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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第

来源: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8 13: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刘光第(1859—1898),字裴村,四川富顺人。光绪九年(1883)中进士,授刑部主事,负责广西案件。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上书建议变法求强。1898年参加保国会,并参与“百日维新”,受到光绪帝召见,赏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与新政。9月,维新失败被捕,与谭嗣同等六人被杀于北京菜市口,史称“戊戌六君子”。刘光第遇害后,其灵柩葬于家乡赵化镇外罗汉寺旁,1988年迁葬于县城西湖旁五府山烈士陵园后山。遗著有《衷圣斋文集》《介文堂诗集》。

艰难困苦,玉汝以成

清咸丰九年(1859)六月,刘光第出生在富顺县赵化镇的一个贫寒家庭里。光第4岁发蒙,在本镇柳霁云先生开设的私塾中读书。1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家境更显窘迫,“支用绌,入不敷出……两三月一肉,不过数两。中厨炭不续,则弟妹拾邻居木店残枝杈剩屑以炊”,常常每天只能买三文钱的豆花作菜。在这样的情况下,母亲“卖屋而买书焉”,继续供光第读书。
 

清光绪三年(1877),18岁的刘光第入黑云寺曾虎臣先生门下读书。次年参加富顺县县考,知县陈锡鬯奇其才,拔置案首(县试第一名)。后经府试、院试,21岁入“秀才”之列,随后到成都就读锦江书院。光绪八年(1882),刘光第参加乡试中举,是年冬北上应会试。光绪九年(1883)四月,光第试礼部得中贡士,再应殿试名列二甲第八十八名,朝考后授刑部候补主事。寓居北京期间,著《都门偶学记》一卷。同年八月告假回富顺省亲,以日记体裁写下著名的《南旋记》,发出“江河日下,谁能力挽狂澜”的呼喊。

苦做京官,勤慎理政

光绪十四年(1888)三月,刘光第守制期满,携家眷返京赴职。抵京后,光第全家因无力支付城内高昂房租,避居城外带菜园的旧房,所以上班路程很远,“从寓至署,回转二十里”,上下班均步行,“惟雨天路太烂时偶一坐车。”在“刑部候补主事”任上,光第上班甚勤,每月必到二十八九天。他律己甚严,认为“做官先办得勤字,然后讲慎字, 清字是做官本等,不待言”,并以此“铭之座右而常视不忘”。

初进官场,光第深感“朝廷一切政事,皆系苟安目前,敷弄了局”,而且“大臣偷安旦夕,持禄养骄;小臣斗巧钻营,便私阿上”。对于腐败丛生的朝政,对于历年来“费财损兵,割地赔款”的战事,光第感慨:“方今天下,内外政事俱是如此,真足令英雄短气,豪杰灰心。”又说:“兄胸中隐忧大局,偶闻一稗政,或见一坏举,便觉数日忧愤,耿耿于心,致形于色。”由于光第勤慎办理公务,“且事事肯实心,又让功归过,且又虚心叩说,和衷办事”,以故赢得上下好评,“皆以少年老成相目”。因老成持重,办事勤慎,破例委任帮办文稿兼“谳审”。

甲午条陈,石破天惊

供职几年间,目睹清廷的腐败,面对民族的灾难,刘光第“褊衷迁想,如负隐疾,每当食而叹,中夜兴嗟”。强烈的爱国心和民族责任感,促使他探索救亡图存的大计,及至光绪二十年(1894)甲午战争爆发两月之后,他冒着丢官和杀头的危险振笔直书,写下了有名的《甲午条陈》。该条陈系统地表达了光第对战事及朝廷的看法,向皇帝提出励精图治的四条建议:一是乾纲独断、以一事权,二是下诏罪已、固结人心,三是严明赏罚、以操胜算,四是隆重武备,以振积弱。四条建议以推动朝政的改革,内中充满了忧国忧民之情。光第官小位低,按清制上奏的条陈只能由堂官代奏。刑部堂官惧光第所言涉及慈禧太后和李鸿章等人,拒不代奏,条陈无法进呈光绪。不过,光第抨击时政,有胆有识的革新论点,却在京师中广为传播,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赞誉为“天下之公言”,刘光第由此声誉鹊起。

光绪二十一年(1895),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签订后,刘光第义愤填膺,认为“天下大势已去,绝不能复振矣”,并作诗《万寿山》抨击慈禧太后以及依附于她的“权奸、阉宦”。由于所见所闻都是“气坏人、愁坏人”的消息,刘光第“服官如服病”,他对慈禧专权下的朝廷完全失望,遂生退隐之意。1895年秋,心灰意冷的光第请假回祖籍地——福建武平县湘坑湖扫墓,沿途感怀甚多,成不少爱国诗篇。在《南来》一诗中吟出:“忽忆海疆新割去,愁时不觉涕汍澜”的忧愤爱国诗句。

