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民国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票据‖刘祯贵
民国成都《新新新闻》报馆
广告收费票据
刘祯贵
民国时期,成都地区《新新新闻》是当时四川报界持续时间最长、发行量最大、经济效益最好、影响面最广的民办商业性报纸。《新新新闻》于1929年9月1日创刊。自创刊之日起,该报馆在经营中极其重视发行和广告经营,其发行量和广告量成为全四川报业之最,其日发行量占据四川报纸总发行量的一半以上,拥有全四川设备最好的报纸印刷厂。
笔者行走旧书摊过程中,有幸淘得民国期间名为《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的票据。通过阅读民国时期成都《新新新闻》的广告收费票据,了解到《新新新闻》报馆在其广告中所推介的消费产品为消费者灌输了独特的消费意识,进而影响着当时成都地区的消费文化与消费活动。
民国成都《新新新闻》广告收费票据正面
所淘《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系用土纸本蓝色油墨油印,开本为比16开的四分之一稍大。最上方印“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下方为一表格,注明广告名称、登报人姓名与地址、字数种类、面积、期日、刊费等内容。这份《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的广告名称为:“迳启者”,登报人是吴震寰。登报字数种类分加大号、出号、特号、头号、二号、三号、四号、大五号、小五号等九类。吴震寰在《新新新闻》刊登“迳启者”广告面积是16寸,登报日期是民国38年(1949年)9月6日至8日,共3天时间,刊费是银元20.68元。
所淘《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编号为:0003051,表格外右上方特别注明:“贴印花处”,并作专门说明:“订报人注意此处粘贴印花如未贴足请即通知以便补贴否则不负责任。”表格外左上方贴了面值5000元、200元的印花税票各一枚。这说明当时吴震寰在《新新新闻》刊登“迳启者”广告费用银元20.68元,就得缴纳印花税法币5200元。
所淘《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方框外下方,印有《新新新闻》的地址:四川成都春熙东路二十九号,电话:278,电报挂号:2450号。这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成都地区的电话号码为3位数,3位数的电话号码可能是最早的电话号码。《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还印有两枚“成都新新新闻报馆营业股”印章、一枚“会计课审核之章”印章。
民国成都《新新新闻》广告收费票据背面
据查,登报人吴震寰系都江电厂的工程协理,其父曾为中国人民大学首任校长、“延安五老”之一吴玉章。吴震寰被称为中国现代水轮机设计第一人、中国水电元老,1949年8月到成都华西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惨遭国民党特务毒手而去世。
翻阅所淘《成都新新新闻报馆广告收费据》过程中,发现单据背面一红色方框内,用红色字体竖印:“刊登广告启事请君注意”,共有15条注意事项,从中可知民国报纸刊登广告的程序、内容、版面、价格等相关情况,可说是重要的民国广告文献。当时《新新新闻》如刊登广告,作了如下规定:
一、无论本埠外埠登载广告,预先收费,并取得正式收据。
二、长期广告以英寸计算,起码三日,临时启事,以字数计算,起码三日。其不及三日者,照价增收排版费十分之四,长期广告订刊一周以上者九折收费。
三、外埠汇兑广告费,汇水由订户拨负,无论长期临时印花税费在外照加。
四、临时启事,订期一周以上九五折,两周以上九折,刊满一月八折。
五、新闻栏内,照价加一倍,但篇幅至大不得超过四英寸。
六、封面地位,照价加一倍,如指定地位及新闻版中缝登载,亦照价加倍。如登载花柳或有关性病广告,另加百分之五十。
七、凡含有颂扬声明通告等性质者,照字数计算;凡含有宣传商品性质及讣告等,照地位计算。
八、凡向本报刊登广告、启事,概不得送报。
九、代送广告传单,以广告价目表为凭,如每张传单篇幅超过本报一中报纸外者,加倍收费。
十、凡向本报刊登广告、启事,收费给据后,未排版前登报人声明停刊,本报须收手续费十分之二,余数照退;如排版后中途停止刊登,概不退费。
十一、广告刊出后,如有错误,须于刊出之日更正,过期恕不补登,其错误与原意无大出入者,亦不补登。
十二、凡向本报刊登启事内容,如有涉及第三人时,需另觅铺保,万一发生纠纷,其责任由担保人同刊登人自负,不与本报相涉。凡二人同登启事者,须双方盖章。
十三、凡向本报刊登之广告启事,如有违反政府规定,奉命免登或删登者,本报不负责任。倘有免登不能刊出者,以刊费十分之二作为手续等费,余数退还。如字数删登,亦不退删登字之费。
十四、广告启事刊登地位,除特约指定不能移动者外,得在同等价格之地位中,移动刊登,或因版面拥挤,及特殊情形未刊者,除依次补登外,不负其他责任。
十五、凡广告启事有特别指定之字体及花纹须临时刊刻者,花纹每方寸加刊刻费一千元(不及一方寸者,照一方寸收费),字体刊刻费每方寸另加一千元,花纹及字体细致其刊费另议,如刊登启事广告自备式样。(本馆设计价格面议)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刘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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