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统计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把握最大民生部门、经济发展重要助推部门的职能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积极应对多重矛盾叠加、多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一、劳动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2019年,全省年末城乡就业人员48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7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17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8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34.4%:65.6%变为35.1%:64.9%,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1716万人,减少36.3万人;第二产业1334.7万人,增加7.1万人;第三产业1838.3万人,增加37.2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35.9%:27.2%:36.9%变为35.1%:27.3%:37.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7.8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7万人,比上年减少0.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9万人,比上年减少1.3万人。全年共帮助188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0.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1%。
2019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482.6万人,比2018年减少2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368.6万人,减少45.4万人;省外输出1114万人,减少16.4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4923.4亿元,增加456.5亿元,增长10.2%。
2019年,全省共实名登记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9万人,实现就业创业8.1万人,占登记总数的91.8%。累计发放创业补贴0.5亿元,促进0.6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773个。全年有6494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814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服务。2016级民族地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2%,超过目标任务3.2个百分点。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印发《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建成成都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筹建绵阳、乐山、泸州3个省级产业园。率先出台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管理规定,制定我省首个关于人才流动配置的改革性文件。编制发布我省首个省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首次举办“智汇天府、赋能未来”中国(西部)人力资源协同发展高峰论坛。全省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420家,从业人员3.2万人,设立固定招聘场所1314个,年服务2441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42万余家,举办现场招聘会3.5万次,促进520.7万人实现就业和流动。
全年组织10.9万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2.5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1.5万人,带动(吸纳)就业5.6万人。全年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6.1万人,创办企业2.6万户,创造产值196亿元。
全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110.3万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分别达83万人次、93万人次。
全年争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31.5亿元,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6.4亿元。
二、收入分配
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和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研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加大政策培训指导力度,制定改革配套办法,推动我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认定发布基本年薪基数,指导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考核兑现负责人薪酬,督促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切实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并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实现企业薪酬调查全省覆盖,推进建立省、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正式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2019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267元,比上年增加4550元,增长7.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8%。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3367元,比上年增加5681元,增长7.3%。其中,城镇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559元,比上年增加4834元,增长7.4%;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6855元,比上年增加6391元,增长7.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974元、比上年增加3622元,增长8.4%。
城镇全部单位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51754元、增长11.5%,采矿业83365元、增长33.1%,制造业58712元、增长8.0%,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1615元、增长12.1%,建筑业53315元、增长5.1%,批发和零售业55223元、增长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4105元、增长12.9%,住宿和餐饮业42939元、增长9.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9966元、增长10.8%,金融业93555元、增长1.0%,房地产业62385元、增长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582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111376元、增长2.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7410元、增长7.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44085元、增长12.3%,教育业87471元、增长7.5%,卫生和社会工作102904元、增长9.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7677元、增长7.3%,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5421元、增长6.0%。
三、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606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00.3万人,增加156.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68.7万人,增加146.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中,参保在职职工1784.6万人,增加12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915.7万人,增加34.1万人;参保女性1389.1万人,增加105.6万人;参保农民工109.9万人,增加11.7万人;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2397.5万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302.8万人,其中,退休人员106.2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96.7%。
全年共有809.5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29.8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2154元。有1188.4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基础养老金100.9元。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093.8亿元,比上年增加22.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880.5亿元,减少200.5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收入556.7亿元,增加59.6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7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021.2亿元,比上年增加390.5亿元;其中,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2682.5亿元,增加226.1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759.5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8.3亿元,比上年增加43.5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1516.5亿元,比上年减少181.9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转移收入517.2亿元,比上年增加49.9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16.2亿元,比上年增加356.5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2081.1亿元,比上年增加188.0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98.1亿元,比上年增加92.1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5.5亿元;其中,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0.2亿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基金收入5.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64亿元;其中,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63.4亿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征缴收入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5亿元;其中,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7.3亿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基金支出7.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601.4亿元。其中,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96.5亿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养老金支出4.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61.4亿元。其中,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6.8亿元,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基金累计结存64.6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46.7亿元,比上年增加0.2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93.0亿元,比上年减少1.0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114.5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28.3亿元。基金总支出204.0亿元,比上年增加3.7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200.6亿元,比上年增加12.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31.1亿元。
