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轻工业志》(下册)
《四川省志·轻工业志》(下册)概述
一
四川手工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商周时期,巴蜀地区已掌握黄金和青铜冶炼、铸造技术。春秋战国时期,巴蜀不仅产金银,并能冶铁,铜器、漆器等制造业都相当发达。成都百花潭战国墓出土的铜壶,花纹绚丽,壶身4层金属嵌错,手工制作工艺水平很高。
公元前316年,秦统一巴蜀,迁世代炼铁的赵国卓氏和山东程郑到临邛(今邛崃),卓氏“即铁山鼓铸”。汉代蜀地冶铁业发展较快,成为西汉时期中国冶铁的中心之一。已有锤、锄等工具、铁锅、漆器、蜀刀、蜀镜、陶俑驰誉全国。湖南长沙马王堆、湖北江陵凤凰山等汉墓和蒙古诺音乌拉古墓中,都发现大批刻有“蜀郡”、“广汉郡”铭文的汉代漆器。唐代西蜀织成《兰亭序》文字锦,时以为异物,珍藏皇宫;古琴制作尤为精美,益州(今成都)的雷公琴、九霄环佩,今藏北京故宫博物院。宋代四川手工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文房用具达到较高水平,乐山“宋笔”,已成名品;大足巫氏剪、昌州(今荣昌)铜锁,闻名遐尔。四川传统工业继续发展。
清乾隆时期(1736~1795年),大足龙水镇已有“五金之乡”之名,从业人员2000余人,有700多个产品品种,18个手工业行会;隆昌夏布生产萌芽于乾隆时代,至道光年间已驰名中外,销售华北各省。清道光年间,成都刺绣形成行业,建立行会,到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单成都府的成(都)华(阳)两县便有作坊60余户,专业人员千余人;绣品中的绣屏、彩帐等精品,已成纳贡之物。光绪年间(1875~1908年),梁平纸伞作坊已有100余家;富顺、犍为有铁锅工场多处,主产盐锅;崇庆竹编艺人,以卤漆器为底胎,用竹丝编织成竹丝漆胎工艺品献给光绪皇帝,御赐“五品军功”头衔。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势力侵入四川,重庆、万县先后开为商埠,四川便成为外国资本主义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的市场。自此以后,近代手工业也渐次发展。
20世纪初,农村手工业仍以家庭副业为主,城镇手工业以银器、铜、铁、锡等传统行业为主。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外货来源减少,传统手工业有一定发展,近代手工业缓慢发展。
抗日战争爆发后,沿海、沿江工厂大批迁川,四川手工业空前发展。工厂内迁,带来设备、技术和人才,加快了四川手工业向近代工业转变。由于上海合作五金厂的内迁,使重庆的金属制品行业开始了机器作业,生产出合页、插销、锉刀、锯条等工艺性较强的机制产品,同时从1939~1946年,已能生产电扇、酚醛制品、台(案)秤、篮排足球、眼镜、金属文具盒、电镀医疗器械等产品。
抗日战争期间,经国际友人路易·艾黎(新西兰人)、埃德加·斯诺(美国人)和国内知名人士发起,于1938年8月,成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简称“工合”),以增加日用工业品生产,支援前线,救济难民为宗旨。全国赈济委员会与“工合”合作,输送难民来西南各省,组织工业合作社,从事纺织、造纸、刺绣、制革等手工业生产。至1943年,全省共组织工业合作社171个,社员3298人,分别占全国“工合”总数、社员总数的21.2%和26.6%。1946年初,内迁工厂和技术人员陆续返回原籍,资本外流;旋因国民党发动内战,物价飞涨,经济停滞,手工业转为萧条,生产一蹶不振。到1949年末,重庆的手工业作坊、厂家的人员由1945年的74216人锐减到22572人。成都著名的蜀绣从业人员由兴旺时1000多人锐减到80多人。
二
1950年,人民政府积极帮助恢复生产,发放贷款,组织生产自救,手工业生产迅速复苏。
1950年,在失业工人自救组织中,通过改组、整顿,试办3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1年6月,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第一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工作会议,明确发展手工业合作社的方针,并制订《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下半年,各地按照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的要求,以手工业工人、雇工3人以下的独立手工业者为对象,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2个。1952年8月,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第二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提出巩固老社,发展新社。四川在重庆、成都、泸州、乐山等地继续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年底,全省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70个、7408人,占划归手工业部门改造人数664580人的1.1%。
