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下笔则千军可扫 倾词则三峡倒流——清四川布政使董淳的传奇人生‖董龙兵
下笔则千军可扫 倾词则三峡倒流
——清四川布政使董淳的传奇人生
董龙兵
董淳,字素村,号朴园,晚年亦号窥园,别号寄农,北薄梁村人(清朝时属邹县薄梁社,今属微山县两城镇),生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九月二十七日子时,卒于道光十四年(1834)十二月二十二日酉时,享年76岁。乾隆四十八年(1783)春中秀才入邑庠,同年秋中举人,乾隆六十年(1795)乙卯科大挑一等,分别在皖、楚、川、直隶为官,历官湖北军营、四川璧山、盐源、威远、岳池、合州、巴县、华阳、犍为知县,雅州府打箭炉同知,保定府知府署分巡清河道,直隶通永道道员,直隶按察使,四川布政使,道光九年(1829)以五品顶戴休致(《清实录》153卷)。前后为官共30余年,官秩累升至从二品,追赠通奉大夫,入祀乡贤祠。
本文在参阅董淳曾任职地方的县志、《董氏家谱》、马星翼《董朴园先生蜀中实政录》《东泉诗话》、潘时彤《昭烈忠武陵庙志》《邹城通史》《邹志》等众多资料,按董淳为官的先后时间,对其一生经历、政绩、官声、著文、家庭等进行粗略梳理。
董淳家世
北薄梁村因在凤凰山北麓、靠近山梁而得名。《董氏族谱》记载,北薄梁董氏,祖籍陇西,先祖以忠勇著称,以养龙服侍舜帝,被赐予董姓,故其堂号为“豢龙堂”。北薄梁董氏堂号为“古邾豢龙堂”。
元朝,董氏盛极一时。北薄梁村现有一通“董氏先茔之碑”,为“大德四年(1300)岁次庚子甲申月丁酉日进义校尉后卫亲军百夫长孙男董瑞暨孙董焕立”,碑文为“河南府儒学教授、古邾邵景撰并书篆”。此碑记载:北薄梁董氏始祖为董立,“高曾(高祖及曾祖)任人也,去郡东南,东鲁村为家。”董立次子董辛,“缘金烽叛荡,辛独挈其家,迁于邹之西南六十里北薄梁村居焉。”董辛共有4子,碑载:次子董兴福,“魁秀壮勇,聪慧过人,喜诵韬略之书。乙卯岁,举充后军百夫长。越三年戊午,元宪八年(1258),跃马持剑,破敌东海,迁忠显校尉、管军千夫长。第二年攻取连城,加封为武略将军。”石碑同时还载明,董氏子孙中的董珪、董瑞等多人充任军职或地方官职,“自任迁邹,家起薄梁,百余岁年,田园膏沃,子孙繁衍,廪实家丰,岁有余庆。”
董氏先茔之碑
明朝,董氏衰微。董淳高祖父董诗在康熙二年(1663)纂修的《董氏族谱重修序》中说:“惟时值明季,族衰丁微,每遭兵燹,兼受凶荒,族人远迁近逃,散居各地。”董垲也说:“特当明季之时,屡遭兵燹,又兼大饥大疫,故我族死丧绝后者十有八九。”
清朝初定,董氏渐有习儒科第之人。顺治十四年(1657),董诗入县学,后为廪膳生员、恩贡生,候选儒学训导。康熙三十年(1691),董诗长子董文煓在《董氏家谱序》中说:“父亦读书多年,怀洁履方,彬彬儒雅士也。”“我父学擅一时,遂冠多士,递及我身。”董诗子侄中,亦有中秀才入府学者,董诗侄子董文㷰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月的科试中以第八名成绩入县学,董文煓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二月的科试中以科试第五名成绩入府学。此后,董氏“复以文鸣”,董诗曾在家谱中写道:“虽非科第之大荣,且为家声之小振。”至董淳祖父董塏时,亦读书习儒,雍正三年(1725)五月科试以第二名成绩入庠,董塏之弟董堪也于乾隆十年(1745)八月岁试以第五名成绩入庠。至董濬、董淳兄弟时,董塏更是对他兄弟二人寄予厚望,董塏在课徒授业之余,就教二人自幼读书。特别是董淳,因他“少负异才”,从小便受到爷爷董塏器重,认为他“必成大器”。后来,董濬出任云南赵州吏目,董淳成为四川布政使。
董淳经历
为方便阅读,先将董淳的主要经历简要列明如下。
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子时,出生;
乾隆三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祖父董垲去世;
乾隆四十三年闰六月二十二日,父董梦龙去世;
乾隆四十八年,中秀才,中举人;
乾隆六十年,大挑一等,分发四川试用知县,改赴皖江;
嘉庆元年至二年,调湖北宜城军务;
嘉庆二年五年,母曹氏去世,在家丁忧,服满起赴四川;
嘉庆六年夏至九年冬,署理璧山;
嘉庆九年冬至十一年秋,署理盐源;
嘉庆十一年十一月至十二年十二月,署理威远;
嘉庆十三年,调峨边军营;
嘉庆十四年六月至十二月,十五年十二月至十八年春,两任岳池县令;
嘉庆十四年十二月至十五年十二月,署理合州;
嘉庆十八年春至十九年冬,任巴县县令;
嘉庆十九年冬至二十二年秋,任华阳县令;
嘉庆二十二年秋至二十三年秋,任犍为县令;
嘉庆二十三年秋,任命为雅州府打箭炉同知,奉政大夫;
嘉庆二十三年冬,入都觐见拜恩;
嘉庆二十四年三月至道光元年春,在雅州府打箭炉同知任;
道光元年三月至道光二年十一月,任保定知府,署清河道,朝议大夫;
道光二年三月十一日,在秋兰行宫受道光帝召见;
道光二年十一月至三年十二月,任直隶通永道,中宪大夫;
道光三年十二月至五年六月,任直隶按察使,中议大夫。
道光五年六月至九年三月,任四川布政使,通议大夫;
道光九年九月去职,在乡休致,编写《邹县志》;
道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酉时,去世,追赠通奉大夫;
道光十六年十月二十日,葬于鲁村磨盘山下;
咸丰元年十二月十二日,入祀乡贤祠。
楚中军营
乾隆六十年(1795)大挑之后,董淳以一等分发四川试用知县,因母老告近,改赴皖江。嘉庆元年(1796),被调赴楚军营听差。
《实政录》记道:“丙辰,嘉庆纪元,时川楚教匪蠢动,皖抚汪又新留楚办军需,先生被调赴楚听差。襄阳告急,宜城不保,先生奉檄会同宜城令招募防御,沿汉上下,十三阅月,地方肃清。”
嘉庆十五年(1810),董淳署理合州时,乾隆四十八年举人、合州四才子之一的张乃孚写有《董朴园明府五十有一寿序》(文见民国《新修合川县志》卷七十),记叙了董淳在湖北军中的情景:“当其驱车古皖,方兴屺岵之嗟;捧檄樊川,正值干戈之会。白莲赤眉之煽惑,蚁聚纷如;铜头铁额之猖狂,狼跋弥甚。党连征贰,妄思饮马长江;妖兴贝州,直欲投鞭汉上。太平日久,民不知兵;仓卒变生,武难防患。大吏为之束手,壮夫望而惊心,而公则愤焉请行,毅然自任。谓‘大江天堑,我军宜据上游,南岸坚营,贼人岂能飞渡?’吭扼蜀楚,胸有甲兵。一介书生,权充百夫之统领;三尺微命,能保亿万之生灵。于时,雪大于鸦,风饕似弩,千寻铁锁,立断鲸波,百里霜堤,莫鸣鼋鼓。竟使十三月而弗能踰境,数万众而因此潜踪。”
