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记忆】中共中央历史上成立的各中央局‖王树人
中共中央历史上成立的各中央局
王树人
所谓中共中央历史上成立的各中央局,一是指中共中央自身成立的机构;二是指中共中央派出的代表机关,其作为中共中央的地方代表机关,代表中央领导某一区或数省党的工作。因为同名的“中央局”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现过,容易使不了解党史史实的人造成误解,故据搜集到的资料,把中共中央历史上成立的各中央局简介如下,供读者备忘。
两个中共中央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局,是中国共产党“一大”至“四大”的中共中央领导机关的名称。1921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三人组成中共中央局,负责党的领导工作。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任组织主任,李达任宣传主任。后至党的“四大”均设“中共中央局”。其主要负责人,“二大”“三大”称委员长,“四大”称总书记,均由陈独秀担任。1921年7月后,中共中央局在上海。1922年10月,中共中央局由上海迁至北京。1923年,因京汉铁路工人罢工失败,中共中央局又由北京迁回上海。1923年5月,中共中央局迁至广州。1923年9月,中共中央局从广州迁回上海。
第二个中共中央局,是1933年春在瑞金成立的。1933年1月30日,在瑞金召开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会议,决定成立博古、张闻天为常委,博古为书记的中共中央局。“中共中央局”即是临时中央。组织部长任弼时,后为李维汉。宣传部长张闻天。秘书长由严重代理,后来分别由邓颖超、王首道担任。同年夏,中共中央局下设中央组织局(相当于书记处),作为中共中央局领导中央苏区日常工作的机构。成员有张闻天、陈云、王稼祥、李维汉等,主任李维汉。1934年1月4日,周恩来(中共中央局常委)、朱德(中央委员)率红军前方总部机关返回瑞金后,“中共中央局”名称停用,开始采用“中共中央”名称。
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
1931年1月15日,在江西宁都小布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苏维埃区域中央局,亦简称“苏区中央局”。这是全国苏维埃区域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委员有:周恩来、项英、毛泽东、朱德、任弼时(当时未到,后曾任代理书记)、余飞(未到)、曾山及湘赣边特委一名(名单未定)、共青团中央一人(名单未定)。后增加王稼祥、顾作霖、邓发等,周恩来任书记。周恩来未到达苏区前,项英、毛泽东先后代理书记至1931年12月周恩来到达瑞金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成立之初,一直随红军总部行动,几经辗转于1931年9月从永丰龙岗迁至瑞金。1933年1月,中共临时中央从上海迁至瑞金后,与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会合并一起工作。1月30日,博古主持召开“中央会议”,张闻天等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和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任弼时出席。会议决定,临时中央与苏区中央局合并,对外称“中共中央局”。但对外有时仍用“苏区中央局”名义。1934年 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瑞金召开。会议选出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至此,中共中央苏区中央局即结束了历史使命。
中共苏区中央局 旧址暨毛泽东、周恩来旧居——瑞金叶坪村谢氏私宅
三个中共中央北方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北方局,是1924年12月20日在北京成立的。1924年12月20日,在中共中央、青年团中央和共产国际代表联席会上,决定成立“常设性”“享有全权”的中共中央北方局,李大钊任书记,谭平山为副书记。高君宇、张国焘、赵世炎为常委。瞿秋白、王荷波为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负责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内蒙、满洲等地党的工作。1925年1月,中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取消中共中央北方局的建制,北方地区党的工作仍由中共北京区委领导。
