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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 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07年1月28日)

来源:​20070206四川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5-22 15:22: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6年,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省政府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步、新的发展。全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14185件,涉案标的金额463.21亿元。其中,我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934件,涉案标的金额47.19亿元。

一、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使命,充分发挥调节保护作用,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服务发展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要务。全省法院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使命,坚持以人为本,致力调节保护,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院审结民商事案件871件,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结177244件,涉案标的金额282.23亿元。

紧扣发展全局,依法审理涉产业调整案件,服务宏观调控。围绕优化投资结构、金融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审结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金融证券等各类纠纷案件614件,严把土地、信贷和市场准入法律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障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丁二醇项目,当地群众对征地补偿不满,阻拦施工,造成工程延误,损失巨大。办案法官及时深入施工现场核查情况,走村串户宣讲法律、疏导群众情绪,促成双方矛盾化解,保证了省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保护发展基础,依法审理涉农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社会稳定、农业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审判,及时审结农村群体性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12513件。广元奇林公司与广元朝天区沙河镇政府签订1万亩黄姜生产购销合同,违约造成 4003户17000余名农民重大经济损失,我院迅速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赶在春耕播种之前依法判决奇林公司赔偿800万元。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为864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747.4万元。马边县230名彝汉农民工因中宇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工资,多次聚众闹访,法院受案后,连夜赶赴乐山、成都等地多方调查取证,查找冻结资金,仅用一周时间就将33.6万元工资送到农民工手中。目前,正在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办案法官“岗上过节”,24小时开通立案热线,快立、快审、快执行,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最大限度兑现农民工合法权益。

着眼发展重点,依法审理涉国企改革、民营企业案件,服务工业强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资委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帮助国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国务院国资委给予充分肯定;坚持平等保护,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完善大要案件督办制,审结企业破产、资产重组、股权配置等案件246件,支持培育优势产业,服务打造工业发展龙头。我院精心组织协调,妥善处置了东风四川汽车发动机公司、成都航发双燕电器工业公司破产案,盘活国有存量资产1.38亿元,分流安置职工8700余人、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巩固发展成果,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服务社会事业建设。围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及时审理涉及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劳动争议等案件;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依法审理涉及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案件,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审结上述案件6332件。巴蜀江油发电公司和发电厂排污造成环境污染,受灾水稻达2300余亩,涉及农户1362户,办案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查明事实,依法处理,促成二被告赔偿受灾农户23.5万元,增强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

增强发展活力,依法审理涉知识产权、招商引资案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参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制裁侵权、假冒、盗版行为,审结案件521件,保护智力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大力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招商引资、外来投资案件296件。唐光烈等7人销售假冒名酒800余件,侵犯“五粮液”、“剑南春” 等驰名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制裁,该案被选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推进了我省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坚持以促进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惩治保障作用,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维护稳定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责任。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正确稳定观,充分发挥惩治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立,努力实现保稳定向建和谐转变。我院审结刑事案件995件,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结34023件,判处犯罪分子46370人。

以开展“打黑除恶”为重点,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突出抓好涉黑案件的审理,精心组织,快审快判,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周德斌等11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在公共娱乐场所强行收取保护费,实施绑架、贩毒等犯罪活动,故意杀人,暴力袭警,罪行严重,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专项审判,审结案件10795件,判处犯罪分子13840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罗令明等7人长期流窜成都、资阳等地,持枪持刀疯狂实施抢劫、绑架,安放炸弹敲诈勒索,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以惩治商业贿赂为重点,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针对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商业贿赂多发、易发领域,与有关部门建立处置联动机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严惩公职人员索贿、受贿犯罪,审结案件233件,判处犯罪分子295人。某医院院长李祖伦在药品采购、购买医疗设备和基建工程中,收受供货商和包工头“感谢费”12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严厉惩治滥用职权、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审结案件1066件,判处犯罪分子136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

以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重点,全力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坚持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并重,积极参与反洗钱、反走私、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网络犯罪等专项斗争,重点惩治金融、财税、证券诈骗、侵占国有资产等严重经济犯罪,审结案件252件,判处犯罪分子458人。深圳明伦集团公司、周益明等6人假借股权收购,诈骗我省上市公司明星电力5.5亿元并引发一系列民事纠纷,被省内外多家企业起诉。法院迅速查明案情,果断采取措施,积极汇报协调,依法中止民事案件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周益明等无期徒刑、明伦公司罚金5000万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以加强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为重点,全力维护国家法治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组织上、机制上、保障上周密筹划、精心准备,增设2个刑事审判庭,遴选58名刑事法官,制定死刑二审庭审规范、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8个规范性文件,克服全省案多地广、交通不便的困难,实现了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确保死刑核准制度重大改革在我省顺利实施。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宽严相济,对依法该宣告无罪的坚决宣告无罪,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及其他处罚11773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34.31%。

