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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4-18 10:53:43 浏览次数: 【字体:

2008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甘道明

各位代表:

我受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工作经历前所未有的艰难局面,经受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战胜了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效维护“3.14”拉萨事件后藏区稳定,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保持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改善的良好局面。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参与和支持抗震救灾、促进灾后恢复重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及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都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绩,为推进“两个加快”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全力以赴抗震救灾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党政军民的大力支持以及国际社会的积极援助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迅速行动、奋起自救,展开了一场气壮山河、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和首要责任,积极投入和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灾情发生后,常委会在第一时间紧急动员、迅速行动,随即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迅即作出应急部署。常委会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全省各级人大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斗争。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担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驻德阳、绵阳、阿坝工作组及紫坪铺水库、唐家山堰塞湖应急处置指挥部和藏区维稳群众工作组负责人,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有关工作,参与了促进藏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工作。抽调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厅级干部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驻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阿坝重灾区工作组,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及时下派了处级干部到重灾县挂职协助抗震救灾工作。常委会向13个重灾县(市)人大机关划拨专项经费,派出6个抗震救灾慰问小组深入重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和人大干部职工,送去慰问金和救灾物资。向灾区干部群众和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救援人员、各界人士和人大代表发出慰问信,号召大家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奋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常委会领导带头,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多次踊跃为灾区捐款捐物,全体党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开展抗震救灾专题调研,针对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治、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社会稳定、灾后恢复重建、灾区羌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等重大而紧迫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加强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法制保障、大型灌区灾后重建、通信应急机制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工作等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汇报及同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争取对我省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援助。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为了对地震中有成员伤亡的家庭给予再生育照顾,以抚慰灾难所造成的巨大伤痛,在地震发生后第74天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对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作出了适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外的特别规定,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免费提供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做好心理安抚工作。这一实事求是之举、顺应民心之策,受到了人民群众尤其是灾区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海内外众多媒体详细报道了《决定》内容,受到普遍好评和高度赞誉。根据羌族传统文化在汶川地震中受损极为严重的实际情况,在地震发生后第9天,常委会即审议批准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抢救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北川灾后恢复重建中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非常及时的法律支持。常委会组织编印了《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并对涉及抗震救灾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答复,为有关部门和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服务。

常委会及时调整年初监督工作计划,围绕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开展监督工作。7月下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对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意省政府调整预算用于抗震救灾,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重建灾后美好新家园。8月中下旬,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价格监管,对粮油、肉禽蛋等食品和水电气、教育、医药、农业生产资料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以及重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救灾物资、恢复重建急需的钢材和水泥等商品的价格采取临时干预措施,促进了市场物价稳定和灾区社会稳定,保障了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9月下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管,做到筹集合法有序、管理安全有效、分配公平公正、使用合规合理,确保专款(物)专用,发挥救灾款物的最大效益,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交一份“明白账”。

常委会组织在蓉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号召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迅速行动起来,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和支持抗震救灾。有的代表不顾自己和家人安危,在余震威胁中奋力抢救幸存者;有的代表迅速组织救灾抢险队奔赴重灾区开展救援行动;有的代表主动将自己企业的车辆、厂房无偿用于救灾;许多代表坚守工作岗位,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捐募金额达1.52亿元。省人大代表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8件,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履行了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展示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尚。在特大自然灾害面前,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投身抗震救灾斗争,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各级党委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地方立法扎实推进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地方立法作为重要任务,立足省情,着眼根本,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地方立法工作。去年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2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5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

坚持为民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目前,我省已有三万多家企事业单位成立了职工代表大会。为了规范和促进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针对民办学校教师反映最突出的养老保险问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可以参加事业单位保险,顺应了民办学校教师的意愿,对于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强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加快我省公路事业发展,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收费、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常委会对《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报批程序规定(草案)》等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和二审,提出了修改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就职业教育、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动物防疫、防沙治沙、木材运输管理、昭化古城保护、志愿服务等开展了立法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常委会对防震减灾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进行了立法调研,提出了立法建议或修改意见。

坚持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坚持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严格依照地方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从四川实际出发,着力于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实施性立法的同时,根据需要开展先行性立法,既坚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又切实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使地方立法服务于我省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二是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通过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专家论证会、地方立法咨询小组及人大代表立法建议、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形式,不断拓宽公民和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四川日报、四川人大网等媒体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共收到社会各界提交的各类建议71件,其中立法建议25件。三是坚持发挥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加强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对立法项目进行统筹协调,认真制定立法计划。常委会直接组织起草或主导起草的法规草案数量比以往有所增加。适时提前介入政府部门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较好地保证了法规草案的质量。坚持法规草案三审制度,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审议机制,不断提高审议质量。

三、监督力度不断增强 

过去一年,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问题奶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尤其是婴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针对这一突发情况,常委会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对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和确保奶制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省政府做好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处置工作,加大对奶制品及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奶制品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化危机为机遇,促进四川奶业及食品产业的发展壮大。常委会对监狱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监狱法,提高监狱管理水平,推动监狱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地震灾区中小学受灾和复学复课等方面情况,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对安全生产法、档案法、侨法、体育法及省体育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调研,有力地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提出了审议方案,促进“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民族、宗教、水土保持、畜牧生产、扶贫、商务、交通、民事审判、民事行政检察以及抗震救灾等专项工作报告17个。为了促进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关于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战略部署,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交通枢纽及铁路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常委会十分重视民族宗教问题,集中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宗教工作和大骨节病防治工作情况等四个报告,全面关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促进改善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政治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常委会坚持向“一府两院”发送审议意见书,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有关方面的工作得以改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