(二)失业保险大力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失业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含失地农民)95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8.4万人。其中,女性419.3万人,增加33.2万人:农民工62.7万人,减少4.6万人;失地农民3.3万人。
全年共为22.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1361.7元,比上年增加100.7元,增长7.9%。有31.4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含失地农民)96.3亿元,比上年减少5.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85.6亿元,减少7.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含失地农民)102.9亿元,比上年增加24.3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56.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15.8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69.4亿元。
(三)工伤保险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探索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及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7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4.6万人;其中,女性485.8万人,农民工206.1万人。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9.9%。全年有8.6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39亿元,比上年减少2.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6.5亿元,减少4.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4.1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83.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积极防范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落实社保基金审计和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省本级社保经办内控。全年归垫或收回社保基金1.3亿元。有序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营运,归集200亿元居保基金划拨社保基金理事会,完成了10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任务。
加强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管理和网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营运监管工作。2019年全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642家,比上年增加188家;参加企业年金职工42.7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领取待遇人数1.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支付受益人待遇7.3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余26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7亿元。
(五)社会保障卡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89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57.9万人,其中,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1392.1万人。全省各地均实现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全省电子社保卡签发总量为427.5万张。全省共设立12309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其中,现场制卡网点达3662个,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部分市(州)还将社会保障卡服务延伸至乡镇;全年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2244.1万笔、密码修改2.6万笔、密码重置170.4万笔、挂失142.4万笔、参保地转移70.8万笔、现场制卡994.7万张,通过省持卡库用卡鉴权6.7亿次。
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普遍应用,参保群众持社会保障卡可直接办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考试等人社业务,并实现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生育津贴、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以及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和民生领域应用,实现四川政务服务网用户基于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认证。
四、人才人事
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构筑“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359万人,其中,高级职称44.8万人。稳步推进职称分类改革,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制定快递工程职称评审标准。有序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开展职业农民职称工作试点,11个试点县(市、区)已有1149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得初、中、高级职称。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十条措施》,巩固拓展基层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机制。持续贯彻落实基层“18条意见”、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扩大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等人才政策。创新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91名专家获国务院特殊津贴,5人入选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并被人社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组织开展第四届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推荐聘任工作,启动第十三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并向长期在基层工作和长期为基层服务的人选倾斜,组织选派优秀专家参加国家、省级国情研修班、专家疗养等活动。积极搭建博士后创新创业平台,持续扩大设站规模,全年获国家批准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家,新规划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5家,年底全省已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423个,在站博士后3006人,在研项目近3500项。实行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职称政策,将“双定向”职称评审权下放到“三州一市”,共评审“双定向”高级职称632人。大规模高质量开展30期专家智力服务基层示范活动,670余名省内外专家参与。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加快培养支撑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产业大军。全省技能人才达到88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71万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3年内,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拿出62.8亿元,支持开展补贴性培训220万人次。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我省首次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教师队伍活力有效激发。印发《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启动我省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完成中航工业成飞公司等18家中央在川企业的备案审核工作,并确定10家省级试点单位。开发完成并向人社部申请备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120项,80项已获批备案实施,另有13项由我省自行管理。获人社部授权,启动2项职业标准修订工作。选拔2名选手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夺得1金1银,其中,焊接项目实现“三连冠”,建筑金属构造项目取得中国参赛以来该项目的最好成绩。参与评定第二批10名“天府工匠”,专项奖补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有功人员、单位,以及受国家表彰的优秀技能人才。成功承办“技能中国行-走进四川(凉山)”活动,在全国各省份中率先启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成功举办第三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全年新增技师学院3所、高级技工学校1所、普通技工学校1所。2019年全省共有技工院校90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2所、技师学院20所,在校学生13.0万人,当年招收新生5.3万人,毕业学生3.7万人,就业率97.8%。共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393个,就业训练中心99个。新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47个,建设规模创历年新高。组织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贫困家庭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等专项培训行动,全年共开展政府补贴职业培训73.5万人,其中,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21.1万人。全年为49.1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44.3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2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2万人。
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部署,指导江油市、隆昌市平稳有序完成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我省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实施意见,会同省扶贫开发局在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及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3个深度贫困县开展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共对1768名个人、594个集体进行了奖励。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促进规范公正处理事业单位申诉案件。全年,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42000余人。
