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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乐之斋随笔:如何解读《老子》‖周述华

作者:周述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23 12:45:27 浏览次数: 【字体:

乐之斋随笔

如何解读《老子》

周述华

老子生活在2500年前的上古时期,《老子》中的词汇、语法,自然属于上古汉语(汉代以前),与中古时期(魏晋南北朝隋唐)、近代时期(宋元明清)的古代汉语,有着很大差异。因此,要正确解读《老子》,就须了解上古汉语常识。

我自少年就喜欢国学,16岁时,凭借《康熙字典》,读完了线装古本8册《三国志》。自此,《史记》《论语》《孙子兵法》等,便成了常修课。为提高阅读古文的能力,1980年我购买了《古代汉语常识》。这是北京大学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教授于1979年出版的著作。这本书帮助我解决了阅读古文的很多难题,我不仅能用骈体文写出《书魂》《周恩来书法探微》等书法哲学论著,而且能翻译、解析《帛书老子》《楚简老子》,从而完成了《我释老子》《众妙之门》两部译注,首次揭开了传世版《道德经》是伪版的真相,破译了西汉的河上公与魏晋时期的王弼是如何把《道德经》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

下面,我把自己几十年学习研究《老子》的经历与心得分享于后。

学习经历

(一)版本的选择

1988年,我开始学习《道德经》,对第一章怎么也理解不了,于是便寻找译注本,有南怀瑾的《老子他说》,饶尚宽的《老子》,任继愈的《老子绎读》等。

然而,他们对第一章的译注,同样不能令我理解与折服。最终追溯到《王弼本》与《河上公本》。他们对第一章的解译,不但使我更加迷惑不解,反而引起我的质疑。我质疑文本的真实性与古今先哲译注的准确性。遂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老子》原著,或是更加接近原著的版本。

直至见到2012年5月31日由张骏龙先生制作并发表在巨龙、ulon网上的《帛书老子甲乙本》对照版,这才使我眼前一亮。于是,我就进入了对其学习研究的历程。不久,又在网上见到《楚简老子》,一并也列入了学习的对象。

通过学习这两个版本,并与《河上公本》对照,我惊奇地发现,《河上公本》是最早对《帛书老子》进行改动的版本,多达200余处,而且其改动多是体现老子重要思想的章节与词汇。

比如,他对《帛书老子》第45章(《河上公本》第一章)的改动,就达16处之多。这一章,体现了老子将人类的思维,誉为打开万物奥妙的“众妙之门”的关键一章,并通过人类对“道”是可以认识、可以命名与表述的阐述,体现了人类的思维是所有物种之中最高级的智慧生命体,不但被誉为“众妙之门”,而且明确了打开这个“众妙之门”的钥匙,是无私无欲的思维与坚定不移的意志,从而断定了“道”可以被人类认识与把握运用的实践哲学。

河上公的改动,改变了原文的语法结构,使原文的本义产生了扭曲,抹杀了《老子》真经文化。而且他与王弼还把第一章解译成了玄学。这是我将河上公的改动定位是篡改,将《河上公本》定位是伪版《道德经》的主要依据。

到了西汉时期,随着《老子》原著、《楚简老子》《帛书老子》相继成了帝王贵胄们的殉葬品,只有《河上公本》流传下来而成为传世的孤本,从而也成了传世版本母本。所有的传世版本,也就都成了伪版《道德经》。

由于河上公与王弼对伪版《道德经》被改动词句的解译,都是在缘木求鱼,而且他们的解译并没有遵循上古汉语语法规则,而是采取断字取义的手段,进行偷换概念。这是他们把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根本原因。

鉴于《帛书老子》《楚简老子》已经出土,传世版是伪版的事实已被佐证,因此,不再是学习研究的最佳文本,到了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但是,传世版已流传2000余年,得到中华民族的追捧,早已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了一种文化。要使人们放弃它,谈何容易!

