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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 打开康巴之门(33):冷兵器英雄——小邦时代及其在走廊的延续

作者:王怀林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8 16:30:48 浏览次数: 【字体:

编者按 自5月26日起,“四川省情网”及“方志四川”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澎湃号、头条号、搜狐号、企鹅号)推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康藏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王怀林先生的《打开康巴之门——横断山腹地人文地理》,敬请关注,并欢迎在文尾“写留言”处留下您的读后感言!

木雅——牦牛国故地论古今

冷兵器英雄

——小邦时代及其在走廊的延续

木雅在康区至今犹存的古代族群绝非个例,从青藏高原特别是走廊地区小邦时代的大量遗存可资证明。

木雅出土的战国时代的精美铜剑(作者供图)

所谓“小邦时代”,是指原始社会末期各部落之间彼此弱肉强食,各自为扩大势力而频繁争战的军事民主时代。由于各小邦已出现了自己的“王”和“大臣”及自己的“堡寨”和公共权力,虽然与恩格斯所说的国家概念(公共权力和超越血缘关系的统治区域)尚有一定距离,但学术界根据中国的实际(夏商周建国也有浓厚的氏族基础),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早期国家。

由于走廊地区特殊的地理特征和后世采取的不同管理方式,导致小邦时代在这一地区的长期存在。“小邦”由于缺乏较高权威政权的统筹及内部的不稳定性,使得走廊地区的族群面貌不断改写,由此导致其繁多的人类学面貌和别具一格的人文风光。

青藏高原腹地的小邦时代延续了相当长时间。假如我们以金属工具的出现作为西藏父系氏族阶段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开端,那么,小邦时代则有可能延续了四、五百年时间,即大约从公元1000年以前到公元前五、六世纪,有的一直延续到吐蕃“王政”统治建立以后。

吐蕃王朝时期,兼并了走廊地区各部,推行佛教和藏文并实行通婚,从而在地缘、血缘与文化上使各部渐渐趋同,为最终形成藏族创造了条件。但由于强大的吐蕃政权延续的时间仅不到两百年,且当时对该地区的统治就不彻底,比如在吐蕃时期,走廊地区的党项部还与苏毗、象雄和吐蕃等被称为“吐蕃外四族”,这说明以党项为首的康区诸部已成为吐蕃在政治、军事上所依赖的重要属部之一。同时,党项还成为与吐蕃王室通婚的部落。

吐蕃崩溃以后,历代中央政府都大体按照藏区三大地域来设置政权机构,并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方式:在元、明、清三朝和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安多和康区单独设立管理机构并主要通过土司(土王之意)进行管理,使得这一地区的“小邦时代”得以长期延续。

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在边疆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地带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其做法是中央王朝对内属的各民族或部落酋长封以官爵,宠以名号,让其世袭统治原有的属民,中央王朝只对他们实行间接统治;同时规定各受封土司必须承认其为中央王朝统治下的一部分,按期交纳一定的贡赋及承担政治、经济和军事义务。

唐宋时期在今天四川松潘、茂汶、天全等地设置了众多的“羁縻州”,是为土司制度在藏区的雏形。

到了元代,由于十世纪以后,以藏传佛教“后弘期”为起点,经“上路弘传”与“下路弘传”,佛教在西藏社会中得到极大普及和发展,西藏社会以教派团体为核心的政权模式开始形成。1260年,元世祖派人在西藏清查户口和建立驿站系统,标志着元朝对西藏地区实施有效行政统治的开始。元朝虽在中央专门设立了主管全国佛教事宜、藏族等地区政治、军事、财政的机构——总制院,并设置了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分别管辖卫藏,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和四川西部、云南西北部三大地域,但主要还是通过扶持和依靠西藏教派势力来对西藏进行统治。元世祖自开元六年在卫藏地区设置宣抚司,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授以玉印,由八思巴及其萨迦派执掌政教大权。以萨迦政权开始的以教派势力为基础形成的政教相结合的政权结构,成为土司制度的开端。

八思巴铜像(图片来自网络)

明朝对藏区的管理机构,大体和清朝相同,即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管辖卫藏地区,设朵甘卫行都指挥使司,管辖今康区一带;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管辖今安多地区。但放弃了元朝在西藏所实行的独宠和单纯扶持某一教派势力以作为自己统治和管理西藏的代理人的做法,实行一种“多封众建”,“因其习尚,用僧俗化导”的政策,用分封法王、国师、禅师、僧官等方式进行间接统治。如噶玛噶举派喇嘛为大宝法王,八思巴后人为大国师,封萨迦派喇嘛为大乘法王等。共封王8人,授西天佛子2人,授灌顶大国师9人,灌顶国师18人,以上封号可世袭。平时土司的继承和变更事宜,由四川总督依据边地粮台呈报,审核转中央批准。

清朝沿袭元、明两朝的制度,仍采用分封土司和扶持藏传佛教的政策,“因其俗而柔其人”,使土司制度日趋完备。土司职分文武,品级各有高下,名目种类繁多,文职隶属吏部,武职隶属兵部。

