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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英华】略论龚道耕先生的《尚书》学研究‖ 李冬梅

作者:李冬梅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4 14:02:4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文 载《巴蜀史志》2022年第6期

略论龚道耕先生的《尚书》学研究

李冬梅

在近代蜀学的发展历程中,龚道耕先生可谓是一位学问渊博、勤于著述、学贯四部的蜀学大家。其平生所著论著概有140余种,自《仓》《雅》《说文》、音韵、训诂,以及经注、经疏,辑遗校勘,无不涉猎。其学又不拘家法,汉宋兼主,今古并治,左右采获,卓然成一大学宗。故友人庞俊(庞石帚)曾评论说:“尝著论明经学流变,秩如有条,视皮鹿门《经学历史》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又其有关经学问题诸论,出入汉宋,留意今古,故能升堂入奥,识其优劣,评长论短,多中肯綮,实可与廖平以“分别今古”“托古改制”为特征的学术体系洽成一互补局面,从而构成了近代蜀学的完整概念。

龚道耕先生一生最得力的著述,乃是经学的研究。庞俊《记龚向农先生》曾综论其学术成果说:“大底平生著述,多网罗众家,刊改漏失,似善化皮鹿门而无其剽窃,似象山陈伯弢而无其庸琐。以僻处西陲,书未刊行,往往为他家所先。又喜为辑佚之学,有所捃拾,为章逢之、严铁桥、马竹吾诸君所未及。”又说:“先生学既广涉,而雅意深笃,尤在于诸经。”外侄唐振常《记一代经学大师龚向农先生》则更进一步指出:“先生在学术上的成就博大精深,四部之学,无所不窥,而于经史,尤所倾注,最得力的著作,在于经学的研究。正由于学无所不窥,所以能成其大。”可见经学研究乃是龚道耕先生的倾心所在,用功最勤,钻研最深。

龚道耕先生对于《尚书》学,既有专门的学术专著,如《唐写残本尚书释文考证》《尚书篇第表说》,又有专门的学术论文,如《书〈古文尚书疏证〉后》,同时《经学通论》一书中的群经名义、群经篇目、经学沿革略说、群经学说章节亦有相关论述。先生治《尚书》学,一方面既注重文献的考据,另一方面也注重义理的辨析,本文即就以上史料试分别论说。

《唐写残本尚书释文考证》

清光绪元年(1875),张之洞督学四川,创建尊经书院,革除书院唯教“八股”之陋习,畅兴“实学”之伟论,以“两文达”之学相号召,并为蜀中学人撰《书目答问》,指引治学路径。其云:“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入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以经学、史学兼词章者,其词章有用;以经学、史学兼经济者,其经济成就远大。”自是,蜀中仓雅、许郑之学复起,而文字、音韵、训诂之学再兴。

龚道耕先生平生治经,亦颇重小学,尝言:“说经必通训诂,此于诸经皆然,而在《尚书》则尤要。”“不通小学,不能治《尚书》也。”长孙龚读籀《先王父向农府君学行述略》也记述说:“府君于学无所不窥,早岁治小学考据,及《流》《略》纂辑。年十七,已有《释文叙录集证》之作。尝辑补《仓颉篇》《字林》之属,已梓行世。又校辑古佚子为《最录》,得若干种。”据笔者《龚道耕经学论著目录》统计,先生共著有小学著作37种之多,涉及文字、音韵、训诂、校勘等多方面,内容涵盖《说文》《玉篇》《仓颉》《字林》《音义》诸书,又著有《经典释文叙录集证》《唐写残本尚书释文考证》《唐宋元明韵谱异同表》《训诂学》,校刻《音韵学丛书》《稽古楼四书》等,可见先生治经学走的也是由小学入经学的路径。

陆德明所著《经典释文》,今存有唐写本《尚书释文》残卷,为法国人伯希和于1908年从敦煌莫高窟石室掠得,存《尧典》大部和《舜典》全部,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关于此本《尚书释文》的整理和研究,先是1912年日本人狩野直喜发表《唐抄古本尚书释文考》《唐抄古本尚书释文考正误》二文,接着1916年伯希和将此残卷影印,1918年张元济又将此影印本收于《涵芬楼秘籍》,吴士鉴作校语,孙毓修有跋。另罗振玉于1916年亦为《尚书释文》唐写残本作跋,并于1918年借得狩野直喜影印本印入《吉石庵丛书》。此后,唐写本《尚书释文》残卷的研究渐成大势,主要有吴承仕《唐写本尚书舜典释文笺》(1925)、洪业《尚书释文敦煌残卷与郭忠恕之关系》(1933)、龚道耕《唐写残本尚书释文考证》(1936)、徐仁甫《唐写本隶古定尚书释文残卷跋》(1942)、潘重规《敦煌写本尚书释文残卷跋》(1941)等。这些研究成果多是采用新见的材料从不同的角度与刻本《尚书释文》作校订和分析,对正确认识和利用《尚书释文》非常有帮助。

龚道耕先生《唐写残本尚书释文考证》共1卷,卷首有民国二十六年(1937)《自叙》,略述其撰著之由,云:“唐写残本《尚书释文》,出于敦煌莫高窟。海盐张氏景印入《涵芬楼丛书》,钱塘吴絅斋(士鉴)侍读作《校语》2卷。曩读其书,病其疏漏已甚。复校以薛季宣《书古文训》本及山井鼎所称‘足利本’,别为《考证》。”是此书乃先生因病吴士鉴《校语》多有错漏,乃依据薛季宣《书古文训》本及山井鼎足利本,重加校释考证。

