯帛”,按其织纹可分锦、罗、纱、缟、绢、紬、绫、绮等类,锦的配色已达四五色,并已采用金丝、银丝技术,在全国织锦业中具有特色。汉代精美、名贵的织锦和刺绣,被誉为汉代丝织技艺的“双璧”。蜀汉置“锦官”监造绫锦,并设官营纺织机构,为朝廷和官府制作蜀锦及其服饰,民间则有大小作坊。成都是丝织生产经营中心,“阛阓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④据《华阳国志》、《水经注·江水篇》、《四川通志》等史籍记载,成都江水濯锦则鲜明,濯以他江则锦色弱,故成都因此得名“锦城”、“锦官城”,江水曰“锦江”。蜀汉与魏、吴常处于战争状态,但魏、吴仍通过各种渠道购置蜀锦。“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于蜀,吴亦资西蜀,至是乃有之”⑤随着蜀汉对云南、贵州的扩张,诸葛亮曾派锦工到滇黔苗、侗族地区传授织锦技术,故后世苗、侗族人民皆称其锦为“武侯锦”、“诸葛锦”。
两晋南北朝及隋代,蜀中在推行均田制时,计口授田,除男授80亩、女授20亩露田外,每人另给20亩永业田作桑田,对发展蚕桑生产起了积极作用。此时,巴蜀丝织品主要分布在蜀郡、广汉郡、犍为郡、梓潼郡、巴郡和巴西郡,其生产规模、织造技术、产品质地风格保持着秦汉三国时期的水平,平稳发展。由于隋王朝的奢侈,朝廷和官家加剧对丝织品掠夺,蜀中进贡大量绫锦织物,有的郡县通以本地所产绸帛为贡品和官员俸禄。南朝宋时,丹阳郡守山谦之从巴蜀招募织锦工百人①《华阳国志》,西汉扬雄《蜀都赋》。②西汉王褒《僮约》。③《三国志·蜀书》。④西晋左思《蜀都赋》。⑤南朝宋山谦之《丹阳记》。在宛城斗场建立官营的织锦工场“斗场锦署”(管理织锦机构),蜀锦技术由此远传江南。
唐代四川社会经济空前繁荣,带来了历史上蚕丝业的鼎盛时期。民间栽桑养蚕、缫丝织造蔚然成风。丝织业分布广,生产规模大,官营锦坊和民间丝织手工业均甚发达,织造技术高度发展,织物组织结构日趋复杂,纹饰精良,尤以织锦技术更臻成熟。唐宋时期的蜀锦,代表中国古代丝织技艺的最高水平,名满天下。唐初,蜀锦技艺从织纹、图案到色彩已有重大改革。至中唐,织锦从经线提花到纬线起花,从经锦到纬锦,是中国古代丝织工艺的一个重大突破。当时,蜀锦构图严谨,造型完美,以写实花鸟、禽兽以及斗雉、斗羊、翔凤、游麟等为主的装饰题材,纹样雍容华贵,成为唐代蜀锦的特征。印染技术也有很大发展,蜀锦染色达20余色,以红为主,所谓“蜀中绯色天下重”,使蜀锦纹饰繁茂,色彩鲜艳,独具特色。唐代丝织业分布已很广泛,织绢主要产地有益(今成都)、彭(彭县)、蜀(崇庆)、汉(广汉)、梓(三台)、遂(遂宁)、绵(绵阳)、剑(剑阁)、简(简阳)、资(资中)、眉(眉山)、嘉(乐山)、邛(邛崃)、雅(雅安)、陵(仁寿)、普(安岳)、果(南充)、阆(阆中)、巴(巴中)、蓬(蓬安)、集(南江)、壁(通江)、渠(渠县)、通(达县)、开(开县)、合(合川)、利(广元)、龙(江油)28个州,约占全国87
个产绢州的三分之一。益、蜀、汉、彭等州还盛产蜀罗(有单丝罗、高梭罗、白罗、黄罗和五晕罗等品种)。后来织金罗的出现,把织造技术提到新水平。唐中宗嫁安乐公主时,巴蜀献单丝碧罗笼裙,缕金为花鸟,细如发丝,身大如黍米,眼鼻嘴甲俱成,明目者方能见之,是唐代蜀罗最精织造技艺的代表作。此外,唐代较著名的丝织品有遂州的樗蒲绫、梓州的水波绫、绵州的盘条绫、嘉州的鸟头绫、阆州的重莲绫、陵州的鹅溪绢、彭州和汉州的交梭纱以及汉州、绵州、普州的双紃(丝绳)等。当时官营的丝织机构,中央的少府监下辖织染署,宫廷内设“内八作”和掖庭局,专门织造宫廷用锦;两京及各大州设“官锦坊”。四川盛产丝织品的州,多设官营的绫锦作坊。唐高宗、德宗、宪宗年间,成都每年春三月在乾元观、龙兴观、严真观开蚕市,不仅交易蚕器、农具、花木、草药等货物,而且成为各行各业物资交流、道教活动和官僚富豪游宴行乐的场所。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著有《蚕市文》。两宋及以后年代,成都及附近州县仍沿袭春三月开蚕市的习俗。苏轼在眉州著有《蚕市诗》:“千人耕种万人食,一年辛苦一春闲;闲时尚以蚕为市,共忘辛苦逐欣欢。”随着丝织业的发展,四川向朝廷贡纳的丝织品品类繁多,数量巨增,成为唐王朝的重要财源。《唐书》记载,益州以罗绸绫绢供春彩(彩帛),一次贡赋即调征彩帛10万匹。中唐以后,蜀锦成为著名纺织品行销全国,远销海外,至今日本尚保存唐代蜀锦。
虽然唐代四川丝织业相当发达,但唐代前期朝廷规定章服等级制度严格,一般官吏、庶民不得服用高级丝织品,高级丝织品的生产、流通为官府所控制,产品全部上交,民间不得自由买卖。开元十六年(728年)规定:“应诸服挎褶者,五品已上,通用紬、绫及罗;六品已下小绫,除幞头外,不得服罗、榖及著独窠绣绫”。“流外及庶人,不得著紬、绫、罗、榖”。①安史之乱以后,章服等级制度弛废,军将、士卒都可服用高级丝织品,加之以后奢侈之风盛行,丝织品消费量大增,进一步推动了丝织业的发展。