对卫藏地区,清朝总的通过驻藏大臣控制较严,1792年,清朝批准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政治方面,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地位与达赖喇嘛和班禅平等,共同协商处理政务,噶伦以下的僧俗官员及活佛,统受驻藏大臣管辖;宗教方面,达赖、班禅及康青藏各地呼图克图之转世,均须由驻藏大臣将所报灵童进行金瓶掣签。各呼图克图所管寨落人户,均需造具清册,送交驻藏大臣衙门存查;边界防御方面,绿营兵646名驻前后藏定日江孜各处,驻打箭炉至前藏一带粮台兵782名。藏兵三千,驻前藏1000,定日500,后藏1000;对外交涉统归驻藏大臣处理;财贸方面,驻藏大臣可稽核西藏一切财务。但其具体施政,仍然主要通过达赖、班禅及其行政机构进行。

而对安多和康区则多由中央机构直接通过土司等进行管理,不受达赖政府的统辖。清代康区逐步形成明正、理塘、巴塘、德格四大土司。此外,还有一部分由呼图克图管辖的地方,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土司。呼图克图,为宗教权兼政治权力的职位,俗称活佛。康区当时主要有察木多(今昌都)、乍丫(今昌都察雅县)、类乌齐庞球、八宿四大呼图克图:

当时对土司的册封和管理大体按以下程序:土司有世袭与不世袭之分,世袭是指由元代相承至今;不世袭是由头人顶补,有宣抚、宣慰、招抚、万户、千户、百户等职。清制有赏戴花翎者,有给予参将、游击等职衔者,均以脱去土字为最高尊荣。其驻牧之地,大者千里,小者百里。凡不是世袭的,须入京觐见学习礼仪文化,值班三年,并按时进贡,否则视为不臣,将兴师问罪。对呼图克图转世,由达赖会同驻藏大臣监督金瓶掣签,转世坐床,由驻藏大臣据报转奏,如同土司之承袭。

宣统元年,驻藏大臣联豫奏请将察木多、乍丫划归边务大臣管辖,赵尔丰便督兵将类乌齐、硕般多、洛隆、边坝等收编,八宿、三十九族、波密等纷纷归降,次年,赵将其改土归流。

赵尔丰(图片来自网络)

土司制度在康区曾发挥重要作用。清朝规定土司及其士兵分段负责辖区内的治安和社会秩序、“保境安民”,同时还要接受征调,保家卫国,如清道光年间,朝廷征调大小金川藏羌属兵2000余人参加鸦片战争的抗英斗争,全军为国捐躯。在朝贡过程中,也沟通了藏区和内地的联系,促进了藏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土司制度不同于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在西藏,是神权至上,世俗政权要依附于神权。而在康区,则是中央王朝册封的土司手握世俗大权,而僧侣阶层往往必须依靠世俗权力的支持才能生存。在许多时候,土司家族本身掌握着神权。“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说,土司被册封初期,中央王朝及其制度还能对其进行有效约束的话,越到后来,随着朝廷制度的渐渐废弛,许多土司行贿于粮台,往往称病免觐,踞地自豪,玩忽职守,遂越来越成为称霸一方的“土皇帝”。

由于封建割据,闭关自守,造成藏区长期与外界封闭隔绝,加之土司和属民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土司对他们往往有生杀予夺之权,“主仆之分,百世不移”,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对此,藏族作家阿来在小说《尘埃落定》中有生动的描写。这些,都严重阻碍了藏区经济发展,使其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对此,正如藏学家谭·戈伦夫评价的:“西藏是一个不知怎样幸存下来进入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世纪社会”。

不仅如此,土司之间为争夺土地和财产不断制造纷争,对社会经济造成很大破坏。如近代瞻对土司和杂谷土司骚乱事件。

对此清廷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康区清初设土司380余员,清末削减到180余员,但收效甚微,并未从根本上影响“土皇帝”们逍遥自在的生活。

此外,在辽阔的牧区,由于游牧族群居无定所,土司制度往往难以奏效。游牧族群在他们冷兵器英雄们的带领下,随着利益的驱使和英雄梦想,经常进行着部落征战,不断改写着这一区域的政治经济面貌。如格萨尔英雄故事就产生于明代康北草原;色达的瓦须部落也曾将他们的势力扩张到牧区的许多地方,直到解放后才开始建政;明代纳西土司也将其势力扩展到康南的大部分地区。这种部落征战,虽然造成对社会经济的巨大破坏,但也导致文化的交流和新的文化的产生,对形成今天康巴人的性格和独特文化有着重要意义。

格萨尔故里德格阿须草原格萨尔铜像(图片来自网络)

(未完待续)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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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四川•人文地理】王怀林 ‖ 打开康巴之门(30):五彩康定 │ 商业重镇与锅庄之乡

【方志四川•人文地理】王怀林 ‖ 打开康巴之门(31):五彩康定 │ 多元文化汇康定

【方志四川•人文地理】王怀林 ‖ 打开康巴之门(32):木雅与明正土司

作者简介

王怀林,藏名王·扎西尼玛,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康藏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自考祖籍西部,母系源鲜卑后裔,故不安份,喜流徙,两次进藏工作而乐此不疲。曾主编或参与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四川教育卷》《可爱的四川》《香格里拉丛书》《天府英姿》《巴蜀民间节日》等书;有专著《寻找康巴——来自香格里拉故乡的报告》《西部冲击——一个援藏干部的手记》《寻找东女国――从丹巴到泸沽湖的女国文化带》《魅力甘孜》公开出版发行;发表论文、文章50余篇并有获奖。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王怀林

配图:方志四川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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