第二个中共中央北方局,是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成立的,并派王荷波、蔡和森赴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9月初,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北京成立,书记王荷波,秘书长蔡和森,委员有彭述之、张昆弟、刘国庄、杨善南。负责领导顺直(河北)、山东、满洲、山西及内蒙的党组织工作。9月下旬,中共中央北方局从北京迁驻天津。10月18日,王荷波在北京被捕,不久牺牲。由蔡和森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11月1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此北方局。
第三个中共中央北方局,是1930年8月由中共顺直省委改组的。书记贺昌,组织部长阮啸仙,宣传部长余泽鸿,秘书长陈复,军委书记张兆丰。1933年3月,孔原任书记。1935年5月,高文华任书记。1936年4月,刘少奇任书记,彭真任组织部长,陈伯达任宣传部长,林枫任秘书长。抗日战争时期,杨尚昆、彭德怀、邓小平先后任书记,领导华北敌后抗战、根据地建设及敌占区党的组织。1945年8月20日,改称中共中央晋冀鲁豫中央局。
中共中央北方局旧址纪念馆,也是天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个中共中央南方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南方局,是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成立的。8月10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了中共中央南方局的组成人员。8月11日发出通知:“兹临时政治局决派(周)恩来、(张)太雷、彭湃、陈权、(恽)代英、黄平、(张)国焘为中央之南方局,以国焘为书记,并在南方局之下组织一军事委员会,以恩来为书记,管理广东、广西、闽南及南洋一带特支。恩来等未到以前,由太雷、杨殷、黄平组织临时的南方局。”10月15日,在香港召开中共中央南方局与中共广东省委联席会议,决定以张太雷、周恩来、恽代英、黄平、杨殷、彭湃为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张太雷为书记。10月23日,中央发出指示信,“决定取消南方局”。
第二个中共中央南方局,是1930年8月12日在香港成立的。1930年8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在香港成立中共中央南方局。8月12日,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香港成立,罗登贤任书记(期间李富春、卢永炽曾任代理书记)。陈舜仪任组织部长、林道文任宣传部长、李富春任军委书记、蔡畅任妇女部长、陈复任秘书长、周冷波(罗登贤夫人)任妇委书记。1930年12月此南方局被中共中央撤销。
中共中央南方局旧址
第三个中共中央南方局,是1939年1月16日在重庆八路军办事处成立的。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南方局以周恩来、博古、凯丰、吴克坚、叶剑英、董必武六人为常委,周恩来为书记,博古负责组织部,凯丰负责宣传部,叶剑英负责联络工作,吴克坚负责《新华日报》馆,邓颖超负责妇女工作委员会;代表中央全面领导四川、贵州、云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江苏、香港、澳门和东南亚等海外地区的中共党组织,以及华南、西南地区人民的抗日武装斗争。1945年12月,中央派出以周恩来为团长的中共代表团出席政治协商会议,将南方局改称重庆局,中共代表团成员即为重庆局负责人。1946年5月,中共代表团东迁南京后,对内即为中共中央南京局。
中共中央南京局
1946年5月,由重庆迁往南京的中共中央重庆局,改称中共中央南京局,是解放战争前期中共中央派驻南京的秘密领导机关。公开对外名义为中共代表团南京办事处。成员有周恩来、董必武、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李维汉等七人。周恩来负总责。下辖中共上海工委、中共四川省委、中共湖南省工委、中共广东区委、中共港粤工委和武汉党组织及平津部分党组织。1947年3月,中共驻京、沪、渝公开机关撤回延安,中共中央南京局的工作结束。
两个中共中央长江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长江局是1927年9月成立的。1927年9月,临时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罗亦农、陈乔年、任旭、王一飞、毛泽东五人组成中共中央长江局,罗亦农任书记,易礼容任秘书长。10月1日发出决议,规定中共中央长江局管辖范围为湖南、四川、陕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七省,代行中央职权,指挥上列七省的革命运动与党务。15日,长江局会议决定,在罗亦农、王一飞赴湖南期间,由任旭代理书记,同陈乔年、刘昌群一起处理日常工作。毛泽东与易礼容始终未到职。11月1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长江局。
中共中央长江局旧址