董淳初入仕途,就显示出优异的才能,虽是临危受命,却能不负重任,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使宜城转危为安。
嘉庆二年(1797),巡抚汪又新保荐,欲重用董淳,此时,他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遂回籍丁忧。嘉庆五年(1800)服满起复,仍赴四川试用。
署理璧山
嘉庆六年(1801)夏至嘉庆九年(1804)冬,董淳署理璧山县事三年,即为代理知县。《实政录》载“辛酉夏,始委署璧山县事。”同治《璧山县志》错记为“嘉庆七年(1802)署”。
(一)明决立断
道光《重庆府志》载:嘉庆七年(1802),董淳谒选得璧山县,勤于吏治,庭悬一钟,令诉冤者击之,闻声即出,立为分剖。有原告受责销案,而被告犹不知者,民甚便之。至,指其座相谓曰:此亦董公死难处也!盖悯其将为勤民死云。由此可见,董淳在任时极为勤政。
(二)练勇御敌
董淳虽是一介书生,却精于兵事,初到璧山,清嘉庆七年(1803)川陕白莲教窜扰江北、合州等处,璧山知县董淳督率乡勇日夜守卫僻北路风垭等关隘;同治《璧山县志》载,“嘉庆七年,余匪未尽,蹂躏邻境,邑中震恐。知县董淳督率乡勇,日夜团练于风垭、澄江口诸隘,严为防御,邑获安堵。”《实政录》载,“县当余匪流窜之区,仍日练勇防护,身宿营盘,闻家口至自邹,弗顾也。”
璧山县僻北路风垭关隘古道遗迹
(三)重用义士
董淳特别重用璧山义士殷义璜,后成为董淳赖以倚重的臂膀之一。嘉庆七年(1803),董淳为之请功,殷义璜被四川总督勒保授予千夫长、赏六品顶戴,同时向朝廷呈表请旨旌表其母李氏节孝和教子有方的事迹,次年获旨开始建造狮子桥节孝坊。此牌坊建成于嘉庆十一年(1806),通高8.8米,面宽6.84米,厚2米,为石质仿木结构建筑,四柱三间三楼,单檐歇山顶,人物浮雕、镂空麒麟雕饰,牌坊至今依然屹立。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狮子桥节孝坊,现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四)君子之交
在璧山,至今还流传着董淳与布衣胡开仕交往的佳话。同治《璧山县志》载:“胡开仕,邑茂才,生有寿相,家贫力学,试辄冠军,事母孝,然数奇十上秋闱,俱踬。退而授徒,循循善诱,平日动必以礼,凡见客必着衣冠,非公事不至公门。寿百有四岁,两充乡饮大宾。”董淳与胡开仕交往深厚,在董淳离任时,胡开仕写下一首赠别诗《送董朴园淳明府入都》:“一官匏系惜囊空,解绶依然两袖风。逸兴欲舒千里翅,秋光长照五花骢。烹鲜暂试调羹绩,制锦遥知补衮功。传得芳名标史册,何须载宝效南宫。”诗句力赞董淳德才兼备两袖清风的品德,同时祝愿他舒展千里之翅,跨上矫健的五花马奋蹄奔驰,为国家建功立业。如今,在璧山的东岳体育公园内专门建有“朴园亭”,胡开仕的诗也镌刻在一块青花石上,这既是董胡二人君子之交的见证,也是对董淳循吏之风的赞颂。
(五)政声卓异
董淳在璧山署理县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政声卓异。同治《璧山县志》中,董淳被作为循吏列传:“署邑篆,性情果毅,操行廉介,劝农弭盗,案无留牍。值余匪滋扰,设法堵御,贼不敢窥,居官任事,有古循吏风。后荐升至本省方伯,至今民犹颂之。”《实政录》也记载,董淳在璧山“勤于听断,案无留牍,多年积案,悉厘清之。及瓜代还,邑民吁请上宪乞留,均格于例。”
署理盐源
嘉庆九年(1804)冬至嘉庆十一年(1806)秋,董淳署理盐源县,依然是临时县令。《实政录》载“甲子冬,奉檄权盐源县事。”光绪《盐源县志》载“董淳,嘉庆九年署。”
董淳任盐源县令两年,光绪《盐源县志》中没有记载董淳事迹,《实政录》中记载了他智驱挖金的故事:“时有匪徒在县境打冲河北山峪挖金,啸聚百余人,上宪初弗之禁。旬月间竟至二万余人,乃命驱之。先生密访得其头目六人,诱出厚遇之,谕以祸福,俾散其众,五日不能限十日,十日不能限十五日。又出示晓谕,严禁挖金,并檄诸土司番兵驻扎三面,而空其东南一路,置渡以济之。果不越二十日,而二万众尽散,不戮一人,上宪嘉之。”
本需用兵解决的事情,董淳却没有采取强硬手段,避免了流血和冲突,这件事不仅表现了董淳高明的治理能力和智慧,也显示出他亲民爱民的情怀。
署理威远
嘉庆十一年(1806)十一月至十二年(1807)十二月,董淳署理威远县事,仍是代理县令。《实政录》载“丙寅冬,使权威远县事。”嘉庆《威远县志》载“嘉庆十一年十一月署,十二年十二月卸事。”
董淳在威远一年的时间里,在威远河左岸的文笔山重建了一座白塔,名文峰塔,如今已成为四川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威远县的城市坐标。
威远文峰塔始建于明嘉靖十二年(1533),为七级塔,倒塌于清初。董淳到任后,了解到威远县“久无仕进者”,就与当地乡绅商议,决心重建宝塔。仅用半年多的时间就建起五级白塔,高16米,密檐式,呈六方形,石塔基,塔体由特制砖砌成,塔室内有螺旋式梯级,可登顶层俯瞰县城全貌。
乾隆四十八年(1783),威远举人陈嘉祚写下《重修城东白塔记》,详细记载了董淳修塔的情景,收在嘉庆《威远县志》中。文中写道:“邑候东鲁董公,学优才敏,会权兹邑,利兴弊革,政通人和。议因旧基仍建宝塔镇之,为五级,其高四十有八尺,底环六十有六尺。远而望之,峥嵘崨嶫,如笔书空,而圆珰四映,方镜高悬。”
此塔建成后,威远果然文兴仕进。《实政录》载,威远“县属天荒,久无仕进者。先生用堪舆家言,为修文峰,一岁而发甲科、登仕版者九人。”查嘉庆《威远县志》选举志,此说得以印证:嘉庆十二年(1807),李慎修、邹光第中举人;嘉庆十三年(1808),李慎修中进士,吴耀龙中武举人。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白塔,现为四川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雲路初骞”为董淳书。
峨边军营
董淳在代理璧山、盐源、威远三县县令后,于嘉庆十三年(1808)奉调军营,督运军粮,管理粮站。
《实政录》载:“戊辰夏,峨边奸夷滋事,制军威勤伯进讨乌夷,行万山中。先生应檄督运军粮,所经地无运夫,悉由招募攒办,昼夜营画,讫无费事。”嘉庆二十二年(1817)四月十九日,四川总督常明向嘉庆帝上的“请以董淳陛补打箭炉同知”的具折中也写道:董淳“嘉庆十三年派往峨边军营管理军粮站,大功告竣。”
提补岳池
董淳署理三县及在峨边军营均有功绩,经总督勒保奏准,可以尽先补用。嘉庆十四年(1809)六月补授董淳为岳池县知县,至此,董淳才成为一名正式的县令,后又署理合州事务一年。嘉庆十五年(1810)十二月回任岳池,嘉庆十八年(1813)春调任巴县,董淳两任岳池县令共计3年时间。《实政录》载,“己巳春,用前后功,始提补岳池知县。……大宪以为能,委署合州事。庚午冬,复回岳池任。”道光《岳池县志》载,“董淳,嘉庆十四年六月任,十二月调署合州。嘉庆十五年十二月回任,十八年调任巴县。”董淳成为正式县令后,更加勤政爱民,留下更多善政。
