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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巴人到賨人之名称演变‖刘渠

作者:刘 渠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30 15:24:25 浏览次数: 【字体:

巴人到賨人之名称演变

刘 渠

导语

两汉时,“賨人”与“板楯蛮”名称交替出现,尤板楯蛮名号颇为响亮。“賨人”或“板楯蛮”族属源流的说法较多。《华阳国志》《后汉书》著录的名号不同,但叙事皆从秦昭襄王始。其史料大抵以秦史《世本》为据。史志编著者的视角或史观各有侧重,对同一史事的解读差异较大,结论自然不同。溯其源,最终回归到“巴人”或“巴地之人”上面。然而賨人名号后起于战国晚期,并不存在一个与生俱来的“賨人”。名义取得的机缘不重要,重点应当搞清楚賨人族属源流问题。解开巴人历史转圜节点中名称嬗变的疑窦,正是问题关键所在。

关于賨人族属的种种说法

1.东汉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著《说文解字》明确指出:賨,南蛮赋;而释“蛮”即“南蛮,蛇种”。表述是清楚的。武陵蛮在《后汉书》中明确是槃瓠,犬种。武陵蛮也纳“賨布”之赋,不过是在后汉援其名称罢了。

2.《华阳国志·巴志》说:(巴国)“其属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蛮。”这个概述影响十分广泛,引据者众,皆以賨人为巴国之属民。

3.《晋书·李特载记》说:“賨者,廪君之苗裔也”。唐代官修史书者从其说。

4.徐中舒先生在《论巴蜀文化》中解释:巴被秦灭后,“代之而起的并不是秦国的郡县制,而是南郡以西的巴濮族与阆中周围的姬姓巴族的氏族制或家族制的大姓统治。这样的政权,也必然要在秦国的卵翼下,才能够存在。他们必须向秦国缴纳贡赋,因此这些部族也就不再称之为巴了。賨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的名称。”即巴人以赋税得名賨人。

5.任乃强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中认为,“賨”是国家赋役制度的产物。賨人出于百濮。又引《蜀都赋》:“左绵巴中,百濮所充。”是晋世犹保存有百濮部落在大巴山区。如古之彭国、苴国、郪国,与所谓賨王领地,似皆百濮之部落演变成也。其已开始向封建社会过渡者,则为賨、为苴、为郪、为龚。其仍停留于原始社会者,则常璩所称之濮也(三巴太守之朴胡,疑即以濮音为姓)。后来,他在《四川上古史新探》一书中又说,賨人乃钟羌之东迁者。钟羌谓邛笼曰“宗”故称,说賨人的干栏居式与邛笼同(据引南充天宫山崖墓石刻造像)。不过此说被巴蜀史学者撰文质疑。

6.段渝:賨人出百濮系统。似袭任乃强濮系说。

1993年10月版《四川通史》“先秦时期”对賨人(板楯蛮)有专门论述:“賨人是板楯蛮的别称,为川东土著民族之一。”述其秦昭襄王时射白虎有功等情节,称为賨人正如谯周《巴记》云:“夷人岁出賨钱,口四十,谓之賨民。”秦汉以后,逐渐演化为族称。板楯蛮古居嘉陵江和渠江两岸。引《元和志》《太平寰宇记》记载,说“流江县即今渠江县〔应为渠县〕,板楯蛮居此,当从嘉陵江东进而来。”又引《国语·吴语》“奉文犀之渠”韦昭注曰:“文犀之渠,谓楯也”。宕渠、渠江等名称,当由板楯蛮所居而得名。

7.邓少琴先生《巴蜀史迹探索》说,“板楯蛮又称賨人。賨人即彭人,而所居之地多有以‘彭’为名之水名、地名。”任河古称“彭溪”,那么,板楯蛮应是从汉水经此溪来到巴地的。武王伐纣有“彭”,名正言顺,何不直接以“彭人”之名传世?笔者不明白如何断言“賨人即彭人”。