第二个中共中央长江局是1937年12月23日成立的。1937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长江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在武汉成立。王明任书记,周恩来任副书记,委员有项英、博古、叶剑英、董必武和林伯渠。长江局的内部分工:参谋处,叶剑英兼参谋长;秘书处,李克农兼秘书长;民运部,董必武兼部长;组织部,博古兼部长;宣传部,王明、凯丰(1938年3月任)先后兼部长;党报委员会,王明兼主席;项英兼中共东南分局书记、新四军副军长;国际宣传委员会,周恩来负责,还出任官方的军委会政治部副部长。办公地址设在武汉八路军办事处。负责管辖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并领导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和新四军的工作。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撤销中共中央长江局。
中共中央东南局
中共中央东南局旧址
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长江以南的东南地区,将原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改为中共中央东南局,项英为书记,曾山为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40年下半年,增补饶漱石为副书记。陈毅、袁国平、张云逸、邓子恢、黄道等为委员。宣传部长黄道(又是新四军驻南昌办事处主任),统战部长涂振农(后叛变),青年部长陈丕显,妇女部长李坚贞,秘书长温仰春。东南局机关设在皖南泾县丁家山。管辖范围包括江西、浙江两省及福建、安徽、湖北、湖南、广东部分地区党的工作。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东南局工作被迫停止。同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在上海重建东南局。3月20日,中共中央取消重建东南局的决定,改派饶漱石、曾山参加中共中央中原局。5月,东南局与中原局合并成立华中局。至此,中共中央东南局正式结束工作。
中共中央鄂豫皖中央局
中共中央鄂豫皖中央局旧址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后,蒋介石立即准备向中共领导下的中原解放区发动进攻。为加强中原地区的力量,1945年8月12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鄂豫皖中央局,统一指挥新四军第五师活动范围之内的党政军及河南区党委与河南军区的工作,并决定派徐向前任中共中央鄂豫皖中央局书记。因徐向前患病,“中央指定郑位三为副书记,在徐向前未到之前代理书记”。同年10月,王震、王首道率领的八路军南下支队和王树声、戴季英率领的河南军区部队,以及冀鲁豫军区第八团,与正在桐柏山进行自卫反击作战的李先念、郑位三率领的新四军第五师,在随县、枣阳、桐柏、唐河四县交界地区胜利会师。会师后的1945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共中央鄂豫皖中央局改名为中共中央中原局。
三个中共中央中原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中原局,是1938年11月6日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成立的,对外称“八团留守处”,负责长江以北的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由化名为“胡服”的刘少奇、朱瑞、朱理治、彭雪枫、郑位三、邓子恢、徐海东、陈少敏、彭康等为委员,刘少奇兼书记,驻地在当时的中共河南省委所在地的河南确山县竹沟镇。1939年11月后迁到皖东指挥新四军四、五支队,后与陈毅会合于盐城。1941年5月20日,与中共中央东南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中局。
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
第二个中共中央中原局,是1945年10月30日由中共中央鄂豫皖中央局改名成立的。郑位三任代理书记(书记徐向前未到职),李先念为副书记。中原局共有9名委员:郑位三、李先念、王首道、陈少敏、王震五人为常委,另四名委员是戴季英、刘子久、王树声和任质斌。中原局下设江汉、鄂东和河南3个区党委,驻地在桐柏县,后移至宣化店。1946年7月,郑位三因病返回延安,由任质斌协助李先念,全面主持中原局。后李先念和任质斌也奉命去延安。鉴于中原局大部分领导人先后返回延安,1946年11月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延安设立中原局,继续领导中原军区仍在外线作战的各路部队和豫鄂陕、鄂西北根据地的斗争。直到1947年5月16日,组建以邓小平为书记的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随军行动,此中原局才自行结束。
