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院试的准考证和补考证
彭雄
清代的科举可分三级:第一级“小试”,又称“童子试”,俗称“考秀才”;第二级“乡试”,俗称“考举人”;第三级“会试”和“殿试”,俗称“考进士”。清代沿明制,府、州、县均设学校,学生称为“生员”即“秀才”,是最低一级的功名,要取得秀才的资格,必须经过县试、府试和院试。
院试是童试中最重要的一次考试,被录取的新生通称“秀才”。 院试一般由学校主持。监考的学政由皇帝亲自选派,到任之后,第一年举行“岁试”,第二年举行“科试”。考试场称为“考棚”,或称“贡院”。整个考试过程有兵丁严密监视。如有移席、换卷、丢纸、说话、吟哦等情况一经发现,即行查究,取消考试资格。
笔者所藏的这件清代《院试卷结票》,宽15cm、长23cm,竹纸印刷,上面填写有考生姓名、籍贯、年龄、三代履历。印有:“成都府华阳县正堂为科考事案奉府宪举行,于点名时执票领卷,该文童李陛荣各有凭据,如无卷票者不准入场,各宜遵照,毋得自俁,须至票者 曾祖:廷先、祖:玉兴、父:替文、业师:张德芳、里邻:屈云飞、互结:高绍聪、认保:张孝文、派保:彭宝杰;光绪年月日。” 准考证的第一行,写着“成都府华阳县正堂禄为科考事恭奉”字样。“华阳县”和“成都县”是当时成都府下辖的两个县,两个县的县衙门分别在今天春熙路两头,因此可以确定这个100多年前叫李陛荣的考生是个成都人。
此票左则有一行小字:“此票本童至廪保处过押,该童仍收存,临点领卷备查无此票者,不得领卷,毋得自误。”。清代规定,考生必须有五人联保,还要有本县一名廪生作担保人,开具保结,叫做“认保”。 廪保的责任非常重,所保内容有四个方面: 1.身家清白。凡娼、优、隶、卒之子孙,均不得应试。妓女、戏子、皂隶(州县衙跑腿的子孙)、军中下等服役之人(不是士兵),这四种人称为家世不清,必须退役三世以后,始得与平民同等。 2.不得冒籍。不是本县人而冒充本县来参加考试。3.不得枪替。就是请枪手代考。4.不得匿丧。父母之丧服未满而出应试者称为“匿”。若被人检举,即除名扣考,而廪保要受处分。当时尚无照相,难以验明正身,只有廪保知道。廪保与童生一般是同乡或有亲戚朋友关系,对童生了解得很清楚,才敢给予具结签花押。
另有朱印“贰场”字样以及朱红大印一枚。可见上面的内容比现在的准考证要复杂得多,那个时候的准考证除了有考试的作用,还相当于一张“个人简历”或者“简要档案”。
除正式科考外,还有两种情况可以“补考”,一是“录科”,一是“录遗”。 “录科”是指选送参加乡试的生员、贡生、监生的科考成绩名列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资格者、或者因故未参加科考者以及在籍监生、荫生、官生、贡生因名不列于本地学宫而不参加科试者,皆须于乡试之年的7月,由学政主持的“补考”,考试录科,方能送考;另一种补考叫“录遗”,即经录科考试仍未能取得参加乡试资格者以及未参加录科考试者,可以再参加一次考试,录取者也准其乡试,各省“补考”人数皆有定额。为防止学生在补考时作弊、代考,就在补考证上用文字要描述:此文童年多少岁,身材是高或是矮?是胖还是瘦?面孔是白色、黑色、还是灰色?面部是否有痣?是否有胡须等资料都必须填写清楚,还要填写上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代人的姓名。还要有“保人”“中间人”“亲邻”“业师”“保师”等5人联名具保结,证明这小文童并无匿冒顶替之嫌,若其中一人违犯规定,5人均须连坐,而为之廪保者,黜革治罪,可谓相当的严格,看来古人要想作弊还有些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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