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记忆】七大代表的产生与资格审查‖张茁
七大代表的产生与资格审查
张 茁
摘 要:中共七大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伟大里程碑。在艰苦战争环境下,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通过选举、推举或指定方式,产生七大代表,并对七大代表资格进行严格而又实事求是的审查,确保集全党优秀代表于一堂,为把七大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奠定了重要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告诉我们,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严格管党治党,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七大 七大代表 选举 资格审查
党的七大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召开的一次历史盛会,是中国革命胜利的里程碑。755名代表共同绘制了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伟大蓝图。然而,由于七大几次延期,又处在战争环境下,代表产生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代表资格的审查难度也非常大。但是,这项工作却完成得相当圆满,确保集全党优秀代表于一堂,为大会的成功奠定了重要基础。本文根据七大文献和有关回忆录,对七大代表的产生及代表资格审查,做一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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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代表的产生
选好出席七大的代表,既是召开七大最重要的组织准备之一,也是保证大会成功的重要环节,能否选出最优秀的、最为党员群众所信任的代表,是保证大会成功的十分重要的条件。七大代表的产生,前后大致分了三批,即1939年、1943年、1945年初。
第一批,1939—1940年各地产生的代表。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召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议》明确规定:“代表的产出,除了某些因环境关系不能进行民主选举的地区外,须尽可能做到用民主办法选举代表。”具体来说,“各地代表由各地省的或区的代表大会选出。八路军新四军的代表,由师的党代表大会或支队党代表大会选出。在特殊条件下,不能召集上述代表会议时,由各地中央局或军队政治部按照具体情况酌定办法。”①
1939年6月14日、7月21日,中央书记处先后向各地党组织发出两个如何选举七大代表的通知,要求9月1日前选出正式代表450人、候补代表150人待命,并就代表的名额作了具体分配。1939年下半年,第一批七大代表开始产生。
此次七大代表的产生,分为地方和部队系统。各地代表的产生,主要分为民主选举和领导指定两种情况产生,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队,基本上采取了民主的方法选举产生。在地方,由各地省的或区的代表大会或省委扩大会议选出;在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师的党代表大会或支队党代表大会选出。在没有条件的地方,则由指定方式产生。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先是中央组织部分析研究中直系统下属各单位的情况,决定各单位代表名额,然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民主选举。能否选上,是正式代表还是候补代表,完全由票数的多少来决定。
地方党组织产生的七大代表,如陕西省、陕甘宁边区、晋察冀、晋西北、晋西南、晋冀豫、山东、福建、浙江等地,是通过召开党代表选举产生七大代表。
1939年8月,中共陕西省委在泾阳县云阳镇召开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了参加中共七大的正式和候补代表7人。
1939年11月,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了边区出席七大的代表。陕甘宁边区的七大代表中,原陕甘革命根据地的同志占了大多数。这些代表来自党、政、军、民各阶层,具有非常广泛的代表性。
1939年秋,中共晋西南、晋西北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七大代表,山西新军地下党秘密选举产生七大代表。
总之,1939年至12月,晋冀豫区、冀南区、山东省、苏皖边区、福建省、浙江省委、湖南省、广东省均选出七大代表。
但是,因为战争环境,许多地方的党组织没有条件召集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因而采取召开干部会议选举或指定代表的方式。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在晋察冀所属的北岳、冀西、冀中、冀热察等区域,由于当时正值第一次反共高潮,地方代表的产生没有召开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来讲是各分区区委组织部提名,区党委决定候选名单,召开干部大会选举或指定产生的。
1939年,上海党组织向中央报告,上海出席七大代表10人。
1939年11月24日,江苏省委派出7名代表去延安参加七大。
1939年12月,中共江西省委在赣州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参加党的七大的代表团。
1939年11月,中共闽粤赣特委在广东梅县松源召开闽粤赣边区各县代表会议,选举参加七大代表。