第三个中共中央中原局,是1947年5月16日由中共中央批准组建的。以邓小平、刘伯承、李先念、张际春、郑位三、李雪峰、刘子久、陈少敏等为中共中央中原局常委,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刘伯承为第二书记,邓子恢为第三书记。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改变华北、中原解放区的组织管辖境地及人选的决定》后,中共中央中原局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陈毅为第二书记,邓子恢为第三书记,以刘伯承、邓小平、陈毅、邓子恢、李先念、宋任穷、粟裕、李雪峰、陈赓、谢富治、张际春、刘子久等十二人为委员。下辖鄂豫、皖西、豫皖苏、豫西、桐柏、江汉、陕南等七个区党委。1949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决定以中原局为基础组建华中局。此中原局不复存在。
两个中共中央华中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华中局,是由东南局和中原局合并成立的。1941年5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东南局与中共中央中原局合并,正式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刘少奇、饶漱石、陈毅、曾山为委员。刘少奇担任华中局书记,饶漱石担任华中局副书记兼宣传部长, 曾山任组织部长。驻地在江苏盐城。华中局共辖豫皖苏边区、皖东北区、淮海区、盐阜区、苏中区、皖东津浦路东区、皖东津浦路西区、江南区、鄂豫边区等九个区党委。1945年9月中共中央华东局成立时,此中共中央华中局改为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受中共中央华东局指挥。
第二个中共中央华中局,是以中原局为基础成立的。1949年5月12日,第四野战军到达河南开封后,与中原军区领导机关合并。中共中央决定以中原局为基础,将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广州、武汉的五省、两市划为一个行政区,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由林彪任华中局第一书记兼第四野战军、华中军区司令员,罗荣桓任华中局第二书记、第四野战军兼军区第一政委,邓子恢任华中局第三书记。下辖河南、湖北、赣南军区。1949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华中局改为中共中央中南局。
两个中共中央中南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中南局,是1949年12月26日由中共中央华中局改名成立的。林彪为第一书记,罗荣桓(未到职)为第二书记,邓子恢为第三书记。1951年11月,邓子恢为第二书记,叶剑英为第三书记。1951年7月增补谭政、李雪峰为副书记。1953年增补李先念为副书记。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第二个中共中央中南局是1960年10月成立的。第一书记陶铸(至1966年8月),第二书记王任重(1966年8月任第一书记)、韦国清(1966年8月增补),第三书记陈郁(1965年5月增补)。书记:吴芝圃、刘建勋、张平化、黄永胜、王首道(1964年5月增补)、赵紫阳(1965年2月增补)、李一清(1965年2月增补)、金明(1965年2月增补)。候补书记:韦国清、李一清。1961年7月,金明、王德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候补书记。1966年11月,中共中央中南局被取消。
三个中共中央上海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上海局是1933年1月成立的。1933年初,以博古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由上海迁到中央苏区。同年春,在上海成立了中共中央上海中央局和派出中央驻沪代表,领导白区党的工作,并且直接和共产国际代表、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联系。中共中央上海局成立以后,经过国民党和帝国主义租界的特务机关四次大的破坏和多次局部的破坏,直到1935年7月22日,最后一次破坏后才停止工作。
第二个中共中央上海局是1946年4月成立的。中共中央上海局是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派驻上海,管辖长江流域、西南各省及平津一部分党的组织与工作的,并于必要时指导香港分局工作的秘密指导机构。中共中央上海局由刘晓、刘长胜、钱瑛、张明(刘少文)组成,刘晓为书记,刘长胜为副书记。1949年5月,中共中央上海局撤销。
第三个中共中央上海局成立于1954年11月13日,主要职责是对沪、江、浙、闽、皖、赣一市五省的工农业生产、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以及对中央的方针指示贯彻情况进行检查。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为柯庆施。委员先后有:柯庆施、陈丕显、潘汉年、江渭清、江华、谷牧、马天水、刘顺元、许建国、许世友、唐亮等。196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上海局撤销。
