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农业志》
《四川省志·农业志》概述
四川地处我国西南内陆,由西部高原和东部盆地组成,地跨亚热带至亚寒带气候带,幅员面积57万平方公里。汇集了我国气候、地形的主要类型和南北生物资源。盆地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春早、夏长、秋雨、冬暖的特点,是主要农业区。高原水草丰茂,为我国五大牧区之一。
盆地西部的成都平原,农业开发较早。据广汉三星堆遗址发掘考证,在距今5000年至3000年以前,已进入农业文明。《华阳国志》记载:战国时期,巴地“土植五谷,牲具六畜”,蜀地“山林、泽渔、园囿、瓜果,四节代熟,靡不有焉”。秦昭王时,李冰为蜀守(任期公元前256年至公元前251年),建都江堰,引流灌溉,使成都平原“水旱从人,不知饥馑”,谓之“天府”。汉晋以后,史籍誉益州(今四川)为“天府之国”,沿习至今。成都平原幅员面积2.36万平方公里,仅占全省面积的4.2%,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都江堰灌溉之利,经历代开发治理,农业经济发展,一直处于全省前列。但是居住着全省人口近90%的丘陵、山区和高原地带,生产条件较差,自然灾害频繁,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就全省而言,四川至今仍是一个大而穷的农业省。
一
四川由巴蜀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一会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历秦、汉至唐、宋时已有相当发展,到明代中叶已日趋繁荣。1578年四川人口已达300多万。明末清初,经过20多年的战乱,人口锐减,到1661年减至8万人左右。耕地大量荒芜,生产陷于绝境。“蜀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一目荒凉,萧条百里。”从1653年到1796年的143年间,清政府颁行一系列的招民垦荒政策,先后规定:“四川荒地,官给牛、种,听民开荒”,“流寓之人,情愿在川居住垦荒者,将地亩永给为业”,“荒田垦种,六年起科;荒地垦种,十年起科”,“各省入川民人,每户酌给水田三十亩,或旱地五十亩”。这些政策吸引了湖北、湖南、江西、广东、福建等省大批移民入川落户。这种“插苫管业”和“按户分地”的政策,形成了当时自耕农为主体的农村经济。耕地由1661年的119万亩上升至1796年的4634万亩,人口回升。由于人口大量增加和土地复垦,各省移民又带来了各地的栽培技术和品种,不仅水稻种植面积扩大,高产作物玉米、红苕和一些经济作物也广泛种植。当时地方官吏也十分重视农业技术的总结和推广,雍正时新都知县张文梵《(农书》作者)、乾隆时德阳知县阚昌言《(农事说》作者)、罗江知县沈潜《(蚕业说》作者)和民间知识分子辜尚纶《(老农笔记》作者)、张宗法《(三农纪》作者)等,通过调查访问,总结发扬了四川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技术,著书刊行,广泛推广,使四川成为全国的主产粮区。从雍正至嘉庆,除常年供应甘、藏等地军粮外,有史记载的,先后28次共调出粮食975.5万石,供应湖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安徽、云南、贵州、陕西等省及台湾。嘉庆末年,四川荒地垦复殆尽,人口急剧增长,耕地不足的情况日趋严重。人平耕地已由1753年的33.58亩,下降至1812年的2.17亩。“昔之蜀,土满为忧,今之蜀,人满为患”。“盖地不足而人无食也”。乾、嘉盛世,开始暴露出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和阶级予盾。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解体,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四川僻处西南内陆,地域封闭,商品生产发展缓慢,仍保持相当完整的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在较长时间生产力十分低下。由于人口继续增长,粮食危机加重,土地兼并加剧,大批自耕农转为佃农或成为失业游民。四川人民多次承担了巨额的战争赔款和清王朝在川用兵的军费,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凋蔽。因烟禁大开,鸦片种植泛滥。1906年,四川弃粮种烟的耕地达800多万亩(重庆税务司向海关的报告),烟祸一直持续到1949年底,给四川社会及人民带来了漫长而深重的灾难。特别是鸦片战争后的十年(1840~1850年),四川人口增长进入高峰,1850年全省人口达4416.4万,跃居全国第一。加之连年灾害频繁,“民挖蕨根充饥,几不聊生”。戊戌政变后的1902年,清政府在四川推行新政,“亟兴农政,以握本富之纲,苏川民之困”。建立农事机关,引进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开办农业教育,发展粮食和蚕、棉、油等经济作物,注意扩大耕地面积和保护农田。当时农业改良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封建剥削日益加重的情况下,始终未能扭转农业衰退的局面。