由于五代宋初战乱影响,四川蚕桑丝织业一度发展滞缓。北宋政权确立后,大力恢复发展农桑,四川农业和蚕丝业迅速恢复发展,栽桑养蚕、缫丝织绸几遍全川,丝织技艺达到新的高度,四川与江、浙同为全国三大丝织业中心,是继唐代之后,四川丝绸业又一繁盛时期。唐代及以前,四川丝织业中心俱在成都及川西地区,宋代,川中北地区兴起了以梓州为中心的新的丝织业中心,梓州已有机织户数千家。宋代四川丝织物有绫、罗、绸、缎、纱、绢等品类,织造精美,质地优良。缎类织物,史家有说始于宋,有说始于唐。唐代丝织物已发现缎纹组织,但宋元以来缎类织物使用渐广,陆续出现捻金番缎、俏金缎、妆花缎、织金缎、暗花缎和巴缎等,至明代缎纹组织才被广泛运用,流行于世。宋代蜀锦品类甚多,元人费著《蜀锦谱》所列宋代蜀锦分4等39种,图案繁多,色调素雅,提花精确,锦面平整细密,织锦工艺能把诗画带入织锦、刺绣,水墨晕色如实织出,格调清秀、典雅,使宋代蜀锦富有诗情画意,颇具地方特色,史称“宋锦”。北宋成都织锦艺人根据唐人“桃花流水杳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的诗意,创制出“落花流水锦”,在组织、图案、配色等方面不拘一定形式,但充分体现落花与流水这一主题,形成独特流派,至元明清时期,江、浙、鲁、闽、晋等省的锦缎作坊都因袭并发展“落花流水锦”这种风格和流派。随着丝织业的繁盛,宋代四川染色工艺也有很大发展,除开采使用丹青、石青、石黄、粉锡、铅丹等矿物染料外,农村种植红花、蓝草、皂斗、艾等植物染料,城市出现了专门出售染料的染铺。宋时四川开始用锦类丝织物装裱书画碑帖,这一技艺沿袭流传至今。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朝廷从四川调200名锦工到京师创设“绫锦院”。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成都府尹创办“成都府锦院”,初
①《新唐书》卷24《车服志》。有军匠80人,后发展到有机房127间,织机154台,军匠580多人,年产锦缎1500余匹。锦院组织严密,分工细致,工序严格,技艺水平相当高。南宋时,战马来源枯竭,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成都建立“茶马司锦院”,按购买战马需要织造绫锦衣被,折支马价。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茶马司锦院与成都府锦院合并。从北宋乾德五年至南宋乾道八年(967年~1172年)的200多年间,每年国库收入的锦绮等高级织物约9600多匹,其中四川织造的约占20%。①
元明两代,四川丝绸业基本处于徘徊、停滞时期,四川作为全国丝织业中心的地位大大降低。元代四川织锦的技术、风格均仿宋时,特点在于凡锦大都加金织造,织金技艺超过宋时,在织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元代流行全国的长安竹、天下乐、雕团、狮团、象眼、宜男、方胜、宝界地、八笞晕和铁梗镶荷10种织金锦,被誉为“四川十样锦”。明初,政府实施劝课农桑和发展丝织业的政策,使四川蚕桑丝绸业有一定恢复发展。洪武年间(1368~1398年),朝廷规定:凡民田五亩到十亩者,植桑麻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不种者交绢一匹;屯田士兵每人种桑枣百株。
这些规定,促进了四川茧丝的发展。时川北阆中、苍溪等地方,“桑株茂盛,绿阴冉冉,女桑姨柔,参差墙下”②。当时著名的山西潞绸、福建緌缎,都是采用阆茧缫制的水丝。明代四川布政使司下设染织局,蜀王府设织锦坊,织造锦缎贡物,但规模不大,产品不多而价甚昂。明末,四川因兵燹祸惨,丝绸业遭受空前浩劫,锦城成都户籍骤损,逃亡过半,锦工、织户留川者不多。《华阳县志》称:“蜀自明季兵燹后,锦坊尽毁,花样无存,今惟天孙锦一种,传为遗制云。”③
清代实行农桑并重国策,鼓励发展蚕桑,屡有劝课农桑谕旨。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年间,四川州县官府大力提倡栽桑养蚕,发展丝织业,使蚕业迅速恢复发展。“蜀中墙下树桑,宅内养蚕,习以为常”。④乾隆时绵竹知县安洪德著《种桑法》、《养蚕法》,分别列陈技术要点,刊示各乡,指导农民栽桑养蚕。道光时广元知县曾逢吉按蚕事活动绘制《蚕桑十二事图》,由小楼氏雕镌成碑画(现存广元皇泽寺),以劝课蚕桑。咸丰时西充知县明令“谷雨之后,停征停讼,差不下乡,不误蚕时。”清代四川蚕桑分布较广,其中以川北①清嘉庆徐松《宋会要辑稿》。②明隆庆郭子章《蚕论》、万历章潢《图书编》。③清嘉庆年间《华阳县志》卷四十二。④清乾隆李拔《蚕桑说篇》。的阆中、南充、西充,川西的成都、华阳、双流、温江、大邑、邛州,川南的内江、仁寿、井研,川东的巴县、江津、长寿、万县、忠县等州、县盛产蚕茧。清代中叶,四川丝织业由原来相对集中在川西、川北地区,发展到川东、川南。丝织名品除蜀锦外,重庆的巴缎、乐山的嘉定大绸闻名全国,南充的花素绸、花绫、湖绉和阆中的川北大绸都是当时名品。清代丝织业以官营为主,在南京、苏州、杭州等丝织业发达城市建有织造衙门。清咸丰年间,太平军攻占南京,控制苏、杭一带,清王室乃将原设江宁(今南京)的织造府迁建于成都,为宫廷织造各色锦缎。清代蜀锦纹样仍仿唐宋,但大量采用如意、博古、龙凤、婴戏和福禄寿喜、梅兰菊竹为题材,别具一格。晚清时期织制的“方方”、“雨丝”和“月华三闪”三种锦缎,在织锦传统工艺、装饰、构思、风格上均达到炉火纯青的境地,蜀锦史上谓之“晚清三绝”。1908年,蜀锦在巴拿马博览会上获金奖。
