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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新都县志》(六编)

发布时间:2017-02-06 10:58: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陈习删等修,闵昌术等纂。陈习删,四川大足人,民国十四年(1925)任新都县知事,又任广汉县县长,后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主纂《大足县志》九卷,参见“【民国】大足县志”条。闵昌术,新都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举人,官江西新建县县丞。

民国新修此志始于十六年(1917)五月,成于十七年(1918)八月,此时陈习删已离任而去,新任知县王文拔(四川安岳人)继主其事,王氏旋又离任,直至民国十八年(1919)刘靖炎(四川合川人)任内,方用铅字排版印行。

该志共分六编,第一编舆地,第二编政纪,第三编礼俗,第四编人物(上中),第五编人物(下),第六编文征,外纪。编下共设二十四目。具体目录为:第一编舆地:图序、舆图、街市图、桂湖全图、桂湖图、堰工图、沿革、疆域、官署、城池(附古迹)、乡镇(附古迹)、形势、山川、水利、物产;第二编政纪:职官、治绩、户籍、区制、赋税、教育、实业、交通、自治、惠政、旌典;第三编礼俗:享礼、宗教、会社;第四编人物:选举、毕业、仕宦、贤良、忠义、孝友、文学、武功、行谊、独行、方技、隐逸、寓贤、寿民、孝妇、贞烈妇、寿妇;第五编人物:列传;第六编文征、外纪。据凡例称,“新志篇目,有旧志所有,新志概行删汰者,有旧志所无,新志特为标题,详加著录者。变更先例,非好新奇,盖势异时殊,国体改革,病变而药不能不为之变也。冬裘夏葛,各适其宜而已”。编纂体例作了变更,不名卷而改为编,此系民国后方志改革之举,内容则无较大变化,只是新增了民国改元以后之新生事物。是志分二十四门附二门,各门下再列若干细目(书首之目录则不标目),约20万字。其文征一门大加删削,并删去旧志中附载之《升庵年谱》,使各门类之编排及记事较趋合理。民国初年一些新史料如自治之机构设置,各种会所;教育之新学堂开办、分布及经费;以及本境实业、交通、宗教、市政等资料收载比较详尽,亦有较高价值。唯人物门之节妇及其传略收录过滥,多达四万余言,不可取。书首所附舆图,除桂湖全图外,均已改为标准测绘图。

此志将旧志天文一类取消,凡例称“天文一道,本属高远难稽,而星次分野之谈,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似非一县所能专,是编谨遵省署通令,不列天文一门,实惧蹈不知而作之弊。”又于文征编在凡例中说明:“诗文之有裨邑乘者,宜各从其类,分载本条之下,如武功富顺阆中诸志是也。第少载则可,若连篇累牍,未免轻重失宜,令阅者易以生厌。是编如桂湖八阵图王稚子石阙题咏甚多,不能备录于本条之后,特援章学诚和州志例,另立文征一门,以免散乱而便观览。或虽于邑境无关,而先达诗文,卓然可传者,间登一二,以一邑文化所系,不容轻为废弃也。”以上取舍之间,亦具见地。

今存民国十八年(1929)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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