8.王建纬“析牧誓之彭”的文章,以阆中“彭道将池”等古地名之遗,以及蜀中称盾为“旁排”“彭排”为据,称賨人或为“彭人”之后。“彭排”跟“彭池”两两互不相干,怎么由所谓“彭人”变身为賨人的过渡,在学理上难以讲通。看来与邓老先生思路、结论相异同。

9.王晓天、黎小龙《板楯蛮(賨人)源流考略——廪君之后还是“百濮”先民?》认为,世居于川东北嘉陵江上游和渠江流域的土著居民——板楯蛮(賨人)与来自鄂西南清江流域的廪君蛮(巴人先祖)并非同一族群。板楯蛮和廪君蛮虽统称为“巴人”,但其“巴人”称谓是“巴地之人”“巴国之人”的通称,而不是作为族称存在的。

10.刘兴国《巴文化纵横》讲巴山存有多种巴人,如“龙蛇巴人”“鳖灵巴人”等等,以泛巴山之巴统之。他又撰文称賨人为夏代崇人后裔。此前,湖南有位“高产”著史者何氏,也有此议。只是这个“崇人”实在难于检索,查不到其出处,咋又跟賨人联系起来的?想不明白。

当然,还有一些解读“賨”字到“賨人”的说法,颇为牵强,似可忽略。

賨人到底指什么人?

我们需换一个角度来看。西汉扬雄《蜀都赋》:“东有巴賨,绵亘百濮。”表明巴、賨是并列相比的蛮夷,其人是两个互不领属的族群。大致是说川东并存巴人、賨人两大氏族集团,又有百濮杂居其间。这是当时文人的描述,可靠程度很高。说賨人源出濮系就不好理解。这里的“巴”指廪君蛮,是发端于湖北西部武陵山清江流域的一个古老氏族,有长阳县香炉石遗址考古材料为据。裴松之注引《世本》说:“廪君之先,故出巫蜑”。这个族群首领廪君叫巴氏务相,因有“巴人”之名。又因廪君魂化“白虎”,故以为氏族图腾,号“白虎之巴”,略称“虎巴”。

《尚书》《左传》《华阳国志》等记载表明,武王伐纣,封其宗亲于巴国,子爵。对应文献和考古发现,这个巴国早期在汉水南郑附近的城固、洋县一带。公元前611年,巴与秦楚三分庸国(都今竹山县西南)后,巴子国东移江汉平原,即著名的“汉阳诸姬”之一。战国初期,迫于楚国挤压,宗姬巴国王族进入川东峡江地区后,与这一带的廪君蛮融为一体,并以廪君蛮为巴国的主体民族,故而“巴人”名义形成了重叠现象,即宗姬之巴与廪君之巴在“巴国”的旗号下相融共生。《华阳国志·巴志》通篇不举廪君蛮,即缘于此。段渝老师论及巴国时,特意将廪君蛮别出其属“八族”之外,可能也是认同常璩“统治者”与“国民”的区分的。

《后汉书·巴郡南郡蛮》写板楯蛮与廪君蛮分别记述,互不混淆。以秦史《世本》为据,说明历史上真实存在不同种属族群的两大氏族系列。我们再与《华阳国志》相互参详,重新梳理两个群落的史迹走向,就会得到“巴蛇”之巴与“白虎”之巴的考察思路。

西晋左思《蜀都赋》也有“左绵巴中,百濮所充”的描述。讲整个巴地之中的意思,重点不在区分巴地民族状况。左思采信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乃是賨人先辈的荣耀表演,故对賨人赞誉有加。濮曾经参与武王伐纣之役,也是周天子的封国。原有江汉、丹阳、武陵山和川东等广大地域,春秋早期,楚武王“开濮地而有之”(此时还没有进入川东峡江地区),濮人遂分崩离析了。后世所称“百濮”,漫无君长,是散居于楚、巴、蜀及云贵高原的濮国遗民。