四川以丝绢为田赋始于东汉章帝时广安一带,以后历代多以丝绢缴纳赋税,数额仅次于米粟。三国时期,每户岁征绢帛2疋、丝绵2斤。晋代丁男每户征收丝绢3疋、丝绵3斤,妇女及不及龄之次丁减半。六朝时代不仅征收绢帛丝绵,桑椹亦可当租,以响军粮。隋朝国库渐丰,税额减少,每户征收绢帛1疋,后减为2丈,丝绵0.5斤。唐代规定征收赋税为绢、丝、布,随乡土所出,每丁绢、絁丝各2丈,布则2.5丈,输绢絁者绵3两,输布者麻3斤。宋代征收数额倍增于唐,先按唐制缴纳丝绢织品,后改两税法,以钱为赋,但夏税仍缴纳丝织品。宋代还创立“和买绢”办法,春季官府预贷库钱于民,夏秋民输绢于官,预约买卖,和平交易,故又称“和买”、“预买”。元代征夏税丝1.6斤。明代夏税收麦,秋税收米,不再征收丝绢丝品。
有关古代缫丝车描绘,最早见诸宋人楼踌的《耕织图》,其具体结构不详。四川在元代以后,缫丝车结构有较大改进,至明代普遍使用足踏两人缫丝车,煮缫分业。清代的丝织机构造相当复杂,编织技术出现较多的重组织和变化组织。1899年,川人卫杰于直隶蚕桑局编撰的《蚕桑萃编》称:“制机之法,各省俱能为之,其佳者唯吴、蜀。”四川博物馆收藏清代嘉、道年间的一台木质蜀锦织机,比明代织机趋于完善和精巧。
二
1840年鸦片战争后,国人力图自强,仿效西方,操办洋务,振兴实业,纺织业发展较快,加之洋货输入,刺激商品经济发展。在内外形势的影响和压力下,四川蚕丝业迈出自古属于农家副业和手工业工场的门槛,开始走上改良革新的历程。1845年,苍溪县开办全省最早的东升、盘溪两个缫丝厂。19世纪70年代,川丝进入国际市场。1871年,川丝6000包经上海转口运往国外。1891年重庆海关成立,当年经重庆转上海出口的川丝价值70余万海关两,1911年增至264万海关两,增长2.7倍。1920~1930年,四川年均出口生丝稳在2万担以上。1912~1930年,年均绸缎出口300多担。
光绪年间,四川一些有识之士建立蚕业官方机构和民间组织,兴办蚕业学校和蚕事试验场,改革设备,改良技术,引进桑蚕良种,大力改良蚕业。1894年,苍溪知县姜秉善首建“蚕桑公社”。1902年,合川举人张森楷集股创办“四川蚕桑公社”,开设丝厂,举办四川第一所蚕桑专业技术学校,从浙江延请教习,购置仪器,引进良桑万余株,改良缫丝设备,设计制造“人力连动制丝车”,又与渝商集银合办四川第一个经纬丝厂。同年,四川蚕业巨子三台陈宛溪创办裨农丝厂,购意大利式铁机丝车140台,开四川以新式铁机缫丝之新纪元,也是四川近代缫丝工业之始。1097年,浙人周善培出任四川劝业道,力谋发展蚕业,通盘筹划,健全机构,延揽人材,兴办教育,改良技术,引进新苗,培育良种,设四川蚕务总局,自任局长,主持全省蚕政,各县设蚕务局,办理蚕桑推广工作;在成都设省立高等农业学堂蚕桑科及省立女子制丝讲习所,各县设蚕桑传习所;经周氏力主,四川总督、布政使、按察使将蚕桑一项列为各蚕桑县重要考绩之一。经数年建设,成效大著。后四川蚕业之迅猛发展,周氏倡导之力实为其嚆矢。
从清末到民国初期,蚕桑生产已成为四川农村主要副业之一,蚕丝成为四川出口主要产品。除成都平原因主要发展稻田,栽桑养蚕日趋减少外,蚕业主要分布近50个县。民国初年,在张澜倡导下,南充盛克勤、王行之创办“果山蚕业公社”,培养蚕业技术人材,实行栽桑、养蚕、制种、缫丝全套生产。1925年是民国时期发展蚕桑的一次高峰,全省蚕茧产量达到71.6万担,创历史最高水平。19世纪中叶,全省缫丝作坊和手工工场达2000余家,年产生丝6000余担,居全国各省厂家第三位和丝产量第五位,绸缎产量最高年达70余万匹。当时成都织机万余台,机工4万余人,丝织品占全省总产量70%左右。
本世纪初期,四川缫丝业开始从手工业工场向近代机器工业转化,从日本、意大利等国吸取先进缫丝技术,仿制或进口近代缫丝机器。20年代初,全省主要缫丝厂50家,30年代初发展到82家,有铁制缫车5996部,木制缫车7960部,其中19家装备近代机器(重庆10家,南充3家,乐山、万县各2家,三台、筠连各1家)。随着四川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逐步发展,丝业界积极谋求发展,改革经营方式,实行产运销联合经营,以期增强企业竞争能力。1924~1925年,组织丝业公会,以重庆各铁机丝厂为骨干,以川丝集散口岸重庆为中心,联合重庆、川南、川北、合川、陕西、云南以及广东、上海等地的丝帮或产运销商帮,营销川丝,初步形成省内外、产运销网络,对发展川丝生产、维护川丝市场起了良好作用。但30年代国际生丝市场萧条,川丝亏损,省政当局先是通过贷款、救济和合组公司等方式,维持川丝的产、运销业务,继而将一些丝厂收归国营,接管11家丝厂资产。1927~1928年,四川蚕业盛极一时,年产生丝4万担。市场行情看好,丝价昂贵,总产值达到9600余万元。
