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政服务>资政参阅>详细内容

【资治】中国近代防疫体系的制度构建

作者:昕冉自得 来源:中国国家历史 发布时间:2020-02-27 10: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提倡科学以启民智,反对迷信以驱民昧,防疫法规则逐步完善,成为人类抵御瘟疫的有效保障。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以来,武汉受到全国人民的关心与瞩目。为打赢这场艰难的战役,从中央到地方,各路医疗人员及设备都源源不断汇集到武汉。

在整个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小小的病毒不可小觑,它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甚至改变历史的进程。即便在拥有现代科技的今日,病毒也让人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件件惨痛的事例证明,只有建立现代化的防疫体系,有效地阻隔疫情传播,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

古代防疫制度

大规模瘟疫对古代农业社会的破坏是无比可怕的,在可怕的瘟疫面前,普通民众往往要面临着最大的风险。亲人、邻里的不断倒下,恐惧的迅速发酵,求生欲望迫使人们背井离乡,奔赴远方。而大规模人口迁徙必然会导致瘟疫与恐惧的进一步扩散,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无论是为了维持社会安定,还是为阻止瘟疫传播,国家都必须严格约束人口流动,一个最为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隔离。原始社会时期,部落中的人们就懂得将健康人与患病者区分开,以躲避疫鬼的魔爪,称之为“避疾”或“避疾厄”。

这种方法一直延续下来,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隔离作为一种政府强制措施,在各类大疫中都被广泛使用。比如在传统的乡村里甲制结构下,典甲(即乡长)有责任对疑似病例调查并上报,确诊后即刻实行隔离,上级机构会专门派遣医师诊治,并划定专门区域作为隔离场所。而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瘟疫的潜在破坏力显然更为巨大,因此官府会设立专门的隔离机构,比如最早的“疠迁所”、宋朝的“安剂坊”、清朝的“留养所”等,对患者进行集中治疗与安置。凡与患病者密切接触过的人,也都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在此期间,人们必须隔离在家,不得随意出入。这与今日的疾病防控措施已颇为相近。

为减少大疫带来的损失,自西周以来,我们就有一套“医在王官”的官方医疗制度,即以政府的力量参与到医药行政、医疗组织乃至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去。唐代开始创建州一级的医疗体系,宋代将其下沉到县级,基层社会医疗体系初步得以建立,极大提升了普通百姓在瘟疫面前的自保能力。除此之外,政府也会拨付款项,积极动员民间力量参与到对病患的救治和疾病防控中来,许多地方富商士绅都做出了巨大贡献,比如苏轼就捐赀创立了有名的安乐病坊。官民合力有效实现防控目的。

但这个体系在明清时期遭遇了重大危机。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的补充,政府逐渐从医疗事业中退出,医学署、惠民药局等地方医疗设施逐渐荒废,常平仓“已成民间之累”,高昂的维护成本让各地不堪重负。到了晚清时期,由于国力衰颓,地方甚至不得不依靠赈捐、义赈、义演等民间慈善救助措施来度过难关。

《清明上河图》中的药铺

这些措施看似完备,但从根本上来说,它们仍然与现代意义上的防疫制度差别巨大。地方的施医局等医疗机构多为临时设立的应急机构,太医院虽为常设,服务范围大多只限于皇室,宫廷高水平的医师很难参与到民间一线的防御工作中,地方的普通医师又缺乏监管,以至于出现庸医泛滥的局面,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害人性命,时人谓之:“不知医经,徒持医方;不知表里本末,不辨寒热虚实;不知变通,泥古不化;鲁莽试药,任意措置。”大多数防御举措仍然受制于国家财政乃至地方财力,如果财政窘迫,无法修建更多基础卫生设施,旧有的卫生设施也无从改善,必然会酝酿新的危机,本来可防之病逐渐蔓延,本来可治之病不断肆虐。

可以看出,虽然古人不具备现代的医学知识,但在与病毒漫长的接触历程中,也慢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控体系。这不仅能够切断瘟疫的传播途径,也能够平复人心、遏制谣言的影响。很多办法一直延续到今日,在对抗疫情的战斗中广泛使用。

2

近代防疫制度的开端

随着近代医学的传入,人们对瘟疫的认识也愈加清晰起来。鸦片战争后,许多新的医学概念开始进入中国,租界中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医院,医生与护士也随之引进,西药与手术等治疗手段着实让当时的中国人大开眼界,这些现代医学概念从此开始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当然这个过程并不总是一帆风顺,传统观念的禁锢在短时间内难以打破,许多人仍然对西医抱有成见,对手术、打针等新式医疗手段避而远之,但在事实面前,成见的冰山终会逐渐消弭。

很快上海华界就出现了效仿租界模式的上海清洁局,1898年黄遵宪在湖南长沙设立长沙保卫局,按照《湖南保卫局章程》要求,第一次以制度规定清洁办法。1902年,天津卫生总局成立,拉开了中国地方政府施行卫生行政的起点。1905年,巡警部警保司下成立卫生科,专门负责防疫卫生等事务,成为第一个中央卫生行政机构,次年升级为卫生司,全国范围内制度性的卫生行政就此起步,卫生行政再度回归为国家主导。