民国初年,由于国外资本的大量入侵,刺激了民族工商业的兴起,带动了内地原料产业和农副土特产品的生产,据1920年重庆海关统计,1911年四川农副产品出口总值为1007万海关两,至1919年增至1976万海关两,增长将近1倍。但在农村商品生产得到短暂复苏之后,四川政局旋即进入军阀割据局面,从1912年至1935年大小战争480余次,军阀、团阀拥军140万,兵匪合流,残害人民。为了征集庞大的内战军费,在防区内横征暴敛,田赋预征至民国100多年,各种苛捐杂税120余种。农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农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1935年,川政统一,结束了军阀混战局面,川政当局开始注意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抗日战争爆发后,四川成为抗日后方基地,国民政府和沿海各省的农业机关、科研单位、农业院校纷纷迁川,大批农业专家、科技人员随之内迁,增强了四川的农业科技力量。国民政府和四川当局为了摆脱日本的经济封锁,解决国统区的军需民用,推行了发展农业的一些措施,建立了一批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所、农试场、农业高等级中等学校,组织了粮食增产督导团,发放农业贷款,引进了一批优良品种和栽培技术,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193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1797.5万吨,1945年生猪圈存达1500万头,1947年棉花生产达3.7万吨,都创历史最高水平。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发动全面内战,社会动荡,经济衰退,农业生产下降至30年代初期的水平。1949年全省农业总产值36.20亿元(阶段不变价,下同);粮食总产1494.5万吨,亩产105.5公斤;棉花总产1.53万吨,亩产6.5公斤;油料总产23.6万吨,亩产油菜籽45公斤;养猪1019万头,出栏肥猪305万头,出栏率3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下简称建国)后,四川农业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历了稳定上升、跌落恢复、徘徊前进、改革发展的曲折历程,至1984年,全省人平占有粮食达到404公斤,农村人平纯收入达到286.76元。农民梦寐以求的温饱问题,至此初步得到解决。
一、稳定上升阶段(1950~1957年)
1949年,四川解放,由刘伯承、邓小平主持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在稳定社会秩序,着手建立人民政权的同时,把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作为当时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不丢荒一亩耕地,产量不能低于1949年,并争取尽快达到和超过建国前历史最高水平;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减租退押,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把没收地主的4700多万亩耕地,分配给3600多万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摧毁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农业生产力得到解放。从1951年起,开始组建农业技术队伍,开展爱国丰产的群众竞赛运动,发动群众兴修水利,评选地方良种,大面积推广行之有效的传统农业技术。至1952年,农业各种产品的产量全面超过1949年的水平。粮食、棉花、甘蔗、生猪都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年产量。
1953年,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十项政策》,保护了土改后农村各阶层的权益,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坚持了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典型示范的方针,逐步由互助组过渡到合作社。1955年,全省实现了土地入股、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弥补了个体生产规模小,资金劳力不足,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的缺陷,发挥了集体经营的优越性。在生产技术上,从1953年起,主要推广了“好种壮秧,少秧密植,合理施肥”的水稻增产技术和棉花病虫防治等措施,农业生产稳步上升。为了跟上全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在1955年下半年批判“小脚女人”(对当时坚持农业合作化应稳步发展主张的批评)后,1956年至1957年底,全省87%的农户加入了以小社并大社、取消土地入股分红、耕牛大农具折价(记帐)归公、按劳分配的高级农业社。比原规划提前11年急促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为了适应生产关系的变革,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又制订了《四川农业发展纲要实施条例》和《1956~1962年农业发展规划》,兴修水利,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水田改一季为二季、改二季为三季,推广双季稻,开垦荒地,建立机械化农场和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完善农村技术服务体系。