1931年后,由于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国际生丝消费锐减。而日本政府为维护本国蚕丝业,从经济上扶持丝商,在国际市场倾销生丝,川丝无力竞争;同时人造丝投入市场,价廉物美,蚕丝销路大受影响;加之川丝多系土法生产,品质较低,运输成本高昂,故销路阻滞,丝价一落千丈,时有“斗茧不如斗豌豆,一两生丝一两芽(豆芽)”之说。丝厂无力维持,相继停歇或倒闭。农民忿而砍伐桑树,省政当局屡禁不止,川北区各县几乎砍去三分之二。时全省年产生丝仅5000余担,产值不足300万元,分别为繁荣时期的12.5%和3.1%。
1933年,四川地方当局联合金融、丝业界组成川丝整理委员委,谋求振兴四川丝业,并组织重庆、南充、乐山、江津和三台等地11家民营丝厂在重庆成立大华生丝贸易公司,统一经营缫制、运销,是为四川纺织工业第一家集团企业(1936年改组为官商合办的四川生丝贸易公司,次年又改组为四川丝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全国蚕丝改良委员会应四川省政府“扶植川丝”的要求,派专家小组入川考察、推广蚕丝生产技术,并聘请国际蚕桑专家玛利博士、合众蚕丝改良会总技师何雪平、实业部夏道湘来川考察改良蚕丝,提出整理川丝大纲。后因丝价暴跌,大华公司以营业失败而终止。1936年,四川省政统一,卢作孚出任省建设厅厅长,锐意改进、发展四川蚕业。创设蚕桑改良场,开设蚕桑讲习所,创办蚕种制造场和蚕业指导所,次第设立川东、川南蚕桑推广区,由政府统一管理改良蚕种、茧丝价格和购运外销等。由此全省各地积极培植桑树、争育良种、改良技术,川丝产量、品质逐年提高,蚕业逐渐复兴。时各地抽收茧捐严重,1937年,重庆丝业同业工会主席温少鹤以维护四川蚕丝业为由,呈请省政府严禁各地抽收茧捐,省政府乃通令各县查明禁止。10月,省政府颁布《管理蚕丝业大纲》,指定改良蚕种的制种、收茧、缫丝、运销等项均由四川丝业公司独家经营,从此该公司垄断全省蚕种制造、蚕茧收购和生丝产销。
抗日战争时期,苏、浙、皖、粤、鲁等省相继沦陷,四川成为全国唯一生产蚕丝的区域,江、浙等地入川的蚕桑专家,对四川改良蚕桑品种、推广栽桑养蚕新技术、培训蚕桑技术人才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蚕丝时为国民政府换取军需、外汇的重要物资,四川蚕丝界提出“蚕丝救国”口号,努力发展蚕丝,蚕丝被誉为“无烟的军需品”。1938年,国民政府和省政府致力完成战时经济的转变,统筹大后方农业改进与推广,对蚕丝生产采取低息贷款、增加投资、实行奖励等办法,予以扶持,并充实健全机构,增加事业设备,扩大生丝销路。9月,省政府决定将省蚕丝改良场、稻麦改进所、棉作试验场、林业试验场等9个农事机构合并组成四川省农业改进所,蚕桑生产纳入全省农业改进推广的统一轨道,促进了蚕桑发展。1939年2月23日,蒋介石在重庆召见著名蚕业专家、四川蚕丝改良场场长尹良莹,勉励发展蚕丝,支援军需。3月,省政府发布《四川省土茧土丝管理办法大纲》,规定蚕茧、生丝由官方统一定价,缫丝企业生产接受官方监督,产品由官方统购,在重庆成立“四川省土茧土丝管理委员会”。同年,省政府主席王缵绪、建设厅厅长何北衡颁发布告,规定改良蚕茧统由四川丝业公司独家收购并缫制改良丝,禁止私购私缫;土茧土丝由土茧土丝管理委员会收购;各蚕区组织缉私队,严密查缉。抗战期间,官僚资本大量投资介入四川蚕丝界。宋子文财团通过中国银行向四川丝业公司投资,占较大股权,宋本人从1938~1942年担任公司常务董事。1939年,宋美龄以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的名义,商请省政府将乐山、井研、眉山、犍为、夹江、青神、峨嵋7县划为该委员会所属的蚕丝实验区。次年,省政府将乐山等22个县的蚕丝事业划归该委员会管理。迄1941年,官僚资本在四川丝业公司的投资额占公司资本的38.98%,成为公司大股东。1942年,以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为董事长的川康兴业公司,向四川丝业公司投资850万元,占公司资本的28.33%,旋将丝业公司收为子公司,张群兼丝业公司董事长。同年9月,行政院训令四川省政府依照国家总动员会议通过的生丝统制原则,对生丝实行统购统销。次年,行政院颁布《全国生丝统购统销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生丝内销外运一律由贸易委员会所属复兴商业公司统一办法、统一定价、统一收购。这一时期,由于滇缅国际通道断绝,东南亚沦陷的影响,四川生丝出口量锐减,年产量由抗战初期3万担下降到约1.9万担,减少37%。四川丝业公司随之衰败。
抗日战争后期,美国丝织品大量涌进中国,加之化学纤维兴起,严重冲击中国生丝市场,川丝首当其冲。1945~1949年,美国大量进口日本生丝,占其进口总量的80%,华丝基本上被挤出美国市场,四川蚕丝业遭受灾难性打击。1946年以后,各地蚕丝机构相继被撤销,人员分散,经费锐减,市场凋敝,丝绸业在困境中挣扎。1949年,四川丝业公司所属4家丝厂,只有两家勉强开工,民营丝厂纷纷歇业、倒闭,成都机房90%停产,蜀锦几濒绝迹。丝绸重要产地川北地区,农村毁桑之风再起,各县丝厂大都关闭。1949年川北地区生丝产量252.47吨,不及1940年的四分之一,绸缎产量由1942年的20万匹下降到1万匹。是年,全省蚕茧产量9.81万担,生丝产量786.24吨(其中厂丝只有34.19吨),均下降到历史最低点。
