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顺应潮流 砥砺前行——记民建乐山市委原主任委员邓惠民‖李家俊
顺应潮流 砥砺前行
记民建乐山市委原主任委员邓惠民
李家俊
提要:乐山市中区上河街,是旧乐山城的大户人家宅区,东临岷江,西依顺城街,南北分别连接油炸街和学道街,长度约300米,侧有大码头,时称邮政码头。顺江而下500米即是闻名遐迩的乐山大佛。20世纪50年代,国家实行公私合营,民建会员、工商业主邓惠民积极响应,将上河街的数栋祖产及玉堂街小十字的连排门面悉数捐给国家,为推进乐山工商业改造作出了贡献。
邓惠民(1916—1987),1956年加入民建,是乐山最早的民建会员之一,也是乐山民建组织发起人之一。
青年邓惠民
工商世家
邓惠民出生于乐山市中区上河街一个工商业主家庭,父亲在玉堂街小十字经营信昌颜料号。小十字在乐山市区东南,岷江之滨,南靠大渡河,侧有迎春门码头,两江汇流,道路纵横,四通八达,商贾云集,是旧乐山非常繁华的商业地段。20世纪初,乐山的盐化工业十分发达,盐井鳞次栉比,对颜料需求比较大。同时,乐山县、井研县、犍为县的丝绸享誉海内外,印染丝绸需大量颜料,在此背景下,邓家经营信昌颜料号从上海、天津等地购进颜料,在乐山及其周边销售,生意兴隆,积攒了大量现金。
1925年,父亲送邓惠民入乐山县私立公信小学读书。这是一所有天主教背景的学校,受此影响,邓惠民后来受洗成了天主教徒。1938年,时龄22岁的邓惠民进入父亲的信昌颜料号做业务员,他头脑灵活,办事利落,得到父亲认同。1942年,邓惠民独资在乐山县创办了铭记信昌号,另起炉灶独树一帜,自己当上了经理,走上创业之路。邓惠民的铭记信昌号很快在行业内打通了局面,一下子有了许多大客户,业务迅速膨胀,他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开办了诚康商号、华孚商号、诚孚商号等,加上家传信昌颜料号,几乎垄断了乐山县的颜料销售。此时的邓惠民资金实力雄厚,先后在上海、成都、宜宾等地有分号和办事处,供销两旺财源不断,社会影响剧增。
得到乐山天主教会支持,1946年邓惠民入乐山百货业行会任理事,1948年当选为乐山县商会常务理事,1949年还做天主教公教进行会乐山分会会长。
顺应潮流
1949年11月14日,刘邓大军第16军47师从南、东两个方向攻克乐山,国民党统治被推翻。新生政权建立,百废待兴,急需人才。邓惠民主动拥护新政府并积极参加平定叛乱和消灭国民党残渣余孽的斗争,被组织安排任乐山县支前委员会委员。
1950年,经政府允许,邓惠民继续做诚孚号经理。1954年,邓惠民斥资金入股位于马鞍山的乐华纸厂并担任董事。1951年,邓惠民向政府报告财产时,叙述有资产约一亿二千万元,在小十字有旺铺,上河街家产几乎占据一条街,是乐山知名度颇高的工商大户。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延伸到乐山时,邓惠民响应号召,主动向农民退款三百万元。1951年底至1952年10月,国家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三反”“五反”运动,邓惠民又退款一万九千多元。1954年,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邓惠民闻讯后主动把位于上河街的房产及小十字的街铺房产交给了政府,接受公私合营改造,为推进乐山公私合营起到了表率作用,因此受到政府肯定。
砥砺前行
1950年,邓惠民发起筹建乐山县工商联,任筹委会主任和第一届主任委员。1953—1982年,任四川省人大第一至三届代表、四川省工商联筹委会常委等。
1955年4月,民建四川省工作委员会成立,当年9月,民建四川省工委主任胡子昂等参加了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程子健主持的会议,决定在工商业相对发达的乐山等地建立民建地方组织。在此背景下,正在参加四川省人大、政协“两会”的邓惠民由民建四川省工委萧则可、罗筱元介绍,于1956年3月15日被批准成为乐山首批民建会员。
民建乐山市早期领导人邓惠民(左)李从周(中)黄光第(右)合影
邓惠民加入民建后,赓即在乐山发起建立基层组织。1956年7月22日民建乐山县支部委员会成立,邓惠民当选为主任,同年11月列席民建中央一届二中全会并出席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此后,邓惠民担任了乐山县政协副主席、乐山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
1959年底,邓惠民代表乐山民建出席民建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刘少奇、朱德、陈毅的亲切接见。
1959年,邓惠民出席民建全国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天坛留影
1959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五通桥市并入乐山县,民建五通桥支部与乐山县支部合并,邓惠民当选为民建乐山县支部主任。这期间,邓惠民领导县支部积极响应党的公私合营号召,不厌其烦地向工商界人士宣讲党的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工商界人士的情况分析和公私合营的推进工作。邓惠民以身作则,除带头申报外,积极与工商业主联系,协助搞好清产核资,推行以企业为基地,以劳动实践为基础,努力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用自己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为发展生产、建设国家服务。
1962年12月,民建乐山县第二届支部委员会召开,邓惠民继任主任委员。邓惠民带领工商业者贯彻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
“文革”期间,邓惠民受到不公正待遇,但他始终没有动摇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8年,乐山撤县建市(县级市)。1979年6月,乐山民建组织成立临时小组,恢复组织活动。1979年8月9日,临时小组选举邓惠民为组长。
1979年10月,邓惠民参加了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回到乐山后,邓惠民立即布置按区域和行业成立了11个民建小组,主抓了帮助会员落实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平反冤假错案、改造错划右派工作,调动了会员的积极性。
邓惠民参加参政议政活动
1980年6月3日,乐山民建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建乐山市第一届委员会,邓惠民当选为主任委员。他一方面积极发展会员,一方面协助老会员落实政策,会员人数增至101人,86名会员得到政策落实。
1984年8月25日,民建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成立,邓惠民任主任委员。
1985年,乐山市升格为地级市,民建乐山市委员会随之升格为地级市委员会,继后组建机关、工业、商业、妇女4个支部。
1986年5月22日,年届70的邓惠民当选民建乐山市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他狠抓参政议政,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民建会员提出了89条修改意见并对经济体制改革提交了170件提案、议案、调研报告、意见和建议。
1986年5月,民建乐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合影
改革开放后,邓惠民历任四川省人大第五、六届代表,乐山市(县级市)政协第一届副主席,乐山市(县级市)人大常委会第二、三届副主任,乐山市(地级)人大常委会第一届副主任,民建四川省委第二届常委、四川省工商联常委、乐山市工商联顾问等职。
邓惠民与夫人谌德能
1987年8月28日,邓惠民在担任民建乐山市委主任委员、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不幸患胰腺癌去世,享年71岁。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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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李家俊(高级教师,中国诗书画研究院研究员,峨眉山市政协文史研究员,民建峨眉山市总支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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