1957年全省耕地达到11507万亩,比1949年增加1048万亩,增长近10%;粮食总产达到2130.5万吨,比1949年增长42.6%;棉花总产7万吨,比1949年增长3.6倍;油料总产40.7万吨,比1949年增长57.98%;生猪2500万头,比1949年增长67.54%;全省农业总产值60.65亿元,比1949年增长1.45倍。农业生产全面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人民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二、跌落、恢复阶段(1958~1965年)
1958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中共四川省委于当年9月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的决定》,在40多天中将16万个合作社合并成为5000多个人民公社,实现了全省农村人民公社化;并同步建成了61万个农村公共食堂,95%的农村人口进入食堂吃饭,实现农村公共食堂化。人民公社实行一乡一社(试办了少数万户大社和一县一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和集体财产,一律收归公社所有,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起初执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继后改为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劳动管理打破原来社、队的界限,组织跨社跨区的大兵团作战。由于生产关系的急剧变化,农民在思想观念、生产、生活习惯上都很不适应;公社的经营管理也出现严重的混乱。
农业生产以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管、工八项增产措施)为中心,采取统一号令、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分配战役任务的办法,开展大规模的兴修水利、积肥造肥、深翻耕地、密植和工具改革、改造低产田土等群众运动。尽管也做了很多实际工作,特别是水利建设和改造低产田活动,为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是在“左”的思潮影响下,过多地追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而不注重实效,出现了许多过头的甚至违背科学的作法,如“深耕愈深愈好”、“密植愈密愈好”等,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
1958年3月,毛泽东主席视察了郫县红光农业生产合作社。《四川日报》先后报导了郫县全县8.35万亩早稻平均亩产512.2公斤;友爱乡九社1.08亩并秧田亩产水稻41262.5公斤。1959年1月,省农业展览会展出了郫县红光公社水稻亩产5340.5公斤的典型材料,进一步助长了全省浮夸风的蔓延。1959年3月,省委号召开展全省千万亩,亩产万斤粮的竞赛运动,要求当年粮食总产达到7500万吨。年终公布了1959年全省粮食收获量为6300万吨(事后核实的实际收获量为1582万吨)。高指标诱发浮夸风,浮夸风又助长高指标,致使“三高五风”(高指标、高征购、高积累、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愈吹愈烈。为了继续保持大跃进的势头,1959~1961年开展“反右倾、鼓干劲、继续大跃进”和基层的“反粮食瞒产私分”运动,打击了一大批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说真话的干部,也掩盖了产量大幅度下降,农村粮食严重困难的实际情况。1958年以来,由于工作失误,加上部分地区的自然灾害,农业全面跌落,到1961年,全省粮食产量下降为1155万吨,为建国后的最低点,甚至低于1949年的产量。
在1959~1961年三年中,全省征购粮食483.5万吨,占同期粮食产量的35.5%。三年共外调粮食151.55万吨,占同期粮食征购量的31.3%。由于粮食总量不足,导致城市供应紧张,农村严重缺粮,每人每天定量6两(16进位制)也不能保证,浮肿病流行,出现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非正常死亡,1961年比1958年全省人口净减600余万人。
早在195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郑州会议和1959年4月以毛泽东主席名义发出的《党内通讯》,对“大跃进”中出现的高指标、浮夸风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改正意见,部分省区也陆续开始纠正。1960年2月,四川省委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全党一条心,一股劲,一个样,为实现1960年的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和相应的决议,继续坚持高指标、公共食堂。到1961年下半年才陆续纠正这些失误,致使四川农村的困难局面持续时间更长,农业生产力遭受的损害更为严重。