三
1950~1952年,人民政府陆续建立健全蚕丝管理机构,改造蚕丝行业,发展蚕农互助合作组织,奖励生产,监管蚕种,各厂建立、实施各种基础管理制度,全省蚕丝业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
1953~1957年,蚕桑生产出现50年代后第一次起伏。1953年,执行国家主管业务部门对蚕桑生产“维持生产、调整价格、减少收购”的政策,挫伤蚕农积极性,导致当年蚕茧减产,蚕茧收购量比1952年减少12%。翌年,国家主管业务部门觉察这一问题,旋即提出“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大力发展蚕丝生产”的方针,广大农村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发展蚕桑生产、增加蚕茧收购的热潮。1955年全省蚕茧产量26.4万担,收购26.23万担。此后,部分地方在由初级社转高级社过程中,桑树折价过低,管理工作没跟上,农民毁桑现象较严重,致使1957年蚕茧产量下降到低于1952年水平。同期国家对丝绸工业增加大投资、扩大生产、加强工厂管理,加之中国第一个使用自动缫丝机的绵阳缫丝厂建成投产,推动了四川缫丝业的发展。1957年,全省生丝和绸缎的产量、质量都有明显提高,绸产量较1949年增长6倍,增加了对蚕茧的需求量。
1958~1961年期间,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加之严重自然灾害,四川蚕桑丝绸业损失严重。1958年春,农业部、对外贸易部、纺织工业部、林业部、第二商业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桑、柞蚕生产会议,对蚕茧生产确定了“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大力发展,飞速跃进,支援工农业建设”的方针,具体要求“三年赶上日本,五年超过战前,十年完成鲜茧2490万担任务”,部署全国开展“亩产千斤叶、百斤茧的丰产运动。”纺织工业部要求全面贯彻“四高”(高速度、高产量、高质量、高技术)、“四省”(省电力、省原材料、省劳动力、省财力)、土洋结合,大搞群众运动,大闹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高速度地发展纺织工业。省主管部门分别制定部署桑、茧、丝、绸的高指标任务,有的地方更提出了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和要求,严重挫伤了蚕农和工人积极性,打乱了全省蚕桑丝绸业的正常生产进程,茧、丝同步减产,蚕丝业元气大损。至1962年,茧、丝产量还低于1952年水平。
1963年,全国蚕茧、茶叶专业会议制定10条恢复发展蚕茧、茶叶的措施。1965年,四川省委在南充召开全省多种经营工作会议,部署各地把蚕桑列为发展多种经营的一个主要项目。《四川日报》在两月内连续发表6篇关于发展蚕桑生产的社论和专论,全省掀起群众性栽桑养蚕高潮。丝绸工业进一步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加强企业管理,生产逐年好转。1965年蚕茧产量比1963年增长近三分之一,生丝产量增长47%,丝织品产量增长67.9%,丝绸工业积累增长108%。
1966~1976年期间,四川丝绸工业起伏严重。尽管在1967、1969、1975、1976年这4年中,全省分别新建、扩建一批丝厂,增加缫丝能力近7万绪,但生丝和丝织品产量仍急剧下降,1968~1970年,全省丝绸工业连续亏损1000多万元。1972年后,生产秩序逐渐恢复,同时,1972~1973年国际生丝市场货源紧缺,生丝畅销,调动了企业生产积极性。1975年生丝产量比1966年上升2.4倍,丝织品产量上升25%。1962~1965年所植大量桑树相继投产;1970年起实行国营蚕种场制种、群众饲养原种和蚕种场收茧制种相结合的办法,扩大了制种能力,大大缓和了蚕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从省到地、县的主要领导都把发展蚕桑生产作为发展农业的主要方向之一,持续抓下去,措施有力,工作扎实。1966年上半年,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先后两次强调发展蚕桑生产的重要性,指示要把蚕桑生产搞上去,并由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大力发展新蚕区的通知》,对发展速度、指标、措施作了具体部署,各级政府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因此蚕桑生产受动乱影响较小,蚕茧产量1974年达到80万担,超过历史最高年水平。
