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志工作概况
省志工作是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开展的省本级地方志编修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主体上具体组织实施《四川省志》的规划、编纂、评审、出版,同时对省直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地方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四川省志》编修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四川省志》编修工作
1960年3月,四川省第二届人民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编纂四川省志的初步意见》。决定成立修志机构,开展《四川省志》编修工作。当年4月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发函同意成立四川省志编纂委员会并公布了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编委会由省委书记、省长李大章任主任委员,委员由65人组成。编委会下设各分卷编辑组,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组长和副组长由负责编纂相关分卷的主管部门或参编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四川省省志编辑委员会在省委、省人委的领导下,制定编纂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四川省志的编纂工作。
《四川省志》最初规划编纂15个分卷。其业务指导由副省长张秀熟主持,在《四川省志》编修工作中,强调省志应做到"体例谨严,内容丰富,考证精确",要有"政治标准、科学标准、文字标准"。
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四川省省志编辑委员会成立后很短的时间里,规划编纂的15个分卷中,就有14个分卷成立了编辑组开展相关工作,并且有部分篇章进入了初稿编写阶段。《四川省志》原定各分卷在1963年内完成编纂任务,由于工作量大、面宽、任务重,编委会经请示省人委同意,将完成编纂任务计划延至1970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编纂工作受到全面冲击,《四川省志》的编纂工作被迫停止。此时,省志编辑委员会成立以来短短的6年间,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搜集资料近两亿字,编写初稿1300篇,其中《交通志》和《民族志》接近完成。
二、改革开放后第一轮《四川省志》编修工作
改革开放后第一轮《四川省志》编修工作始于1981年。1981年10月23日,中共四川省委发文向各市(地、州)委,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大专院校党委正式下发《关于编纂四川地方志实施方案的请示报告》(以下简称《请示报告》),指出"编修地方志,是保存、整理、继承我国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有助于了解省情,为搞好四化建设服务。各级党委和各有关部门,应把此事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力支持,认真落实。"根据省委的文件要求,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正式成立,其职能为:在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领导省志和各市、县志的编纂工作,其具体任务是:讨论、决定省志编纂方案,规划、审订省志总卷和各分志的编纂方案或工作计划;确定各市、县志的编纂体例;审查省志最后定稿;其他需编委会确定的重大事项。《四川省志》的编修工作正式提上日程。
(1)《四川省志》的规划工作
第一轮《四川省志》的规划工作前后经过了三次大的调整。
最初规划方案始见于1981年5月,《四川省志》共规划为1个总卷(亦称总志),19个专志,共20卷。该方案基本沿袭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四川省志》规划方案,在设计原则、构成、操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突出地表现在未能涵盖当代社会的全部重要行业,时代特征不足;同时,各分志参编单位众多,组织困难。规划对志书体例、编写要求亦未能说明,可操作性不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1982年12月,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新编(四川通志)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了编纂《四川通志》(亦即《四川省志》)的指导思想、编纂体例、工作步骤。其中规划省志的上、下断限为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 1981年。规划新编《四川通志》(后定名为《四川省志》),专志增为45部。因涉及公文文种等技术性问题(工作条例不属政府文种),一直未能送批。1984年,省地方志编委会调整改组后,编委会重新起草四川省三级地方志工作的规划方案。名为《四川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1986-1990)。1986年1月 10日,正式报送省政府审批。1986年2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1986-1990)》。其中的《四川省志》的规划,基本沿用 1982年方案,志目略有增加。
第二次规划方案对省志总目作了大规模调整,对社会事业的覆盖面大大增加,对各分志参编单位进一步明确,对《四川省志》的设计、审定、出版方案等问题作了初步规定。
第二次规划方案的出台,对《四川省志》的编修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至1986年底,有70余个省级部门抽调人员,开展编修工作。但是,该规划方案中在志书体例、行文方式、记述方法,组织领导及审定出版方面语焉不详的弊端日显。在执行过程中,亦发现有部分社会事业未能进入记述范围。另外,规划方案中的整理旧志、编辑地方志资料类编、工具书等项工作,因缺乏专门力量,实际未开展。有鉴于此,省地方志编委会决定再次修订规划方案。
第三次规划(1989年) 。1989年3月6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88年9月29日全体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志)编纂方案》。该方案从编修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体例结构"、"志目和编写分工"、"组织领导"和"审定出版"等6个方面对《四川省志》编修工作作出规定。
