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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记忆】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对策研究‖王强

作者:王 强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3 14:44:4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文载 《巴蜀史志》“四渡赤水”专刊

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

保护 利用对策研究

王 强

泸州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历史见证,是主题鲜明的长征精神的重要凝炼地,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保护和利用好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建设,是关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是关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彰显文化自信的文化工程,是关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是激发泸州人民集中力量全面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力量源泉。充分发掘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传承弘扬长征精神的红色文化品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从红军奋斗历史中感悟党的初心与使命,必将为推动泸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

一、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基本情况

红军四渡赤水在泸州期间,召开了“鸡鸣三省”石厢子会议、白沙会议等重要会议,经历二郎滩背水战、镇龙山奔袭战、攻打叙永县城、天堂坝突击战等著名战斗,红军川南游击纵队为策应掩护主力红军转移进行了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中央红军留下如“三个铜板”“营盘山上桔子红”“红军盆”等反映军民鱼水情的动人故事,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遍布泸州红军四渡赤水战役所经区域。

(一)资源分布较广

中央红军四渡赤水战役在川滇黔历时111天,其中在泸州转战时间跨度达54天,行经古蔺、叙永等地80多个乡镇,总行军里程6590里。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总体呈现出地域分布范围广泛、各类遗址彼此混合交织的特征。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的旧居主题红色遗址遍及四渡赤水中央纵队所经路线,其布局呈现出整体分散、局部聚落的分布特征;红军四渡赤水战役发生的战斗则受红军四渡赤水转战路线影响,呈现出局部聚落、整体线型分布的“串珠”式特征;四渡赤水两次重要会议主要呈现出局部以不同时段主题为纽带的小聚落布局、整体随四渡赤水转战线路组团式迁移的点状分布特征;川南游击纵队遗址地域色彩更为明显,呈局部聚落布局。

(二)资源保存较好

泸州市从20世纪50年代起,文物保护被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逐级逐批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遗址遗迹展开抢救性保护,一批纪念碑、纪念馆相继建成。泸州四渡赤水战役区域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17点。

(三)资源禀赋较高

泸州四渡赤水战役所经区域是毛泽东领导中央红军前仆后继艰苦奋战的重要战场,是中央红军来回转战四渡赤水的主体区域。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在类别上主要是“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重要会议旧址”“革命领导人旧居”,太平古镇毛泽东旧居、朱德旧居、周恩来旧居等全国驰名,太平渡渡口、二郎滩渡口等遗址赫赫有名,叙永红军过石厢子旧址、石厢子会议会址、四渡赤水太平渡陈列馆等为老区独有。美酒劳军,位于古蔺县二郎滩镇的中国两大酱香型白酒之一的中国郎酒犹如红色精神的血液,留下了可歌可泣的红色长征故事。

(四)伴生资源丰富

泸州红军四渡赤水区域现已有2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3个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个特色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叙永石厢子彝族乡、马嘶苗族乡等特色民族乡镇,古蔺县二郎镇红军街、箭竹乡团结村苗寨、双沙镇白沙社区、太平镇平丰村等多个传统古村落,原生态民族文化突出,文化旅游名片响亮,文化底蕴深厚。泸州市独特的地理和交通特征对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中央红军入川和四渡赤水转战行军过程中的线路、川南游击纵队转战的线路选择,与当地文化的融合上。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遗迹多数位于当地的重要文化设施、文物古迹和特色村镇内,与巴山蜀水独特的人文景观、乡土文化水乳交融,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遗迹周围的自然生态保护良好、风光迤逦,具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开发前景。这些特点,有利于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红色旅游的宣传推介,让众多的红色文化资源在维护和保护的过程中得到开发利用;有利于将“红”“文”“绿”三种元素相互融合、交相辉映,开展红色旅游景区的主题规划和包装设计,打造特色鲜明的红色旅游主题品牌;有利于深度挖掘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合理开发利用红色旅游资源,推动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向红色旅游景点转化,促进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分割,缺乏科学有效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加上当地群众保护意识不强,致使一些重要的红色文化资源有一定损毁,有的已不复存在,一些红军使用过的物品在民间散落。在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上,古蔺、叙永呈现参差不齐的现象,发展红色旅游,发挥服务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同样受到瓶颈制约,游客停留时间过短,人均消费低,四渡赤水景区间关联小、旅游产品结构趋同等问题,导致红色旅游出现政府热而市场不温不火的局面。

