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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新中国如何创造“无毒国”奇迹 ‖王晓平

作者:王晓平 来源:炎黄春秋杂志社 发布时间:2026-01-03 15:58:59 浏览次数: 【字体:

新中国

如何创造“无毒国”奇迹

王晓平

以鸦片为主的毒品泛滥成灾是近代中国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久治不愈而祸患连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党和人民政府面对毒魔肆虐的严重局面,高举起禁毒的正义之剑。在两年综合治理禁毒斗争初见成效的基础上,1952年8月,公安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规模空前、声势浩大的肃毒运动,经过三个多月的决战,取得了禁毒斗争的全面胜利,创造了震惊中外的奇迹。自此,中华大地百余年烟毒基本禁绝,换来了气正风清的朗朗乾坤。

中国鸦片贸易的合法化是中英鸦片战争的恶果之一。烟毒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肆意滋长,泛滥成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已呈积重难返之势。

禁毒势在必行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向全国下达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向毒品正式宣战,经过一年多综合治理,全国范围内的禁毒工作初显成效:全国范围内罂粟种植面积骤减,西南地区基本禁绝种植;烟民数量下降,公开制毒、贩毒的现象大为减少。

然而,毒品之害远超人们想象。民间隐藏着数量巨大的毒品存货,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的不法之徒依然大量存在,其行动更加诡秘和狡猾。西安市大毒犯苗绍温,组织了“肛门队”“阴户队”,将毒品藏在男人肛门或女人阴户内贩运,很多妇女因此中毒死亡;南京一布店老板娘每次都是乘飞机到香港大量收购毒品,再由专人护送至广东、上海,至全国各地,形成了一个地下运输线。

1950年12月昆明销毁收缴烟毒、烟具

毒品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侵蚀同样触目惊心。“三反”“五反”运动发动后,此类涉毒案件纷纷浮出水面。衡阳铁路局贩运毒品人员达2000多人,上海、广州铁路部门通车行车人员走私贩毒者达100%。中共吉林省蛟河县委书记殷子华,串通该县公安局局长、税务局局长、县委组织部长等人,与贩毒分子合伙贩毒。南京市人民法院秘书长兼刑事庭庭长丁汝深接受大毒贩程其宽贿赂的人民币(旧币)600余万之后,为程庇护。丁还让法院收发员杨钦龙离职专事贩毒。杨钦龙私刻公章,伪造证件,与湘北帮、宿县帮勾结,短期内贩毒1958两、海洛因10两。举国周知的刘青山、张子善案,其腐败堕落与吸毒也有着直接关系。这些状况都给初见成效的禁毒工作敲响警钟。

除恶务尽。1952年4月,中央下发了《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明确指出,首先集中解决贩毒问题,各地要运用“三反”“五反”运动中发现、揭露出来的线索情况,穷追不舍,开展一场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肃毒运动。对于重要案件,要组织专案侦察。在中央部门应以铁道、公路、海运、河运、邮政、海关、公安(包括边防)、司法、税务等作为重点;在地方则以大中城市、边防口岸以及过去烟毒盛行的地区,即以毒品的主要产地、毒品的集散枢纽和出入国境的“关口”,为开展运动的重点地区。中央还明确指出:这次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制毒、贩毒的主犯、惯犯、现行犯(指1950年1月以后从事制毒、贩毒者,以前的称历史罪犯)和具有反革命身份的毒犯,以及严重违法的工作人员。为确保预期效果,中央将禁毒斗争交由公安部统一部署。

7月28日,公安部召集的禁毒工作会议通过了副部长徐子荣作的《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报告》。其中规定行动部署的原则是:统一行动,分期完成。运动分为三期:第一期为大破案,即先逮捕、审讯一批有证据的重大毒犯;第二期为继续深入和铺开其他重点地区;第三期为追捕毒犯和处理结束工作。该报告同时对禁毒运动的方针、政策、部署计划作了具体而详细的阐述,是该阶段禁毒斗争的指导性文件。

1952年7月,汕头市公安局破获走私贩卖毒品团伙案中缴获的鸦片、吗啡等

扬眉剑出鞘

1952年的8月,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月份。酝酿近半年的禁毒决战原定于当月1日实施,后因一些地区准备不充分,推迟到了8月10日。8月10日当天,随着公安部的一声令下,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部门和地区同时展开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捕毒犯,一场宏大的战役由此展开。

行动最早的是首都北京。8月10日零时,在充分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行动,经过4个小时紧张激烈的搜捕工作,共逮捕毒犯286名(事先密捕49名),查获制毒机器4部,手枪1支,子弹20余发及巴比通、醋酸、十滴年等大量制毒原料,以及大量“松竹梅”牌已制成的毒品等。距离第一次肃毒仅一周,8月15日子夜时分,市公安局展开第二次大逮捕,到次日6时共捕获毒犯136名。两次大规模突击性的肃毒行动,共逮捕毒犯535名(其中零星逮捕的99名),缴获各种证物:制毒机器10部;罗、碾、锅、罐及烟枪、烟灯等毒具775件,白面料子500余两;大烟1800两;制毒原料如醋酸、巴比通、十滴年等共300余磅。