然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伪版的事实胜于雄辩。所以,中华民族正在经历一个痛苦的选择时期,传世版终将被淘汰的前景,不可阻挡。

依照古籍愈古愈真,距老子逝世时间越近的版本,真实程度也就会越高。

老子逝世于公元前约471年,《楚简老子》的传抄时间,不晚于公元前300年,是最接近老子生活年代的版本,其真实性当属最高。遗憾的是,由于缺损严重,只存有2046字,约占全著的五分之二。因此,难以窥见其全貌。

《帛书老子甲本》,距老子逝世最多约265年,《乙本》最多约277年。二者抄写的年代要晚于《楚简老子》,其真实程度也会低一些。但缺损的文字较少,《甲本》缺损了1361字,《乙本》缺损了589字。鉴于二者的内容高度一致,如果将二者进行互补,就是一部较为完整的版本。再将《楚简老子》一并解读,便是最佳的选择。

也正因此,才成就了《我释老子》《众妙之门》这两部译著,使我首次破译了《道德经》两千余年的谜团。

(二)依法解译

老子是语言大师,用词严谨规范,其词汇语法属于上古时期的汉语。因此,只有依据上古汉语的语法,逐字逐句地解译,才是正确解译的理论依据,译文才能忠实原文,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我们常常看到或听到有人解读《道德经》,不是依据上古汉语的语法来解译,只凭自己的理解与想象,结果其说辞偏离甚至脱离了原文的本义。这样的解译,基本是在演绎或演义。河上公、王弼对第一章的解译,就是典型的例证。

下面对上古汉语的基本常识作个简要介绍:

1.单词独义。

上古汉语是文言文的源头。其特点之一,是每个字都有独立的意义。翻译时,要把每个字的词义翻译出来。这样的译文,才忠实于原文,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2.词汇。

上古汉语可以由一个一个的词合起来,构成双语或多语词汇。如“无名”“恒无欲”“异名同谓”等。词汇中每个字的词义,都要翻译出来,这样的译文,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3.词组。

上古汉语没有词组。词组是随着上古汉语向中古汉语、近代汉语过渡与发展才逐渐形成的。

词组,是语法单位,与词汇的功能与意义,大不相同。比如,词组“非常”,是“特别的,不一般的”意思。

词汇,不是语法单位,而是语言的基础单位。每个字的词义,都保留不变。例如,传世版《道德经》是《河上公本》的复制品,语法属于上古汉语。“非常道”“非常名”的“非常”二字,是上古汉语的双语词汇,要译成“非永恒”,才符合原文的本义,故不能当作词组来翻译。若此,译文就会脱离原文的本义。这是今人解读《道德经》最容易忽视的问题,不可不察。

4.词义差别。

上古汉语,有很多字的词义与后来的词义有很大差异,以“亡”字为例:

上古时期,“亡”的本义是逃亡,而不当死讲。《老子》中有句经典名言:“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忘者寿也。”

河上公把“忘”字改成了“亡”,这就不符合上古汉语的语法了,从而使原文的本义“人死了而没有被遗忘者,才是长寿之人”,变成了“人死了而没有逃亡者,才是长寿之人”,这不成了笑柄吗?这不是往老子脸上抹灰吗?

5.虚词。

在古代汉语中,常常见到各种各样的虚词,出现最多的当属“也”字。比如:

《帛书老子》第45章(《河上公本》第一章)就有8个“也”字,都被河上公删掉了。“也”字虽是虚词,但在古代汉语中有着重要的4种作用。删掉了“也”字,也就失去了“也”字的作用,从而破坏了原文的语法结构,使原文的本义受到扭曲,导致译文脱离原文的本义。这既是河上公、王弼把《道德经》第一章解译成玄学的根本原因,也是古今诸多前人没有跳出玄学藩篱的根本原因。

所以,了解“也”字在古代汉语中的作用,是正确解译的关键,也是破译河上公、王弼玄学化解译的关键。

6.异体字、通假字。

异体字,是一个字有两种以上的写法。对于不认识的异体字,只要查阅字典即可解决。

通假字,通是通用,假是借用。古字通假,就是两个字通用,或这个字借用于那个字的意思。通假字,常常是两个字读音相同或相近,其中一个算是“本字”,另一个算是“假借字”。例如:

“蚤”的本义是跳蚤,借用为“早”,因二者读音相同。“云”的本义是“说”,借用为“损”,因读音相近。“成”的本义是“成功”,借用为“层”,也因读音相近。

《帛书老子》《楚简老子》,都是南方人的传抄之作。南方人的口音,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这是造成通假字较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上古时期,各国的文字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通假字上。这便给国家文件的交往,民间文学的交流带来诸多不便。故秦朝统一中国后,实行了“车同轨,书同文”等政令。但是,文字统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纸政令就很快能够解决的。