管理分散。一是缺乏整体的宣传管理,二是加强融合度管理不够,三是保护利用机制不完善,四是保护权属不清晰。

损毁严重。一是建设损毁,二是无序开发损毁,三是自然损毁。

利用欠佳。一是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教育功能彰显不够,二是红色旅游面临发展瓶颈制约,三是没有建立有效的区域协作机制,四是专业人才普遍缺乏。

三、加强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对策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是一个涉及各地区、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彼此紧密关联的系统工程,资源保护利用应坚持系统观点统筹协调推进,在普查建档建立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创新思维,有效开展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将资源与城市、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建设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有效保护利用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凸显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教育功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做好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四渡赤水资源数据库

一是在已开展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和四川省红色遗址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推动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专项普查为重点的红色资源普查和认定工作。

二是确定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认定标准,依据红色文化资源的范围、布局、结构、性质、价值和保存状况,确定保护名录,建立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数据库。

三是组织由宣传、党史、考古、文博、旅游和文化产业、退役军人、住建、自然资源、林草等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本体及其环境进行调查研究,对资源的历史价值、保护程度和社会影响力等进行综合性评估,对其外部环境,如城镇化、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可能造成的破坏进行分析,提出保护利用的建议、意见、措施。从资源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现状级别、保护情况等多方面因素,逐个评估保护和利用价值,在此基础上编制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名录,科学划定资源的保护级别,确定重点保护利用对象。

(二)做好保护利用规划,推动保护利用有序实施

一是充分考察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所在地的资源状况、人口规模、民族特征、文化传统、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产业市场需求等条件,制定规划建设强制性指标。

二是将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配套,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州段建设保护规划融合,促使地方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紧密结合,避免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中造成对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破坏。

三是对重点红色文化资源既要有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也要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还要根据保护的不同对象,制定各具特色的个性化保护办法和措施,对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程序及每个程序的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规划机构的资质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既强调整体保护,又细化控制指标,保证整体风貌达到最大程度保护,延续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三)落实保护利用条例,将保护利用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是《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于2021年7月1日颁布施行,建议泸州市借鉴巴中市、广元市做法,尽快启动制定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始终把抢救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不追求高、大、全,切实维护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特有的历史环境风貌,最大限度保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尤其是对特色资源富集区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城镇村寨、重要历史建筑、战斗遗址和历史文化风貌区,从保护利用的基本原则、规划和建设、经费来源渠道、具体措施、相关法律责任等各方作出法律层面的刚性规定,为资源保护利用提供可靠的政策法律依据,将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泸州市众多内涵丰富的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不同主题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利用模式,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提高保护利用效率,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三是完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国家、省各级各类文物和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抢救性与预防性并重,真实完整的保护现有资源,创新传承方式,提升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等设施载体建设。从严控制建设,杜绝擅自修建、未批先建、边报边建和规模过大等建设利用现象,实施合理利用。组建由泸州市文保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并吸收党史、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文物保护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保护制度建设,定期开展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情况排查工作,及时对年久失修的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修复,同步落实文物保护资金保障。编制保护利用技术规范,统一标准,为实施高水平的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提供支持。秉持分级分类保护理念,对革命旧址、战场遗址、纪念设施、标语及宣传画等,实施不同的保护措施,采用不同的保护要求。开展重要文物本体及赋存环境的定期和系统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善文物和文化资源周边旅游环境容量监测体系,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过或接近承载力的红色旅游景区,采取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赤水河,又名美酒河(荣忠远 摄)