(一)决案安民
《实政录》载:岳池词讼其繁,董淳初至,日坐大堂听讼,发奸摘伏,物无遁情,三月后,积案一空。乃严编保甲,尊立族长,使良民安靖,而盗贼无所容。
(二)修建奎阁
嘉庆十五年(1810),董淳到任后,见岳池20余年间科名无闻,就与诸乡绅商议,于城东南桂花井侧建造奎阁五层一处,“夏初兴工,两月而告蒇,”“届秋,适应乡荐者二人”。董淳勒石记之,写下《重建奎阁碑记》(文见于道光《岳池县志》)。奎阁修成后,何榘(凤山书院山长、辛酉拔贡、道光《岳池县志》纂修之一)写下3首律诗,盛赞奎阁气象,其中有联:“遥望佳蒸葱郁气,晚看翠列秀奇屏。”“倚槛城环纡似带,纵眸江远小与沟。贤侯著绩培文运,天外从兹好举头。” 清光绪十四年(1888),又依照董淳所修奎阁规式,在白鹤山重建一座。时光变迁,董淳修建的奎阁已倒塌损毁。1992年,岳池再建奎阁,规式一如原貌,如今已成为岳池地标建筑。
1992年按原貌再建的岳池奎阁,位于广安市岳池县。
(三)赈灾济民
嘉庆十六年(1811)夏,岳池大旱,秋粮无收,民众饥苦,董淳首捐奉银五百两,又将县衙的办公经费捐用一千三百余两作为应急救灾资金,并动员社会贤达捐钱捐粮,于辖区内开设米厂十五处,免费发放救济,活民三万有余。
光绪《岳池县志》卷四田赋志赈济篇中记载:“嘉庆十六年夏,六月旱,秋禾无收,民大饥。知县董淳具情上达,奉檄劝捐赈济。饶裕绅士粮户,共捐输仓斗米七千八百三十五石,豆一千二百四十四石,城乡分设一十五厂,统计饥民大小共三万二千四百三十九丁口。自正月起,迄立秋止。”事后,董淳对尚德好义、轻财乐施之人勒石以赞,他亲自写下《捐赈碑记》(文见道光《岳池县志》),文中写道:“遵《荒赈全书》法,粥莫若米,聚不如散,量道里远近,分厂十五,便输纳,免奔走也。厂择捐输绅耆,分专输以董厥事,即以所出之赀,各赈其乡之贫。慎察查,杜假冒也。分其次极,别其大小,按册而稽,记日而授,冀无滥求无遗也。……六阅月而赈竣,输者有继,用者无竭,故无一夫不获。”《实政录》也记载:“三万二千四百余丁口,无一饿者,无一寒冻瘟疫死者。”
道光《岳池县志》艺文志中记有岁优贡生李峩的《赈饥行》,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皇皇董侯,中心如椎”“侯泪如雨泻”“侯乃日乘传车,身周百里之区,东行西怨,难走北呼”“须知此一餔一啜,皆使君之心血”“饥寒非尔苦,自有董明府”。文章反映了董淳的忧民之心、救民之切。
(四)围堰修渠
赈饥以后,董淳叹曰:“吾邑之所以荐饿者,苦旱也;所以苦旱者,无蓄水之陂也。”他深知“水利一兴,岁不忧旱”,要想长久免于旱灾之苦,必须建设水利工程,董淳便专心水利,组织乡民开塘筑堰。
光绪《岳池县志》记载:“岳池虽系沃壤,全赖天雨,兼旬不雨,田即龟坼,苗亦枯槁。嘉庆辛未,岁旱民饥,赖捐赈获全。董公因筹救旱之策,爰谕各乡,因溪筑堰,相土开塘,以兴水利,兼恐日久,启争滋弊,为订条约立案。”《县志》卷五水利志首写道:“岳池凿塘开堰,始自董公,多于巴蜀,召棠郇黍,方伯之流泽长矣。”
工程一开始进行得并不顺利,甚至还遭到非议。董淳说:“无论私议,即私骂亦不顾也。今亦不与尔辩,定要尔辈作成之。”董淳针对百姓的私议和疑惑,专门拟定《详请定案禁约条则》,晓之于众,条则共计4条:一是以出资之多寡定车水之多寡;二是近堰居住者负责看视,一遇冲崩即约众赶紧修补;三是堰水停蓄可以养鱼,每年冬月会同取鱼一次,分鱼亦照出钱之多寡为得鱼之多寡;四是堰内如有失足落水、自尽投水等件,其死由自取,与人无尤。他还专门建筑一塘作示范,乡民见效果很大,便纷纷照办,5个月的时间,岳池便垒堰1000余道,筑塘500余处。此后,岳池“灾年变丰年,瘠土变沃土,硗田变膏田。士民乐享水利之福,讴歌四方,大赞有江南水乡之境界。”时任四川布政使方有堂赞曰:“该令能如此用心,真无负父母斯民之任。”同时“通饬各属,查照办理”,命各省有溪河之州县,仿照而行。
(五)重修《县志》
嘉庆十六年(1811),四川省檄征各邑志乘,董淳便与县训导李仙芝(成都府简州庚子举人,嘉庆元年任,十七年离任),取乾隆二十一年旧志增删补订,十七年(1812)春志成付梓,董淳专门写了《序》,文中写道:“奉檄文载修志乘,属辞比事,简编缘夫旧藏;别类分门,程式准乎宪定。……爰甲比已成书第,其卷且四十四篇,序目差备,计其言已一十一万,条例渐增。……书成,咸谋剞劂,遂付枣梨。”序结尾属:“嘉庆壬申仲春夏月上澣,知岳池县事调重庆府巴县知县峄山董淳撰。”此时,董淳将调任巴县,李仙芝也适逢离任,董淳只有将刊志一事嘱托于继任知县陶运龢。
陶运龢(字饮芗,号津帆,直隶天津县人,嘉庆十三年进士)踵其事而纂辑之,于嘉庆十八年(1813)五月写下《序》文:“余于癸酉三月朔来宰是邦,适董君朴园调篆渝城,出其所撰县志,嘱余蒇事。披其图,峄其意,殚见洽闻,条分缕析,其未成者不过十之一。踵而辑之,厥功甚易。”陶运龢将该志“付诸剞劂”。
道光二十五年(1845)七月,白汝衡(号诗桥,顺天府通州人)来任岳池知县,他又关注上这本志书,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增修,于道光三十年(1850)重镌;道光三十年(1850),刘钧贻(号兰谷,顺天大兴人,道光乙酉科举人)任岳池知县,他写下《岳池县志序》(文见光绪元年续修《岳池县志》),指明是董淳捐银设局编纂县志:“今春,岳邑增贡生乐溪刘泮(董淳编纂县志时曾参与采写)于接见时从容谓余曰:前任董公重修志书,自辛未首夏设局,至壬申嘉平月书成,一切采择博访,煞费苦心。厥后付之梨枣,及两载,局费概系董公捐廉。此皆泮所亲见。”
(六)修建白塔
为培文脉,董淳与诸乡绅商议后,决定建一座文明塔,董淳建好基础之后,因年成歉收,经费不足,工程遂搁置,不久董淳调离。后来,知县陶运龢、覃清、宋廷桢又加以续建,道光元年(1821)杜湘任上完全竣工。杜湘在《新修文明塔落成碑记》(文见道光《岳池县志》,塔内亦存石碑)中介绍了修建过程:“前任董公朴园廓其基址,因岁比不登,经费无出,寝其事未举。丙子冬,陶公津帆禀于府宪公暨各大宪,照粮捐输,设局经收,兴作于丁丑冬,递经署篆覃公、宋公,越去夏五月,始成四硐。余适来视事,多方劝输,而绅民亦颇踊跃输将,今岁季春告藏。自经始以迄落成,阅五岁。”
塔位于城南灵溪河与岳池水汇合处,为六角形砖石结构,楼阁式,形呈密檐式六棱锥体,共11层,通高41米,因塔身用石灰涂抹,洁白如玉,俗称白塔。1982年岳池县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被广安市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已成为岳池的地标建筑。