《帛书老子》的文字,正处于向规范化转换的过渡期,还很不完善,出现了大量的通假字。解读时,只有把通假字搞清楚,才能得到正确的解译。

河上公对《帛书老子》200余处的改动,其中就有一部分是把通假字还原成了“本字”。传世版与《帛书老子》文字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异体字、通假字、初始字、笔误字上。有人把这些不同,说成被后来的帝王与儒家的篡改所致。这种说法,没有实证依据,说明对古代文字还不十分了解。

对《帛书老子》的篡改者,只是河上公一人所为。而河上公是西汉时期的一个方士,他一心想修道成仙,既不是社会政要,也不属于儒家。

之所以我把《河上公本》判定是伪版《道德经》,是因他的改动除去部分异体字、通假字外,还改动了体现老子重要思想的章节与词汇,曲解了老子的真实思想,使《老子》真经文化不能很好地传承、弘扬与光大。

由于《老子》一书先于很多其他先秦学者的文献,因此,有些通假字也就先于这些文献,故难以在文献库中得到实例证明。这就给读者带来了难题,难以判断是不是通假字。但是,只要通过上下文的文理结构,以及原文所要表达的内容进行分析,就可判断出是不是通假字。例如:

《帛书老子》是“大器免成”,《楚简老子》是“大器慢成”,《河上公本》是“大器晚成”。

从《楚简》的“大器慢成”,就可判定《帛书》“大器免成”的“免”,是“晚”的通假字。

因为只有“大器晚成”,才能与“大器慢成”的意义相通,才符合逻辑,才符合事物运行的普遍规律。这个道理,老子有明确的论述。例如:

《帛书老子》第27章(传世版第64章):“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作于垒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老子的这三句话,阐明了任何事物的成功与成就,都是要“大器晚成”或“大器慢城”的,都要从基础做起,一步一步地积累而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大器免成”是违背逻辑的,是违背事物运行规律的,是病语。“免”字,一定“晚”的通假字,才符合原文的本义。

7.初始字。

中国文字,最初产生于象形,继而以指事、会意、形声、转注与假借,进行完善。《帛书老子》出现最多的初始字,是“浴”(音gu)字。

“浴”字的最初形成,是由象形的古篆“谷”与水的结合而成。“谷”上面的两个“八”,表示群山。下面的“口”,表示山谷。在“口”下面,有一个横着写的古篆“水”字,表示山谷间有溪水流出。

《楚简》的“浴”字,就是这样的古篆。到了秦朝统一文字时,各国的古篆,都要统一使用秦小篆。秦小篆书体竖长,于是便把“口”下面的“水”字移到了“谷”的左边。到了《帛书》抄写时,正是由篆书向隶书过渡的转化期,“谷”左边的篆书“水”就改成了三点水。所以,《帛书》的“浴”是“谷”的初始字。

河上公把“浴神不死”的“浴”,改成了“谷”,也并不为过。但是,他却把“谷”解译成了谷物之谷。谷物之谷,作动词解,是“养活”之义,他就做了动词解:“谷,养也。人能养神则不死也……”这样的译文,就完全脱离了原文的本义。

8.词性转换。

词性转换,如名词转动词,动词转名词等。上古汉语中,常常会出现通过词性转换来表达词汇的本义的情况。例如:

《帛书》第76章(传世版第32章):“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雨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由此可见:

“臣”,由名词转换成了动词,作“臣服”解。

“宾”由名词转换成了动词,作“服从”解。

“雨”由名词转换成了动词,作“降下”解。

“令”由名词转换成了动词,作“下令”解。

清楚了这几个词的词性转换,译文就会忠实于原文。

(三)笔误字、遗漏字

笔误字、遗漏字,不在语法范围之列,是抄写者之过。古人在传抄时,难免会出现各种影响抄写的因素,出现笔误或遗漏。解读《帛书老子》,只有将《甲乙本》对照解读,才能得视其全貌。当遇到笔误字或遗漏字时,取《甲乙本》之完善者、正确者。二者共缺者,再参照《楚简老子》与传世版进行弥补。弥补后的文理,经过审查解析,符合上下文的文理,就说明文理通畅,顺理成章,准确无误。例如:

《帛书》第52章(传世版第8章):

《甲本》:“上善治水,水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潚,予善信,正善治,事善能,踵善时。夫唯不静,故无尤。”《乙本》:“上善如水,水利万物而有争。居众人之所亚,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两者一对照,就可看出:

《甲本》的“治”字,是“如”字的笔误。

“有”与“又”“静”与“争”“恶”与“亚”是通假字。

《甲本》的“潚”字,是“渊”字的笔误。

《甲本》“予善信”的“善”字后面,漏写了“天,言善”。

《甲本》的“踵”字,是“动”字的笔误。

清楚了这些,就可以还原原文:

“上善如水,水利万物而又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这样还原了的文章,文理清晰,前后贯通,顺理成章,这才符合原文的本来面目,才能体现出《老子》的真经文化。

下面,再着重解析一下“上善治水”和“上善如水”。

“上善如水”,体现的是“水利万物而不争”的“不争之德”。水的这种“不争之德”,是最高级的“上善”之为。老子借此来教导人类,特别是国家的统治者,只有做到了像水那样的“不争之德”,才是人类无私无欲、最高尚的品德,才是圣人的美德。例如:

《帛书》第67章(传世版第22章):“是以圣人执一为天下牧,不自视,故彰。不自见,故明。不自伐,故有功。弗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又如:《帛书》第29章(传世版第66章):“是以圣人之欲上民也,必以其言下之。其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后之。故居前而民弗害也,居上而民弗重也。以天下乐推而弗厌也。非以其无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再如:《帛书》第33章(传世版第68章):“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是谓天古之极也。”

由此可见,“不争之德”,是老子极力主张的美德,是人类最高级别的美德。

所以,老子用“上善如水,水利万物而又静”“夫唯不争,故无尤”,来赞誉“水”的美德,以此来告诫人类特别是国家的统治者,只有做到了像“水”那样的“上善”“不争之德”,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才不会产生过失与怨恨。

而《甲本》的“上善治水”,是把“上善”之为,局限在了“治水”上,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而且与下句“水利万物而有静”,在文理上前后不能使上下文的文理贯通。所以,“上善治水”是病语,不符合老子的思想。“治”与“如”又不构成通假字,一定是“如”字的笔误。

我们不否认,“治水”是一项很好的善为,但绝不是最高级别的善为。“上善”之为,也绝不仅仅体现在“治水”上。所以,“上善治水”,绝不是老子的本义,不符合《老子》真经文化。

只有“上善如水”,才能体现“上善”是无私无欲、不图名利、不求回报的善为。只有这样的善为,才符合“善行者无辙迹”的“上善”之为,才是最高级别的善为。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说明他治水的公心与毅力,可谓是很好的善为。但是,这绝不是人类最高级别的善为。

帝舜,因他治水有功,才向他禅让王位,显示了舜的无私美德,舜死后大禹正式继位。但是,他并没有继承尧禅位舜、舜禅位大禹的美德,而是把王位传给了儿子启。从此,中国走上了帝王世袭制之路。只此一项,就说明了他不是老子赞誉的无私圣人,没有达到“上善如水”的高度。

因此,“上善治水”的“治”字,是笔误无疑。只有“上善如水”,才符合《老子》真经文化。

河上公把“上善如水”,改成了“上善若水”,“若”“如”相通,没有改变原文的本义。但是,作为传抄者,尊重原文的原貌,是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

以上所述,是笔者解读《老子》的简要经历,以及如何依据古代汉语作为解译理论依据的简要概述。下面谈谈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

解读《老子》,目的是要悟道《老子》真谛,这样才能传承、弘扬、光大《老子》真经文化。概括起来,笔者主要获得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认知。

(一)道是万物之原

道,是《老子》阐述的中心议题。清楚了什么是道,就明白了什么是德,也就会领悟《老子》所要阐述的内容。

《我释老子》与《众妙之门》反复阐述了道,将具象的、物质的路,升华成了抽象的、哲学领域的道。这个哲学的道,体现的是万物生灭的必经之路、必行过程与必然趋势。

道,既体现了它的内在本质,又体现了词义的渊源。这就是中国文字所具有的特殊的魅力,显示了汉语文化的博大精深。

道,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决定着事物的性质与外在表象。

事物的性质与外在表象,体现的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老子称其为德。

道与德,是永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故曰道德。

透过现象看本质,即源于此。

上古时期,是人类的先哲,追求、探索万物之原的时期,是追问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来的时期。于是,出现了很多先哲的不同学说。但是,只有中国的老子给出了正确答案,这就是道。道,是万物之原。