笔者以为,从古文字入手方得正解。汉字是中华文明的活化石,约有4000年的发展历程。《说文》关于缴纳賨赋的这支南蛮,明确为“蛇种”南蛮,即蛇种巴人。清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诂》賨作“賩”,训义赋税,与《说文》释賨的字义相同,本义表示财货。从后来史志的记述或注释中,我们了解到这个“賨”,由“賨钱”“賨布”而到“賨人”“賨民”,是从赋税名向族群名逐渐转化的一个过程。笔者曾撰《宕渠先民族群——巴人考论》,论述大巴山、渠江流域的巴人以巨蛇为图腾,“巴”是族群的徽记,即所谓“蛇种巴人”。“蛇巴人”是这里的土著氏族集团,有三四千年的发展进化史(2022年城坝遗址出土打制石器,考古证实这里的先民有一万年的文化史)。

賨人的概念比较晚出。《华阳国志·巴志》: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乃刻石为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雇死倓(tan)钱。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汉兴,亦从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白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故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这里三个叫法,一是指覆灭白虎的夷人,二是执木盾上阵的蛮族,三是点明纳賨赋的族人,正如谯周《巴记》“夷人岁出賨钱,口四十,谓之賨民。”常璩行文则称“夷人”,未加说明。三个概念具有明显的关联性。即射杀白虎后刻石为盟,取得七姓王“顷田不租、十妻不算”的优待,余户纳口算四十钱。他们对这个新政发明了一个专用称呼——“賨”,久之,这个口音为秦人、汉人所留意,用以代称其人,“賨人”由此得名。特别是《晋书·李特载记》用了一个“賨李特”概念(《四库全书》影印版,现在网络版李特前已没有冠“賨”字),引起后人注意,故有注疏引《晋中兴书》“巴人呼赋为賨,因谓之賨人焉”的解释。当然,这是后来的一种追述。《晋书》“秦并天下,薄其赋税”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时间节点和因由、特定对象都不对,没有厘头。

賨人的得名应自秦昭王初时算起,逐步传开。此前仍叫巴人。谯周《巴记》云:“夷人岁出賨钱,口四十,谓之賨民。”这个“夷人”显然说的是巴夷而不是别的什么夷人。应劭《风俗通》说:“巴有賨人,剽勇。高祖为汉王时,募取以定三秦。”巴志又说:“阆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到了汉初,阆中人范目“为募发賨民”,賨人之名适才基本通行。

刘琳《华阳国志校注》指出:賨,“此字当是据巴人的语音所造。”诚然,人类正是由于语言的区别而划分为不同的民族。賨读作宗(zong),现代汉语读作从(cong)。东汉建安年间,宕渠賨人李虎率五百家人口经汉中投了曹操,被派往略阳。他们一路上风餐露宿、吃喝无着,曾经在杨车坂“抄掠行旅”,引路人侧目,被称作“杨车巴”。既有賨人之名,又以巴人谓之,实相表里。李虎一族与氐羌杂居,后又有“北土复称‘巴氐’”的记载。可知“賨人”就是巴人名义上的演变,两者并非“泾渭分明”,不存在实质性差别。公元216年,刘备升宕渠为郡,又特设“宕渠侯国”,封杜濩为“賨邑侯”,颁给金印一方,表明族人上下已欣然接受“賨人”称号。

渠江流域出土器物与峡江、重庆(包括原巴县冬笋坝)等巴地器物具有相似性,表明文化的相互影响和浸染不绝若缕,但与文献记载又不完全一一对应。渠江流域没有或不甚凸显虎形铭刻器物,说明廪君为主体的巴王族势力未能达到此域。虎纽錞于据认为是巴人典型礼乐器,是以族徽为装饰。无独有偶,2019年底渠县城坝出土一件蛇缠绕虎身的青铜錞于,还有一件青铜戈,其胡上也看到蛇缠绕虎身的造型。明显具有表意性质,寓意蛇在虎之上、蛇能绞缠虎身而治之。秦昭襄王时,秦蜀巴汉四郡发生的“白虎之患”,蛇巴人主动出手射虎,又与秦单独盟约,表明虎、蛇图腾各为种族。

渠县賨人谷景区一角(渠县文体旅局 供图,图源:封面新闻)

设若板楯蛮不是宗姬巴国的属民,那么又有什么样的历史隐秘呢?