第三次规划方案最终完成了《四川省志》的总体设计,首次从志书的编修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面全面阐述了编修基本原则;基本完整地规定了志书体例、编写分工、志书构成等编纂原则及方法,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对志书的审定、出版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此次规划从整体上对本届《四川省志》面貌作出全面界定,奠定了其成型的基础。虽然此后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志目作了微调,但总体上是按此次规划方案最终完整编成《四川省志》。
(2)《四川省志》的编纂工作
《四川省志》采用丛书的结构模式,由相对独立的各分卷组成。在编修的组织形式上,采用了综合分卷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分卷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既分工又合作的工作机制。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通过几种途径抓好工作
一是通过各种会议强化组织发动工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先后于1982年12月,1985年9月在温江召开会议,部署《四川省志》的编修工作。
1984年9月-12月,省志编委会举办四川省地方志修志人员培训班,编印了《四川省地方志培训班讲义》。系统开设了《四川通史》《四川地理》《四川沿革地理》《方志工具书使用法》《方志学概论》等10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课程。
1984年10月,常务副省长、省志编委会主任何郝炬召集部分省属厅、局、委、办的负责同志开会,宣传动员,下达修志任务。对推动省级各部门修志起了积极作用,修志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舆论的重视。
1986年2月,四川省地方志编委会总编室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志主编业务讨论会"。四川省志各分志主编、副主编、编辑室主任、副主任等省志各方面有关人士共60多人参加会议。这是第一轮省志首次省志主编业务研讨会。类似会议,以后几乎每年举办一次。
1989年8月3-5日,省地方志编委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志》第一次编纂工作会议。此时省志工作进展迟滞,已开展工作的省级单位长期徘徊在60%左右,相当部门尚未开展工作。常务副省长、省地方志编委会主任谢世杰在会上严肃要求省级部门和中央在川单位认真落实修志任务,限期解决进度迟缓问题。1991年3月25-26日,省地方志编委会召开第二次省志编纂工作会议,对《四川省志》编纂工作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此时,已列人编纂规划方案的省级部门已基本动员起来,开展工作单位约占应编单位的95%左右,省志编纂中最困难的组织发动工作基本结束,迈出了省志编纂工作中艰难而重要的一步。
1992年底,省志工作进人了批量总纂成稿阶段,已完成送审稿、已开始总纂、已开始编写初稿的分志已占总数的80%以上。同年,针对省志稿规范性较差,质量参差不齐的状况,省志编委会于4月召开《四川省志》总纂工作研讨会,对总纂工作的条件、方法步骤、基本要求提出明确意见;省志总编室组织编印了《(四川省志)编写文件汇编》,收到明显成效,工作进度、质量得到同步提高。
二是加强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986年5月,省志编委会制定《(四川省志)编写细则》。
1988年9月29日,省政府再次调整省志编委会成员,新任主任委员谢世杰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会议着重研究了加强《四川省志》编纂工作问题。决定实行总编负责制,建立《四川省志》总编班子,以加强省志的总纂工作。并邀请一些有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省志审核委员会,以加强省志的审核进程,并确定一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分志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编制,可作为非常设的事业单位,在不增加机关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前提下,由各部委厅局自定,报省编制委员会认可,各分志也要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人选须报省志总编审定,并不得随意变更。
1990年3月10日,省志编委会发出《关于(四川省志)主任总编、总编的通知》,决定由省志编委会副主任曹希之兼任《四川省志》主任总编,秦宜雅、任一民、聂运华(特约)、金成林(特约)为总编,负责《四川省志》的总纂工作。
1994年2月25日,省志编委会发出《关于(四川省志)总编工作分工的通知》,该《通知》对以后《四川省志》的编审工作做了如下规定:对省志实行责任总编、责任编辑负责制,任命总编、副总编;对《四川省志》总编工作分工及各分志(专志)完成时限进行了若干调整,对省志各分(专)志指定责任总编、责任编辑。令其依照分工范围对口工作(包括联络指导和审稿)。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
1994午9月,省政府领导同意,将地方志工作纳入省政府、省地方志编委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从当年开始每年向省政府目标办列报应完成任务的单位名单,年终检查。此举强化了省志工作的时限性,极大地推进了省志工作进度。同时,省志总编室连续以主编业务研讨会方式对省志编纂业务问题展开讨论,改迸和提高了志稿质量。省地方志编委会还制订了编辑费使用及相关工作制度,将工作量、工作质量与一定数量的经济报酬挂钩,实行"多劳多得,超额有奖"办法,极大地鼓励和激发了编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一举突破制约工作进度的"瓶颈",工作效率倍增。
四是开展省际交流。
1985年3月-4月,省志编委会专门派人赴湖北、湖南省志编委会进行业务访问,学习外省经验。10-11月,又派总编室3人到河南、山东、安徽三省学习修志经验。
五是强化组织管理机构建设。
1983年7月,省政府转发了《全省地方志编纂工作会议纪要》。同时,省志编委会由属省社科院代管的办事机构转变为省政府领导的常设机构,逐步调配工作人员,设立编纂机构,并初步开展工作。
1985年7月29日,省志编委会向省政府办公厅呈文请示将对各市、县志的联系工作从总编室划出,另设市县志联络处,单独设主管省志工作的省志总编室。主要任务是:制定省志编纂方案、规化和进度计划;协助各分志组建修志班子,指导业务,交流经验,协调修志中的问题;组织志稿初审、复审并交付出版。
(3)《四川省志》的评审工作
第一轮《四川省志》在审稿程序上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责任编辑负责对省志各分(专)志正式送审稿进行初审,责任总编(一般由《四川省志》总编、副总编担任)负责复审,再交《四川省志》审核委员会终审(主要由何郝炬、岳忠负责),批准交付出版发行。