书中纠正了吴氏《校语》许多错讹,如吴士鉴云:“今本‘贽’字在‘纁’字上,盖以‘贽’属上文‘一死’句。元朗原本则以‘挚’属下文‘如五噐’句,此可考见句读之不同者。”龚道耕先生做案语则云:“‘挚’字本可自为一句,不必上属下属也,吴说非。”又如释“三处”,龚道耕先生考证说:“《史记·五帝纪》集解引马融曰:‘三就谓大罪陈诸原野,次罪于市朝,同族适甸师氏。既服五刑,当就三处。’《正义》引郑注‘五宅三居’云:‘三处者,自九州之外,至于四海,三分其地,远近若周之夷镇蕃也。’或王注与马大同,或王释‘三居’亦用‘三处’字,今不能质。吴士鉴依伪传次第校之,谓此条当在‘大辟’条后,大谬。”如此等等,这对于《尚书》版本校勘、文字订讹非常有功。

《唐写残本尚书释文考证》正因其引录宏富,校勘精确,故顾颉刚、顾廷龙撰《尚书文字合编》时,特意寻求加以引录。时至今日学人仍认为:“这是所有关于写卷《释文》校勘中最精审的一篇论文,至今尚无超越该文的论著出现。”

此书《华西学报》第4期,第5期,第6、7期合刊本曾先后予以刊载,惜不是完本;又有1937年成都华西协合大学哈佛燕京学社的印行本,乃为全编。后笔者曾选编《龚道耕儒学论集》将其全部收录,并予以勘误校点,足为善本。

孔传《古文尚书》真伪之辨

《尚书》有今文,有古文,有东晋古文。今文,系伏生所传29篇。古文,得自孔壁,较今文多16篇。东晋古文,为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一作梅颐)所上,称孔安国传,分今文33篇,增多25篇。关于晚出的孔传《古文尚书》之真伪,自宋吴棫、朱熹疑伪开始,经元赵孟頫、吴澄以及明郝敬、梅鷟,而大畅于清阎若璩、惠栋。自此之后,孔传《古文尚书》之为伪,似成定论。期间,虽有毛奇龄等学者著书撰文为孔传《古文尚书》辩护,力证孔传《古文尚书》为真,但阎若璩等认定为伪的诸条证据仍难以完全驳倒。由清迄今,孔传《古文尚书》的真伪之辨仍在持续,双方各持己说,互相论证,都希望立足新的证据得到最终答案。

龚道耕先生对于孔传《古文尚书》,亦持其为伪书的观点。他一方面归纳前人证伪的依据主要有:一、二十五篇文从字顺,不若今文之佶屈聱牙;二、古文篇数不与《汉志》合,篇名不与郑氏所述合;三、《书传》所引逸书古文皆具采之,而往往失其句读意义;四、古文剿袭经传诸子,无一语无来历。另一方面,针对逸十六篇,也提出自己的疑问:

一、今文《尧典》一篇,兼记尧舜月正元日以至陟方乃死,说舜功德始末完具,而古文乃别有《舜典》,不知更述何事。

二、今文《皋陶谟》一篇,述禹、皋、益稷互陈谋谟之词已具,而古文乃别有《大禹谟》《弃稷》二篇。

三、《武成》逸文见刘歆《三统历》所引者,与《逸周书·世俘解》全同。

四、郑注《毕命序》云:“今其逸篇有册命霍侯之事,不同与此《序》相应。”

五、郑注《禹贡》引《胤征》“厥篚玄黄,昭我周王”,与《孟子》述武王事语同。

六、古文《周官》《左传》,皆盛行于东京以后,独《古文尚书》十六篇,自孔安国、都尉朝、庸生,以至卫、贾、马、郑,皆不为作注。钱大昕据马融《书传序》,以为由无师说,似矣。然何以经十数传尚无师说。且马、郑于逸篇之目,皆能说其事义,郑氏并引其文,则其书初非句奇语重必待师说而后通也。

基于上述疑问,龚道耕先生因此怀疑“逸十六篇,盖《逸周书》,晚出《泰誓》之伦,非孔子删定旧本,其文与《尚书》必多不类,故古文家皆疑而不注。魏晋间作伪书者,盖亦亲见其书,以其不可信也,于是聚敛经传诸子之文,别为一书。分《尧典》《皋陶谟》各为二篇,以合于《书序》,托为孔安国之传,以压抑马、郑。观其于他书所引逸书之语,几于摭拾无余,独于《胤征》《伊训》《武成》《毕命》之文,见于刘歆、郑玄所引者,悉置不取。又别作《泰誓》三篇,以塞马融之疑,其故盖可思矣。前儒刘逢禄、宋翔凤、邵懿辰、王闿运,及近人井研廖氏,皆尝疑《古文尚书》逸篇之伪,不可谓无理也”。是先生认为逸十六篇非孔子删定旧本,乃魏晋间学者伪作,托名于孔安国,以期与马、郑之学分庭抗争。所论有理有据,确为其为伪书又添新证也。

不过,在龚道耕先生看来,孔传《古文尚书》虽为伪书,但却万不能废。究其原因,“以欧阳、夏侯之书既亡,马、郑、王肃之注亦无完本,此书出魏晋间,犹为近古。且其义大半本于马融、王肃,时亦参取郑说”。因此,纪晓岚(纪昀)谓其“根据古义,非尽无稽”,焦里堂(焦循)谓“置其为假托之孔安国,而论其为魏晋间人之传,未尝不可与何晏、杜预、郭璞、范宁之传注并存而论”,先生以为皆通论也。

以上即为龚道耕先生对《尚书》的整理与研究,由点及面,以此足可以看出其从文献到义理、从小学到经学的治学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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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 李冬梅(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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