1962年1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总结了“大跃进”的经验教训,统一了思想,再次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号召全党大办农业,大办粮食,要求在3年内恢复到“一五”末期的生产水平。相应地下放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恢复评工记分和定、包、奖的责任制,恢复自留地和私养牲畜,开放农村集市贸易,鼓励发展家庭副业。
1963~1965年,四川调减了农村粮食征购,年平均征购粮食367.95万吨,比1957年的498.1万吨,减少了26.1%。农村返销粮食年平均110.85万吨,比1957年增加了1.05倍。农村粮食困难的局面得以基本缓解。
在此期间,增加了农业投入,改善了农业基本设施。1965年与1957年比较,农田排灌动力由150万瓦特增加到30420万瓦特,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96万亩,增加50%;化肥施用量达到67.8万吨,增加8.8倍。
在农业生产中,恢复和加强了农业推广体系,举办政治技术推广站。调减了双季稻种植面积,普及水稻矮秆良种和棉花良种,推广小麦增产新技术和过去行之有效的增产措施。
1961年,在原来整风整社的基础上,省委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的通知》,分期分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初期以贯彻《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为纲,反对生产单干,落实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制度。1963年后,逐步转为清理整顿社队领导班子的“四清运动”(清思想、政治、组织、经济),继而发展为以批判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主要内容,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伤害了一批基层干部,影响了调整工作的深入。但由于一直坚持要以搞好生产作为搞好运动的一条重要标准,使农业生产未受到大的损伤。
1965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205.5万吨,为1957年的96.48%;棉花产量10.99万吨,为1957年的157%;油料39.3万吨,为1957年的96.53%;生猪2500万头,与1957年持平;农业总产值61.62亿元,为1957年的102.78%。基本上恢复到1957年的生产水平。
三、徘徊前进阶段(1966~1976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开始,各级党政机关及农业事业单位陷于瘫痪,干部下放,工作停顿,农业变成自发性生产的局面。1968年5月,省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革委)成立后,在农村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文革”中的农业学大寨以及后阶段的普及大寨县运动,都贯穿了“文革”的政治内容,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资本主义道路。部分县、社再次出现了并社并队,收自留地,取消私养猪,关闭集市贸易,废除定额管理,推行大寨式评工记分等“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活动,重复了“大跃进”时的作法,严重冲击了《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贯彻和前一阶段调整的成果,扰乱了社员的正常生产活动和社队干部的正常工作。
1971年初,省革委在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北方农业会议精神中,提出了“学大寨、赶昔阳、苦战三年跨农纲(亩产粮食400公斤)”的号召,贯彻“不学大寨就是走资派”的精神,把学大寨运动推向高潮。按照北方农业会议的要求作出了“不准任意改变基本核算单位和重犯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等规定,农村并社、收自留地等作法,得到制止。而大寨式评分办法却在全省流行。
学大寨运动中,坚持了农田基本建设和创大寨县产量标准(亩产400公斤),并先后树立了一批如平昌驷马公社、剑阁化林大队、德阳红光大队、仁寿战斗四队等改田改土,粮、棉产量过农纲的典型。尽管当时存在着许多形式主义和政治压力的问题,但这对于稳定农业生产,改善生产条件,仍起了积极作用。1966~1976年累计改田改土达1839.7万亩,为1966年前15年总和的10.5倍。
农业措施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每年粮食播种面积一直在1.5亿亩以上,复种指数由1965年的150.3%提高到1976年的179.6%,推动了旱地多熟制的发展。但又出现了毁林(草)开荒,过度垦殖,增大水土流失和重复了盲目推广双季稻达800多万亩等问题,产生了负面影响。
农业科学技术的重点转移到农村,开展了农村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建设,组织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科学实验活动,全省大多数县建立了县、社、大队和生产队的科技组织,常年参加人员达100余万,为农村培养了一批科学种田骨干。但对农业专业科研和教学工作,则横加摧残,把科技人员和教学人员斥之为“臭老九”,列为改造对象。以致10年中,农业科学技术进展甚微,出现人才和科技工作的断层。