部队系统的七大代表选举,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持。1939年6月25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副主任谭政向总部、晋察冀、冀中、萧克、山东纵队彭雪枫、新四军并各兵团政治机关等发出关于党的七大选举工作的指示,清楚地规定了部队选举七大代表的手续、代表名额分配、代表的质量要求,等等。
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党的七大选举工作的指示后,各部队了解贯彻落实。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山东纵队相继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了出席七大的代表。1939年8月,冀鲁边区的八路军选出代表。1939年8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19团第3营副教导员兼党总支宣传委员朱广泉,被选为七大代表。
八路军第一二○师的七大代表,有的是师党代会选出,有的是旅一级党组织选出。
八路军第一二九师的七大代表,大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也有领导提名产生的。
八路军总部的七大代表选举时间稍晚些。1940年3月,八路军总部直属政治部召开了直属队党员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七大代表。
新四军代表的产生,主要是通过召开支队的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部队的代表,七大召开时并不完全按部队系列组成代表团。1939年6月,分给八路军95个名额、新四军50个名额,开七大时都按地区,分在8个代表团之内,只是在代表团内保留了一些部队系列的小组,如陕甘宁边区的晋绥联防军、前总组等,更多的则和地方党组织代表混合编组。
第二批,1943年八九月间各地产生的代表。
在筹备七大召开的过程中,中共中央根据各地党员的情况,对七大代表的名额进行过多次调整和增加。主要是党组织发展,党员人数在增加,所以七大的名额由最初的500名,增加到600名,1943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增加120名代表名额,主要分配给太行、太岳、冀察晋边区、山东、冀南、晋绥、陕甘宁等地区,代表增加到720名。8月1日,中央政治局发出《关于七大代表赴延安出席大会的指示》,通知各地“党的七次代表大会在年底举行,并决定彭德怀、罗瑞卿、蔡树藩、薄一波、聂荣臻、吕正操、朱瑞、苏振华诸同志来延出席大会……来延诸人交代职务后即行动身。近者九月内,远者十月内,到达延安参加预备会”。并决定太行、太岳及晋察冀根据地各再推选10名至15名代表,山东、冀鲁豫、冀中、冀南再推选5至10名代表,强调各地名额由北方局及各分局决定分配及推选,“不必召开大会选举”。“各地代表须各区党委或地委或部队的负责同志,但任何有政治问题的人均不得为代表”。③也就是说,第二批代表各地均没有经过民主选举,而是由指定或者推选产生。这次代表没有再分地方和部队系统,完全按地区产生。1945年出席七大的8个代表团,除中直、军直外,也主要是按地区,分为陕甘宁、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山东、华中、大后方等代表团。
第三批,1945年春各代表团在延安补选产生。
第三批代表产生的原因是:一方面是党员人数增加所以又增加了部分代表名额;一方面则是因为原来选举的一些代表,或因工作离不开没有能到延安,或是工作需要离开了延安,或是牺牲、去世,或是代表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等等,分配给各地的代表名额有空缺。为了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必须在短时间内加以补充。但在各地增补时间上已经来不及,所以中央决定由各代表团在延安学习的同志中补选部分代表。
这次补选代表,一般的程序是:各代表团领导提名,各代表团开大会或各小组开会选举,一般是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的当选,最终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同意。中直、军直补选代表在时间上更早一点。早在1944年5月19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就决定委托任弼时、李富春、彭真提出中直机关补选代表名单,交中直党委召集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45年春增补的七大代表共246人,主要是候补代表。这时,七大正式代表增加到了570人,候补代表增加到了239人,共计809人。但七大正式召开时,实到代表为755人,其中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
2
中共中央对七大代表资格的审查
在党的队伍迅速扩大,斗争环境复杂,国民党顽固派加强摩擦,大搞特务活动的情况下,严格审查代表资格,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是完全必要的。
中央对七大代表资格的审查,一共进行了三次。
第一次,1940—1941年,七大代表从1939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到达延安后,中共中央指定部分党和军队政治、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于1940年上半年成立了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时到延安的七大代表作了初步的资格审查。
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任弼时负责,成员有陈云、李富春、蔡畅、胡耀邦、谭政等。审查是自上而下的统一审查,具体步骤是:首先是让每个代表填写干部履历表、写自传;继而派人向有关同志做初步调查,并找代表个别谈话;然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每个代表的代表资格写出书面结论;最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