1953年下半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派出工作组来川,对成都市个体手工业的生产、阶级和试办手工业合作社等状况,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对手工业劳动者和手工业资本家进行改造的政策、措施,指导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全面发展。全省手工业合作化进入普遍发展阶段。组织形式有3种:(1)手工业生产小组。三五户或三五人有些简单的生产工具就可以组织成立,一般是分散生产。在业务上有组织地向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产品或为其加工;(2)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保留手工业原有的个体生产方式,以户为单位入社,生产有的部分集中、部分分散,有的全部集中,统一供销,自负盈亏,内部简单分工协作,是从供销入手,逐步向生产合作社发展的过渡组织形式;(3)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人为单位入社,生产资料公有,集中生产,统一经营,统计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提取积累,年终劳动分红。11月,全国第三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指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1954年底,全省手工业合作组织达到3089个,51837人。1955年4月,成立四川省手工业管理局,各市、地、县也先后成立手工业管理机构,分行业拟订改造计划,指导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经营,加强对个体手工业领导管理。年底,全省有手工业合作组织5775个、社(组)员115277人。
1955年7月,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发表以后,全国合作化运动迅速出现高潮。12月,全国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提出两年之内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1月,四川省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四川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会后,各地派出干部,划分改造范围,明确分散在农村的个体手工业、农民兼营商品性手工业,原则上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城市半工半商、工商界限不清的个体手工业,随同私营工商业改造;用工4~9人的工场手工业,除个别主要是手工操作外,基本上走公私合营道路;个体手工业劳动者都可入社,并尽可能组织高级社。
1956年3月5日,毛泽东在听取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汇报时又指出:“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我觉得慢了一点。”手工业合作化高潮随之掀起。重庆打破分期分批的原计划,在一天半之内,批准1.6万人入社。年底,全省手工业合作组织达到11060个,361075人,占当时划归手工业部门改造的492353人的73.3%,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从个体到集体,从私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变革。但是,在改造的过程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遗留下一些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盲目集中生产,管理困难;或撤点过多,不方便群众;办大社、混合社,管理混乱,供产销脱节,社员收入减少。1956年10月,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工作组来川,到广汉、江津、内江等县(市)进行集中经营与分散经营的调整试点。把不适当的大社、混合社划成小社,增加了服务点,并对一部分社员实行分散经营、自负盈亏。这样就恢复了手工业经营的特点,方便了消费者,生产效率提高,管理费用降低,公共积累增加,社员收入增多,家庭辅助劳动得到妥善安排。这一试点经验,指导了全省的工作,合作化高潮后出现的一些问题得到缓解。
1957年,全省手工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2607个,70%的社(组)员在合作化高潮中入社。其中一部分社员,特别是随大流入社的小业主和富裕独立劳动者,留恋资本主义,退社单干,或白天在社内干,晚上在外面干,人在社心在外。1957年下半年至1958年上半年,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合作组织稳定下来,生产发展。
1958年,在“大跃进”的热潮中,各级均重视利用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加快地方工业发展,并把发展地方工业同转厂过渡联系起来,认为加快地方工业发展,必须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合作工厂或地方国营工厂。由于合作社社员与国营企业职工在政治、经济待遇上不同,当时手工业合作社社员和干部,认为在合作社工作低人一等,也有跨进国营企业的愿望。于是,转厂过渡之风很快形成。成立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积累较多,机械化程度较高,供产销正常的合作社,大部分转为国营工厂,小部分转为合作工厂。转厂中,有的直接转为或并入国营工厂;有的利用合作社的基础,适当扩大或并入一些国营、公私合营车间后,转为国营工厂;生产性质相近,或协作关系密切的,几个社合并转厂;多行业的综合社,一个并入几个厂。均取消劳动分红,利润上缴,实行月工资制。当年,全省手工业合作社中,转为国营工厂2000个,转为联社合作工厂213个,一部分下放人民公社管理,保留合作社的多是条件较差的企业。1959年,转厂工作继续进行,全省年底累计转国营工厂2379个、合作工厂326个。转厂之后,企业实行按行业归口管理,据成都、重庆、绵阳、西昌4市、地统计,划归工业部门的占64%,归商业部门的占28.6%,归人民公社的占6.73%,归交通、建筑部门的占0.67%。