四
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与实施,从各方面给发展丝绸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和环境,同时,省委、省政府继续把蚕桑丝绸列为发展四川国民经济的优势行业,进一步加强了扶持和领导。
1982年8月,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改革全省蚕桑丝绸管理体制。从省、市(地区)到主产县成立具有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双重职能的、农工商贸结合、产供销一体化的蚕丝公司(1984年12月19日,统一更名为丝绸公司),至1984年,全省范围完成这一改革。实践证明,这种体制与丝绸行业这个系统工程及其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和外向型经济特征相适应,有力推动了桑、蚕、种、茧、丝、绸各主要环节按照合理经济原则,统筹安排,协调发展。1984年12月,中国丝绸公司批准四川省丝绸公司从1985年1月1日起全面接管和自营丝绸产品出口业务,实行自营出口。此举对振兴四川丝绸经济、发展四川外贸事业起了重要作用。1987年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四川丝绸行业已形成的农工商贸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稳定、完善,认真贯彻“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开拓市场”的方针。1988年3月,由于外贸体制改革,省政府决定由省丝绸公司向省政府实行经营承包,全面负责全省丝绸出口创汇、收汇和盈亏指标的完成,并赋予相应的经济杠杆调节使用权和灵活经营权。同年10月,省政府召开“四川省振兴纺织、丝绸工作会议”,会议针对四川省丝绸行业实际,确定走具有四川特色的“发展原料优势同调整结构相结合”的发展丝绸经济的路子,以扩大出口创汇为突破口,以提高质量为着眼点,以改革为动力,狠抓“一个深化、三个开发、一个开拓”(深化改革,开发原料,开发产品,开发技术和人才,开拓市场)。通过几年努力,到1995年使四川丝绸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和达到江、浙的水平。
四川自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蚕农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1977年省委召开的多种经营工作会议和1979年省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要求全省认真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方针,在抓粮食生产的同时,一定要抓好多种经营;强调“栽桑养蚕、缫丝织绸门路广,大有可为,一定要抓起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把发展栽桑养蚕作为发展多种经营的骨干项目来抓。同期国际丝绸市场转畅;蚕茧收购价格上调20%,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栽桑养蚕积极性,四川农村出现了50年代以来少有的“蚕桑热”。1978年,全省蚕茧产量首次突破百万担大关,产茧量跃居全国各省首位。1980年,全省产茧量猛增到184万担,首次超过世界产茧量第二大国日本的当年产量。1981~1983年,全省产茧量稳定在200万担上下,1984~1985年,国际生丝市场急剧变化,省内茧、丝供过于求,厂丝严重积压。四川省丝绸公司及时提出“稳茧、限丝、增绸”的方针,对蚕茧实行全额收购,保护蚕农利益,稳定蚕茧生产;限制缫丝能力盲目发展,积极开拓深加工能力;发展扩大织绸和印染后整理能力,开拓市场,度过生丝积压、销售不畅的难关。1986年底,国内外丝绸市场转畅,省丝绸公司及时提出并贯彻“巩固提高,积极发展”的蚕桑生产方针,1987年全省再度掀起“蚕桑热”,产茧量达到210万担,再创历史最高水平。1988年,国家较大幅度调高蚕茧收购价格,行业内实行“以贸扶桑,以工扶桑,以茧扶桑”等政策,形成以外贸扶持生产,生产为外贸作后盾,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全省蚕桑生产朝着规模经济方向发展,产区向基地转移,养蚕向“双户”(专业户、重点户)转移,栽桑结构向“四边桑”(在田边、地边、沟边、路边栽桑)与家庭小桑园和间作桑相结合的方向转移。