岳池县白塔,现为广安市文物保护单位。
(七)去后政声
道光《岳池县志》卷十职官志记有董淳政绩:“爱士重农,廉明勤慎,辛未大饥,倡捐劝赈,活人无算,开堰练团修志,善政甚多。十八年调巴县,士民遮道祖饯,泣送过境,去后深思,祀以长生禄位。”
委署合州
董淳在岳池任上半年,“大宪以为能,委署合州事。”嘉庆十四年(1809)十二月调署合州。十五年(1810)十二月回任岳池,署理合州整整一年。
董淳到合州后,又一次显示出他的断案才能,《实政录》载,“六阅月,合州所有上控数十案俱结。”
董淳为合州也留下一座文峰塔,该塔位于今合川区南津街道文峰古街,又名振兴塔,当地俗称白塔,为八角形密檐式砌砖结构,高62米。这是现存的最高的文峰塔,也是合川的地标建筑。
重庆市合川区文峰塔,现为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嘉庆十五年(1810)三月,董淳有感于合州学子科第屡试不中,倡议集资创修振兴塔,十二月离任时这座塔并未建成,他的继任曹蘧继续建设,于次年四月落成。此时塔共有9层,题名“振兴塔”。道光十六年(1836),知州李宗沆又始增建4层,未等竣工离职,他的继任强望泰增修完成。塔外每层洞门上方额楣均有题词,分别以“欲穷千里、更上一层、欲罢不能、俯瞰嘉涪、扶摇直上、路入蓬瀛、春风如意、气象万千”等词,以示塔之气势雄伟及某种祝愿,底层龛顶横匾上的“云路高骞”四字即为董淳所书,落款署“嘉庆十五年季秋,知合州事峄山董淳题”。
民国《新修合川县志》记载此塔:“起庚午三月,迄辛未四月,创始于董朴园署牧,落成于曹小愚刺史,而狥发仓之请,收一篑之功者,则又赖郡伯李虚筠太守。”
民国《新修合川县志》载有董淳传,其中一段记载了修塔之事:“十五年,调署合州知州,洁己爱民,勤修善政,在任年余,百废俱兴,南津街文峰塔其所创建也,始基甫立,檄知巴县,曹蘧继任,为踵成之,州人以其有振兴气象,名之曰振兴塔。张乃孚题记铭之,勒石塔下。”石碑今存塔下,记文见张乃孚《点红万绿山房文钞》。
调任巴县
《实政录》载:“癸未(应为癸酉)春,调知巴县。先生力辞,实以在岳官民相安,不忍去。大宪不听,且曰:‘巴县上缺,旁人求之不得者,董令反辞,然此处究为通省繁缺,非董令不可。’甲戌冬调知华阳县。”同治《巴县志》载,“董淳嘉庆十七年任,继任黄陂刘德铨十九年任。”道光《岳池县志》董淳的《重修岳池县志序》结尾属:“嘉庆壬申仲春夏月上澣,知岳池县事调重庆府巴县知县峄山董淳撰。”道光《岳池县志》载,“董淳,十八年调任巴县。”
董淳是嘉庆十七年(1812)春接到调署巴县命令,实际到任为嘉庆十八年(1813)春,十九年(1814)冬调离。
董淳在巴县任不足两年,政绩很多。《实政录》载“清厘积卷,严治匪徒,设施一如岳池。”民国《新修合川县志》载“在巴犹有声绩”。潘时彤《制锦编序》说“莅巴县,其善政尤不可胜纪,士民颂之者亦如前。”
(一)创建归儒书院
同治《巴县志》载“嘉庆十九年(1814),董淳将仁里庙廊寺改设为书院,并将其公田四分,岁收市斗租谷六十四石,以五十四石作山长束脩夫马,四石给董事公费,以四石给看司公食,共计六十二石,余二石给各佃修整房屋。”
(二)决断疑难案件
四川省档案馆藏“清代巴县衙门档案”(编号6-2-0325):“巴县张志德无力开设磁器牙行把持滋事追帖斥革一案”。嘉庆十四年(1809)四月,巴县发生一起商业诉讼案,牙行商人张志德,遭合资出股的同乡刘新盛控告,张志德反控刘新盛任意花费店内股本,双方各执一词,难定是非,当时县令判张志德败诉,撤销其牙行执照,不准继续经营。张志德缠讼一年多,决定上控,并安排他的妻子张任氏“奔赴藩宪具控”,相当于到成都“上访”。成都将此案发还,要求“巴县确切查明,照例具详”。嘉庆十八年八月十一日(1813年9月5日),时任巴县知县董淳重新查核,认定事实,将判决文书呈交成都,“张志德敢捏情妄控,实属不安本分,应照(不应重)律杖八十,折责三十板。”伏查:领帖开行,例行身家殷实。乃张志德既乏资本,复敢把持,勒派行用;未便复令开设,致有拖欠客帐,并滋扰累,应清斥革。除将原领牙帖追缴贮库,另文缴销,俟另募殷实之人顶补承充,并迳详藩宪外,所有议拟斥革缘由,理合具文,详请宪台俯赐察核示遵。”缠讼上控五年的案子,董淳审结具服。
(三)强化社会治安
从乾隆时期开始,巴县就产生了一批专门从事抢劫、偷窃活动的非法移民,被称为“啯噜”,严重影响百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安定。据《清巴县档案》记载,董淳一到任,即于嘉庆十八年(1814)三月,制定了一份“团首牌甲条例”,出台了二十三条的“编练团练条例”,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巴县的社会稳定。
调知华阳
嘉庆十九年(1814)冬,董淳调任华阳知县,嘉庆二十二年(1817)调离。《实政录》载:“甲戌冬,调知华阳。丁丑,乃复捧檄权犍为县县事”。嘉庆《华阳县志》载“董淳,嘉庆十九年任。”
董淳因多年政绩优异,嘉庆十九年,在吏部考核中“大计卓异”。《实政录》载:“时制府保奏,奉旨:董淳倡修水利,卓有成效,实属尽心民事,着交部议叙。既而经部议,记录三次。大宪仍以卓异列之荐笺。”嘉庆《华阳县志》卷首,董淳也自属“卓异加一级记录十次”,是年,董淳升为从六品,授文林郎。
(一)纂修《县志》
嘉庆十七年(1812)知县吴巩(江苏阳湖人)设局纂修《华阳县志》,嘉庆十九年(1814)升任邛州知州。董淳继任,翻阅底稿,认为“不可使之不竟其功”,遂延聘潘时彤(字紫垣,嘉庆九年举人)总领此事,召集县中人士订旧稿,采新章,正讹补缺,次第编纂,董淳亲自裁定内容,撰写凡例,历时一年余,纂辑成书,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刊刻印行,刻本今存。成都府知府余永宁在序文中介绍了修志过程:“嘉庆壬申岁,制府奏请,重修通志,檄征各邑县志,而邑无以应。前令吴君谋诸绅耆,咸乐从事,採访未竣,旋陛擢去。后令董君继之,延集博雅之士,广为搜罗,详加订正,逾季书成,凡四十余万字。”董淳也在序文中说:“予于甲戌冬承乏斯邑,取(稿)而观之,谬讹殊甚,挂漏亦多,因与邑孝廉潘紫垣诸子谋,正厥伪,补厥遗,咸乐赞其成。……自乙亥夏至丙子冬,历一载余,裒然成秩,卷四十有四。”杨芳灿当时正编纂《四川通志》,他见到该志后,大加称赞,在序文写道:“取材宏富,考证精详,即艺文一类,已甲诸郡县志,况属创修,尤为罕构,诚蜀志之翘楚也。”此志艺文几乎占全书一半,历代蜀人之著作、投官之留题,自汉迄清,垂两千年,凡有关于本县者,依次录载,极具价值。
(二)处置激变
嘉庆二十年(1815)冬,成都发生提兵激变之事,董淳恰在成都养病,虽然事情属于成都县管辖,不属于华阳事务,但他临危不乱,抱病果断处置,避免了事端扩大。