转厂过渡和归口管理,对企业扩大规模、改进技术、增添设备有一定作用。但由于盲目追求“一大二公”,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轻率地把一部分适宜于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手工业合作组织,转为地方国营工厂,转得过多,并得过大;对原有合作社集体所有的资金、设备、积累和社员股金、资财、工具等,用平调的办法,无偿变为国有财产;取消劳动分红,改计件工资为固定工资;生产计划、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一切靠计划安排,企业赔钱赚钱由国家全包,勤俭办企业的传统丢掉;搞小农具的改产大农具,搞生活用品的改产工业用具,搞修理的改制造,手工业串街游乡、服务上门、翻新补旧的传统的服务功能没有了,对社会需要十分不利。1957年6月,四川省手工业管理局被撤销,各级手工业管理机构亦随之撤并,手工业联社形同虚设。管理体制打乱,传统供产销关系割断,生产、利润下降,日用工业品大减。1958年与1957年比较,全省手工业总产值由38837万元降为22104万元,实现利润由1062万元降为284万元,上缴国家税金由313万元降为162万元。各类产品的生产量如铁锅由282.8万口陡降到195万口,菜刀由148万把降到103万把,民用剪由112万把降为86万把。泸州市600多种产品,挤掉423种;成都市停产半停产手工业产品254种。市场供应紧张,大部分日用工业品脱销,连妇女用的发夹也买不到。
1959年6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召开大中城市副食品和手工业生产会议,专门研究副食品和手工业品市场供应。8月,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迅速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的指示》,要求手工业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迅速恢复到1958年8月以前水平,并根据市场的需要积极增加产量。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全民所有制后,对生产不利、对居民不便的,应该采取适当的步骤再退回来。1960年3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来川视察,听取手工业合作组织转厂过渡的汇报,并到灌县石羊场调查后指出:“大跃进”中手工业合作社合并、转厂不当的,要恢复合作社,原来打锄头、镰刀改产机电产品的,要恢复生产;人民生活需要的传统产品,要保持;名师巧匠要养起来,让他们把技术传下来。1961年6月,中共中央在颁发《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中明确指出:手工业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应该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所有制。在这三种所有制当中,集体所有制是主要的,对于大多数手工业来说,最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手工业工人的觉悟程度。全民所有制只能是部分的,过多过早地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于生产反而不利。7月,中共四川省委据此规定,颁发《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修正稿)》,对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的合作社(组),凡产品零星、细小、多属地产地销,基本是手工业操作,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全部恢复为手工业合作社;产品调剂面广,机械化程度较高,国家投资较多,并厂太大,产品品种减少,不适应群众需要的,从国营工厂内划出部分原有手工业合作社的积累、设备、职工,恢复手工业合作社;行业过杂、规模过大,和不应集中、合并、升级为国营工厂的,坚决调整为手工业合作社、合作工厂、合作小组;确实办得好、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国营手工业,不再变动。对由国营工业恢复为手工业合作社的资财处理、收益分配、产供销平衡、技术工人归队等都作了具体规定。1961年12月,重建四川省手工业管理厅,市(地、州)、县(市)手工业管理机构也相继恢复。至年底,全省有1306个国营工厂退回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传统经营方式亦逐步恢复。1962年,四川省进一步调整了手工业的所有制。到1963年底,全省由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减为69个,合作工厂减为213个,合作社增加到11852个,累计退赔平调资金7769万元。
1965年,第二轻工业部部长徐运北,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来川,作“三线”建设配套规划。在统筹安排下,由国家拨款支持一批四川企业,又从上海内迁锯条、锉刀、木螺丝、铁丝、制钉、电筒6个厂来川,构成为四川五金行业的骨干企业,带动了全行业的发展。经过四、五年调整,四川手工业生产、建设都取得了很大成绩。1965年与“二五”末期的1962年比较,完成工业总产值44323万元,增长31.9%;实现利润4434万元,增长71.9%;上缴国家税金1906万元,增长34.3%;固定资产原值6657万元,增长62.5%。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生产秩序、管理体制一片混乱,生产急剧下降,日用工业品锐减。1968年与1966年比较,手工业总产值完成43157万元,下降25.3%;实现利润689万元,下降85.9%;上缴税金1455万元,下降25.8%;企业亏损额511.09万元,增长14.6倍;铁锅产量下降43.6%,刀、剪、锁、镜、皮鞋等日用工业品均大幅度减少,市场供应再度紧张。1969年12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从精简机构出发,决定省手工业、轻工、化工、盐业4个厅(局)合并为省轻化工业局;1970年9月,省革委鉴于4个厅(局)合并在一起不利于行业管理与生产发展,又决定恢复四川省手工业管理局,各市、地、县也相继恢复。各级手工业管理干部,深入基层,抓生产进度,解决具体问题,手工业生产逐步好转。1971年底,全省完成手工业总产值95515万元,比上年增长24.4%;实现利润7848万元,增长58.4%;上缴税金3509万元,增长32%;企业亏损85.56万元,下降16.4%。但四川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10,而此时轻工业的产值仅占全国轻工总产值的3.7%。1971年4月5日,李大章在全省轻工座谈会上指出:在对轻工业的思想认识问题上,要批判“轻工业可有可无论”“依靠外地有理论”“轻工业自然会上论”,要求全省轻工业生产有较快发展。