三个中共中央西北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西北局是1936年7月27日在长征路上成立的。1936年7月1日,二、四方面军在甘孜会师。1936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张国焘,副书记任弼时,委员有朱德、关向应、贺龙、徐向前、王震、陈昌浩等。在党中央领导下,西北局克服了内部的错误倾向,率领二、四方面军北出甘肃。1936年10月9日,红一、四方面军会师。22日,红一、二方面军会师。至此,红二、四方面军结束了长征。三军会师后,鉴于使命已经完成,党中央遂决定撤销此中共中央西北局。
中共中央西北局旧址
第二个中共中央西北局是1941年5月13日成立的。1941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和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西北局(局地址在延安城北张崖村),统管西北地区解放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书记为高岗,副书记为谢觉哉,组织部长陈正人,宣传部长李卓然,统战部长贾拓夫,社会部长张邦英。1945年10月改组后,彭德怀、习仲勋分任正副书记。解放战争后期,习仲勋、马明方分任正、副书记。1949年夏后,彭德怀、贺龙、习仲勋分任第一、二、三书记。1950年2月,彭德怀、习仲勋分任第一、第二书记。1950年4月增补马明方为第三书记。1953年增补马文瑞为副书记。1954年4月27日,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第三个中共中央西北局是1960年11月成立的。经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为刘澜涛,第二书记为张德生(1965年3月病故),第三书记为胡耀邦。书记有:张仲良、王恩茂、汪锋、高峰、高克林、张达志。候补书记有:王甫、王林、白治民、刘刚。秘书长为王甫(兼),办公厅主任为韩劲草。1961年1月28日,杨静仁任西北局书记。1962年1月,杨植霖任西北局书记。1965年12月,胡锡奎任西北局书记。1965年5月,胡耀邦被任命为西北局第二书记。1965年7月,王甫、王林任西北局书记。1965年12月,霍士廉任西北局书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中共中央西北局取消。
两个中共中央西南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西南局是1949年10月13日成立的。1949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任命邓小平为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刘伯承为第二书记,贺龙为第三书记。11月23日,西南局在湖南常德正式成立,邓小平、刘伯承、贺龙、李井泉、张际春、宋任穷六人为常委。重庆解放后,西南局机关进驻重庆办公。邓小平、刘伯承调中央工作后,1952年9月,中共中央又决定宋任穷、张际春、李井泉分任西南局第一、第二、第三副书记。中共中央西南局对西南的重庆和四川、云南、贵州、西康四省一市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实行全面领导。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后,于12月宣布撤销。
第二个中共中央西南局是1960年10月成立的。李井泉担任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为李大章、廖志高、阎红彦、张经武、周林、于江震、阎秀峰。1963年8月,增补陈刚为西南局书记处书记。1965年11月,增补程子华、张国华、贾启允、刘植岩、任白戈、曾希圣为西南局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中共中央西南局取消。
中共中央晋察冀中央局
1938年11月,成立中共中央晋察冀中央分局,归中共中央北方局领导,成立之初曾称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彭真任书记,领导晋察冀根据地的北岳区、平西区、平北区、冀东区和冀中区的党委。1941年初,彭真去延安,由聂荣臻任代书记,刘澜涛任副书记。1943年8月,北方分局改称晋察冀分局,并调整了领导班子,聂荣臻为书记,程子华、刘澜涛为副书记,在聂荣臻去延安参加党的七大时期,由程子华代理书记。1945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北方局撤销,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改为中共中央晋察冀中央局,聂荣臻仍任书记。1948年5月9日,与中共中央晋冀鲁豫中央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北局。
晋冀鲁豫中央局