1987~1988年,由于国际市场丝绸价格猛增,省内外茧丝原料严重供不应求,四川相当部分蚕茧产区特别是在行政区域毗邻交界的产区,发生哄抬茧价,抢购蚕茧,投机倒把,扰乱市场的“蚕茧大战”,导致蚕茧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丝绸生产和国内外丝绸市场的稳定。国务院、省政府及时采取一系列紧急性措施,实行茧丝绸统一管理,省丝绸公司和省工商局、物价局全力以赴,制止“蚕茧大战”,促使茧丝绸生产和经营的正常发展。
四川丝绸工业长期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茧、丝加工业发展较快,织绸、印染、后整理和服装加工业发展缓慢,制约着丝绸业的协调发展。1982年丝绸管理体制改革后,丝绸工业生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把调整生产结构作为振兴四川丝绸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把投资重点放在增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上;并由过去主要依靠外延发展转变为外延与内涵并重,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扩大生产。经过几年调整,有效地把丝绸工业由过去茧多、丝多、绸少的宝塔形结构逐步向比例适度的梯形结构转变。1984年,真丝针织起步,建成了从简装丝、针织到染整、缝纫相配套的生产线;绢纺、印染和丝绸机械加工能力都有明显增长。随着改革深化,生产指令性计划减少,通过分期分批开展企业整顿,扩大企业自主权,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劳动组合日趋合理,技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丝绸工业企业逐步实现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986年,国家对丝绸行业实行一系列扶持政策,免征丝绸调节税,降低生丝产品税,调高丝绸产品售价,鼓励丝绸出口,大大激发了织绸企业积极性,厂丝供过于求的矛盾得到很大改变。1988~1990年,全省丝绸工业总产值、真丝绸生产、销售收入、实现税利均有大幅度增长。
80年代中期,省内主要商品茧基地、重要织绸厂、真丝针织和服装生产企业本着平等互利、各自发挥优势的
原则,同沿海省、市有关企业实行生产、加工、经营的广泛联合,并逐步由短期的松散的联合向稳定的较紧密的联合发展,有的还同外商合资兴办织绸、服装加工和绢纺企业,开展联合经营业务。
1985年四川省丝绸产品自营出口以来,国际市场不断扩大,出口创汇逐年增长。1987年全省茧、丝、绸出口创汇1.5亿美元,比1985年增长54.27%。1988年国家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采取了扩大地方留成外汇比例,取消用汇指标,开放外汇调剂市场,全面实行出口产品退税制等鼓励出口创汇的政策,全省丝绸行业由省对成都、德阳、绵阳、内江、自贡、泸州、乐山7市和南充、万县、达县3地区丝绸行业(占出口计划86.5%)实行出口创汇、收汇、盈亏三项指标的切块承包(即大承包),对其余7个地、市则实行承包出口货源调供基数和上缴利润基数的小承包,使各地出口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责权利更好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出口创汇积极性,1988年全省丝绸行业出口创汇首次突破2亿美元大关。
为满足国内市场需要,搞活流通,逐步实现丝绸企业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促进产销直接见面,走工商、农商、商商联营的路子,发展与省外横向经济联系,初步形成以丝绸系统为主渠道,工厂自销和委托代销相结合的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国内销售网,丝绸内销市场日趋兴旺。1986年全省丝绸内销数量,比1982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2倍多和3.6倍。
80年代以来,全行业围绕提高茧丝绸质量、提高深加工水平和开发新产品三个重点,加强科学研究,加快技术进步,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使之转化为生产力。50年代以来。全行业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00余项,其中78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982~1988年,全行业完成50多项科技项目,其中获国家技术进步三等奖和省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12项。品种数量由70年代的200多种发展到400多种,有50多种丝绸产品分别获国家银质奖和部、省优质奖。1986年,基本扭转了1978~1982年川丝质量下降状况,厂丝平均等级显著提高,川丝信誉在国际市场得到恢复和提高。1987年全省成品绸一等品率和出口合格率比1986年分别提高13.95%和7.65%。
