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
周慎靓王五年、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后在今川主寺设立县级建置湔氐县。
西汉初,在夷地改县级政权为“道”,在湔氐县原址建湔氐道。
西晋改氐道县为升迁县,白马县为兴乐县,仍置平康县,隶汶山郡。西魏末,置甘松县,隶甘松郡。北周武帝天和六年(571年),置扶州,改甘松县为嘉诚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置松州。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纳入化外州。南宋理宗宝祐元年(1253年),忽必烈率蒙古军攻占松州。
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置松州卫、潘州卫,寻并为松潘卫。
清世宗雍正七年(1729年),裁卫,设松潘抚民直隶厅。九年(1731年),改置松潘厅。清高宗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升松潘厅为松潘直隶厅。
民国2年(1913年),改松潘直隶厅为松潘县,沿用至今。
来源:松潘县地方志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6-14 11:55:13
浏览次数:次
终审:李群花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