1945年8月20日,中共中央晋冀鲁豫中央局在河北涉县赤岸村成立,同时撤销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八路军前方总部。刘伯承、邓小平、薄一波、滕代远、王宏坤、张际春、王从吾、杨秀峰为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书记邓小平,副书记薄一波,委员有刘锡五、李大章、张际春,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四个区党委归中共中央晋冀鲁豫中央局领导。1948年5月9日,与中共中央晋察冀中央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北局。
两个中共中央华北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华北局,是1948年5月9日由晋察冀中央局和晋冀鲁豫中央局合并成立的,负责统一领导华北解放区的党、政、军工作。刘少奇任第一书记,薄一波任第二书记,聂荣臻任第三书记。委员有董必武、徐向前、彭真、滕代远、黄敬等。1949年至1954年,第一书记为薄一波,第二书记为聂荣臻(至1953年6月)、王从吾(1953年6月增补),第三书记为刘澜涛、刘秀峰(1953年6月至1953年9月),第四书记为张磐石(1953年6月增补)。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第二个中共中央华北局是1960年11月成立的。李雪峰任第一书记,乌兰夫任第二书记,林铁任第三书记。书记:刘仁、陶鲁笳、李立三、廖汉生、解学恭。候补书记:苏谦益、朱理治、张邦英、邓拓。1961年9月增补刘子厚、苏谦益、池必卿、卫恒、杨勇为书记。1965年1月增补朱理治为书记,黄志刚为候补书记。“文化大革命”中的1966年12月,中共中央华北局取消。
两个中共中央东北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东北局是1945年9月21日在沈阳正式成立的。1945年9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建立中共中央东北局。彭真、陈云等六人于9月15日由延安乘坐飞机赶赴东北。9月18日,他们从山海关抵达沈阳。中共中央东北局于9月21日在沈阳正式成立,当时只有五名委员,即彭真、陈云、程子华、伍修权、林枫,彭真任书记。1946年6月,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进驻解放了的哈尔滨。6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林彪任东北局书记,彭真(1947年4月上调中央)、罗荣桓、高岗、陈云为东北局副书记。1949年5月,高岗任书记。1951年9月,林枫、李富春任副书记(至1952年8月)。1952年8月,张秀山任第二书记、林枫任第一副书记,张明远任第二副书记。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第二个中共中央东北局是1960年10月成立的。宋任穷任第一书记,欧阳钦任第二书记,马明方任第三书记。黄火青、吴德(1966年6月调中共北京市委)、黄欧东、陈锡联任书记。喻屏、强晓初任候补书记。委员除上述人员外,还有赖传珠、冯纪新、关山复、周桓、白潜、王新三、倪伟、李范五、赵林等。顾卓新于1962年从国家计委调到东北局任书记。1965年,东北局人事作了一些调整。鉴于赖传珠去世,白潜、冯纪新、关山复相继调离东北局,沈越任计委主任,倪伟任财委主任,喻屏和强晓初不再兼任组织部长和秘书长工作。1966年1月,潘复生任东北局书记。“文化大革命”中的1967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取消。
两个中共中央华东局
第一个中共中央华东局是1945年9月成立的。1945年9月,中共中央命令“山东分局改为华东局,陈毅、饶漱石到山东工作;华中局改为分局,受华东局指挥”。中共中央华东局成立后,书记为饶漱石,副书记为陈毅,第二副书记为黎玉。饶漱石、陈毅、黎玉、张云逸、舒同组成华东局常委会,统一领导山东、华中两大解放区的党政军工作。1949年迁往上海。第一书记为饶漱石,第二书记为陈毅,副书记为康生,组织部长为谭震林,宣传部长为舒同。负责领导中共上海市委、山东分局(重新成立的)、南京市委、浙江省委等地方党组织和各项工作。1952年8月增补谭震林为第三书记,张鼎丞为第四书记。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旧址
第二个中共中央华东局是1961年12月成立的。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批准恢复中共中央华东局后,中共中央华东局于12月正式成立。第一书记为柯庆施(1965年4月病故后,没增补第一书记,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第二书记为曾希圣,第三书记为李葆华。书记为叶飞、江华、江渭清、陈丕显、许世友、杨尚奎、谭启龙。候补书记兼秘书长为魏文伯(1965年10月增补为书记)、韩哲一(1965年10月增补为书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中共中央华东局取消。
来源:党史博览
作者:王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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