《实政录》载:“乙亥冬杪,先生偶病,请假数日,适成都县有提兵激变之事,纵火四焚。先生遽起,奔火所,遇乱兵辄谕次逆顺,兵相戒曰:好官,吾不忍犯。于是一夜遍历四营,调停无事,大宪交口称之。”
(三)政绩官声
董淳在华阳的政绩官声更是深入人心。《实政录》记道:“华阳为省会之区,民俗浮嚣,差务纷匝,先生益勤厥职。在县二载,民自以不冤,每持薪米来献,委之公廨而去。其绅士制额联赞颂者,踵相蹑也。”甚至连激变之兵都说董淳是个“好官”“不忍犯之”,足以看出董淳当时的官声口碑深入人心。
嘉庆《华阳县志》第三十九卷艺文中也记有潘时彤的《制锦编序》,文中说:董淳“大吏以其贤且才也,疏请调任华阳,甫半载,百里内外,咸爱若慈父,敬若神君,于是歌者、祝者、赠联额者、献薪米者,日集于庭,而邻邑之民亦踵相接焉。”“令侄隆吉、秀东昆仲侍左右,久抄辑前后士民祖饯颂祝之词,裒然成秩,将授诸梓。”由此可知,董淳德政深入民心,为其祝颂之文竟成编秩。潘时彤在文中大赞董淳的贤能廉德,文中写道:“为政犹制锦也。苟得其道,则井然有条,斐然成章,呈藻绘之观,焕絺绣之采。邑候董朴园先生洵制锦之宗匠也。先生之政,以洁己为经,以爱人为纬,以察奸去暴为浣濯。”
降使犍为
董淳对成都提兵激变一事,处置果断有力,事端平息迅速,得到四川总督常明器重。《实政录》载:“大宪交口称赞,欲升任州牧,或泸或眉。”
常明上奏吏部,力荐董淳陛补为正五品雅州府打箭炉同知。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保存的一份嘉庆二十二年(1817)四月十九日常明向嘉庆帝上的“请以董淳陛补打箭炉同知”奏折,清楚记录了这个过程。嘉庆二十一年(1816)闰六月十五日,常明向吏部具题:打箭炉同知开缺,请以华阳县知县董淳陛补。部议:董淳在巴县任内,有接返十二年盐茶耗银初参未完降使之案,与例不符,行令常明另选合例之员调补。
《实政录》也载,丙子夏,乃以打箭炉同知详情入奏(吏部),旋奉部驳出:“前在巴县任内,追盐羡百十两不力,宜降二级。”
结果,吏部以董淳在巴县“追盐羡百十两不力”为由【实际巴县盐羡已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六月十八日全行完解】,嘉庆二十二年(1817),将董淳降使犍为县令。《实政录》载“丁丑,乃复捧檄权犍为县事。”民国《犍为县志》记载“董淳,嘉庆十二年任。”(此志记载错误)
虽然董淳被降黜犍为,但他没有颓伤埋怨,虽然这里事简民殷,但他没有贪图逍遥。他熟知犍为江路有两处最为险要:一为叉鱼滩,一为道士观,每年损毁很多过往船只,“先生锐欲治之”。《实政录》中有详细记载,董淳通过多日的实地巡视考察,访问当地群众,终于找到解决办法。他组织人员凿劈江中巨石,四十多天尽除道士观之险,又采取掘沙捞石的办法疏浚淤滩,经过五十多天的努力,叉鱼滩之险也尽除。事毕,犍为人歌曰:“侯之来,自东鲁;抚我民,安如堵;凿二险,利商贾;惟夫子之循良兮,乃我民之父母。”
《董氏族谱》记载,嘉庆二十二年八月,董淳初到犍为,就了解到该县“地当省南,五方杂处,且幅员辽阔,奸弊丛生”,于是,他一方面采用“教养并重”政策,端正士习,教化民众;一方面推行其在岳池巴县任内制定的“保甲之法”,设立族长族正房长,弥盗安民。亲自制定了《治家条规》,组织人员到处宣讲,还自行捐资印刷,散发给民众。虽然条规有不少封建思想,但也有很多积极开明的意识,如在葬礼方面,他说“若夫佛事道场超度之说,荒诞不经,徒耗财资,作乐吹唱,以忧为乐,更属背礼。”在婚姻方面,他提倡“勿计其贫富议婚,娶妻求淑女,勿计厚奁;嫁女择佳婿,勿索重聘。”他反对邪教,“西洋八卦白莲红阳各邪教,不惟自害其身,且祸及通族。”还提出“勤俭为本,忍让为先,首重雍睦,对年轻人要严加管教”。
到犍为的第二年,也就是嘉庆二十三年(1818),是年董淳60岁,《董氏族谱》记载了犍为士民恭祝董淳六旬华诞的寿联,其开头说到:“侯自嘉庆二十二年孟秋月履任兹土,每遇词讼,不宿披,不滥准,不延案,审必得情,民无冤抑,年余以来,始终如一。”
常明向吏部举荐董淳,不仅没有使董淳升迁,反而降使犍为,嘉庆二十二年(1817)3月25日,常明向嘉庆帝上了一道“请以董淳陛补打箭炉同知”的奏折,折中写道:“该处路通西藏,地处极边,汉蕃错杂,有弹压土司、管理关税之责。必须精明干练悉夷务之员,方足以资治理。前经奴才于通省同知内逐加遴选,实无合例堪调之员,请以华阳县知县董淳陛补嗣准。”奏折详细介绍了董淳的履历后,常明奏道:“该员廉明老练,办事细密认真,官声甚好,在川年久,熟悉夷情,历任繁缺知县,经理裕如,以之陛补打箭炉要缺同知,实堪胜任。”最后说:“虽与例稍有未符,但夷疆要缺,人地实在相需。”奏折言辞极其恳切,带有不允准决不罢休之势。
常明的这道保举奏折得到嘉庆帝恩准,同意董淳出任打箭炉同知。依照惯例,新任府州官员须由吏部尚书引见觐见皇帝,相当于“集体谈话”,嘉庆二十三年(1818)冬,董淳抵达京都,嘉庆二十四年(1819)三月,到达雅州府打箭炉同知任上。
嘉庆二十二年(1817),时任四川总督常明向嘉庆帝上了一道“请以董淳陛补打箭炉同知”的奏折,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具奏日期:嘉庆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1817年5月10日);具奏人:四川总督常明;朱批日期:嘉庆二十二年四月十九日(1817年6月3日)
《实政录》记载,在董淳到任前,发生了下瞻土司三口被杀案,知府薄砺堂知道涉及土司的事情不好处理,害怕事态扩大,谕示“善办完结,勿孟浪滋事”,就采取消极应付的办法。董淳到任后,认为“法不可不立”,于是主动交好诸土司头目,厚结同心,又召来下瞻土司的一个头领,密谋获贼复仇之义,授以间离逆党之策,而后7名凶犯皆擒获伏法。董淳没有动用一兵一卒,而诸土司皆平定。
迁升直隶
从道光元年(1821)三月至道光五年(1825)六月,董淳在京畿直隶任职的4年时间里,以卓异的才能,得到朝廷赏识,他的官职屡次升迁,上任正四品的保定知府后,就开始署理清和道道员之职,道光二年(1822)秋兰奏对后,升为从三品的通永河道道员,道光三年(1823)十二月二十七日,又升授为正三品的直隶按察使。
董淳特旨升授为直隶保定府知府后,是年秋,保定府所属各县均不同程度地遭受水涝灾害。《邹城通史》记载,董淳到属县查看灾情,发现是由河道失修、泄水不畅所致。遂制定治河规划,即命各县以工代赈,发动数十万民工,治理大小河道十余条。由于他谋划周到,又亲临现场指挥,河道治理一次成功,致大河相交,小河相连,通畅无阻。
道光二年(1822)三月十一日,道光帝在涞水县秋兰行宫召见了董淳。《董氏族谱》记载有道光帝与董淳详细的奏对内容:
帝:你是哪里人?