巴人到賨人的名义演变

賨人的族属族源问题,賨人的称谓怎么得来的?历史上还有许多的名号又是怎么一回事?由于文献极为缺少,叙事既不连贯又不一致,人们在考察研究中出现了很大的困扰。以致于张冠李戴,各呈妙解。更有甚者,在承认賨人是渠江流域的土族基础上,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地说自古就叫賨人,“賨人”名号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

秦并巴蜀,开设郡县,看似天下太平实则暗流涌动。接下来秦昭襄王时的“白虎为患”一事,就让人感觉匪夷所思。秦国为什么用政治手段了结一次偶发事件?明确的悬赏不给也就罢了,怎么反过来跟有功人员(即板楯蛮族群)订立“互不侵犯条约”?这就风马牛不相及啊。显然不是什么纯粹的“虎患”了。识者皆明白这就是白虎廪君蛮上层集团的一次武装暴乱,被板楯蛮出兵平定暴乱的一种“晦笔”。

那问题来了,若为同一先王(宗姬)之族属,故国倾覆不过十来年,一家“兄弟”就势同水火,是何种缘由驱使的?接下来,我们看到:因为崇蛇的巴人出兵平定了“虎巴”上层集团的武装叛乱,有功于国;又因为受到“顷田不租、十妻不算”的政策优待,他们对税赋称呼为“賨”,正是其语音引起官方注意,遂以“賨人”代称,恰好与素有“巴人”称号的白虎廪君蛮加以区分。蛇种巴人因赋而演变成賨人,虽然故事曲折,但史实清楚,理由充分,当无歧义。

综其上述,我们似可形成一个基本判断:

渠江流域不属于巴国(宗姬之巴)的势力范围,或者说以廪君蛮为主体的巴国势力未能达到板楯蛮所控制的渠江中上游地域;所谓“賨人”也并非巴国的属民,因为板楯蛮与廪君蛮各为不同族属体系,历史上应该发生过军事摩擦甚至土地争夺战斗。

基于这个判断,《华阳国志》所载长老言:“宕渠盖为故賨国”的说法,也值得进一步加以研究。

巴郡之地以设郡县为标志进入封建社会,赋税制度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而得以实施。因为射杀“白虎”之功,“蛇巴”夷人受到秦王朝的亲善和重视,他们的语言以赋税称谓为秦人所注意,“賨”遂成为这个民族的别称。“汉兴…为募发賨民定秦”——秦汉之际成为普遍的称谓时,他们原来的族名反而不为人们留意和计较了。

由此也就明确了宕渠土著族群名称绝不是与生俱来就叫“賨人”的,賨人只是巴人(蛇巴)名义的演变,不可能凭空而降,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产生。一些文化人以“賨人”是渠江流域的土著先民而否认“巴人”与賨人的演进关系,或做无谓的争论,搞得泾渭分明似的,原因是没搞清楚这个转换因由、时间和过程。

历代文献中,蛇巴人有时统称巴人,而以“賨人”“板楯蛮”为知名。《晋书》说賨为“廪君之苗裔”,这是初唐史家对其族源的误判。历经南北朝一百多年的分裂混乱,像范晔那样的通史型学者已不多见,文化人将蛇巴人和虎巴人混为一谈,也就不足为奇了。

