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钩沉 | 清代四川“高考”,两百余年考中举人7652人
川报观察记者 钟振宇
科举和高考,是中国古今最重要、影响面最广的考试制度,两者在不少地方存在共通之处。在一定意义上,科举有如古代的高考。7月6日,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方志专家通过梳理我省志书,向记者介绍了清代四川“高考”中的轶事。
清代成都贡院
●乡试设三场考试
乡试,即各地郡试合格的优秀者,于当年再参加省举行的考试。
清代的乡试沿袭明制,在顺天府及各省举行,中式者称做举人,副于正榜者称做副贡生。清代乡试自顺治二年至光绪二十九年(1645 年到 1903 年)共举行112科,其中四川举行106科,有6科未能举行,有5科暂停后补行。共考中举人7652 (包括驻防中式举人80名,四川贡监参加顺天乡试中举人257人和钦赐举人7名)。
四川乡试每逢子、午、卯、酉年八月在成都举行,共考三场。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题,经义四题。第二场考写论文一篇,另考诏、诰、表一题及判语五条。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 五道,均由考官拟题。1663 年停止考八股文后,只试策论表判。乡试设正、副主考各 1 人,专门负责比较、评定文章,以决定举人之去取及名次之先后。
●试卷由考官分房校阅
乡试同考官(乡试中协同主考官的考官)负责选佳卷推荐给主考官定取舍。四川最初设10人,后增至12人,最后增到14人。同考官实行分房校阅。
主考、同考官及内提调、内监试、内收掌(管理试卷)都在帘内不得出帘外,叫做内帘官;监临、外监试、外提调、外收掌、受卷、弥封、誊录、对读等官,都在帘以外工作,不得入帘内,叫做外帘官(由总督调取进士、举人出身之现任州县官充任)。外设受卷所官5人,弥封所官3人,誊录所官3人,对读所官3人,以成都、华阳 两县为供给官。医官于官医内调取。全场以总督为监临,综管试事;以布政使为监试司,按察使为提调司;盐茶为监试道;成绵道为提调道,有时也可调其他道充任。
●因捐输军饷多,奖励四川乡试名额为全国之最
乡试的名额各省不同,大致按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及所谓文风的优劣而定。
清代四川划为中省,乾隆九年(1744 年)以后举人名额均为每科60名,咸丰同治年间,清政府为了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令各省督抚勒派军饷,美其名曰捐输,并以扩大文、武乡试中额为奖励,凡捐输数至10万两者,加中1名为一次性名额,数至30万两者,加中1名为永久性名额。1855年,因捐输军饷奖励四川乡试中额5名;1858年奖励5名。1876 年又奖励10名,前后共获永久性奖励名额20名。此种奖励,各省比较以四川名额为最多。
●四川考舍达13935间
康熙四年(1665 年),成都知府冀应熊请布政使郎廷、按察使李昉霄向巡抚张德地申请,将明代蜀藩府改为贡院。次年始,考试地点便在成都。而在在此之前,有5科乡试在保宁(阆中)举行。
1862年因贡院倾颓,全省筹款,彻底重修。重修后共有堂楼院所大小五百余间,如明远楼、至公堂、清白堂、衡文堂、文昌殿及监临、主考、提调、监试、内外帘各官住院等。后又添建弥封所一院,誊录房15间,受卷所、布科所共十余间,共用银7万多两。
贡院号舍为士学作文之所,每人1间,于康熙四年 (1665年)创修。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添修4000多间,乾隆五十四年 (1789年)增修156 间,嘉庆十一年(1806年) 增建1000间,合前共有6306间,道光八年(1828年)增修号舍1200百间,1846年增加新号舍3000间,1858年添修新号舍2600间,1865年增建新号舍1275间,1870年后添修1216间,至此,四川共有号舍13935间。
●胜出举人赴京参加会试殿试
会试,即各省的举人次年到京城参加礼部举行的考试。会试 在辰、未、戌年二月举行。清代自顺治 三年(1646年)开始会试。
到1904年共举行112科,四川每科中进士者,少则2到3人,多也不过10余人。200 余年间,四川中进士者总共786名。殿试,即以皇帝的名义召集“会试”中合格的举人进行考试。殿试分 一、二、三甲,一甲取3名(最优秀),即一、二、三名,赐进士及第,他们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从顺治丙戌到光绪甲辰年(1646到1904年)的200多年间,四川一共考取状元1名,榜眼1名,探花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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