淳:臣是山东人。
帝:是什么出身?
淳:臣是举人大挑,嘉庆六年到四川。
帝:你在四川做过实缺州县没?
淳:臣初补岳池县知县,调巴县,又调华阳县,升打箭炉同知。
帝:你是朕由同知放的保定府,怎么署清河道?
淳:(免冠叩头,谢皇上天恩)叶绍本蒙皇上放长芦运司,新放清河道吴廷琛未到,是以奏署的。
帝:现在署保定府是金洙吗?
淳:是。
帝:清河道管几府?
淳:管保定、正定二府。
帝:现放颜检来直。他公事认真,从前在过直隶,于地方极熟悉,你好好跟着他办事。
淳:是。
帝:你几时到的保定府?
淳:是去年六月。
帝:你哪年升的打箭炉同知?
淳:是二十三年。
帝:你做过京官没?
淳:臣未做过。
帝:保定府事极繁,你要认真办事,要稽查属员。清廉的是好官,那贪污年纪大的不可姑容他。
淳:(叩头)谢皇上教训。
帝:你多少年纪?
淳:臣年六十四岁。
帝:看你精力尚好。
董淳奏对完毕退出,至晚,蒙赐克食。
因董淳治河有功,是年十一月十七日,升授为直隶通永道道员,并诰封朝议大夫。道光三年(1823)十二月,又升授为直隶按察使,掌管直隶司法和稽查官吏犯罪等事。
授任四川布政使
道光五年(1825),董淳授任四川布政使,67岁再行入川。他在赴川之前七月三日入朝谢恩,得以瞻觐天颜,仰蒙召对二次,道光帝对其训诲周详,无微不至。董淳旋即驰赴四川,于是年九月二十二日到任。因资料所限,仅从《昭烈忠武陵庙志》见到其修惠陵、创庙志的事略。
(一)培修惠陵
董淳在任华阳县令时,常到武侯祠,他觉得武侯祠的祠庙建筑尚称巍峨,但惠陵及其陵园建筑却很差,曾有意培修而未能实现。道光乙酉年(道光五年,即1825年)董淳升任四川布政使,莅任后便续其旧愿,于同年冬对武侯祠进行了修葺。这次工程的主要内容,一是增修惠陵寝殿,另外还培修加高惠陵墙垣,工程于丙戌(1826)岁末竣工后,董淳本欲镌刻碑碣以纪其事,适逢修篡《昭烈忠武陵庙志》已提上议事日程,因而把此次修建的记载寄托在《昭烈忠武陵庙志》上。《昭烈忠武陵庙志》中详细记载了董淳培修惠陵的工程,“周围筑城垣五十四丈,高一丈一尺五寸,增建牌坊一座,寝殿三楹,并修屏墙一堵。共用火砖四万五千块,用石灰八万二千五百五十斤,用石条四百三十二丈,共计泥工一千九百三十四人,石工六百二十四人,共用银二千五百四十八两三钱八分五厘。始事于道光五年十二月,告成于道光六年十一月。”这次工程的费用一概是由董淳倡捐,当时四川的县令以上官员都进行了捐赀,至中详细开列了捐赀人员名单及捐银数额,其中董淳捐银二百两,其余人员捐银二十两至一百二十两不等,共计捐赀二千五百五十两。董淳同时在惠陵栽植柏树20余株。
(二)捐铸铁鼎
《昭烈忠武陵庙志》还记载:道光七年(1827)冬,董淳捐铸铁鼎一尊,置于昭烈惠陵前,鼎高三尺,围径六尺,约重七百余觔,上铸“境泰年丰”等十余字。该鼎为云纹双耳三足,至今仍立于惠陵寝殿前。
成都武侯祠昭烈惠陵前云纹双耳三足鼎
(三)支持创修《昭烈忠武陵庙志》
董淳培修惠陵时,主持武侯祠事务的道士张合桂,向董淳提出成都武侯祠应修撰志书,得到董淳大力支持。董淳因曾邀潘时彤纂修过《华阳县志》,知其是鸿博学者,遂推荐他来主修。潘时彤“因于课士之余,纂辑陵庙志十卷,乙丑书成。”从道光七年(1827)仲夏开始,直至道光九年(1829)仲春完稿,潘时彤以一人之力,用21个月时间完成《昭烈忠武陵庙志》稿,共十卷,近30万字,后来又采取募赀方式进行刊印。该书是第一部详细记载成都武侯祠历史的专志,也是武侯祠历史上唯一一部志书。《昭烈忠武陵庙志》书前有四川布政使董淳的“序”,是我们了解这部志书的重要材料:自习凿齿《汉晋春秋》以正统予蜀,其后《朱子纲目》亦主此说,而萧常郝经《续后汉书》、谢陛《季汉书》,咸帝蜀黜魏,遂为定论。伏读《大清通典》,祭历代帝王庙,昭烈位次右,忠武列东庑。祀典煌煌,昭垂万世矣。锦官城南数里许,惠陵在焉,旁即帝庙。又有侯祠,明季毁于兵。我朝康熙十一年蔡制军、宋臬使重修,遂合为一,前祀昭烈,后祀忠武,有司春秋致祭,由来久矣。余于嘉庆间承乏邑令,赞襄祀事,奔走閟宫,犹想见君臣一体之盛。第庙貌已极巍峨,而园陵弗臻巩固,非所以妥灵爽肃观瞻也。欲培修焉。有志未逮。道光乙酉,祗承恩命,重莅是邦,岁时祭祀,弥矢虔诚。爰商诸制府、廉访、观察、太守诸公,佥有同心,是冬倡捐诹吉,庀材鸠工,建筑陵垣,增修陵寝,丙戌岁杪告竣,将砻石纪事而未果。丁亥仲夏,孝廉潘紫垣先生主讲芙蓉讲习,著述宏富,向曾延修邑乘,称博雅焉。因于课士之余,篡辑陵庙志十卷,己丑书成,羽士为募赀刊行,而请弁首。余披阅之,蒐罗既广,考辨尤精,可谓心苦而力勤矣。夫南阳卧龙岗、沔县忠武祠均有专志,况兹地弓剑如存,桑田宛在,民怀旧德,士仰遗风,则斯志之修,尤不可阙。且蜀自涵濡圣泽,荷庇神庥,百余年来偃武修文,御灾捍患,祈祷輙应,崇报维殷,亟宜辑为一编,用垂久远。授诸梨枣,以广其传,下备輶轩之采,上昭典礼之隆,岂非不朽之盛事哉!道光九年己丑仲春月上澣日,诰授通奉大夫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峄山董淳撰。
《昭烈忠武陵庙志》序文部分内容
归里休致
道光八年(1828),董淳任满三年,因年届七十,遂有辞官之意,于是在八月十三日向道光帝上了一道奏折,乞望恩准归乡。道光帝加以挽留,十月十五日,朱批曰“任内之事,勉力为之,下届再行奏请”。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董淳再次上奏,道光九年(1829),恩准董淳辞官,三月六日董淳到京,在京觐见了道光帝,允其告老还乡,钦命以五品顶戴休致,是年董淳七十一岁。王鼎在董淳墓志铭中记道:“归里后,课儿孙,析文无间;恤族邻,赖有生计者百余家;又修宗祠、续宗谱、编邹志。”说他“嘉言懿行,固昭然在人耳目矣。”
道光九年六月十四(1829-07-14)四川布政使董淳归里休致谕旨,具奏人:军机处,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一)救灾济民
《邹城通志》记载,董淳归里不久,村西白马河溢水,薄凉洼积水成灾,他虽年逾七旬,仍不顾泥泞,实地察看水情,尔后指挥乡亲们挖沟排水,抢救受害庄稼。是年,虽有部分庄稼得救,但仍有百余户乡亲庄稼颗粒无收,造成冬春生活困难。为帮助乡亲渡过灾荒,能做生意者,董淳出资以助;无一技之长者,他就给一些银两,以购粮米。受资助渡过灾荒的这百余户人,无不感激涕零,都夸董淳是个善人。
