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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冠礼及其时代价值

作者:陈延斌,系江苏师大中华家文化研究院教授;王伟,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讲师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5日 11版) 发布时间:2020-09-05 17:58:04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陈延斌 王伟《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5日 11版)

  南宋佚名《家山图书》所载《三加冠图》 图片由作者提供

冠礼是中华礼仪的滥觞。《礼记·冠义》:“冠者,礼之始也。”冠礼,是冠礼和笄礼的合称,是我国古代的成年礼,标志着男女由少年迈入成年。因而冠礼在古代社会家礼文化和人生成长诸阶段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根据礼书记载,先秦冠礼在宗庙进行,主持者一般为受冠者的父亲,即孟子说的:“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孟子·滕文公下》)如果父亲已经去世,则由兄长主持。加冠前,主人要通过占卜的方式确定冠日,随后邀请参加冠礼的宾客,尤其是为子弟加冠的正宾。加冠当日,主人要准备好冠礼所用的冠服器物等。加冠前,受冠者由赞冠者为其梳头、挽髻、加笄,再把头发系好,以便加冠。冠礼的主体仪式为“三加”,即由正宾依次给受冠者加缁布冠、皮弁、爵弁,每次加冠都要配以相应的服饰。加冠时,主宾要向受冠者宣读祝辞,内容是勉励其树立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远大的人生志向。加冠后,正宾为冠者取字。同时,子弟加冠后要拜见母亲和尊长,并接受他们的教诲。

至于女子笄礼,先秦礼书并无详细记载。《仪礼·士昏礼》载:“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郑玄注曰:“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即笄礼是女子许嫁(订婚)以后出嫁之前所行之礼,如果女子到二十岁仍未许嫁,也要行笄礼以示成年。

由以上记载不难发现,先秦冠礼仪式烦琐复杂,施行起来有较大难度。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冠礼已经有所衰落。此后至隋唐时期,冠礼虽作为国家礼制五礼之嘉礼的重要内容存在,但受到冷落。柳宗元《答韦中立书》:“古者重冠礼,将以责成人之道,是圣人所尤用心者也。数百年来,人不复行。”

冠礼日益衰微的背后,是传统儒家冠服体系正遭受着严重的威胁。有鉴于此,两宋时期广大士庶学者不断尝试考订、编撰冠礼仪文,试图复兴这一先秦古礼。司马光依据《仪礼》中的冠笄之礼,结合世俗实际对先秦冠礼进行改良损益。朱熹在司马光《书仪》基础上,将深衣纳入冠礼始加之服,且增加冠后入祠堂祭祖的环节。他所损益的冠礼既保留司马光“用时之服”的意图,又在一定程度上略存古礼遗意,呈现出明显的“折中古今”的特点,受到后人的广泛赞誉。明清朱学盛行,士庶冠礼多依《家礼》,只在细节上因地区、习俗的不同而略有区别。随着朱熹《家礼》持续不断地翻刻印行,冠礼等中国传统家礼还传播到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和地区,深刻影响着东亚国家和社会的文化走向。

传统冠礼饱含着深刻的伦理意蕴、道德追求与责任担当。

首先,借助冠服使受冠者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三加”仪式无疑是整个冠礼程序的中心环节。初加缁布冠,该冠为太古之制,蕴含尊古尚朴之意。再加皮弁,皮弁为臣子上朝时所戴之冠,意味着受冠者可以参与政治事务。三加爵弁,爵弁为先秦宗庙祭祀时所戴之冠,象征着加冠者开始拥有祭祀权。加冠过程中,受冠者通过穿戴具有不同意义和功能的冠服,明确其作为成人开始享有治人、参政、祭祀等权利和义务,使其对自身社会角色获得更为明晰的认知。

其次,借助冠辞教导受冠者不断砥砺自己。例如,初加时祝辞有“弃尔幼志,顺尔成德”的内容,就是要求受冠者放弃幼年孩子气的行为,以成年人的道德准则来砥砺自己的德行。再加的祝辞说:“敬尔威仪,淑慎尔德。”告诫其成年人的气质是端庄威仪,内在善良温和,凡事以礼行之,希望受冠者能始终以此为准绳来要求自己。三加的祝辞说:“以成厥德。”嘱告受冠者已经成人,要以成人的礼仪标准来约束自己。

再次,古人对冠礼的重视不仅仅在于冠服本身,更在于他们希望借助冠服仪式,构建一种儒家倡导的理想社会秩序和生活方式。宋代以来世风浇薄,民间胡服盛行,车服多僭越而禁之不绝,道学家们对此无不感到痛心疾首。譬如,司马光认为不行冠礼,则不知“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四者之行,不知“成人之道”(《书仪》)。朱熹则批评“今衣服无章,上下混淆”(《家礼》),以致华夷不辨,尤需加以整顿。

冠礼是中华优秀传统家礼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华家文化与礼文化融合的结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礼仪礼节是道德素养的体现,也是道德实践的载体”。虽然时代发生了变迁,但无论是冠礼的礼义内容还是其礼仪教化方式,都有诸多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吸纳借鉴的地方。

一方面,借鉴传统冠礼仪式和教化方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角色认知,培育礼仪文明素养。《礼记·冠义》云:“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在儒家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礼义。虽然传统家礼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这种借助极富象征意义与教育性质的礼仪形式,为个体提供社会角色认知,并在潜移默化中涵养文明素质的教化方式,在今天看来仍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建议有关部门在吸纳传统冠礼仪节的基础上,设计一套简明易行的成人礼加以实验推广,助推亿万青少年通过仪式更好理解和践行“成人之责”。

另一方面,承故拓新,充分挖掘传统冠礼文化中的积极内容,使之成为涵养青少年道德人格的丰厚滋养。在漫长历史长河中,冠礼礼义中浸润和倡导的修身之德、成人之责、立世之道和感恩之心,仍然是新时代青少年成人成才所需要的必备素质,对于促进家德家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仍然大有裨益。

(本文系贵州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传统家礼文献整理与研究”〔16GZGH06〕成果。作者:陈延斌,系江苏师大中华家文化研究院教授;王伟,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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