1973年3月,四川省手工业管理局改名为第二轻工业局,与省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
1974年春,江青反革命集团再次制造混乱,二轻工业经济效益又明显下降。实现利润由1973年的6780万元降为5569万元,上缴国家税金由4002万元降为3972万元,企业亏损额由226.9万元增加到510.93万元。一些日用工业品减产,最突出的是铁锅,减少近100万口,凭票供应,群众极为不满。1975年8月,在全国轻工业“抓革命,促生产”座谈会上,李先念副总理指出:“四川三户人家用一口铁锅,怎么行?锅破了,怎么办?四川是大三线,重工军工很多,但轻工业、农业就搞得不那样适应。”座谈会后,四川调拨汽车,加强原燃材料运输,定点供应生铁、焦炭,重点抓了铁锅生产。1975年,又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使刚刚好转的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市场日用工业品供应再度紧张。
1977年,二轻工业系统,抓企业整顿和财经纪律,改进企业管理,生产很快恢复,各项经济指标直线上升。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7298万元,与1976年比较,增长74.4%;实现利润14289万元,增长90.2%;上缴税金6652万元,增长32.3%;企业亏损额减为139万元,比上年下降83%。
1978年初,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指示,将县镇(不含县镇)以下的区乡手工业社(组)划归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全省下放二轻企业3841个、职工88484人,工业总产值26958万元。10月,中共四川省委决定扩大下放范围,县城以下二轻系统的企业,一律划归公社经营。全省又下放企业1527个、职工69837人,工业总产值26851万元。前后两次下放占二轻集体企业总数的70.8%,职工的37%,产值的29%。省委还同时决定,省、地、市、州、县(市)三级的二轻局和社队企业局合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79年,全省182个县,合并的166个。
二轻企业下放范围扩大,机构撤并,带来不少问题,不利于二轻企业的发展,各地反映强烈。1979年2月,四川省二轻工业局郭建哲曾就“以支援公社工业为名,无限制地扩大划归范围”,以及“不要轻易把二轻机构砍掉”为内容,向国务院李先念副总理写信反映情况。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3日以《参阅文件》转载,并在文件上加注按语指出:“在调整国民经济的过程中,二轻工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建立和健全各级二轻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对二轻集体经济的各项政策”。中共四川省委于1979年7月决定,二轻局和社队企业局未合并的,不再合并,已合并的,可以分开。各地已合并的机构均很快分开。部分县、市党委决定,划归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对生产不利的二轻企业均交回二轻工业部门领导管理。至1981年3月,全省陆续交回已下放的二轻企业787个,占划交企业的14.7%;工业总产值13971万元,占划交产值的26%。
三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二轻工业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论实际的原则指导下,1979年6月,中共四川省委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重新肯定了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和其性质、特点,并指出,集体手工业现在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企业内部管理全民化,也就是名为集体,实为全民;二是外部关系商业统死了,优越性难以发挥。强调要进一步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在政策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一方面运用经济杠杆,在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予以支持,尤其要根据集体企业和市场联系、产销结合的特点,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企业内部要保持和发挥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特点和长处,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把集体经济搞活;在集体企业之间,要承认差别,多留少缴,让一些搞得好的企业先富裕起来,鼓励冒尖;帮助一些差的企业,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克服依赖性,不要抽肥补瘦。