(二)编修《邹县志》
道光十一年(1831),马星翼应董淳邀请,到其家学教读,教读之余,董淳和马星翼进行续编邹志,道光十四年(1834)《邹县志稿》基本完成,因董淳去世,《邹县志稿》没能刊印。后来,孟广均看到《邹县志稿》并无副本,恐有遗失,遂率孟氏三迁书院生员分手誊抄,道光十七年(1837)七月六日开抄,七月二十日抄竣,计十八册,统计大小字111358字。他们二人编著的《邹县志稿》,主要有两大贡献:一是对邹县境内金石详加搜采,单列以金石之部,此为以前邹志所未有,使邹县金石文献不泯于世;《邹县金石志》序记载:董朴园方伯家时欲续修邑志,乃访求邑中碑版文字,首辑金石一册,方伯自题曰《金石隘编》,因止一邑,故隘之也,既而编垂成。二是考证古高平县治所在邹县境内,将刘表、王粲、王叔和列入邹籍,为邹县古文明添光增彩。《邹县续志》光绪十八年(1892)刻本,吴若灏以原志仍存其旧,将谘访所得,参以董淳、马星冀《邹县志稿》遗存,订为续志。
邹县金石志 序
吴若灏 《邹县续志》光绪十八年(1892)刻本,将董淳署为原纂
道光十四年(1834)十二月二十二日,董淳病逝,享年76岁,十六年(1836)十月二十日与焦、秦二夫人同葬于鲁村磨盘山下。道光帝派遣使臣前来致祭,并追赠为通奉大夫。董淳墓志铭及碑文是由军机大臣、太子少保、南书房行走、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监管刑部事、蒲城王鼎撰写,由户部侍郎、太子少保、体仁阁大学士、管理兵部事务、教习庶吉士、监管钱法堂事务、歙县程恩泽书篆。其墓在“破四旧”中被挖掘,墓碑被砸坏,墓志铭因在背面刻有革命口号保留了下来,略有残缺。《清实录・咸丰朝实录四十九卷》载,咸丰元年十二月十二日,钦命董淳入祀乡贤祠。
政绩官声
董淳一生,政绩卓著,历官之处,均有建树。团练御敌、断案安民、赈荒济灾、围堰修渠、倡文办学等事,随着时代的变迁早已湮灭,但他在威远修建的文峰塔、在岳池修建的文明塔、在合州修建的振兴塔如今依然挺立,成为所在城市的坐标;在布政使任上修建的惠陵围墙、捐铸的铁鼎、栽种的柏树如今依然还在,令过往之人瞻拜;他主持纂修的《岳池县志》《华阳县志》《昭烈忠武陵庙志》《邹县志稿》如今依然存世,成为重要的史料典籍。
董淳受到皇帝召见,去世后更是恩宠有加;他的才干还得到了湖北巡抚汪又新、四川总督勒保、常明的赏识;也得到了璧山胡开仕、合州张乃孚、华阳潘时彤、邹县马星翼等众多文化学者的赞誉,都留有对其歌赞颂扬的诗文。
董淳“善政之所施,感人者深,每所莅,辄兴歌颂赠匾献联”,“制锦屏联额悬于衙署堂上,为之皆满,歌谣颂德遍于蜀省”。《董氏族谱》中,记载了董作枢抄录的一些匾联,如:璧山生员唐廷咨的赠诗“寇君欲借难留驾,公瑾论交素饮醇。此日离觞添别泪,知公到处有经纶”;璧山丁家坳士民赠诗“何幸油溪来召父,群歌赤雀乳厅前”;岳池何棻的赠寿联“日升月恒永绥福禄,义正仁育同载安怀”;岳池赈荒救济后,士民送万民伞一顶;巴县绅民赠“猷为守兼优,巴人咸歌乐正;清慎勤并著,渝水共庆循良”;华阳仁和乡士民赠“莅任华邑,琴鹤随身,兴利除弊,俗美风醇,苞苴不染,好恶同民,歌功颂德,永者仁人”;至于“民之父母”“花茂河阳”“惠遍邻封”等一般性赞语,不一而足。王鼎在董淳墓志铭中也说他“嘉言懿行,固昭然在人耳目矣。”
董淳的传略或政绩被多种志书记载。在璧山,他被作为循吏列入同治《璧山县志》,称其“性情果毅,操行廉介,居官任事,有古循吏风。”如今专门建有“朴园亭”以示纪念。2023年7月中旬,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重庆市璧山区举办廉洁文化展,其中有董淳廉洁故事展出。在岳池,他的政绩记入道光《岳池县志》,赞其“爱士重农,廉明勤慎。召棠郇黍,方伯之流泽长矣。”离任时士民“遮道祖饯,泣送过境,去后深思,祀以长生禄位。”在合川,董淳传收在民国《新修合川县志》,评价其“洁己爱民,勤修善政。”光绪《山东通志》《邹县续志》《乡土志》、民国《邹县新志》都载有其传略或简介;1999年版《孔孟之乡文化名人传略》、2009年版《邹城通史》亦载有董淳传。
诗文著述
董淳在文章学问方面,可称为卓笔赋才、雄诗健文。民国《合川县志》记载了张乃孚的两首诗和一篇序文,他对董淳的诗文极其夸赞:“临流好赋诗,卓笔称雄矫。”“君诗岱岳松,我笑灵和袅。”“赋才早已游梁擅,饶曲应同破蔡题。”他在《董朴园明府五十有一寿序》中说:“下笔则千军可扫,倾词则三峡倒流。”“论严一字,律当三缄。譬如善易者不必谈元,工琴者未尝拂指。孰能窥其底蕴,莫由测其渊深。”《董氏族谱》载赐进士及第、诰授奉政大夫、日讲起居注官、詹事府右春坊、右赞善、国史馆纂修、翰林院编修廖鸿全的《董朴园六旬晋二寿序》,其中写道:“雅耽铅椠,酷爱缥缃;收烟月于囊中,纳江山于笔底。驱云喝月,花生李白之豪;嚼徵含商,采夺江淹之锦。此又异俗吏之尘容。极骚人之雅致也。”
董淳曾写过许多诗文著述。嘉庆《华阳县志》卷四十典籍书目中记载,“董淳《朴园诗集》四卷”。马星翼在《东泉诗话》卷四也记载,“辛卯岁,余馆邹邑董朴园方伯家,见所著《楚中》《蜀中》二草。”光绪《邹县续志》记载,董淳著有《窥园文艺》二卷、《诗草》二卷及《春秋繁露笺注》《三礼独见》《朴园杂著》《畿辅纪略》等。
遗憾的是,董淳的诗文集和其著述至今尚未发现,只在有关的县志等史籍中散有记载,如:道光《岳池县志》载其《重修岳池县志序》《详请定案禁约条则》《捐赈碑记》《重建奎阁碑记》《重建叶苗滩桥碑记》;嘉庆《华阳县志》载其《华阳县志序》、卷三十九艺文录其五古《游江上灵宫》;《昭烈忠武陵庙志》载其《序》;《邹志》中载其《风俗余论》;马星翼在《东泉诗话》卷四中抄录了他的律诗《防守汉上口占》《文闱即事次韵》及《军次寄家信二绝》《落花次韵二绝》。现摘录几首诗如下:
游江上灵宫
江上开灵宫,宫门枕江头。
江水日浩荡,空门自深幽。
有僧来卓锡,坐看大江浮。
一瓶兼一钵,自足任优游。
诗延社客赋,书待笼鹅求。
我来东郊外,兹地频淹留。
知僧浑脱俗,意不在丹邱。
古来逃禅辈,喜与浮屠俦。
香山暨东林,人尽第一流。
借禅作小隐,日偕名士游。
不见三笑图,佳话穿千秋。
遍询众缁衣,会晓此意否?