老子将道称为:“佁万物之宗”“天地之根”“先天地生”“万象之先”“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这些论断,就断定了道是万物运行的趋使者。万物都是道的产物,都是道的使然。因此,道就是万物的本原,从而彻底否定了神创论。所以,老子是彻底的无神论者。

(二)道就是规律

老子不但断定了道是万物之原,而且阐述了宇宙间有三大道:天之道,人之道,思维之道。

中华民族的先哲,把具象的、物质的路,升华成了抽象的、哲学领域的道的同时,就寓意了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早在《易经》中就有体现,在《我释老子》《众妙之门》中,举出了很多例证。

老子,是历史上第一个对道作系统化阐述之人。他虽然并没有使用规律一词,但是通过阐述,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道的特征特性、功能作用,与规律的特征特性、功能作用,完全吻合一致。因此,道就是规律。

老子阐述的三大道,就是三大规律:

天之道,即自然规律。是没有人类思维意识干预的、宇宙万物自身固有的运行规律。

人之道,即社会规律。是在人类思维意识干预下的、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

思维之道,即思维规律。是人的思维意识,在受主客观因素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思维运行规律。思维之道,是每个人的一切行为之源。

规律一词,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论自然》一书。但是,他并没有把规律视为万物之原,而是把“火”说成是万物之原。由于赫拉克利特比老子晚出生约20年,《论自然》与规律一词,自然也就晚于《老子》。

由于上古时期的交通、通信都处于原始状态,所以直到很晚“规律”一词才由西方传教士,在《圣经》中把“规律”译成了“道”,而传入中国。可见“道”就是“规律”的认知与对接,最早是从西方人开始的。

“规律”一词,大量在中国出现并广泛被国人认知,不只是《圣经》起了作用,更得益于马克思的著作在中国广泛传播。马克思对“规律”一词的大量运用,令国人对“规律”的认知快速提升。

现在,“规律”一词已成为世界熟知的词汇。而“道”就是“规律”,却还没得到普遍的共识。笔者相信,随着现代科学的进步与发展,以及人们对《帛书老子》《楚简老子》学习研究的普及与深入,“道”就是“规律”,很快就会得到共识。

老子,是对“道”全方位阐述的第一人。先秦学者对“道”的认知,与老子是共通的。

但是,到了西汉,自《老子》原著、《楚简老子》《帛书老子》都成为殉葬品之后,西汉以后人们见到的《老子》,就都是《河上公本》的复制品。所以,都会在不同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河上公与王弼解译的影响。

正因为河上公、王弼的解译充斥着神学因素与玄学色彩,才被东汉道教的教主张道陵把《道德经》奉为至高无上的经典教义,并把老子神化成仙。从此,《道德经》便被纳入了宗教范畴,老子也被蒙上了神仙的面纱。

这一历史事实,使西汉以后的古今诸多学者,不但对《道德经》的认知产生了错觉与迷茫,而且难以与道教的“道家”分割开来。从而使西汉以后“道家”的认知游弋于道教与老子两者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所以,西汉以后的“道家”是伪道家,而不是与老子一脉相承的真道家。

这都是河上公对《帛书》的篡改,以及他与王弼对《道德经》神秘化、玄学化的解译所导致的结果。

今日的人们解读《老子》,只有以《帛书老子》《楚简老子》为文本,并以上古汉语为解译的理论依据,才能跳出河上公、王弼解译的藩篱,才能进入正确解译的轨道。

自古以来,所有中外的科学家们,每日梦寐以求的就是两个字:规律。即事物的运行之道。找到了事物的运行规律,就可以把握运用此规律,进行发明创造。古今所有的科技成果,就是最好的佐证。因此,规律就是万物之原。

只不过科学家们所探索追求的,是具象事物的运行之道。而老子讲的“道”,是抽象的、哲学意义上的宇宙万物的运行之道。

道,不管是具象事物的运行之道,还是抽象的宇宙万物的运行之道,在被人类认识之前,都是绝对的玄学。

玄学,具有两重性,相对玄学和绝对玄学。任何事物的运行之道,对于不知者,都是绝对的玄学。而对知者,就不再是玄学。比如:

