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2 17:09:11

【温暖的回响——脱贫攻坚四川故事汇】蒋砚青 ‖ 把芭蕉芋粉条打造成雷波脐橙一样的品牌

作者:蒋砚青(四川省体育博物馆)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03 20:24:14 浏览次数: 【字体:

把芭蕉芋粉条

打造成雷波脐橙一样的品牌

蒋砚青

强化“造血”功能,推进产业扶贫,尤其是打造特色支撑产业,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四川省体育局定点帮扶的雷波县帕哈乡八合村,在下派干部李毅等同志推动下,变输血为造血,走上了一条以芭蕉芋粉条生产为支撑的产业致富新路。

2020年5月8日,四川省陆上运动学校校长黎旭、四川省棒垒曲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平等一行,在现场品尝了新鲜出炉的芭蕉芋粉条,纷纷点赞:“味道巴适得板!”随后,黎旭、王平代表所在单位分别与八合村签订采购协议。

对李毅而言,“收获首个大单”“得到娘家人点赞”,是激励,也是鞭策:“我们要把芭蕉芋粉条打造成雷波脐橙一样的品牌,让全川、全国乃至全球都说好!”

四川省棒垒曲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平与雷波县帕哈乡八合村粉条厂签订芭蕉芋粉定向采购协议(李毅供图)

“26元一斤芭蕉芋,我们拿来喂猪?!”

说起走上以芭蕉芋粉为支撑的产业致富之路,李毅直呼“事非经过不知难……”

早在2016年,八合村在省体育局帮扶下实现脱贫摘帽,是雷波县乃至凉山州第一批“摘帽村”。2018年起,八合村驻村扶贫的接力棒交到了李毅等新一批驻村干部手中。如何让摘帽后的八合村发展自身产业,变输血为造血,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的新农村建设之路,成为当务之急。然而,八合村海拔较高,土地贫瘠,也无成片草场,不利于经济作物种植和养殖业发展,“搞活八合村支撑产业,我们必须要有更因地制宜的办法。”本来想在雷波特产“芭蕉芋猪”上做文章,可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下半年,非洲猪瘟爆发,养猪受到很大限制,突发变故让李毅等夜不能寐。

在一个不眠之夜,李毅煮了碗酸辣粉提神,入口便觉“此粉非凡”:“比红苕粉更劲道、比土豆粉更顺滑,还有股独特的香味”,原来煮的粉条是由八合村土特产芭蕉芋所制。不过芭蕉芋在当地主要用来喂猪,被戏称为“猪食芋儿”,村民偶尔用它制作粉条食用。

经过一番调研,他们有了惊人发现:用芭蕉芋制作的粉条在广州最高可卖到26元一斤!当李毅把这个雷人真相告诉老乡时,老乡的眼睛都绿了:“26元一斤的芭蕉芋,我们拿来喂猪?!拿着银碗讨饭吃!”原来,解开八合村产业脱贫致富的钥匙,竟是“满坑满谷、最不值钱的‘猪食芋儿’”!

“建粉条厂,良性循环出来了”

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民意后,八合村驻村干部决定建厂,“专做芭蕉芋粉条”。为此,李毅等争取到帕哈乡3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以及省体育局的15万元投资,购置了最先进的山东粉条加工流水线,并聘请了有30多年制粉经验的师傅为技术骨干。2019年12月底,八合村首个食品加工厂“八合村芭蕉芋粉加工厂”拔地而起,经过1个多月试运行,2020年初正式投产。

雷波县帕哈乡八合村粉条加工厂(李毅供图)

芭蕉芋粉条厂建成后,给李毅的第一感觉就是“一个最关键的环节解开了,八合村乃至帕哈乡的产业发展都好起来了,一条围绕芭蕉芋循环发展的产业链已然建立”:芭蕉芋加工厂带动了全乡的百姓大面积种植芭蕉芋,而芭蕉芋非常适应当地高寒半干旱土壤,种下去就长,管护成本非常低,许多荒山荒坡变成了绿油油的芋儿地;粉条加工废料又可以发酵喂猪,土特产芭蕉芋猪也越吃越肥,“良性循环出来了。”

目前,帕哈乡芭蕉芋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每亩产量约8000斤,全乡年产值约360万元;粉条厂日产粉条最高可达1吨,预计可为八合村村民每户每年保底增收7200元,让脱贫群众的钱包更鼓:“体育干部卡莎莎(谢谢你)!”

“让芭蕉芋粉条香飘世界”

李毅认为芭蕉芋的“半路杀出”,势必将“打破四川乃至全国粉条产业土豆、红苕的原料垄断局面。这条产业之路还很长,要想走得更远,就必须拿出四川体育人‘亡命+智慧’的狠劲与野心,发扬‘爱祖国 雄川体 闯新路 争第一’的四川体育精神,把芭蕉芋粉条做大、做强、做出名堂。”

下一步,他们想联合“白家肥肠粉”等省内知名方便食品企业,研发“开水一烫即可食用的方便粉丝,把芭蕉芋粉像方便面一样推广出去”,同时运用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进一步打响产品知名度,“在网络上打响八合村芭蕉芋粉条的名头”。

除制作粉条外,芭蕉芋淀粉还是医用葡萄糖等医药产品的重要原料,有极高经济价值,“我们还将和一些制药企业联系,讨论这方面的可能性。务必让芭蕉芋物尽其用。”

李毅承认,新冠肺炎疫情对粉条厂生产销售不利,但粉条易于保存和运输,相比其他农产品,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万事开头难,八合村芭蕉芋粉条的路子会越走越宽,走出四川走出国门,让芭蕉芋粉条香飘世界!”

方志四川 篆刻:殷智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蒋砚青(四川省体育博物馆)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