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
作者:陈金龙 张鹏辉《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1日 11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经济特区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总结了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宝贵经验,同时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宽广视野,明确了新形势下经济特区建设的根本要求,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再出发指明了前进方向。现实由历史发展而来,在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回顾经济特区创办的背景,梳理经济特区发展的过程,明确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地位,对于开创经济特区工作新局面,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篇章,无疑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经济特区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创举
经济特区的创办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既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主动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发展新趋势作出的战略抉择,也是党和国家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美苏之间的大国争霸逐渐转为僵持局面,世界大战爆发的危险和可能大大减小,争取和平与发展成为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意愿。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变化,积极开展对外考察和交流活动。另一方面,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兴起,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各国之间的交流联系日益密切。为了迅速摆脱经济危机的阴影,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面临调整产业结构和开辟新兴市场的需要,这为我国加快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办法提供了良好契机。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政治经济局势的变化,为我国创办经济特区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为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扭转十年内乱造成的混乱局面,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重新走上正轨。在这个重要历史关头,党中央积极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中国改革开放是针对原有体制机制弊端而展开的,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既要明确症结所在,更要找准突破口。考虑到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情况复杂,改革开放只能由点及面,从局部开始,再逐步向全国推广。这是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宏观思路和战略考虑。1985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国客人时说:“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它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搞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不成功是一个经验嘛。”可以说,经济特区的创办,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试验区而展开的。
中国经济特区的创办,是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多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明确经济特区创办的历史背景,有助于理解建立经济特区的历史必然性和经济特区创办过程的艰辛探索与开拓创新。
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进程的生动缩影
经济特区的创办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酝酿、提出到不断完善、提升的过程,既是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缩影,也从一个侧面诠释了改革开放的路径和策略。
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在会上提出,希望中央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邓小平对中共广东省委提出的在邻近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以及汕头兴办加工区的意见表示赞同,并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广东、福建两省,对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出口特区问题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中央审定。在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考虑之后,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同意先在深圳、珠海两地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和厦门设置特区的问题。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经济特区建设正式通过立法程序确定下来。
经济特区创办初期,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勇拼搏,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国民经济增长、对外出口贸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就,创造了三天盖一层楼的“深圳速度”等众多发展奇迹。1984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广东期间目睹经济特区发展成就后,为深圳特区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经济特区创办初期取得的成绩,也进一步坚定了中央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念。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由此开创了我国经济特区发展的新局面。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政局动荡不断加剧,改革开放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开始凸显,社会上一度出现了经济特区姓“资”姓“社”的争论,给经济特区建设和发展造成了不小的思想阻力。对此,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深圳建设的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这就有力地驳斥了关于经济特区建设的质疑和诘难,为经济特区建设保驾护航。随着南方谈话的发表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经济特区建设进入“增创新优势”和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围绕中央关于“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部署和要求,经济特区在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价格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引领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推进。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趋势深入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加速形成,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阶段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任务,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特区继续充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在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对外开放、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新的探索、提供了新的经验,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经济特区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生动缩影,凝聚了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的付出和心血,诠释了改革开放的中国道路、中国智慧。
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历史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特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不仅在体制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窗口”作用,而且以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先试验、后总结、再推广的不断积累的过程。改革措施的出台需要一些地区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为全国改革开放开路探路。经济特区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领域作出了积极探索,为推动全国层面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经济特区更要勇于担当责任,在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地区,也是对外经济交流最为活跃的地区。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经济特区大规模引进境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仅在对外交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和发展。1984年2月,邓小平在考察经济特区后指出:“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这是对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地位和作用的形象概括。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我国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的发展,经济特区在对外开放中的“窗口”作用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深圳经济特区在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了从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从以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从经济发展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从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不仅将进一步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而且以雄辩的事实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和蓬勃生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伟大奇迹,积累了宝贵经验。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为新起点和新契机,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作者:陈金龙、张鹏辉,均系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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