1976年是“文革”恶果反映最严重的一年,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全面减产,市场供应紧张,粮食库存空虚,部分农村缺粮,不得不调入粮食50.2万吨救急。
“文革”十年,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生产,稳定了农业生产形势,维持了农业缓慢增长。1976年与1965年比较,全省粮食由2055.5万吨上升至2542万吨,增加了486.5万吨,平均年增长2.37%;生猪由2500万头上升至3670万头,增加1170万头,平均年增长4.68%;棉花由10.99万吨减至8.5万吨,减少2.49万吨;油料由39.3万吨减至35.6万吨,减少3.7万吨;农业总产值增加29.68亿元,增长18.8%,年平均增长1.88%。由于10年人口失控,人平粮食占有量比1965年减少22.5公斤,猪肉人平占有量减少2.3公斤。
四、改革发展阶段(1977~1985年)
1976年10月结束了“文革”十年动乱。在农村中恢复了过去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总结推广了“包工到组”(常年或季节性的农活包到生产组),“联产到劳”(粮食产量联系到劳动者),建立五定(定领导、劳力、任务、质量、工分)生产责任制。调减了粮食征购任务,减轻农民负担,鼓励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工副业,发展社队集体企业。在农业措施上,减少双季稻面积,主攻中稻,推广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扩大旱地作物,发展经济作物。由于贯彻这些休养生息的政策,农业生产力迅速恢复,1977至1978年,两年中全省粮食总产增加654.5万吨,年平均增长12.85%;生猪年平均增长8%;主要经济作物全面大幅度增长。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加快发展农业的政策。四川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突破长期以来实行的生产队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分配中吃大锅饭的模式。率先推行大田生产“包产到组、联产计酬”,专业生产包产到组、户、个人的责任制。1980年发展到“水统旱包”(水田包产到组、旱地包产到户)的形式。1981年打破全省统一的模式,根据不同生产水平,实行水统旱包、联产到劳、包产(包干)到户等不同责任制。当年包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62.3%。1982年,中央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和其他形式的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由于包干到户利益联系直接,管理简便,农民乐于接受。当年11月,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生产队总数的89.2%,1984年3月达到99.5%。林、牧、副、渔业也普遍实行了家庭或个人承包的责任制。生产发展促进了专业分工,1984年农村各种专业户达到19.72万户,还出现了一批专业队、村、乡。农村个体工商业达82.17万户。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并发展到75.16万个,从业人员343万人。各种新的经济联合体达2.67万个,参加的农户11.52万户。四川农村出现了多年未有的五业繁荣、六畜兴旺的景象。
1978年7月,召开省科学大会,赵紫阳同志指出搞好科学技术是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第一重要任务。提出发展农业生产“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基本思路。调整农、科、教相结合体制,明确分工,调整方向,突出重点,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课题的协作攻关,广泛开展了农作物、牲畜的杂交优势利用的研究和栽培、饲养技术的改良,加强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和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农业技术培训。
在此期间,还相继开展了全省的土壤普查、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调整农业内部结构,促进了种植业、养殖业、乡镇企业的协调发展。
1978年后,农业生产由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扩大了农民的生产自主权。改对农产品,生猪的统购派购为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相应地调整了收购价格,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放宽搞活,大批农民离土不离乡,加入农村乡镇企业,集体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乡镇企业成为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转化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一支重要力量。