黄遵宪

可惜此时的地方卫生机构缺乏制度化约束,往往由地方大员自行而设,并非长久之计,所以因人而兴又因人而废情况十分多见。比如湖南保卫局就由于“戊戌变法”失败而受牵连,仅维持半年就为慈禧太后所裁撤,天津卫生局也由于人事权与财权的争议差点遭遇相同的命运。

但是清洁卫生观念的深入已无法阻挡,清末发生了遍及全国各省的大规模霍乱。与以往不同的是,人们可以利用西方的显微镜看到以往看不到的微生物,并意识到这很有可能就是致病的元凶。对未知事物的了解是摆脱恐惧的第一步,借助报纸这一新兴媒体,先进的健康卫生观念被传播开来,报社专门刊登介绍瘟疫和卫生知识的“论说”,并提出符合西方近代卫生观念的预防和治疗之法,内容通俗,深受普通民众的欢迎,为防疫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契机。

3

恐怖的大鼠疫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促成卫生体制建立的实际契机,竟是一场规模浩大的恐怖瘟疫。1910年,中国东北爆发了规模庞大的鼠疫疫情,由于地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力量薄弱,瘟疫在整个东北大地迅速蔓延,一发不可收拾。直至疫情在京畿初露端倪之时,清政府才如梦初醒般做出应对,命伍连德博士为东北三省防疫事务总管,统管东北各省防疫事宜。

伍连德(图片来自网络)

在进行了详细调查后,伍连德建议清政府在东北设立防疫局及防疫机关对抗鼠疫,这就是吉林防疫总局。总局机构设置详略得当,包括内外两部分,内里包含行政事务,医疗诊治事务及检查疫情事务,分别有专人负责。外设31处地方防疫局,按照有疫区和无疫区来划分,各地隔离所、检疫所、地方医院等都受其管理,为处置疫情提供了坚实保障。

同时吉林防疫总局也颁布了《检疫规则》,其内容广泛,包括了疫情报告检验、疫区隔离与阻断交通、强制消毒、疫尸及秽物处理、防疫奖惩及善后措施等。

防疫首要在于隔绝传播途径。为避免鼠疫借助铁路交通迅速蔓延,清政府果断停止京津火车,阻断关内外的铁路交通。日俄控制铁路及水路乘客也同样如此,清政府及时发布《火车防疫章程》《国际海港的检疫办法》等防疫规则,要求入关者无论官差商民均须于留验所留验5-7日,确保安全方可通行。

对于疫情严重地区,医生或巡警等需挨家挨户进行检疫,查后在门上标明“查”字,有疫者标明“疫”字。检查者要对所有病患及死难者进行详细的身份登记并上报,如有隐瞒漏报会受到严厉惩处。

满洲里,在鼠疫人员带领下,伍连德到居民集居区查访鼠疫患者(1921年)(图片来源:新浪网)

为避免尸体散布瘟疫,政府组织埋葬队,对遗体及时实行火葬和深埋,隔绝传染源。同时,按照《消毒规则》,使用火化消毒、蒸汽消毒、煮沸消毒、药物消毒等办法,对染病者居所乃至使用器物进行严格消毒,对各公共场所进行强制消毒。

对灾民实施救济同样重要。政府设置庇寒所,专门安置灾民,将以往为救灾而设的临时机构转为常设。在省城设卫生局及专门的传染病院,保留以往的检疫机构,并设医学堂培育人才,促进疫情之后的社会安定与恢复。

1911年,哈尔滨停业的客栈、学校等被用来当做防疫的办公室、消毒室和病房(图片来源:新浪网)

当然,远离瘟疫的最佳措施,还是倡导民众移风易俗。清政府通过报刊等新兴媒体力量,大力倡导居民食用干净食物、饮用卫生水源、定期消毒杀菌、保持环境洁净。事实证明,这些措施可有效避免疫病传播,西方引入的诊疗手段也能有效减少病患的死亡率。随着越来越多病患的治愈,人们心目中的固有观念逐渐瓦解,转而相信更加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与更为科学的诊疗手段。

1912年4月3日至28日,清政府在奉天(沈阳)召开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国际会议——万国鼠疫研究会,确定了许多国际通行的防疫准则,为此后的国际防疫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颁布的还有第一部全国性卫生防疫法规——《民政部拟定防疫章程》,该章程包括6章18条,分别由“总则”“报告诊验”“遮断交通”“清洁消毒”“经费”“罚则”等组成,形成有序而完整的法规结构,至此,国家层面的公共卫生体系初具雏形。

1910年在奉天举办的“万国鼠疫会议”(图片来源:健康报)

《防疫章程》作为一部完备的防疫指导规章制度,不仅仅针对鼠疫,也详尽阐述了对抗所有瘟疫的基本内容,它不仅在当时起到了疫情综合治理、防止鼠疫复发的重大作用,也在后来的防疫立法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法规素材和理论来源。

4

结语

提倡科学以启民智,反对迷信以驱民昧,防疫法规则逐步完善,成为人类抵御瘟疫的有效保障。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下,人类可以有效组织协调资源,集中力量共同对抗疫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来源:中国国家历史

作者:昕冉自得

来源: 中国国家历史
终审:张亚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