表彰奖励与任免工作成效显著。出台《四川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文件,在全国率先搭建起全省性表彰奖励制度体系。圆满完成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首次提名评选、组织英模赴京参加国庆观礼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重大活动,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向国家申报设立了“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省级临时表彰项目,指导“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6个省级项目和20个省直部门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国模范教师”等34个部级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办理省政府任免干部293人次。成功组织2019年度省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圆满完成人事考试工作。与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严肃考风考纪,强化人事考试风险防控。调整优化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中人事考试部分的目录清单,在全国率先开通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打印业务,推进资格考试证书便利化改革,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综合服务水平。全年安全、圆满完成54项、301万人次人事考试。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做好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局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形成并梳理16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经验在全省推广,成都市新都区确定为全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8个试点地区之一。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开展日常性集体协商试点,探索集体协商新模式和新经验,营造“有事好商量”的良好氛围。开展特殊工时制度改革试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省共有14家企业、2个园区在今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0%。
全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深化标准化仲裁院创建活动,全年考评验收合格省级标准化仲裁院14个,目前,全省标准化仲裁院达到117个。分类推进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筑牢争议防范和处理的第一道防线。优化升级后的调解仲裁办案系统上线运行,全省仲裁机构100%接入,全年依托系统办案率达到了86.5%。施行仲裁专递送达文书,印发《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邮寄送达仲裁文书实施细则》。强化农民工劳动报酬类争议预防,完善农民工劳动报酬类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实施“护薪”行动,着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全省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4.6万件,涉及劳动者5.1万人,涉案金额16.7亿元,仲裁结案率96%;各类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9万件,涉及劳动者4.1万人,涉案金额6.8亿元,调解成功率67.0%。
加大劳动监察和根治欠薪工作力度。省政府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对市(州)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约谈3个被评为C级的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发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加快建立覆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在建工程项目的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评出A级企业3385户,B级企业1340户,C级企业261户。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将30家用人单位或个人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实行联合惩戒,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91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87件,对个别人员制造舆情以讨薪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治安处罚。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对21个市(州)进行全覆盖督查,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两清零”。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6万户,查办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6万件(含协调处理1.4万件),其中,欠薪案件1085件,为1.7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5亿元,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分别同比下降42%、83%、84%。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持续深化法治人社建设,在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以议案形式报省人大审议。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制发10件规范性文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全省73项人社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官网上公布,逐步推动职称评审权下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制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事项、音像记录事项等清单,在厅本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厅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8件、一审已审结行政应诉案件122件。首次编印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四川人社依法行政“蓝皮书”和典型案例“白皮书”,通过总结年度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成效,分析研究已办结典型案例的重点、难点、热点,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全省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人社法规政策,引导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营造浓厚人社法治氛围。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
强化人社扶贫政治责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就业扶贫增收入。持续抓好就业扶贫15条、支持大小凉山彝区贫困群众转移就业8条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通过扶贫载体建设吸纳一批、返乡下乡带动一批、劳务协作输出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112.7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14.2万人。技能扶贫强素质。全面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做实培训需求清单、年度培训任务清单、参训人员清单“三张清单”,全年培训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9.5万人次。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实施方案》,落实45家优质技工院校“一帮一”对口帮扶。社保扶贫兜底线。将7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237.6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财政补贴2111万笔,1066万群众受益。人事人才扶贫促发展。组织开展“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研修项目10期,为我省甘孜、凉山等贫困地区培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08名。精准对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以大小凉山为重点,构建人才对口帮扶机制,推进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州”及乐山市“两边一区”事业单位1768名个人、594个集体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并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隆重举行记大功颁奖仪式,激励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结合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温暖人社”行动,“社银一体化”经验全国推广,练兵比武活动勇夺全国总决赛冠军,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列全国第4。打造“城市10分钟+农村5公里”人社服务圈,乡镇(街道)基层平台标准化率达95.0%,社区服务站点(窗口)标准化率达95.8%,行政村服务站点(窗口)建成率达97.1%。强化“社银一体化”建设,建成标准化服务网点1400余个,市、县两级覆盖面达84.3%。编制完成人社服务事项清单,开展“疏堵去痛解难”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综合柜员制,实现“四川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全省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发上线并投入运行,大力推进省级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自助服务设备、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服务渠道与人社部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市(州)公共服务平台、地方金融机构线上服务平台等融合对接,在人社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线四川旗舰店,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社保卡等创新服务方式实现身份认证、实人认证、资格认证。全年我省线上服务5.1亿人次,部署自助一体机、便携式自助服务终端9949台,服务超过3200余万人次。12333全省服务量达960余万通,同比增长42.7%,省级12333与12345、12366电话互联互通,与税务系统“一人通答”工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肯定。实施“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扎实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和“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常态化推进暗访督查,制定出台《创新人社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多样化便民服务措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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