1978~1984年,全省农村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粮食总产1984年达4079.5万吨,第一次突破亩产400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人平占有粮食首次达到404公斤,各种经济作物得到全面发展。
在农业连续8年大幅度增产的形势下,农产品的收购、运输、贮藏、加工等方面的改革滞后。1984年前后出现“卖粮难”、“卖棉难”、“卖猪难”的状况,致使对粮食生产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出现了“粮食翻两番容易,收入翻两番困难”。农村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抓经济收入,相继出台了一些不利于稳定粮食生产的政策和措施,致使1984年到1985年两年中耕地减少260万亩,成为“二五”计划时期以后耕地减少最多的年份。特别是1985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613.5万亩(经济作物面积扩大548.3万亩)。农业投入锐减,农田基本建设停滞,有效灌溉面积由1981年占耕地的46.1%,下降至43.7%。导致1985年粮食减产249万吨,人平占有粮食降至376公斤,出现了新的曲折。
1985年与1976年比较,全省农业总产值增至265.92亿元,增加116.1%;粮食总产达到3830.7万吨,增加50.69%;油料增至151.18万吨,增加324.7%;棉花增至11.34万吨,增加33%;生猪增至5916万头,增加61.2%,是建国以来农产品增长最快的时期。
三
建国前,四川农业在长期封建制度的桎梏下,生产发展缓慢,加之人口众多,资源不足,自然灾害频繁,农村经济濒于破产。建国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摧毁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土地公有制。通过一系列的改造和建设,彻底改变了农村面貌,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发展。
36年来,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养育了四川上亿人口,逐步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农业为轻工业提供的原料,其产品的产值占轻工总产值的75%,支撑着我省轻工业的发展。每年向国家交纳农牧税3~4亿元,相当于国家投入的支农资金。净调出粮食2000万吨、生猪3871万头、食用油106万吨,支援出口贸易和兄弟省、市,成为我国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省区之一。农业生产逐步由自给性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一、农产品有较大增长,人民生活有显著改善
从1950年到1985年,农业总产值由36.20亿元,增至265.92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后,增长2.79倍;粮食由1494.5万吨,增加到3830.7万吨,增长1.56倍;棉花由1.54万吨,增加到11.34万吨,增长6.36倍;油料由23.6万吨,增加到151.2万吨,增长5.4倍;生猪由1019万头,增加到5916万头,增长4.8倍(猪肉产量增长7.98倍);蚕茧增长20.8倍,水果增长17.16倍,茶叶增长9.71倍。同期人口增加74.72%,人民生活水平仍有较大的提高。粮食人平年消费量农村由207.5公斤,上升至253公斤;城市因食品结构变化由323.3公斤,下降至187.2公斤。肉类农村由6.4公斤,上升至17.2公斤;城市由8.3公斤,上升至27.3公斤。植物油农村由1.1公斤,上升至2公斤;城市由2.2公斤,上升至11.6公斤。农村人平纯收入由1955年的45.6元上升至1985年的315.07元。
36年的农业生产增长速度超过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接近南方13省的平均速度。1985年,四川的农业总产值、粮食、油料、生猪、柑桔的产量,仍居全国第一位。
建国后,四川农村生产关系变革,主要经历了由封建剥削制度,到生产资料农民个人所有,合作社集体经营的初级农业合作社阶段;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的人民公社阶段;土地集体所有,分户(组)承包自主经营阶段。由于各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经营形式不同,其产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年平均增长情况,差异很大。
土改、初级农业合作社阶段(1950~1957年):产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年平均增长量为:产值3.06亿元,粮食67万吨,棉花0.68万吨,油料2.13万吨,生猪170.5万头。
人民公社统一经营阶段(1958~1976年):产值和主要农产品年平均增长量为:产值1.95亿元,粮食26.92万吨,棉花0.07万吨,油料年均减少0.21万吨,生猪年均增长61.57万头。
联产承包到户(组)自主经营阶段(1977~1985年):产值和主要农产品年平均增长量为:产值18.72亿元,粮食143.18万吨,棉花0.31万吨,油料12.7万吨,生猪249.5万头。