根据这一精神,为了扶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作了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主要是:从1980年起的3年内,以1979年为基数,企业的收入所得额每年增长部分,所得税减半计征;省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小型技措贷款,月息由4.2厘减到2.1厘,市地州县财政也要拨出专项资金,以支持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要逐步把商业部门统购包销为主,改为集体企业自产自销为主,改与商业部门之间的来料加工关系为购销关系;要保护城镇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许改变它们的所有制性质,不许任何单位用任何形式平调它们的资财;要压缩层层上交部分,相应提高企业在税后利润中的留成比例;集体企业经营好,收入多,贡献大,工资福利可以等于或高于同行业同工种的国营企业;国家干部调到集体企业工作后,政治经济待遇不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进调出等重大政策,成为四川省二轻工业全面发展新的机遇和转折点。1980~1983年间,二轻集体工业仅在税收方面即因减半征所得税获留利5369万元,税前归还贷款577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0316万元,企业后劲增强,发展速度加快。1983年与1979年比较,工业总产值增长43%,实现利润增长50%,上缴国家税金增长66.4%。
从1980年开始,四川借鉴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在二轻集体企业中,试行国家、集体、个人3者利益相结合,职工收入、福利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3年初,全国轻工业厅局长会议提出,集体企业要把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6月,四川总结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经验,明确承包的政策原则、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基数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企业向县、市二轻局承包,二轻局向经委或上级主管部门承包;二是企业内部实行指标分解,逐级承包,或自揽业务,产供销一条龙承包,或划小核算单位,分灶承包,或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专项承包。到1984年,全省县(市)二轻局与经委或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的占88.6%,企业向县(市)二轻局签订承包合同的占70.4%。经济责任、经济利益紧密相结合,经济效益有所提高。至1985年,全省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扩大到90%,承包期改为3~5年。
1980年以后,四川省二轻工业企业在不改变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务解交关系的前提下,本着风险共担,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逐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依靠社会合作,创造新的生产力。这种联合协作从二轻工业系统内向系统外、国内外发展,由简单的联合协作向多层次、多方位的城乡结合、军民结合,以名、特、优产品为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的企业群体发展,由生产联合协作,向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联合协作发展。到1985年,全省有50%的企业参与各种联合协作,对搞活经济、提高效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重庆家用电器公司与省内外130多个企业、公司建立了各种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带来家电工业的大发展。以1985年与开展联合前的1982年比较,电风扇由16.8万台增加到68万台,增长3倍;洗衣机由1万台增加到20.3万台,增长19.8倍。通江县汽车配件厂的产品,废品率一直高达50%,与重庆机械学会联合协作,改造化铁炉,推广新工艺,未增加任何设备,产品合格率提高到90%,造型工效提高2.5倍。阆中县与农村社队联合,建立丝毯、绣衣、时装、皮鞋加工点100个,用农工6000余人,农民每年增加收入50多万元;二轻企业工人、厂房未增加,1985年比1980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2倍,实现利润增长1.4倍。
1982年,对二轻集体所有制企业分期分批进行企业整顿。全省列入计划整顿的企业1355个。改“官办”为民办,冲破国营管理模式,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恢复理、监事会,民主选举干部。改生产型为生产经营型,打破“工不经商”界限,恢复自产自销。到1984年,累计整顿验收合格企业814个,占规划整顿企业的60.7%。
1984年,中共四川省委把发展城镇集体工业,作为振兴四川经济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力,简政还权于企业这个中心环节,发布《进一步放开搞活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若干规定》,扩大企业在经营管理、抵制摊派平调、招收工人和效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厂长负责制。在税收方面,以企业1979~1981年3年实现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增长利润减半征所得税办法继续执行到1987年,对企业新安置待业人员、企业亏损的也规定了减征所得税的办法。企业职工每年晋级面3%~5%,晋级增加的工资进入成本。职工的工资收入,与上年实际相比,只要不增加产品单位成本工资含量,不超过利润和税收增长幅度,应计入成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允许一部分生产好、经营活、效益高的企业和勤奋劳动、技术高超、贡献大的职工先富裕起来。