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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 川 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来源:​20160206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5-23 15:53: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作用,为我省推进“两个跨越”、促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举措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跟进500个全省重点项目和50个省级重点项目,强化专项预防;严查招投标、资金管理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349人,保障投资安全。平等保护国有、非公、小微企业发展,开展法治进园区、企业活动,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362人,办理企业商事申请监督案件417件。起诉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207人;查办非法介入市场化配置资源商业贿赂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

围绕调结构转方式,聚焦“三大发展战略”强化司法保障。对涉及改革创新的案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法律应对,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17人。16个市、州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五大经济区发展的措施。突出打击坑农害农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463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非法占用林地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旺苍县检察院“4321”工作模式打造“绿色检察”,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最佳制度创新事例。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处理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矛盾,妥善处理企业改制、劳资纠纷涉法涉诉问题,支持起诉196件;支持农民工起诉拖欠工资案件109件,涉案金额730余万元。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册、财物,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协助做好企业经营的衔接。依法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正确区分正常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起诉1077人,不起诉148人。

围绕惠民生保民利,针对群众关注焦点加大办案力度。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查办64人;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327人。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24人。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632人。

二、更加注重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有腐必反,加大查办力度。查办职务犯罪2008件24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33件2004人,渎职侵权犯罪375件479人;大案1884件、县处级以上要案252人,同比上升9.09%和26%。重点查办南充贿选案中涉嫌犯罪的33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嫌疑人453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37人,行贿犯罪嫌疑人241人,行政执法人员566人、司法人员90人。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挽回损失6.9亿余元;抓获在逃人员12人,追回潜逃13年的全省首例、全国第15例“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朱振宇。

坚持依法反腐,准确把握界限。在依法逮捕、起诉的同时,依法不捕83人、不诉123人。严格把握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与犯罪的界限,为举报失实的53人澄清问题。深化侦查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全省侦查情报信息处理系统平台全面建成,与各地公安、工商、通讯、银行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慎用拘留、逮捕等措施,避免办案方式不当对涉案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坚持惩防并举,强化同步预防。制定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结合个案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7件,采纳103件。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2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推动行业、系统预防联席会议及预防网络建设,推进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

三、更加注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凸显新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250人,起诉63027人。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突出打击暴恐等恶性犯罪,绑架、故意杀人等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毒品、涉毒洗钱和涉毒职务犯罪,加大毒源、毒资、毒赃清查。深入开展藏区治安突出问题、禁毒严打整治等8个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消除高发类型犯罪产生的“土壤”。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与省公安厅会签在提请和审查逮捕中加强社会危险性证明工作的意见,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486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开展“久押不决”专项清理。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家属合法权益,对1007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00余万元,协调解决低保、入学等问题。听取律师意见19421次,全面实现律师网上预约、查询、阅卷,建立个案投诉快速核查、申请事项跟踪督办等机制。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2716件。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1000人、不诉598人,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配合团委、妇联、关工委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无缝对接。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纠正1298人。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54名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依法开展刑事和解,促进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紧贴办案开展个案普法、以案释法,响应代表建议加大检察宣传。

四、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与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机结合,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实现新提升

着眼于维护刑事司法公正,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878件,追捕815人,追诉2022人;纠正不当立案534件,不捕11681人,不诉4328人,纠正侦查违法1624件,确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加强裁判形成过程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15人次;加强裁判结果公正合法性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抗诉341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纠正不规范、不合法535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纠正5738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纠正882件。严格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坚决防止“花钱减刑”“提钱出狱”。

着眼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审判权威,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裁判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880件;对审判活动不规范、不合法提出监督意见1084件;针对执行根据、行为不当提出监督意见410件。针对严重损害司法公信与国家、公共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向审判机关提出监督意见280件。对裁判、调解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息诉服判、释法说理工作,不支持监督申请766件。

着眼于解决行政诉讼“三难”问题,深化行政诉讼监督。对裁判和赔偿调解案件加大监督力度,受理申请监督案件754件。加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提出监督意见30件。探索对法院裁判执行和非诉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0件。

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畅通执法、司法信息传输渠道,实现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9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700件。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97件,同比上升164.4%,采纳468件。

五、更加注重司法规范化建设与深化检察改革有机结合,司法能力水平迈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2013年来办理的案件,对存在不规范情形的7146件案件、9项45个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坚持开门纳谏,向全省1648个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书面征求意见。在查处不规范案件上加大力度,实行省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包片督导,对102名相关人员严肃追责,对30起问题突出案件向全省通报,对律师反映的25件司法不规范案件跟踪督办;开展2012至2014年涉检信访案件评查,及时整改31件瑕疵案件。针对案件信息公开不全面、律师申请会见许可比例低等突出问题,健全各业务条线相关制度。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专项会议上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了经验发言。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核力度,实行取证动态审查、预审等制度,健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程序,严格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批捕、起诉审前程序,对重大疑难案件介入引导侦查,对取证瑕疵的要求补正或书面解释283件,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提起公诉。以强化证据当庭对质为核心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深入开展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推进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工作。

优化职权配置,稳步推进检察改革。重点做好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铁路检察院改革。完善人民监督员同步监督制度,将监督范围从7种情形拓展到11种。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健全信访统一受理、诉访分离、依法导入、依法终结机制,实行全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推行第三方参与申诉化解机制试点,健全申诉、国家赔偿反向审视机制。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网上举报申诉及违纪违法投诉四大平台深度应用,案件信息发布量居全国各省级院第一;公开法律文书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对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四川检察机关在全国第三、西部首个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

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促进自身建设。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改进汇报方式,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上汇报半年检察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代表关注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法衔接”等重大检察事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各项专题调研。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7条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5件提案全部办结并逐一反馈。组织代表、委员广泛参加案件公开听证、观摩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开辟“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及时向代表委员传递检察工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更加注重提高整体素能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检察自身建设呈现新风貌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保政治过硬和作风过硬。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对市级院班子成员和县级院检察长开展集中轮训。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78个市、县院执行纪律禁令情况开展交叉督察。对7个市级院检察长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人受到党纪检纪处分。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确保业务过硬。贴近实战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培养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63名。积极开展各类检察文化理论研究和文艺活动。开展首届“维护公平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和最信任的检察集体”宣传评选活动。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女子办案组被命名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成都市检察院童勤被高检院、中宣部评为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110个集体、391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19件案(事)例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精品案件、优秀案件,或作为典型案(事)例在全国发布。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保障过硬。完善省检察院主导、市级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的基层检察院建设格局。深入实施检察援藏援彝规划。组织22个评估组对全省检察系统44个基层院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对梳理出的87类953个问题限期整改。

强化科技支撑,依托信息化助推依法行权、依法管理。加强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全省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及智能办案系统,推进全省三级检察院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推进电子物证司法鉴定工作,运用电子数据取证开展技术协助3411件。7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2016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我省“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参与社会治理并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四是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自身严格执法并重,促进公正司法。五是坚持抓基层强队伍,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来源:20160206四川人大网)

来源: ​20160206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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