36年农业产值和主要农产品的增长,呈明显的马鞍型。
二、农村商品经济有新的发展
建国前,四川地处偏僻,加之多种社会原因,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十分缓慢,落后于长江下游各省区约半个世纪。
建国初,在贯彻“粮、经并举”的方针中,由于面临全省人民的温饱尚未解决,仍主要致力于粮、油、猪的自给性生产,商品性较大的其他经济作物生产受到了一定的限制。1952年,四川向国家提供的粮、棉、油、猪及其他农产品总值(当年价,下同)共9.6亿元,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30.72%。
1953年进入计划经济建设,农业生产按计划种植,计划交售。1952年至1957年由于耕地增加805万亩,在粮食生产比重逐年加大的同时,经济作物也有相应的发展。1957年向国家提供的商品产值占总产值的34.37%。
人民公社化以后,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生产贯彻“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但由于人口大量增长,1958~1976年期间耕地锐减1438万亩,更加剧了粮、经争地的矛盾,经济作物生产基本上徘徊在1957年的水平。特别是在“文革”中,商品生产成为资本主义的代名词,原来就为数不多的土特产品和家庭副业生产被摧残殆尽。农村处于“吃饭靠集体,花钱靠卖米”的局面。1976年向国家交售的农副产品产值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28.41%,比1957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
1978年以后,对农产品的生产、计划、流通、价格、市场等主要环节,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为发展商品生产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计划和农业部门,集中资金、技术,建立了一批粮、油、猪及多种经济作物的商品生产基地,扶持了农村一大批专业户、重点户和专业村(组),带动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量大幅度提高。农业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85年,种植业比重由1976年的77.14%下降为64.09%;畜牧业由17.56%上升至25.28%;其他(林、副、渔)由5.38%上升为10.35%。粮食作物由61.78%下降为43.58%,经济作物由6.34%上升至10.03%。
1985年农业总产值313.06亿元,商品产值为137.2亿元,商品率为43.82%,比1976年上升了15个百分点,比1952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商品产值中,国家合同收购占63.42%,市场调节占36.58%。
1977年后,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适应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形势,冲破了农业生产长期囿于种植业、养殖业的传统模式,使农村的单一经济结构向多元化结构转化。乡镇企业以其强劲的生命力,10年中已发展成为食品、建材、能源、机械、纺织、化工、森工、服务等主要行业。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567万余人(约占农村富余劳动力的30%),总产值199.13亿元,10年增长了34.5倍。上交国家税金20.97亿元,以工补农3.92亿元,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工业产品。乡镇企业已成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支援国家工农业建设,转化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生产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有新的发展
建国后,在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开始对传统农业技术的改造。1952年即着手于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三大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经过30多年的不断调整和完善,至1985年全省已形成了农业大学、中专(职教)、农民技术培训的多层次教育体系;大专院校科研所(室)、省农业科学院、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分工合作,各有侧重的科学研究体系;省、地、县农技、种子、值保、土肥、畜牧、农机、农情信息、农村经营管理等专业齐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服务领域已延伸至乡、村、农户,扩展到产中、产前、产后服务,成为30多年来为当前增产服务、改造传统技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改革开放后,教育、科研、生产以农业现代化为目标,面向世界,扩大国际交流,引进新技术,按照“科技兴农”的要求,不断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四川地少人多,丘陵山区面积大,生产条件差,中、低产田土占耕地的73%左右,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薄弱。经过30多年努力,有效灌溉面积由1950年的867.92万亩(占当时耕地8.30%),发展到1985年的4172.61万亩(占耕地的43.69%),增长3.80倍。保灌面积达3267万亩,占耕地的34.21%。坡土改梯土、薄土改厚土、改造冷浸田和下湿田累计2884.9万亩,占中低产田的41.36%。随着灌溉条件和土质的改善,基本形成了稻田二熟,旱地二三熟的耕作制度;全省复种指数由1950年的151.7%,提高到1985年的184.9%。