第一轮《四川省志》自1992年1月《四川省志·冶金工业志》正式出版,至2000年左右全部出齐,编纂耗时近20年,出版历时10年。此为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四川通志》刊刻印行以来的184年后四川再次完整编纂出版的《四川省志》。
三、第二轮《四川省志》编修工作
在第一轮《四川省志》进入尾声阶段,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从四川地方志工作长远出发,于1997年开始着手远景规划,并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1997年10月,川委办〔1997〕58文下发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纲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续修《四川省志》。此后,少数已经完成第一轮《四川省志》编修任务的部门积极筹备,开展第二轮《四川省志》编修工作。2000年12月,省农业厅就以川农业函〔2000〕第520号文向厅属各个单位下发通知,对编纂《四川省志·农业志》提出要求,下达目标,明确责任,并设计了内容包括20篇、65章的篇目框架。
为了认真总结第一轮志书的编修经验,增强第二轮志书编修的科学性,省志编委积极推进第二轮志书的编修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并在总结经验基础之上作好全面展开工作。2001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志书续修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1〕292号)将省交通厅、省电力公司列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省志分卷的组织形式、编纂模式。为全面开展第二轮《四川省志》编修作理论和实践的准备。2005年12月13日,省委、省政府以川委厅〔2005〕47号文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明确续修《四川省志》1种,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作为主修单位。随后省委、省政府对《四川省志》编修工作进行了细化,于2006年2月以川委厅〔2006〕4号文件下发了《四川省志》编纂方案,对《四川省志》93个分卷编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体例结构、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特别是前期编纂经费规定由财政根据各牵头承编参编单位具体情况解决的方案,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突破了第一轮志书由各牵头承编参编单位自行解决的模式。自2006年开始,省直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各特色志承编单位认真按照川委厅〔2006〕4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牵头承编和参编职责,选配得力人员开展省志编修工作。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目前工作进展态势良好。
第二轮《四川省志》编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规划方案不断得到优化,科学设计编纂方案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在第一轮《四川省志》79卷规划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充分考虑了20年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同时考虑社会分工、学科分类和政务工作的实际,将第二轮志书规划调整为93卷。除了规划部分特色志外,对原来的部分分卷进行了整合和分设,比如将第一轮《四川省志·党派群团志》在第二轮《四川省志》中分设为《四川省志·中共志》《四川省志·民主党派工商联志》《四川省志·工会志》《四川省志·共青团志》和《四川省志·妇女工作志》,使新规划省志分卷更为科学并具有可操作性。在注重规划方案优化的同时,省委还及时调整了《四川省志》的记述下限,将原规划的2000年下限改为2005年。同时,在实际编纂工作中,省政府又将各分卷字数作了符合实际的调整,使即将编纂成型的《四川省志》各分卷更趋于科学和规范。
二是省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将地方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进程和成果质量。2006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以川办函〔2006〕104号文转发省志编委拟定的《四川省第二轮三级志书2006—2010年度编纂工作安排意见》,将《四川省志》编修纳入目标管理。强化了对工作进度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参编部门,在本轮修志工作中,各部门始终将省委省政府关于“修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官职官责”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在组织领导、人员选配、条件保障方面切实围绕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的思路开展工作,不仅很好地发挥了地方志资政的功能,而且在地情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开发、服务方面探索了路子。
三是工作的业务层面日益规范化。在第二轮《四川省志》的编纂工作中,从省志编委到各牵头承编参编部门,十分重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对修志业务的探讨,有效克服了第一轮志书理论准备不足、人才准备不足、经费保障不足的缺陷,省志编委先后印发了川志发〔2008〕15号“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志>凡例》和《<四川省志>编写细则》的通知”、“川志发〔2009〕15号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志>各分卷审查验收办法》的通知”以及“川志发〔2011〕10号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志>各分卷审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在分卷编纂工作的启动之初,通过建立篇目审批制度强化编纂的规范化操作。 在每个分卷的组织动员、资料收集、初稿撰写、总纂统稿、评议审改和送审出版的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计划和要求。有效地保障了编纂志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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