从1940年5月起,任弼时多次主持召开小委员会会议,对各地党委上报的340名七大代表逐个进行了详细而认真的审查讨论,逐个审议正式或候补代表的历史和现实表现,提出是否符合正式或候补代表资格的初步意见。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从1940年5月2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到1941年3月2日,已开会20多次,审查代表252名,占当时到达延安的306名代表的近83%。④
这次代表资格审查在方法上民主,没有渗入强制的因素,最后作出的结论合乎事实,因此,是一次较为成功的代表资格审查。
第二次,1942年初到1944年,主要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审查,部队的代表主要由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等部门进行审查。
1941年4月以后,任弼时主持的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没有再继续工作,中央也没有再设立别的机构审查代表,经各中央分局报送中央的七大代表,主要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审查,部队的代表主要由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等部门进行审查。总政成立了以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胡耀邦为主任的审查委员会,审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七大代表参加革命前的经过,历史上是否犯过严重错误,历史情况是否清楚,政治上是否坚定,对革命工作是否一贯积极负责,性格特点及不足,领导方式的不足等等。
1944年起,中共中央党校、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简称联政)组织部等也做过七大代表的审查工作。
在各部门对七大代表资格审查期间,在审干过程中,发生了“抢救运动”,“抢救运动”在七大代表中同样搞得很厉害,“救”出不少人,审干时又审出好多问题。到1943年12月底,七大代表尚有130多人没有审查结论,其中主要是被“抢救”的代表。他们一部分被分在一部临时支部,70多人,主要是地委以上的干部;一部分被赶到二部临时支部,一共也有七八十人。这意味着很大一部分代表资格存在问题。七大代表人心惶惶。后来,中央接受任弼时的建议,开始甄别工作。对被“抢救”的七大代表来说,甄别工作又是一次特殊的代表资格审查。由于对“抢救运动”的对错存在激烈争论,甄别工作并不顺利,进展缓慢,广大干部深为不满。对此,任弼时感到十分忧虑。1944年7、8月间,任弼时在向毛泽东反映七大代表甄别情况时说:“如果不承认所谓有问题的代表资格,要各个地区重新选举代表,那么,新的代表到达延安,最远的地区代表在路上需花一年半的时间。这样做,七大就会被推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召开。这个问题不解决,无法召开七大,希望中央研究讨论。”⑤毛泽东说:审干工作的结论不忙做,“因为搞错了许多人,所以对于‘抢救’我有些怀疑,乱子就出在这里,以后‘抢救’二字不能用”。⑥这之后,中央党校才全部转入甄别阶段,工作进展大大加快。
第三次,中央对七大代表资格的正式审查。
1945年3月,甄别工作基本结束,各地代表团组成。中央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彭真为主任,成员有任弼时、陈云、李富春、蔡畅、胡耀邦、谭政等人,再次对代表资格逐个进行审查。这次审查吸取了以往审查的经验教训,其特点是:以各代表团自行审查为主,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与各代表团负责人会议为辅。这次审查很顺利,结果是:合格的正式代表544人,候补代表208人,合计752人,被停止或者撤销代表资格的,或被原来的选举单位撤销代表资格的49人。
尽可能作到用民主方法选举代表,保证了七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严格的实事求是的代表资格审查,确保了七大代表政治上的纯洁性,最终确保了集全党优秀代表于一堂,为把七大开成“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以史为鉴,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严格管党治党,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这是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
注 释
①《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5)》第15册,中共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78页。
②《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78页。
③《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档案文献选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60页。
④《任弼时传》,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47页。
⑤《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61页。
⑥《毛泽东年谱(1898—1949)》,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547页。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张 茁(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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