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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地情

2010年9月1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天府新区规划;



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首次规划建设天府新区;



2011年8月11日,四川省召开贯彻实施《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暨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工作动员大会;



2011年10月26日,《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通过了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定;



2011年11月1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2011年12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下设协调督导小组、规划小组、政策与专家小组和办公室;



2011年12月25日,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



2012年2月,《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加快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点城市新区; 



2012年3月22日,时任省委书记刘奇葆在调研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时强调,要将天府新区建设作为四川的“一号工程”。



2013年7月,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委会属正厅级管理机构。



2013年12月2日,成都市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始正式运行;当月,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报送了将四川天府新区批准为国家级新区的请示;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天府新区创新发展;



2014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2014年11月15日,《四川天府新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正式印发。《方案》显示,天府新区将在金融投资、产业、土地三个方面享受政策支持。 



2014年11月,成都天府新区海关获批成立。关区管辖范围为国务院批准的天府新区全部区域。 



2014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安排方案和四川天府新区管理体制方案》(川办函〔 2014 〕 155 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6次全体会议审议《四川天府新区管理体制的建议方案》。



2015年1月29日,自国务院批复设立四川天府新区以来,为有力有序推动四川天府新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在中央编办未正式批复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之前,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代行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职责,并组建临时工作机构。临时工作机构已正式运行。 



2015年3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编办复字 〔 2015 〕 32 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川编发〔 2015 〕 22 号)。 



2015年,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府办发〔2015〕20号)精神,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简称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正县级。



2015年11月16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批复原则同意《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5版)》



2016年8月5日,成都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开始使用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启用“成都市天府新区”作为新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地址。 



2016年10月2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主任尹力主持召开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天府新区管理机构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内设机构(综合行政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建设处、经济发展处、投资促进处、发展促进中心),以及成都、眉山管委会。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其中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含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区块四〔双流园区〕4平方公里、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09平方公里)。 



2017年4月,《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近日印发。将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



2017年6月,四川天府新区获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2017年8月14日,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召开发布会,重磅推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2017年11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四川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对四川天府新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四川天府新区更好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



2017年12月21日,在四川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确立的“四项重点工程”中,天府新区被标注为四川“百年大计”。 



2018年3月22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准予设立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标志着天府新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迈入新时代。 



201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批复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管辖直管区范围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以及自贸区直管区区块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等民商事案件。



2019年6月8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了加快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以及发展高端高新产业、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重点任务。 



2019年8月27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揭牌仪式举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涵盖天府新区视高片区、天府新区青龙片区和眉山空港经济区片区三个片区。



2019年11月11日,眉山天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该中心位于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楼旁,是眉山天府新区主要的对外服务窗口。 



2019年12月30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



2020年4月,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成都市管理。8月,省委编委发文明确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规定负责四川天府新区规划及成都直管区经济社会管理。12月,设立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1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开展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的复函》,正式批准四川天府新区开展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期限2022—2025年)。根据复函要求,要形成公园城市标准化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22年2月12日,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正式启动。


来源:四川天府新区 更新时间:2022-03-02 16:16:21 浏览次数:
终审:何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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