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四川•风物】《木里藏族自治县风物志》第三章 直面灵魂的生活方式—民俗(一)
木里是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自治县,各个民族既保留了本民族独具特色的习俗,又在长期交往中,相互渗透、融合、借鉴,形成了彼此相似或相同的习俗。藏族、蒙古族、纳西族受藏传佛教及原始宗教如达巴教、东巴教的影响,在生活习俗中充满了浓郁的宗教色彩。
第一节 民间建筑
房屋建筑
木里民间房屋建筑因地域差异、民族习惯、材料分布大致可分为:木摞、土夯、石砌三大类,也有土、木、石的混合结构。其中以外表古朴、整体大方、装饰细腻的藏式建筑最具代表性。
木摞房
1.藏族碉房
碉房在接近稻城县、理塘县的东朗、麦日、博窝、水洛等地的藏族聚居区比较集中,民间称其为“棒康”(碉房),用块石作墙,墙厚4~5市尺,战争时期可作为碉堡防御使用。
室内用木头作柱,柱子分布密集,约4平方米一柱,富有人家第二层可达40~45根柱头不等,一般人家也有20~25根柱子,最少也有16根柱子。柱子上方用方木铺排作檩,楼层铺装木板,柱子之间用装板间隔。房屋高大雄伟,坚固美观,艺术水平十分高超。房屋普遍分为三层,下层关牲畜,第二层住人,该层设有仓库、伙房、房间,可容纳百人以上的集会。室内铺有地板,设火塘,火塘呈长方形,火塘内安置铁三角,煮茶、做饭均在火塘之内。火塘上方墙壁正中用石膏、石灰泥塑有象征神的鱼、鸟、兽、花、海螺等“藏巴纳”,并在高一尺五左右的地方,供放香火炉和供神物品。进屋面向火塘,火塘左边为女子和主人座位,右边为男子座位,来客在右边就座。火塘周围为全家的活动中心,白天做饭、吃饭、议事、接待客人,夜晚则供住宿,卧时须头向火塘。碉房的顶层多为土掌,用于打晒场。富有人家会在顶层设置雕梁画栋的经堂。碉房的窗户多朝向阳处开,每两根柱头之间开一窗子,窗子为黑色梯形条窗,小而牢固,有挡风御寒和防止偷盗之利。楼层之间用木板作楼梯或以独木扶梯上下。这种房屋的柱头、房梁都装饰绘画,十分华美。房顶上插一根木杆,顶端装有三角铁叉,称“犬钟”,木杆上悬挂印有藏经文的红、黄、白三色布幡(称“店”),用以驱鬼辟邪,每年过年时须换一次杆。土掌上设有“塔松”(烧香台),藏民每日清早都要以松针加少许糌粑、清水或酒烧香,并吹海螺三声,以求神灵保佑。
木里建筑之美
2.蒙古族住房
木里蒙古族住房一般为土木结构,墙壁一般用原木扣榫而成,俗称“木缧子”。这种房子具有防地震,可拆散搬迁的特点。房屋一般为三层,下层关牲畜,中间一层为正房,最上一层除设经堂外,其余为卧室。富有之家为四合院楼房,并设有走廊,同时还安装玻璃窗。正房为主屋,用木板间隔,铺地板。这里既是全家做饭、吃饭、议事、举行宗教仪式和接待来宾之地,又是老年妇女和未成年儿童睡觉的地方。家庭成员在火塘周围均有固定座位。以右方为大,左方为小,故主人坐在左侧,客人坐在右侧,未成年儿童坐于下方。火塘前的左右两方有两根木柱,木柱用红、黄、蓝颜色画上图案,十分美观。右边一根称“女柱”,左边一根称“男柱”,是各家男女孩儿十三岁时举行“成丁礼”仪式的地方。房屋最上一层用木板隔成若干小屋,内设火塘,放卧具,是青、壮年妇女的卧室。
纳西族的住房分木石结构和土木结构的土掌房两大类。木石结构的以石块砌墙,用木柱作支撑;土木结构的以湿土舂墙,用木柱作支撑。房屋的层次一般分为三层。最底层为畜圈,中间一层为居室,用木板间隔,铺地板。火塘、卧室、仓库均在这一层。最高一层为黏土晒坝。上下楼多用独木做成的梯子。俄亚纳西族的住房固定而集中,整个村子的十几户、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的房屋连成一片,每家每户的第三层土掌都彼此相通,鳞次栉比,十分壮观。
家家相连的俄亚纳西古寨
伸臂桥是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原始木石拱桥建筑,解放前,木里县境内较大的伸臂桥有20座,至今尚存5座。伸臂桥兴于元代,盛于清朝、民国,历史悠久,结构独特,全桥用圆木和石块作材料,不用一颗铁钉,而且易于更换损坏部分。桥身全部用原木并以公母榫和插榫衔接,中以填充石块加重其桥墩自身重量,确保“大手臂”的支撑力度。两边桥墩用圆木拼成井字形,内填石块。到一定高度,在墩上向对岸伸一排圆木,再砌桥墩,压石,如是三五层。当两边伸出的桥臂相距已近,再铺上圆木或厚板,供行人、驮马行走。
伸臂桥伸臂桥的支点、力点、重心的布局巧妙应用了力学原理,很具科学性,不会像吊桥那样左右晃动。目前,离县城较近的藏式伸臂桥坐落在茶布朗区唐央乡昏沙组,桥长29.9米,宽1.5米,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伸臂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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