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玉
作者:袁晓聪《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08日 11版)
《诗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文化经典。诚如宗白华所言:“《诗经》中的诗……它们不但是中国文化遗产里的宝贝,而且也是周代社会政治生活,人们的思想感情全面的、极生动的具体的反映。”(宗白华《中国美学史论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作为文化的载体,《诗经》客观而真实地反映了宗周时代的玉礼风貌。经粗略统计,《诗经》中有涉玉诗篇36首,占《诗经》总篇数的十分之一多。按其功能和作用主要可分为四大类,即祭祀用玉、馈赠用玉、以玉为饰以及以玉比人。这些既是玉礼文化的反映,也是玉文化的“诗化”。
其一,《诗经》中涉及的祭祀用玉,为当时吉礼的反映。吉礼即祭祀之礼。王国维《释礼》(《观堂集林》卷六)云:“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丰若豊,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由此可见,礼从一开始就和玉有着不解的渊源。祭祀用玉中以“六器”最为典型。《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玉作为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古人为了讨好神明祖先,用玉祭献,把它作为沟通生灵和阴间神灵的法物。周代统治者祭祀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说明周统治“受命于天”的合法性,二是为了祈求降福,保国安民,巩固自己的统治。如《大雅·棫朴》“济济辟王,左右奉璋。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周王寿考,遐不作人。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即写文王以玉郊祭天神后领兵伐崇之事。诗中的“璋”,郑玄《笺》云:“璋,璋瓒也。祭祀之礼,王裸以圭瓒,诸臣助之,亚裸以璋瓒。”诗之后三章写文王出师伐崇,以及对文王的赞美和祝愿。《大雅·旱麓》则写以玉祭天祭祖。诗之第二章:“瑟彼玉瓒,黄流在中。岂弟君子,福禄攸降。”《礼记·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可知,周人将祭天与祭祖并重,经常以祖配天而祭。《大雅·云汉》反映了周宣王以玉礼求神祈雨之事。《礼记·礼器》云:“飨帝于郊而风雨节、寒暑时。”由诗中“圭璧既卒,宁莫我听”知,当时的旱情非常严重,已到了“祭神圭璧已用尽”的地步。
其二,《诗经》中有不少篇章涉及馈赠用玉。如《大雅·韩奕》中就反映了天子颁赐玉圭之事。其次章写韩侯“以其介圭,入觐于王”,孔颖达《毛诗正义》曰:“执圭入觐,礼之常也,而诗人言此者,美韩侯之德能称此命圭,至京师而即得见王。”《大雅·崧高》写周宣王时,申伯来朝,尹吉甫“锡尔介圭,以作尔宝”。据周制,天子锡命诸侯、颁赐介圭作为信物。而《大雅·江汉》第四章“厘尔圭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锡山土田”,则涉及周王对有战功的臣下赏赐玉器一事。普通交际时赠玉示好于《诗经》作品中也有较多反映。如《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贻我佩玖。”《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秦风·渭阳》:“何以赠之?琼瑰玉珮。”男女相恋,互赠礼物以表达心意,是《诗经》婚恋诗中经常出现的情景。在这种交往中,男女互赠礼物也是有讲究的。赠玉之俗蕴含着丰富的礼制内涵。《左传》庄公二十四年载:“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闻一多先生说:“凡男女之诗言赠佩玉者,皆赠之者男,被赠之者女。”道出了男女互赠之习的特点。《木瓜》中女子送男子木瓜以示爱,男子以美玉作为回报。“然疑女子以果实为求偶之媒介,亦兼取其繁殖性能之象征意义。掷人果实,即寓贻人嗣胤之意。故女欲事人者,即以果实掷之其人以表诚也。”(闻一多《闻一多全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而男子送女子玉饰也有深刻的文化意义。玉是有德者的象征,是君子的象征,把玉这种象征自己人格品质的物件送给心爱的姑娘,无疑是想说明自己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者。