西安对毒贩的集中逮捕分为两次。第一次是在8月11日,当日凌晨1时,由公安干警、政府机关干部和高中以上学生组成的抓捕毒贩队伍共2000多人一起出动,每4人一组,每组捕获对象一名,同时配备8辆汽车运送毒贩。在天亮前的5个小时中,共逮捕毒贩318人,占第一期拟逮捕432人的75%。8月22日晚实施第二次大逮捕,当晚逮捕毒贩146人。

中南地区是重灾区。全区的大破案大逮捕于8月13日开始。当天,全区121个禁毒重点地区同时展开大逮捕行动,7天内逮捕毒犯2192人,缴获毒品8540多两,收缴毒具1902件。重点禁毒城市武汉在8月13日晚共派出210个行动小组,当晚逮捕毒贩206人。由于当时武汉毒贩达5000多人,大多数毒贩没有被触动,故而毒贩对此次逮捕行动很不以为然。大毒犯王觉悟被捕后不老实,只谈小不谈大,只谈远不谈近,拒不交出毒品。暂时未捕的毒犯,则“能躲就躲,能跑就跑,互订盟约,潜伏不动”。有的则转移、隐藏毒品及财产;有的威胁检举人,打击积极分子;有的甚至躺在死人身边叫嚣:“老子吸给你看,卖给你看,看你把老子怎么办?”为此,8月29日夜,集中大批警力物力进行第二次大逮捕,当夜逮捕毒贩917人。

乘胜追击

大破案大逮捕之后,各地遵照中央阶段部署,于9月初转入全面展开阶段,继续普遍深入地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和控诉,进行传讯登记,及时召开公审大会,向群众和毒犯全面地解释政策,肃毒运动达到高潮。

1952年9月1日,北京市在先农坛体育场举行了由4万人参加的毒犯公审大会。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在会上依法宣布对杨汉民、任存厚、杜金铭3名大毒犯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同时依照党的政策,对6名坦白彻底、罪行轻微的毒犯从宽处理,当场释放。9月9日,武汉市人民法院召开了2万多人参加的审判大会,共计公诉和宣判了20名毒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者2名,判处有期徒刑14名,交群众管制1名,教育释放者3名。9月17日,兰州市召开2万人的审判大会,兰州市人民法院对53名毒贩宣判,其中死刑1名,11年至17年徒刑4名,6年至10年徒刑12名,3年至5年徒刑25名,2年徒刑6名,管制2年2名,教育释放3名。这基本贯彻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毒犯严宽相济、恩威并施的政策。

1952年9月1日,北京市召开公审毒贩大会

大毒贩被绳之以法,不仅清除了潜藏的烟毒危害,也大大震慑了猖獗不可一世的毒贩,促使毒贩阵营迅速出现恐慌、分化局面,并很快彻底崩溃。北京的公审大会后,原来登记历史罪行的,赶快补充了现行活动,有的供出了“攻守同盟”,交出了所存毒品。不少西药房也急急忙忙来交代了收售毒品原料等问题。一两天内,北京各公安分局登记的毒犯超过了过去10天中登记的数字。武汉公审大会之后,江汉区在押毒犯向参加公开审判大会的毒犯问长问短,打探风声。毒犯吕义善过去提审时,张口“没有”,闭口“没有”,这次表示要“重新考虑,彻底交代”。毒犯们相互交头接耳地说:“赶快交代,争取不死,否则很危险。”毒犯刘继生说梦话:“我有一次是3两多吗啡,只谈了1两不能算交代完。”大会的当夜共有124人主动交代问题,共交出吗啡94两、鸦片1012两,醋酸145磅。

9月中旬后,各地陆续进入禁毒运动的收尾阶段,主要任务是追捕逃犯,歼灭残敌,将审讯、侦察、检举、登记紧密结合,进一步挖毒根,追“现货”,并分期分批地打击处理所有逮捕及登记的毒犯。根据严加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继续大力加强狱中政治攻势,坦白与检举相结合,内审与外查相结合,口供与证据相结合。大力加强审讯工作,动员毒犯交罪行、交关系、交毒品,号召毒犯积极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在此期间,政务院第153次会议适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草案),规定惩治的重点是种植、贩运、制售烟毒的组织者和主谋者,对罪行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对与汉民勾结的少数民族毒品犯罪者着重打击汉民,从严治重,以逐步堵塞少数民族种植、贩运烟毒的销路。尤其对参与烟毒案件的国家公务人员、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处罚较为严厉,即使免予刑事处罚,仍得酌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有力地打击了藏在政府机关的烟毒犯的“保护伞”。条例规定保护揭发检举烟毒者,凡对检举者施行打击报复者,应依其情节轻重,予以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以保障检举者的权益。它为处理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了更详细的法律依据,保证运动沿着法制轨道发展。

来源:炎黄春秋杂志社(原载《炎黄春秋》2019年第9期)

作者:王晓平

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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