文字是具象的,是人类发明的,对于文盲而言,就是绝对的玄学。而对于发明者与识者,不但不是玄学,而且是用来解释、表述万物奥秘的最佳手段。所以,玄学具有两重性。万物皆此。

道,是抽象的哲学,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从这个角度,可谓是玄学。它蕴含在宇宙万物之中,是万物本身固有的东西,是万物运行的驱使者,万物也无不在道的作用下运行。大到宇宙浩瀚的繁星,小到看不见的微观世界,无不是在“道”的驱使下运行。道的这种驱使作用,就是规律。

道,同样具有两重性。人类对已经认识的道,不但不是玄学,而且是可以用语言将其表述出来,继而给予命名,有些甚至是可以被把握运用哲学。所以,道对于知者,就不再是玄学,是可以被人类认识与把握运用的实践哲学。这早就已被古今中外科学家们的科技成果所证实。随着现代科学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事物运行之道,正在被人类一个一个地认识、破译与把握运用。

人类,是最晚来到这个世界的高级物种,这是因为人类的大脑,是宇宙万物最高级、最复杂、最难以生化孕育的智慧生命体,体现了人类生化孕育的过程,符合事物先易后难的普遍运行规律。

也只有人类的出现,才发明了文字,才对宇宙万物给予了命名。宇宙万物才有了分类归属,才脱离了混沌未分、杂乱无章的原始状态。也正因此,老子才把人类的思维誉为是打开万物奥妙的《众妙之门》。

而打开这个《众妙之门》的钥匙,就是无私无欲的思维意识和坚定不移的奋斗意志。

所以“道”,绝不是像河上公、王弼所解译的那样,是人类不可知、不可道的玄学,而是可以认知、可以把握运用的实践哲学。

(三)从道而为

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宇宙万物,无不从道而为,这是宇宙万物本身固有本质与美德。

所以,老子把天之道,即自然规律之美德,誉为“上德”。用“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阐明了“上德”之为,是没有人类干预的作为。并用“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来赞誉自然规律美德的无私性、合理性。

人类,为了得到、满足自己的私欲,就会出现背道而驰的行为,从而对他人与社会造成伤害。老子所见到的突出实例,是国家统治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自己的以为视为行为的准则,从而为所欲为。这是制造人类苦难的主要根源。

所以,老子把人类的自私视为是人类的万恶之源,用“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第一次揭开了人类社会人剥削人的面纱。用“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是以饥。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为也,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揭露了统治者鱼肉百姓,是造成百姓饥荒、苦难的根本原因。并特意用“以其上有以为也”的“有以为”,来揭穿统治者自以为是,为所欲为。这是迫使百姓起来反抗的根本原因。

因此,老子极力主张国家的统治者,只有抛弃自私贪欲,抛弃自以为是为所欲为,才能使自己的思维符合客观规律,才能从道而为。只有从道而为,才不会为所欲为,才是没有自我以为的“无为”之为。只有“无为”之为,才会“无为而无不为”,才能达到“无为而治”。只有“无为而治”,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使人民安居乐业。

在《老子》的81章中,有25章30处,用“是以圣人……”的笔法,赞誉圣人如何无私无欲,如何体恤百姓,如何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而成为国家的主导者。

有48章直接或间接地赞誉无私圣人的治国方略与作为。有51章赞扬和倡导人类只有做到无私无欲,才能彻底摆脱因自私贪欲而导致的苦难,才能使人类进入到大顺大同的世界。

因此,老子是集“道”(规律)论、无神论、辩证唯物论、无私论与圣人治国论于一身的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战略家。

《老子》,是一部告诫、教育人类,特别是国家统治者应该如何认识“道”,如何从“道”而为,如何以“道”治国的教科书。任何背道而驰的作为,终将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以上,就是笔者解读《老子》的简要经历与心得体会,如能对同道产生一些有益的作用,便是最大的慰藉。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周述华(别号太液药翁,天津人,1944年生。1964年参军,中共党员。原中央警卫局卫生保健处主任药师、药房主任,正师级。2006年退休。酷爱书画与国学,书法家、书法理论家。著有《书魂》《周恩来书法艺术》《我释老子》和《众妙之门》)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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