其三,《诗经》不少篇章写人物时“以玉为饰”。《礼记·玉藻》曰:“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由于周代“礼玉制”的确立,读书人又渲染玉有七德或十德,兴起小件佩玉。佩玉尊卑有度,并赋以人格象征,影响所及,上层人士,不论男女,都喜欢佩带玉饰。在《诗经》中,玉作为一种装饰曾被多次写到。如《秦风·终南》:“佩玉锵锵,寿考不忘。”《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鄘风·君子偕老》:“君子偕老,副笄六珈。”“玼兮玼兮,其之翟也。”《卫风·竹竿》:“巧笑之瑳,佩玉之傩。”《郑风·有女同车》:“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将翱将翔,佩玉将将。”《齐风·著》:“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小雅·大东》:“鞙鞙佩璲,不以其长。”《小雅·瞻彼洛矣》:“君子至止,鞞琫有珌。”《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充耳琇实。”《大雅·公刘》:“何以舟之?维玉及瑶,鞞琫容刀。”毋庸多举,可见,周人对玉饰是何等重视。周代等级制度森严,上下尊卑有序,也由此形成了以“合礼”为美的审美观,而最能表现德的名物就是玉,是“合礼”的表现形式。《诗经》中在描写人物,特别是上层贵族之时,几乎都要写到玉饰,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君子的“玉”“德”世界。
其四,《诗经》中形容描摹君子时常以玉比德。《礼记·玉藻》云:“君子于玉比德焉。”“君子”一词在周人的意识形态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赞美卫武公的学问道德之精益求精;《魏风·汾沮洳》“彼其之子,美如英”“彼其之子,美如玉”,赞美人有才德;《秦风·小戎》写女子怀念远征丈夫时有“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语,《郑笺》:“念君子之性温然如玉。玉有五德。”《小雅·白驹》是一首别友思贤的诗,其中“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形容友人的品德像玉一样纯洁。王先谦《集疏》:“‘金玉’者,珍重爱惜之意,恐其别去后不通音问。”《大雅·卷阿》歌颂周王礼贤求士,写群臣出游、群臣献诗的盛况:“颙颙卬卬,如圭如璋,令闻令望。”以圭、璋比德,描摹其风仪及其感召力量。诸如此类,均以君子如“玉”来美化其人物形象。
《诗经》中的玉文化是当时社会人们用玉方式、用玉观念以及用玉心理的一种真实表现。上述几种典型的模式,是周代礼乐文明的一种体现,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具有典范的文化意义与诗史意义。它是先民们类比性的借喻思维的诗化表现,诸如《诗经》中“礼玉”的普遍运用也是孔子等儒家提出“玉德”说的一个契机。如后来《礼记·聘义》中提出玉的十一德行,即仁、义、礼、智、信等,几乎涵盖了儒家所有的伦理核心概念。孔子将儒家君子人格塑造的审美理想外化,首先是符合了原始宗教人们的玉崇拜心理。其次从玉的属性特点来看,玉具有温润和泽的审美特征,而孔子也是善于运用“取譬”和“类比”的方式作为推论形式。礼是君子人格的行为规范。《论语·雍也》云:“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君子要以礼法约束自己的行为,所谓“不学礼,无以立”。孔子对学习《诗》极为重视,曾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学而》载:“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切磋琢磨”本是玉石制作的方法,这里用来比喻治学、修省深入研讨,精益求精。又《论语·先进》载:“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三复白圭,即反复诵读《大雅·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孔子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适时地提出了“玉德”说,不仅是对《诗经》玉文化的引申和发挥,而且体现了儒家之审美理想。
英国的李约瑟曾说:“对于玉的爱好,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三千多年来,它的质地、形状和颜色,一直启发着雕刻家、画家和诗人们的灵感。”的确如此,玉是神灵的化身,玉是美的标志,玉是财富的象征,玉是礼仪、等级的护照,玉还是道德的载体,神秘多彩的玉文化渗透和影响着中国文学、文化的方方面面。王逊《玉在中国文化上的价值》也指出中国的“一切艺术趋向美玉”(《中国艺术论丛》1938年版)。这就意味着多着力探究《诗经》及其他艺术中的“玉”文化是必不可少的。
(作者:袁晓聪,系运城学院黄河文化生态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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