(四)凸显资源教育功能,抓好党史学习和党性教育

红色文物蕴藏不变初心,红色故事映照如磐使命。把保存红色基因、传承革命精神融入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全过程各环节,分层分级推动红色文化资源进教材、进课堂,运用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穿越时空触摸历史、感悟历史,特别是依托丰厚的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建好党史、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开发系列特色课程和精品教学路线,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精神,传播红色价值,通过红色文化资源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让红色成为立德树人的鲜亮底色。

一是建好教育基地。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资源和形象化教材,突出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和特色,推进中共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等红色基地建设,建好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泸州四渡赤水分院,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研学访学,让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大众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是坚持论教结合。注重挖掘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文化底蕴,提炼符合新时代精神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建立红色教育一体化工作机制,打造红色教育高地。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不违背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历史本质精神,不为迎合经济或市场而导致对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文化基因和文化精神的根本性破坏,发展新的红色文化形态;积极搭建有品牌效应的全国性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学术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整合各方研究力量,达到以论促教、以教促学;召开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研讨会,研讨会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邀请红军后代、著名专家和应征入选论文作者参会,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把脉问诊、献计出力;深入挖掘红军长征精神的内涵,组织专家编写教材,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主讲,在课程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培养更多更好的研究专业人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艺创作、文化会展等活动,讲好泸州四渡赤水红色故事,推进红色文化的科技信息传播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泸州四渡赤水红色文化,充分激活市场机制,推动红色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将基础较好的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整体打造,积极申报为中国文化或记忆遗产,然后再申报为世界文化或记忆遗产。

(五)保护利用紧密结合,高质量发挥综合效益

对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既要有历史的维度,也要有现实的维度。历史的维度侧重红色文化的记忆和保存,现实的维度侧重挖掘红色文化资源隐含的文化信息,服务于当前经济、社会和民生,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因此在保护利用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文章。

一是把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在加强保护的过程中,注重挖掘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文化底蕴,提炼符合新时代精神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发展新的红色旅游文化业态;在进行利用的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基础上,不能违背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历史本质精神,不能为迎合经济或市场而导致对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文化基因和文化精神的根本性破坏。围绕四渡赤水长征历史主题,充分挖掘红军长征遗留的文化资源和文化遗址,结合长征沿线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农业产业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太平镇长征街等主题鲜明的创意示范项目,塑造四渡赤水文化品牌。

二是把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与其他伴生资源有效结合。在对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中,走主题化开发模式,注重对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周边其他历史文化遗址的挖掘,融合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等多元文化元素,将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周边独特的自然环境、物产资源、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艺术等有效整合,多点多面挖掘,精心构思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形成种类繁多、形态各异、丰富多彩的红色产品业态。

三是把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当地党委中心工作结合。找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当地乡村振兴、经济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当地发展不足、发展不快的问题;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战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老区振兴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有效对接,通过实施大项目带动,促进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泸州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的互动发展。坚持把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调整、特色旅游、生态农业、安居工程、城乡绿化项目相结合,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古蔺县原桂花乡新市街红军驻地旧址(陈浩平 摄)

(六)构建整体联动格局,建立完善科学管理体系

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需要多地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社会公益性工作,需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创新思路和措施,科学规划、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见效。

一是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是一项公益性特征突出的工作,涉及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需要在工作中始终突出政府的主导性地位,在泸州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开展工作,确保保护利用一盘棋。

二是构建地区和部门间的整体联动格局。在政府和部门有力推动下,充分发挥地区间的地域性特征和资源互补优势,与贵州、云南合作打好四渡赤水红色文化品牌,系统制定错位发展规划,打造集遗址保护、红色旅游、民风民俗体验、自然风光为一体的联合体,避免同质化建设和无序竞争。

三是建立完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跨部门管理机制。完善区域合作,清除制度障碍,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地区部门间条块分割、相互制约的被动局面,建立由当地政府、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术研究机构共同组成的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构,从事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决策、协调和征询工作,实行分级保护原则,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和完善四渡赤水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 本文载《巴蜀史志》“四渡赤水”专刊)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王 强(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宣教文献处干部)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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