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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金堂县续志》(十卷·首一卷)

发布时间:2017-02-04 10: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王暨英等修,曾茂林等纂。王暨英,四川大邑人,民国六年(1917)任金堂县知事;曾茂林,字树堂,金堂人,清光绪举人,历任山西武乡、石楼等县知县,太原高等检察厅检察官。

该志始修于民国七年(1918),成书于民国十年(1921)。该志编成时,王暨英已另赴他任,由接任县知事庞龙(重庆黔江人)撰写序文并刊刻印行。民国七年(1918),金堂县续修县志,曾氏叙其修志始末谓:“戊午奉部檄催,邑士绅始议续纂县志。嗣省符迭颁,先后督成。爰取旧志,赓续重修,有者仍之,无者增之,缺者补之,略者祥之。殚精竭虑,载历寒暑,而于山脉水系,不殚险远,竭数人数十旬之力,跋涉其境,登履其巅,堪其支脉源流,寻其分合起伏,绘为全图,附以详说,俾阅者一目了然,似较前志差近详备。

该志续同治志,但编纂体例不全同于旧志,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如新学堂的建立、分布,新兴工商业的崛起与发展,以及政府机构的改革与变更等。共十卷,分别为卷首舆图志(附治城街道图);卷一疆域志(沿革、旧制、界址、大势、山川、交通、礼俗、气候、物产);卷二建置志(城池、街巷、官署、坊表、局所、坛庙、专祠);卷三食货志(户口、田赋、榷税、杂捐、仓储、水利);卷四教育志(学校、宗教);卷五实业志(农业、工业、商业);卷六官师志(知县、典史、教谕、训导、汛厅、知事、警佐、典狱、视学、实业所长);卷七选举志(科第、援例、行伍、学校毕业、议员);卷八士女志(行谊、忠义、耆寿、列女);卷九古迹志(城镇、庙塔、宅墓、金石、植物);卷十艺文志(著述、传、碑、墓志、记、序、诗),共六十五目。其中艺文门志下收录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该志还增补了同治旧志中缺失的有关蓝、李起义的详细资料,同时收录了民国清末民初地方政事、税收、兵燹、匪患等史料。

今存民国十年(1921)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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