防守汉上口占
传来烽火照鄢城,急理戎装促晓行。
一介书生能论武,数千招募胜征兵。
惭非定远空投笔,漫说终童自请缨。
薄暮驱车杨柳岸,几回叱驭数兼程。
《军次寄家信》二绝
漫尔来从楚北军,客愁何忍老亲闻?
粗陈梗概驰千里,细说平安到十分。
欣欣捧檄只缘贫,思籍微官娱老亲。
谁料青年游宦后,偏劳白发倚闾频。
文闱即事次韵
几年漂泊楚江头,今日才登近水楼。
雁字排成云路序,黄花开遍锦城秋。
群公材似驱奔马,独我官仍骑土牛。
寄语同舟共济客,平生壮志未应休。
董淳后辈
董淳时期,是北薄梁董氏最辉煌鼎盛的时期,整个家族人才济济,有八十余人或中进士贡生,或出仕做官,或授文林郎、登仕郎、修职郎、朝议大夫、奉政大夫、中宪大夫、云骑尉等封号,在邹西南有“董为文宗,禅世雕龙”之誉。
董淳共生有十子七女,董大椿、董作枢为焦氏出,董作模为秦氏出,其余六子可能皆为吴氏出。董淳家教甚严,个个都读书习儒,至董淳去世时,十子中董大椿、董作枢已去世,董作模、董作梅均考中进士,董淳去世未足百日董作梅也因病离世,其余六子均年纪尚轻,皆在读书习儒。到了孙子及曾孙辈,时逢乱世,有的举家外迁,有的战阵丧身,家道渐至中落,声名显赫者渐少。
长子董大椿,字庄附,号静安,别号凫阳居士,幼慧好读书,喜吟咏论诗,性豪迈喜交游,候选知县,敕授文林郎,卒于成都,年三十二岁。
次子董作枢,字强甫,号邻谦、静持,别号铁山、龟山居士,道号怡真子,颖悟过人,自有远志,留心实学,精于医术,自奉俭约,慷慨好施。候补两浙嘉松司横浦场盐课大使,特授修职郎,自蜀归里时中道而卒,年三十五岁。
三子董作模,字范之,号梓亭、小村,嘉庆己卯科顺天乡试举人八十四名,道光三年(1823)癸未科会试中九十四名,殿试二甲二十四名,赐进士出身,朝考六十三名,历任吏部文选司行走、兼验封司行走、稽勋司郎中,道光壬辰科顺天乡试同考官,钦派在籍督办捐输团练事宜,诰授奉政大夫。
四子董作梅,字和亭,号臞仙,道光乙酉科顺天乡试经魁,道光十三年(1833)癸巳科进士,翰林院庶吉士,特授文林郎,道光十五年(1835)春去世,年二十八岁。
其余六子分别为:董作楫,字汝济,号逸帆、月舫,任江苏苏州府管粮通判、署阳湖县知县;董作栻,字汝毅,号少张,候补两淮盐课,敕授征士郎;董为熙,字缉亭,邑庠生,例授文林郎;董作棠(墓志铭中记为棣),字憩亭,例贡生;董作荣,字华亭,例贡生;董作杞,例贡生。
董淳十子几乎皆能诗文,董大椿著有《凫阳山馆诗集》一卷,杨芳灿为之序,嘉庆《华阳县志》载其诗《秋日登同庆阁》,《昭烈忠武陵庙志》录其诗《武侯祠》。董作枢、董作梅、董作栻、董作楫、董为熙的诗散见于马星翼《东泉诗话》中。
孙子辈中,最为突出的是董作模的四个儿子:董毓英,董毓荃,董毓蘅,董毓葆。董毓英,候补两淮盐课大使,咸丰十年(1860)二月,太平天国为解天京之围,突袭杭州,董毓英与其弟董毓荃守城同时殉难,均恤荫云骑尉,奉旨建坊旌表入忠义祠。董毓蘅,字鹿泉,号湘叔,例贡生,保举孝廉方正,候补河南知县、署济源知县,著有《灵枢笺注》六卷,《居乡方案》六卷,《游梁方案》六卷。董毓葆,字季真,号风樵、竹宾,咸丰戊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咸丰九年(1859)己未科进士,刑部贵州司主事。
曾孙辈中最为突出的是董毓英次子董观潮,字寄生,号来青,北河侯补县丞;长子董观瀛,字端生,号海珊,光绪二十一年(1895)乙未科进士,署理丹徒县,特授靖江知县,兼袭云骑尉世职;都擅长书画。
清光绪书画执扇,扇为圆形,竹制扇柄,正面绘花鸟图,款署董观潮,背面有潘祖荫敬书诗文,本扇是其二人共作赠予孔令贻的,现收藏于孔子博物馆。
董淳的姻亲基本上是官宦读书之家。据《董氏族谱》载,赐进士出身、诰授奉政大夫、云南腾越直隶厅同知、署云南府知府王笃庆,四川成都府成都县知县王衍庆,济宁州生员刘天奎,都是以姻弟称;署四川重庆府巴县县丞、即补盐大使吴友敏,四川候补知县许复科,候选知县魏廷瑄,可以确定是董淳女婿。
结束语
综观董淳一生,从一介布衣官至省级要员,在其历任管辖之地,均务实勤事,廉洁爱民,亦教子有方,家风清正,在水利、教育、文化、建筑、史志等方面都留下了宝贵遗产。斯人虽已去,芳名标史册。
〔 本文由北薄董氏二十八世、董淳第八世孙董龙兵(曹坊)编辑整理,转载必注明出处〕
特别提示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董龙兵(曹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