四川农村长期使用铁木农具,人畜动力,劳动强度大,效率低。50年代开始推广改良农具,进行机械化试点,经过60年代初和70年代中期的两次推广农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高潮,至1985年已实现农副产品粗加工的半机械化。机械化也初步形成机耕、排灌、加工、运输等系列,农机总动力达到919.49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1万台,手扶拖拉机13.4万台,各种作业机械94万多台,农用汽车2.69万辆,改善了排灌、加工、运输的条件。由于生产责任制的变化,机耕面积由1978年占耕地总面积的15.02%,下降为8.15%。
农作物品种36年不断更新,全省主要农作物已全部实现良种化。80年代实现了水稻、玉米杂交化。随着品种更换,栽培技术不断改进。棉花方格育苗,油菜壮苗早栽,玉米地膜覆盖,水稻增温育秧,小麦疏株密植,以及带状种植,旱地三熟栽培,半旱式栽培等技术,应用面积大,增产效果好。
化肥施用量逐步增加,技术不断改进。1952~1985年,化肥施用量(实物量)由0.34万吨增至589.5万吨,亩平61.7公斤。由氮肥为主发展到氮、磷、钾配合,配方施肥。1982年开始使用微量元素肥料。化学农药使用量1952年为800吨,1985年增加到2.94万吨。农药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品种发展,防治面积由1952年的698万亩,扩大到1985年的9638万亩。由单一的农药防治发展为化学农药、生物、农业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1978年已基本普及机械装备的植保专业队。
牲畜品种不断改良,防疫、饲养技术不断改进。80年代开展大规模的经济杂交利用,发展瘦肉型猪。建立城市郊区副食品基地,肉、蛋、奶生产量大幅度提高。
1985年为止,水稻、棉花、油菜、玉米和生猪的杂交优势利用,棉花抗源品种,小麦和红苕育种,旱地三熟制栽培,半旱式栽培等先进技术的研究推广,居于全国前列。
随着科技进步和商品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组织管理开始按照区域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分类组织实施。1978年开始组建农村机械化植保专业队和农作物杂交种子专业化生产基地。80年代初大力发展农村专业户、专业村,组建了农村会计专业化队伍。在土壤普查和农业区划的基础上,先后调整了茶叶、甘蔗、棉花生产布局,缩小分散产区,加强集中产区。80年代中期,在国家计划安排下,集中资金,集中技术,建立了一批粮、棉、油、瘦肉型猪和其他经济作物的商品生产基地县,进行高产、优质、高效的商品化生产示范。
四川人平耕地少,灾害频繁,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1950~1957年,人民政府重视耕地开发利用,耕地由10459万亩增加到11507万亩,净增耕地1048万亩。1959年后开始逐年减少,至1985年,实有耕地9551万亩。28年中净减1956万亩,平均每年减少70万亩。
四川丘陵、山区面积大,耕地中,中、低产田土(常年产量400公斤以下)占73%左右。建国后农业一直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建设方针,在国家的扶持下,农田基本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仍然很弱,很大程度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局面。36年财政拨付的支农资金(包括农、林、水、气)共120多亿元,相当于同期上交的农牧税。其中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改田改土)约43亿元,每亩耕地平均不足50元。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体制的改变,支农资金由1979年占全省总支出的15.1%,下降至1985年的7.6%。农业自身既没有形成自我积累的机制,也没有自我发展的能力,长期处于简单再生产的局面。据省农牧厅合作经济总站统计,1985年全省农户36年积累的固定资产(耕牛、大农具、生产设施)总值为43.31亿元,人平49.5元;集体积累的固定资产总值14.40亿元,人平16.4元。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
《四川省志·农业志》附录 编后记pdf,欲读此篇,请联系QQ:269290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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