新分配到集体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待遇从优。同时本着“国家资助、企业多出、个人少拿”的原则,以各市、县二轻工业主管部门为单位,实行退休费用统筹。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促进下,四川二轻工业全面发展。1985年与改革前的1978年比较,工业总产值达到420157万元,增长1.1倍;实现利润23791万元,增长79.4%;上缴国家税金,实行增长利润减半征所得税后,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达到17786万元,增长2倍;出口产品交货值12829万元,增长1.6倍。集体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06%,占全省城镇集体工业总产值的56.3%,成为城镇集体工业的主体。
1985年,全省二轻工业所有制结构,以集体经济为主,5388个企业中,全民所有制占1.96%,集体所有制占97.8%,全民、集体合营占0.2%,全民与外资合营占0.04%。组织结构,以小型企业为主,有大型企业1个,中型企业9个,小型企业5378个。产业结构,以轻工为主,全部工业产值中,轻工业产值占70.85%,重工业产值占29.15%。行业结构,以归口管理的行业为主,归口行业产值占61.5%,归口其他部门管理行业的产值占38,5%。
1978年后,四川城镇集体街道工业也有很大发展。四川街道工业是在1958年“大跃进”全民办工业的群众运动中,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找厂房、自制设备发展起来的。1958年,全省共组织街道工业企业1420个,完成工业总产值2965万元。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职工素质、生产条件、产品结构、经营管理、生产规模等都有很大变化。到1985年,有企业2100个,职工113601人,产值达78492万元,比1958年增长25.5倍。仅1979~1985年的7年间,上交国家税金即达31803万元,相当于全省街道工业1985年自有资产35484万元的89.6%。街道工业利用其点多面广,适应性强,调整转向快的特点,还大力发展了商业、饮食、旅馆、交通运输、文化娱乐、修理服务等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16740人。
四
50年代以来,四川手工业(二轻工业)发展变化巨大,突出表现为生产上的三个转变:
一是由少数大中城市集中生产向全省生产合理布局转变。50年代初,四川手工业多集中于成都、重庆等大中城市。到1985年,重庆市手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20.4倍,成都市手工业增长26倍,而新产地自贡市手工业增长76.3倍。全省210个县(市、区)都有二轻工业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的63.4%,产值占45.5%。金属制品行业不仅在老产地成、渝两市得到发展,还建立了自贡、达县、内江、绵阳等新产地,大巴山区的开江县,还建成为全省的一个重要的五金产品出口基地。全省(除阿坝、甘孜两个州外)18个市、地、州都有了塑料制品工厂。全省引进的34条服装生产线中,有31条分布在23个县(市)城镇。
二是由单一的生产初级日用工业品向生产中高档产品、工业配套产品结构转变。1979年全省二轻工业生产的产品品种达14733种,规格花色51652个。从生产发展进程与趋势看,都在向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方向发展。
三是由单一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多层次结构转变。1957年,全省手工业企业机械化程度只有2.5%,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手工操作,敲敲打打,手摇脚踏。50年代后,从改革简单工具设备入手,开展群众性的小改小革活动,进而以手工业系统的铁器与机械行业为基础,自己生产通用、专用设备,实行“自我武装”。1978年以后,又以引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为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先后从日本、意大利、西德、法国、南斯拉夫等国家引进技术设备。1985年,四川二轻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已达131685万元,设备拥有量为15.03万台,自控、机械化、半机械化设备操作工人占直接生产工人的57.7%。建立了为生产服务的专业科研机构22所。从1978年以来,有700多个企业先后建立了厂办科研所(组)。科学技术与智力的开发,带来了生产上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发展。1978~1985年,四川省二轻工业系统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即达107项。
四川手工业(二轻工业)生产的发展,对于支援工农业生产、活跃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安排城镇劳动力就业、出口创汇,均起了重要作用,并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
《四川省志·轻工业志》(下册)第三篇 皮革及其制品工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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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志·轻工业志》(下册)第九篇 包装装潢及包装印刷工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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