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
编纂培训会上的讲话
省志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罗亚夫
结合“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供参考。
一、要切实加强对“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志编
纂工作的领导
从2005年以来,随着第二轮志书编修工作的陆续展开,地方志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服务现实已经成为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一项需要认真研究和面临的紧迫性问题。各地在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资源与现实服务有效对接的同时,开始注重将一些近期发生的、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较大的事件列为专志进行编纂出版,开启以志书载体形式展示重大事件文化内涵,拓展地方志直接服务现实,服务社会的功能。这无疑对地方志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要按照地方志的规范和要求抓好此项工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组建好编委会。灾害志的编纂,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从某种层面讲,它涉及的范围要比我们规划内的三级志书范围要大得多,上下左右都要涉及到,甚至涉及到境内外。因此,组建好编委员会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系统、全面的资料征集,为志书编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要组建能胜任工作的班子。由于此类志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组织工作、协调工作、文字工作量大、面广、要求高,如果按传统方式亦步亦趋,势必事倍功半,不利于工作的快速推进。
三是要组织召开好高规格的编纂工作动员会议。将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实施方案、各部门的任务、进度计划、经费事项通过会议予以明确,便于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要加强对灾害类志书的研究,推进工作的科学化
在地方志工作历史发展进程中,对重大事件立志编修是一项新生事物,无论称之为重大事件志,还是灾害志,或者重大特殊事件专志,我们都没有先例可资借鉴,这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诸多需要面对的课题。我们将重大特殊事件设为志目,组织编修志书的目的是让后来者对事件发生发展进程中人类应对处置的措施、办法和经验有所借鉴,有所启迪。那些既无文化传承价值也无经验借鉴的事项,尽管非常重大或者十分特殊,它仍然不具有修志的价值。立为志书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对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过重大作用,有过重大影响;二是具有某种标志性意义;三是发生的事件有一个渐进或衰减的时间跨度。“4·20”芦山强烈地震三个要件都具备,以志书形式展示这一事件的文化内涵,为防灾减灾提供借鉴是非常必要的。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各县的情况不一样,是编成一本系统全面的志书,还是编一本大事记,还是编一本抗震救灾纪实更切合实际,各地要认真研究。但志书求实存真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必须要遵循。
三、抓好志稿的审查验收工作,努力提高成果的质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地震灾害志的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志书成果达到观点正确,体例完备,资料详实,内容丰富,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不同于旧方志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我们创立并推行了行之有效的审查评议制度,从而有效保障了地方志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地震灾害志也要坚持好这个制度,要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体例关具体落实到编纂和审查的每一个环节。各地对志稿采取的审查方式,不作统一要求,但审查验收环节不能省略,同时要认真落实好审稿组成员遴选、审稿标准制定和审稿意见的收集整理以及志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
地震灾害志的编纂是地方志部门围绕中心、服务现实、拓展工作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将地方志基本规范和灾害志的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为编纂出经世致用的高质量志书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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