賨人又有“板楯蛮”的叫法。

板楯蛮

汉世称“白虎复夷”或曰板楯蛮。《礼记·明堂位》:朱干玉戚。郑玄疏:“干,楯也。戚,斧也。舞者左手执楯,右手执斧,谓之武舞。”板楯,跟东汉刘熙《释名.释兵》“旁排”(即盾)的说法,基本一致。也就是蛇巴人上阵时惯常使用的木制盾牌。胡三省《通鉴释文辨误 》卷二说 :“板楯蛮以木板为盾,故名。”

后汉时,地方政治腐败,到处激起民变。特别是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因不满人格歧视压迫和徭役负重,不断发生叛乱和暴动。賨人因有“义民”待遇,天性劲勇、能征惯战,“前歌后舞”的阵势摄人心魄。州郡和朝廷多次率以征伐,四出讨伐“乱民”蛮夷。因賨人身躯高大,惯用戈矛、短剑、木盾武器,这种外形独特、易于识别的板楯,是賨人队伍的“标配”,汉族官吏故有“板楯蛮”的称呼。

先前的板楯蛮在抵御羌人南侵的历次战斗中所向披靡,打出了威风,号称“神兵”。羌人嘱其种类,无复往南。可是到了后汉晚期,賨人被官吏层层盘剥,不堪承受,泣诉无门,遂有“板楯数反”的发生,闹得巴蜀不得安宁。朝廷欲发大军征讨,问计地方官。益州计曹程苞是这么呈言的:“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过于奴虏,亦有嫁妻卖子,或乃至自刭割。虽陈冤州郡,而牧守不为通理。愁苦赋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因此,鉴于他们无心造反,给出了两条意见:一个是应该“益其资谷,安便赏募。”意思是板楯蛮过去连年出征,需要拨给钱粮,使他们因功而有“获得感”,今后也才便于募集队伍。一个是最终建议:“权之遣军,不如任之州郡。”就是说,相较于征讨,既劳师费钱、损兵折将,还不如任命夷酋为当地的官员,让他们自己去管理。君上采纳了这个正确的意见,事态总算平息了。从建安年间的巴西太守杜濩、巴东太守朴胡可知,賨人族酋出任郡县长官,基本保持了一方之安辑。

我们看到,自秦昭襄王初(公元前306年)起,王朝实施羁縻政策,宕渠賨人族群得到政治、经济优待而社会繁盛,两汉被视为“义民”,世挺名将,出现了“巴有将、蜀有相”的人文景观。賨人天性劲勇,质直尚义,能歌善舞,勤劳信巫,富于创造,其民族文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东汉晚期,賨人四出征战,死伤惨重,户口残破;地方官吏层层盘剥,賨人自治地位名存实亡,社会结构趋于解体,呈现出每况愈下的历史走势,因而“板楯数反”。三国争战,除王平、句扶两员将才而外,賨人整体上表现平平,昔日风光不再。到了东晋末年(420年左右),宕渠“地为蛮僚所侵而廨”,城邑荒废,响当当的板楯蛮开启了逃亡模式,史已阙书。

賨人之称谓约700年上下。賨人是巴人(准确地说是蛇巴人)的异名而已。賨人有着一段极负盛名的过往,丰富了巴文化的内涵,在西南民族发展史上写下耀眼的一页。然而,賨人社会受历史大环境所左右,民族由盛而衰,最终经受不住相对落后的僚人冲击,举族离乡背井,流亡远方。

显然,所谓“賨人文化”只是一个亚文化中的文化现象,既不是渠江流域由史前形成并进入文明时代的一个系统的文化范式,也没有取得独立存在于“巴文化”之外的历史地位,尚不能完整地构成一个历史文化范畴。“賨人”民族文化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顺应了历史潮流,融入到以大秦、秦汉帝国为代表的中华文明之中。

特别提示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刘 渠(四川渠县人,1958年生。渠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原工作人员)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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