变法图强,慷慨就义

光绪二十二年(1896)六月,刘光第自福建武平返京,途中在武昌与湖广总督张之洞“痛谈时事”,从此再也不提归隐之事。是年,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为代表的维新派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改良之风,光第看到“京师大局,现在亦颇有整顿之意”,他觉得自己也可以有所作为。

光绪二十三年(1897),国际国内形势进一步恶化。是年十月二十日,德国借口传教士被杀发兵占据胶州湾,横索百端。沙皇俄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纷纷效仿并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而颐和园犹日以听戏为乐。光第叹曰:“无兵、无将、无武器、无兵船,坐以待毙,岂不可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光第越发感到变革朝政极其必要,他的爱国维新思想日臻成熟。在政治上,他主张参用民权,设立议院,整顿吏治。在经济上,对外主张修改不平等条约,提高进口税,保护国有工商业;对内提出“恤商情”,主张鼓励商民集股办工厂、兴公司,发展民族工业;还提出兴修水利、垦荒等发展农业的方案。在学习西方问题上,他指责过去“尽失我自有之利,而全承外人之害”。主张要“能取其长而制其害”,反对盲目学西方的错误倾向。这一年,刘光第与杨锐、乔树枬、赵熙、宋育仁、梁启超等人有不少交往。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二月,刘光第、杨锐等人在京创办“蜀学会”,以“讲新学,开风气,为近今自强之策”为宗旨,定期聚会,纵谈国事,鼓吹变法。闰三月,康有为发起“保国会”,刘光第列为会员。四月二十三日(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正式宣布变法,起用维新人士,推行新政。由于湖南巡抚陈宝箴引荐,刘光第于七月十九日(9月4日)受到光绪皇帝召见。他“力陈时事艰危,与中外积弊,非力矫冗滥,无以图治”,对颇详直,深得皇上赞赏。光绪皇帝赐他四品卿衔,授任军机章京行走(即所谓“小军机”)参与新政,与谭嗣同同值一班。按清朝官场“惯例”,各省藩司对新入大臣要送“炭敬”“别敬”三五百两银子不等,刘光第以素不收礼回绝。同时,宫中内侍按“例”索取所谓“赏钱”,他也“持正不与”。时军机首辅礼亲王(世铎)生日,同僚争相馈献,光第闭门不往。军机大臣裕禄擢升礼部尚书,大家都去朝贺,他也依然不去,有人劝他去,他正色道:“时事艰难,吾辈拜爵于朝,当劬王事,岂有暇奔走媚事权贵哉!”

七月二十六日(9月11日),湖南守旧派曾廉上书请杀康有为和梁启超,罗织罪名,诬告为叛逆。光绪皇帝唯恐慈禧太后察觉,便把奏摺先交谭嗣同逐条详加批驳。谭在批语中写道:“以百口保康、梁之忠,若曾廉之言属实,臣嗣同请先坐罪”。刘光第观之,也提笔签署:“臣光第亦请先坐罪”。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光第与谭嗣同一道舍命保康、梁被他视为“志士”的人,充分显示了他坚定维护变法的立场。事后,康有为在《六哀诗》中有:“我不识裴村,裴村能救我,署奏拒鹰鹯,心感极无所”的诗句,表达他对刘光第的敬佩和感激之情。

“变法维新”触及顽固派的根本利益,引起他们的恐惧和仇恨。八月初六日(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光绪皇帝于瀛台,下令大捕变法维新人士。3天后,刘光第被捕入刑部监狱。在政变前数日,有人劝他设法及早逃走,他却毫无惧色答道:“我又何至于幸免也”,早置生死于度外。八月十三日(9月28日),慈禧太后下令在北京菜市口处死刘光第等六人。刘光第当即强烈抗议:“未讯而诛,何哉?”临刑时,刘光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显得异常顽强坚定,他再次质问:“祖制虽强盗临刑呼冤,当复讯。吾辈纵不足惜,如国体何?如祖制何?”监斩者无言以对。刽子手强按他跪下,他崛立不从。事后,人称刘光第“行刑后,身挺立不仆,观者惊叹,咸焚香罗拜,谓刘君不死矣。”

刘光第死后,梁启超为之作传,康有为作挽联称“孤旌特表六人中”。胡锦涛曾于1984年7月30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盛赞中国近代史上的爱国主义代表人物,评价刘光第为“奋力图强革新的慷慨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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