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督促省政府进一步细化报送人代会审查的财政预算草案的内容,提交人代会审查的省级部门预算达到86个,加大了预算审查监督力度。改进和完善预算信息联网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了财政决算报告、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维护财经纪律和预算的严肃性。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司法公正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努力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改革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优化执法环境、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为民,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对15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其中省政府规章10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成都市政府规章14件,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05件。有重点地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加强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十分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年共接到来信来访15794件次,其中来信10096件,来访5698人次。始终坚持深入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信访接待工作,积极疏导情绪,努力化解矛盾,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5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既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更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过去一年,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使代表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3件议案,均已审议完毕。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常委会将制定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报批程序规定列入了2008年立法计划,对法规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开展了价格法和价格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就制定就业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昭化古城保护条例等法规开展了立法调研。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742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00件,是省人大成立以来代表提出建议数量最多的一年。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已认真办理,办理情况逐一答复了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就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民生工程、法制建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打好基础,为代表在人代会上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做好准备。

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立代表信息平台,及时多渠道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寄送常委会公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料。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百千万”活动,密切了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采取中心学习组、法制讲座、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成立了三个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定未经批准一年内三次缺席常委会会议的,应当依照程序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和纪律性。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紧紧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别组织课题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谋服务,为做好人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基层意见,及时反映群众心声,切实维护人民利益。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个主题,紧密联系抗震救灾实践和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入实践,顺利完成了试点活动各项任务,达到了统一认识、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的预期目标,学习实践试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首次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了7名干部,首次对机关正处级干部实行大面积轮岗交流,交流面达62%。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制定并认真实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完善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机关工作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机关广大干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尽心尽力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常委会机关报刊、网站的作用,加大了对法律法规及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努力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年共有50位公民应邀旁听了常委会会议。

通过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重大活动,组织座谈研讨和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建议,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及时答复各地提出的问题,促进了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交流和往来,注重宣传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宣传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年共接待8个国外地方议会代表团。

各位代表!

一年来,常委会各方面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新的进展,是中共四川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全省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还有待克服;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监督实效还有待增强;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不足,以对人民、对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09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省推进“两个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围绕推进“两个加快”,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推动“八项民生工程”、全面推动“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实施,为促进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常委会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为民立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立足四川实际,紧紧围绕“两个加快”,着力于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切实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法律问题研究,及时制定或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今年地方立法的主要项目,适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村务公开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等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就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做好成都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第一位。地方立法要着力于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民主立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正确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提高审议质量,规范立法技术,继续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加强对法规草案审议过程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使立法的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

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围绕省委提出的用好“两个机遇”,推进“两个加快”,强化“三个全面推动”,抓紧“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工作思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把监督重点放在加快重建、扩大投资、止滑提速、加快发展上,放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上,放在“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的实施上,放在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今年是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将对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统计法和统计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各专门委员会将对建筑法、防空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调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既要推动解决具体问题,更要促进建立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长效机制。

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督促省政府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大“十一五”规划实施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三农”投入、节能和贯彻实施省旅游条例等方面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

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支持政府依法多渠道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研究改进预算草案报送形式、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审查覆盖面;探索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方法,拓展审查监督深度和广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保证预算的严肃性;继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促进建立预防违反财经纪律长效机制;巩固预决算信息公开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公告范围,增加预算透明度。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建立和完善与有关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要求纠正或者予以撤销,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实施常委会领导同志接待上访人员、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和信访信息综合分析通报、重要信访问题协调督办等各项制度,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加以解决。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代表,使命神圣,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完善代表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提供各方面工作情况和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跟踪督办制,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的重要活动,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保证代表活动时间,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把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改进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在全省形成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督促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办好常委会机关报刊和网站,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今年是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对30年来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好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作用,加强人大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交流和往来,积极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常委会要适应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两个加快”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的成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坚持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和法制讲座、专题报告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遵守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和联系,及时总结交流新做法新经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保持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转变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力求使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服务民生。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廉政教育,严格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

各位代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省的改革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全省上下正处于迎接严峻挑战,克服巨大困难,抢抓重大机遇,推进“两个加快”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以攻坚破难、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不断开创四川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附:

名词解释

“两个加快”:即省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

“百千万”活动:即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名人大代表的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联系数百名人大代表,全省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联系上千名人大代表,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联系数万名人大代表。

“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 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八项民生工程”:即就业促进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教育助学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百姓安居工程、道路畅通工程、环境治理工程。

“两个机遇”:即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

“三个全面推动”:即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推动“八项民生工程”、全面推动“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发展规划实施。

“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抓紧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启动和建设,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二是抓紧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推动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三是抓紧优势产业项目建设,努力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四是抓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五是抓紧恢复发展以旅游为重点的服务业,努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六是抓紧承接产业转移,切实增强充分开放合作实效。七是抓紧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八是抓紧推进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改革,不断增添加快发展新的动力。

(来源:四川人大网

来源: 四川人大网​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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