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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2: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03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推进“三个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全省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立法监督为人民,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地方立法取得新成绩。常委会把立法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适时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法规。一年来,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2件,废止2件;批准成都市制定的法规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或修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件。另有6件法规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立法重点。国家颁布招投标法后,适时制定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省完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国有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市场有序竞争具有重要作用。在本世纪头十年实现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跨越,是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适应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了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这对于加强旅游业经营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强化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关系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了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为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

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抓紧进行了法规的修改完善和废止工作。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修改了省旅游管理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减少了行政审批,改革了旅游管理方式。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对都江堰工程的管理和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工程管理和保护的要求,同时,国家水法修订后,一些规定也需要随之进行修改,常委会修订了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废止了鼓励外商投资条例。此外,还废止了收容遣送条例。

随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马边彝族自治县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分别对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进行了修改,常委会及时批准了这两个民族自治条例,条例的修改和批准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努力做到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建立了由法律专家、学者和部分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小组,征求他们对法规草案的意见;重要的法规,在四川人大网上公布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法规草案一般实行三审制,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审议,再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这样做,较好地保证了立法决策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使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民法、海关法、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11个法律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开展了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及时上报了修改意见。

监督工作有了新进展。一年来,按照省委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去年春夏之交,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常委会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来川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坚持两手抓,夺取双胜利”的一系列重要决策,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座谈会,在全省范围内加强了对贯彻“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依法防治非典的良好氛围。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报告,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防治非典。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分赴成都、广安、泸州、自贡、广元、资阳、凉山等7市、州及其所辖21个县(市、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促进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我省实施建筑法、关于禁毒的决定、科技进步法等法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建筑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依法强化工程招标投标,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筑技术标准等整改意见,促进省政府加强对建筑业的管理。各专门委员会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分别对工会法及工会法实施办法、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10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推进了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

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共接受省人民政府规章备案13件,成都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7件,对这些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

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监督。听取了“一府两院”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审理破产案件、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公安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教育收费、经营城市暨加快城镇化进程、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报告15个,进行了认真审议,肯定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听取了省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的情况报告后,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决议。根据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加大了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改进和规范预决算审查监督程序,推动省政府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开展了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听取审议了2002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省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并就审计处理结果作出报告。随后,又听取了2002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常委会再次向省政府提出对涉及重大违纪违法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的意见。通过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确保了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得到切实执行。

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坚持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重点。二是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三是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实施检查,增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四是把监督工作与督促“一府两院”改进执法、落实整改措施结合起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了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选举任免工作顺利开展。严格依法搞好选举任免工作,促进了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2002年冬至2003年春,省人大、部分市州人大和县级人大陆续进行了换届选举。省人大换届以后,加强了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答复和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地在换届选举中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具体组织下,到2003年3月底,全省圆满完成了人大换届选举任务。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颁发了任命书,保证了省级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对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9件议案,已审议完毕。议案中提出的不少意见,如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等,被常委会采纳,其中有的法规草案已经初审,有的已列入立法计划,正在组织调研和起草。对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2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常委会加强了督办工作。积极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加强了省人大代表视察的组织工作,使代表进一步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的立法、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召开的座谈会,旁听省法院庭审;指导代表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活动;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百千万”活动,虚心听取和了解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了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培训班。

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坚持以人为本,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视察和调研中,坚持深入基层,广泛联系群众,特别注意深入困难群体,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要求。对有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督促其依法办理、认真解决。进一步加强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15160件,接待来访 12642人次。对来信来访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研究解决。通过加强信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如征地拆迁、企业破产和农民负担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坚持常委会会议邀请公民旁听,听取他们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常委会工作的了解。

与市、州人大的联系和对外交流得到加强。进一步加强与市州人大的联系,认真听取市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加强了市州县(市、区)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共组织了570多名市州及县级人大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市州人大积极参与了省人大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开展。

开展了同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广泛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介绍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情况,全年共接待来访的国外代表团10批100余人次。与此同时,组织安排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出访。通过互访活动,宣传了四川,增进了友谊,促进了我省与国外地方议会和人民的交流与合作。

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紧密结合“四五”普法计划,加强了对宪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支持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加强和改进对立法、执法检查等工作的报道,突出宣传了各级人大履行职责的成效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事迹。《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和四川人大网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在民主法制宣传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提高了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轮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机关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搞好人大工作、建设“三个文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使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尽快熟悉人大工作,先后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地方立法、预算的审查监督等专题,举办了八次法制讲座,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了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加强了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了一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制定了常委会机关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意见,对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增强了行使职权的科学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了举办专题座谈会制度,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增强执法检查实效的问题,举行了两次专题座谈会,收到较好效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了组成人员守则,要求其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义务,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全省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还不能很好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提供服务需要不断完善,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需要不断改进;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我省“十五”计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按照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大力推进“三个转变”,促进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此,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四川省委(2003)31号文件精神,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标准,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地方立法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科学地编制和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逐步建立健全立法项目评估、审核制度。以经济立法为重点,适应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三个转变”,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抓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做到急需先立,数量适当。适时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民办教育法实施办法、信访条例等一批新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工作的力度。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社会全面进步不相协调,与世贸组织规则和行政许可法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继续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废止和修改。在提高立法质量上狠下功夫,着重把好立项、调研、起草和审议等环节,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倾向,保证法规规范严谨、切实可行。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和完善地方立法听证、论证、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修改意见、地方性法规三审通过等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和各专委会归口审议两个积极性,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加强立法调研,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所立法规更好地体现民意。做好对成都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审查批准工作。做好全国人大有关法律草案调研、修改和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部门和工作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

要切实履行常委会的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和完善监督工作反馈和跟踪监督制度。针对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水污染防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和贯彻执行情况,要进行重点监督。各专门委员会也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两个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紧密围绕全省工作重点,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主要是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科技进步、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清理拖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两江污染治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对有些专题工作报告,必要时可实行表决通过。

要把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和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司法个案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今年,要对省政府5个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任后监督;重点监督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和近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的情况,继续有重点地开展司法案件监督工作。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三农问题、环境保护等,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审议,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省委决定今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之后,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作出相应决议,把依法治省的任务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四、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坚持密切联系群众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认真贯彻代表法,切实改进和加强为代表服务的各项工作,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行使职权创造条件。继续搞好代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百千万”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组织好代表视察活动,发挥好代表小组的作用,不断探索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的新形式和新途径。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办理责任制,抓好协调督办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人民利益,是对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推广我省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的好经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区人大及省内各级人大的联系,积极交流工作情况,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省人大工作水平。

五、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以全国人大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切实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围绕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纪念邓小平同志诞生100周年,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行纪念活动,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积极研究建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常委会机关的“一报一刊”和四川人大网站,改进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的宣传效果,努力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发挥好人大制度研究会的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机关工作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文化知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和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用理论学习的成果推动实际工作。继续举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举办法制讲座和人大工作专题座谈会。坚持“立法监督为人民”,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为促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四川人大网

来源: 四川人大网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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