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
王佩楚取典(王门公)
王佩楚取典(1912—1951),男,藏族,1912年出生,四川省木里县麦地龙乡克多村人。其父系当地世袭佃班(相似汉区保长)。王7岁时剃度为僧,后来逐级升任“亚英”、“窝根”、“连朗天巴”等宗教、行政职务,并被土司派驻木里与九龙、冕宁二县接界的倮波担任“绒班”(官人)。继后领姑擦职位。
1945年任大苏班(土司衙门管理财政的官员),1947年王被提升为“甲萨”要职(“甲萨”又称门公,是权力仅次于土司的职官)。
1950年3月木里和平解放,同年12月,王被选为西康省西昌区专员公署委员会委员和西昌专区协商委员会委员。1951年初至8月,历任盐源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木里清匪委员会副主任,木里建县筹备委员会副主任。期间的1951年2月,由王主持,在木里大寺召开由三大寺和各民族代表共173人参加的历时20天的会议,经充分协商,由王代表大喇嘛宣布废除木里33种不合理员担。王佩楚取典的进步行动,引起了木里少数反动上层人士的仇视,他们经过精心策划,重金收买刺客,于1951年8月20日上午7时,王佩楚取典从康坞大寺住宅前往筹备委员会办公地点途中,被刺客伏击牺牲,时年39岁。1993年3月8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王佩楚取典为革命烈士。
项培初扎巴
项培初扎巴,男,藏族,1934年10月出生,四川省木里县白碉乡人,中专文化,民族爱国代表人士。1950年1月任木里县第19代大喇嘛(末代土司)。1950年木里解放,同年3月被选为盐源县联合政府副县长,翌年5月任木里县筹备委员会主任。1951年春—1952年春任木里清匪肃特委员会主任,并荣获“清匪模范”的锦旗。1953年2月19日木里藏族自治县成立后,项培初扎巴历任木里藏族自治县县长、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凉山州政协副主席等职。2004年12月享受正厅级待遇退休,2015年10月4日因病去世,享年81岁。
张文奎
张文奎,男,汉族,1928出生,山西洪洞县人,194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随部队进军华南,1949年进军大西南,到西康省宁属地区盐源县公安局,参与当地清匪肃特反霸民主革命运动。1952年,赴木里藏族自治县任民主改革工作队副队长,1953年任木里藏族自治县首任公安局长。1956年任首届中共木里工委常务委员,平叛前敌指挥部副总指挥。1957年11月在执行特殊任务途中遭土匪伏击牺牲,年仅29岁。
项扎巴松典
项扎巴松典,又名杜基扎什、昂翁扎巴,男,藏族,1917年出生于木里县白碉乡八尔店封建贵族家庭,是贵族八尔家儿子。6岁到木里大寺出家为僧,1924年定为木里大喇嘛侯袭。1934年接任木里第十七代大喇嘛(土司)至1944年冬。任大喇嘛期间,被国民政府委以彝务指挥官,两盐九龙江防司令,禁烟委员,滇西边区守备司令,陆军中将,木里分区保安司令筹职,共间于1943年献黄金217两给西康省主席刘文辉,作为对日抗战经费;1944年3月和8月,分别率木里慰问团赴云南大理,慰问中缅边界抗击日军的国民革命军青年远征军司令宋希濂部,送锦旗一面,献大洋40万元和黄金10两以及其他贵重物资。
1950年3月木里解放后,历任建县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剿匪委员会主任,县政协副主席,西康省政协常委,西康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5年5月12日因病去世,享年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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