五
至1990年,四川丝绸行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桑蚕种茧基础大大加强,原料优势进一步发挥,蚕桑生产已由过去蚕区农村副业之一的地位,上升成为蚕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蚕茧产量发展到268.87万担,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三
分之一和世界总产量的五分之一,在市场份额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90年同1985年比,农民售茧收入由3亿元增长到11.45亿元,养蚕收入在农民农业收入中由第6位升到第4位;发种量由425.5万张增长到628.7万张;全省蚕种场103个,茧站2034个,蚕桑、蚕种、收烘职工达到19186人,基层蚕桑辅导员5445人。丝绸工业生产力不断扩大,产量逐年增长,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形成比较完整的丝绸工业体系,基本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搞原料和半成品的被动状况。1990年同1985年比,缫丝能力由399619绪增长到577709绪;丝织机由7381台发展到19244台;绢纺能力由23032锭增长到48899锭;丝类产量由11143吨增长到14571吨;炼染印丝织品由5159万米增长到10147万米;丝绸系统内丝针织品由3.38吨增长到278吨;建成丝绸服装生产线19条,系统内丝绸服装由10.96万件增长到113万件。全省能生产丝、绸、绢、绫、罗、纱、纺、绉、锦、葛、绨、呢12个大类,数千个花色,平均每年开发绸缎新产品40只。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工业总产值由6.19亿元增长到13.7亿元,系统内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由8160万元增长到22470万元。四川丝绸产品进一步打进国际市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出口创汇大幅度增长,初步形成一个门类齐全的外向型产业。1989年,全省丝绸出口创汇由1985年9723万美元增长到近3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创汇额占全省总创汇额1/3左右,在全国各省市丝绸创汇额中由1985年第5位上升到第3位。1990年,四川丝绸产品直接运销到欧、亚、美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5~1990年,全省丝绸产品出口创汇累计11.2亿多美元,全行业向国家上缴4亿多美元,1亿多人民币,行业自留发展资金4亿多人民币。
同时,四川丝绸行业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桑蚕种茧基础仍较薄弱,同整个丝绸经济的发展仍不相适应,蚕茧单产低和质量较差的状况未根本解决,特别是蚕种生产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病毒严重,成为影响全省丝绸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丝绸产品从总体来讲,仍是质量较差,档次较低,比之江、浙先进地区差距较大,有的传统著名产品尚未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影响市场竞争能力,这是制约丝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尽合理,茧丝绸发展不够协调,不利全行业协调发展。有相当一部分丝绸企业设备陈旧,产品比例失调,技术进步不快,深加工后整理能力不强,出口产品应变能力和竞争力差,创汇水平较低。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丝绸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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