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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 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
(2008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源: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发布时间:2008-11-13 13:4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 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

(2008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四川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农村改革发展进行系统总结,专题研究新形势下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上台阶进行了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川是全国农村改革发源地之一。经过30年改革发展,我省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解放,农村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农村社会事业加速发展,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显著改善,为全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条件,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四川是农业大省,但还不是农业强省。农业基础仍然脆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省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要牢牢把握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定不移地贯彻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保障和发展农民权益,不断开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新形势下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突出农民增收核心目标,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联动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农业基础,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公共事业,促进农村和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新形势下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保障粮食自求平衡,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农村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按照上述总体目标,要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到2012年实现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业结构调整上台阶,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发展十大特色优势种植业,建成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与供给基地;现代畜牧业发展上台阶,新增1000万头出栏生猪生产能力,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初步建成畜牧经济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台阶,培育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660户、百亿元企业5户,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到60%,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建成西部重要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台阶,蓄引提水能力达到300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新增高产稳产农田面积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农业科技支撑上台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5%;农民增收上台阶,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在全国的排位明显上升。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全面小康。

  二、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着眼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把握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方向,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和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作,完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建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统筹城乡发展,是破解“三农”工作难题、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要着力在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等“六个统筹”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提升劳务开发水平。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计划生育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搞好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用好先行先试政策,为全省创造经验。加强分类指导,推进省、市、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分类试点,因地制宜推广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成功经验。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推进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培育一批经济强县。结合“四大城市群”建设,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三)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科学管理的原则,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使用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股份合作,鼓励工商企业和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经营农民的承包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评估体系,构建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和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加大对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的整合和优化使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用五年时间在全省建成农业担保体系。支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公司,有效聚合社会资金投入“三农”。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基础建设投入机制。继续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控。

  (五)创新金融服务农村制度。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农业信贷规模,提高农业信贷比重。支持农业银行金融服务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与“三农”相关的业务范围。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协调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三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服务作用,鼓励和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扩大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逐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三、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持立足省内粮食产需自求平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整体开发,实施“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优良品种,改良耕作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走科技增粮的路子。强化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和支持保护体系,建立完善粮食生产风险基金和灾害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的积极性。

  (二)着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达的特色效益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比较优势,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区域布局,支持规模化生产,建设特色鲜明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特色果蔬、食用菌、茶叶、中药材、林竹、烟叶、蚕桑、花卉、生物质能源等“十大优势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现代养殖,加强品种改良、疫病防控,推进规模饲养,规划实施“新增1000万头出栏生猪生产能力工程”,积极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和小家禽畜。继续抓好遂宁市、眉山市、资阳市等发展现代畜牧业试点。加快发展水产业。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发展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扶持基础好、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过50亿、100亿元的龙头企业。以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为平台,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系列加工和精深加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龙头企业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开展跨行业、跨区域的兼并与联合,继续搞好龙头企业集群发展试点,促进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聚集。规划和实施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把农业各个产业的培育、各个产品的生产加工营销转化为具体项目加以推进。推广资阳“六方合作+保险”运作模式,探索建立各类带动主体联结新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发挥助农增收作用,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利润。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促进农业生产技术集成化、生产环节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的投入力度。加速实施突破性粮经作物新品种选育及配套、优质高效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选育及重大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农业等五个重大关键技术专项攻关计划,围绕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新品种,研发、引进一批国内外领先的重大农业科研成果。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中试基地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统筹城乡科技行动。集成现有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推广“专家大院”、“专家+协会+农户(村、社)”等模式,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积极发展农用工业,研制适合我省农业生产特点的机具设备,改善农业装备条件。以耕播收为重点,加快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五)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三年内在全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支持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行业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营销主体,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档次,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建设、改造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备、交易规范、辐射面广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体系。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包装、储藏、保鲜、冷链等环节,发展面向农村的销售渠道、连锁经营网点、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整合并完善现有农产品信息网络,提供及时、准确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采取经贸洽谈合作、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方式,主动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协作,全方位开拓国内外市场,形成农产品大流通的新格局。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统筹城乡规划,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分级、分层、分类规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一)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水资源战略规划,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供水保证、水环境保护、水利产业四大体系,实现水资源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建设一批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实施一批现代化灌区示范工程项目,五年内增加有效灌溉面积1000万亩,大幅度提高农业发展的水利化水平。建设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00万亩。三年内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和震损水库的除险加固。五年内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江河湖库治理。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实施科学合理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灾区水利建设。坚持统筹规划、优先安排、连片推进,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实施以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的育土工程、以“金土地”为重点的土地整理工程,大幅度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复垦项目建设。

  (二)着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和改造通乡通村公路,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抓好乡村机耕道路建设,完善路网体系,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水泥)路,加快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安全畅通的客运网络。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尽快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农村信息化,发挥信息化服务“三农”的作用。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设施综合利用效能。

  (三)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治理”工程,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结合“三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在小城镇、中心村大力实施千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石漠化、沙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的保护力度,加强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生态恢复。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和川西北草地沙化治理。

  (四)加快地震灾区农村恢复重建。认真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坚持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加快受灾农户住房重建,重点搞好乡村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抓紧恢复重建各种农业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恢复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和生产基地,尽早恢复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完善农业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农民防灾避灾自救能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提高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抗震标准和建筑质量,落实安全标准。

  五、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进步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一)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和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加强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扶持发展一批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文艺团体。继续开展各种文化对口支援活动。加强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

  (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巩固和扩大“两基”成果,建立健全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选聘和派遣保障机制。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农村教师素质培训和继续学历教育,提高教师水平。保障农村教师权益,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加大城镇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办好涉农学科专业,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在教师选聘时优先。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和结构,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搞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实施农村职业教育攻坚,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劳动力输出转移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对农村特困、城镇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的子女及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六类人员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认真落实卫生投入,维护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建设,每村建好一所卫生室。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加快培养农村卫生技术骨干和中医人才,保障农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四)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救助制度,推进集中供养,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农村老龄、残疾人事业。

  (五)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把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政策范围。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制定和实施“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到2012年基本解决未定居牧民群众和有简陋固定居所牧民群众定居问题;实施“帐篷新生活行动”,改善牧民群众在游牧过程中的生活条件。扎实开展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制定和实施“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

  (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管理。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民享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深入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基层财力。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加快乡镇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视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具体困难、问题。完善农村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制止利用宗族、家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

  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强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一)加强农村工作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等方面体现“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的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农村工作,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对“三农”工作的服务职能,形成整体合力。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万村党建富民、建设美好家园”行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关心爱护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

  (三)加强农村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干部,注重选派县乡年轻干部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大力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发展农村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组织,培养农村适用人才,建设一支层次合理、结构优化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乡村网络基本覆盖。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面向群众转变作风,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联系群众机制,增进群众感情,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体制。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真出力、真爬坡、真破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作风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埋头苦干实干,在推进“两个加快”中努力开创我省农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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