以化解群体性纠纷为重点,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加大公民、法人的诉权保护力度,完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审理工伤行政案件指导性意见,妥善审理涉及城建、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纠纷案件4541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案件117件,决定赔偿49件,赔偿金额172.5万元。阆中市政府因古城保护,变更原阆中绸厂、原泰丰丝绸厂部分房屋产权,郁必勇等410名职工不服提起诉讼,办案法官深入实地查明情况,释法说理,依法判决维持市政府合法行政行为,职工服判息诉。申明光等14名机关临时工被清退,违反《劳动法》规定,我院依法撤销清退决定,保护了公民的合法劳动权利。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定纷止争作用,全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

维护民权,突出抓便民诉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同法律需求,加强诉前指导,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着力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法律公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特困企业、破产企业和伤残、孤寡、低保人员等提供司法救助14802人(次),减、缓、免交诉讼费7116.6万元。保护人民群众平等使用法律资源,简化立案程序,推行网上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登门立案,推广院坝法庭、车载法庭、假日法庭,司法为民之风蔚然形成。宜宾珙县法院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办案、就地调解的“春风行动”,英国主流媒体作为反映中国法治进步、展示中国法官形象的典型,拍成电视专题片向国际社会宣传。

倡导民和,突出抓诉讼调解。积极倡导以和谐方式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连续三年把调解作为一种审判方式、审判艺术大力推行,建立大调解格局,把调解范围拓宽到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每月定期通报,半年跟踪评析,评比调解能手。加强对人民调解指导,建立“宣传、信访、调解、立案”四位一体的基层调解服务网络,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社区、厂矿企业,减少当事人对立,实现案结事了。2006年,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调解结案87755件,调解结案率平均达到53.64%,走在全国法院前列,《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了我省的经验做法。

保护民利,突出抓执行兑现。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全省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构建长效机制”活动。按照中政委的部署,各地普遍成立由党委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执行大要案件统一协调,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在彭州等地法院试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省政法委召开现场会推广,彭州市法院在中政委召开的全国规范执法行为会议上交流经验。推广绵竹市法院执行救助经验,全省协调落实执行救助基金1200多万元,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全省法院共清理了2000年以来执行积案53973件,现已执结37410件,执结率69.13%,执行难的问题初步缓解。

促进民安,突出抓涉诉信访。全面推行“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工作模式,健全涉诉信访案件统一协调、责任倒查机制,大力推广“原审法官释明责任制”,判前说理,判中释法,判后答疑。集中开展联合接访,大力推行申诉立案听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让当事人充分陈述理由,增强接访工作透明度。2006年,我院接待来访5685人(次),处理来信8762件(次),同比分别下降40.4%和42.2%;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48件,举行公开听证205件,听证息诉息访率达75.8%。坚持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对少数久诉不息的信访老户,由省、市、县三级法院领导联合行动、分片包干,做好善后工作,涉诉进京上访由全国排名第7位下降到第12位。

四、坚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保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

队伍建设始终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全省法院围绕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法官队伍,坚持政治建院、实干兴院、从严治院,旗帜鲜明抓导向,态度坚决抓管理,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举报和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逐年下降,2006年同比分别下降20.67%和32%。

抓典型,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我院抓住省委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的契机,6次召开中级法院院长会、现场反思剖析会,主动对近年来的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反思,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加强全省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协助党委加大对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的选拔与管理,对不尽监管职责的9名领导干部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等处分,与4个中院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大力弘扬正气,深化向“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唐汉华学习活动,组织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巡回演讲,开展“办案能手”、“质量标兵”评比活动,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金堂县法院等29个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法官”唐荣等21名先进个人,86.7%的法院班子被地方党委评为“四好”班子,我院党组连续四年被评为创“四好”先进班子。

抓管理,坚持以公开促进公正。加强审前监督管理,公布案件收费标准,实行立案告知制度,规范案件排期、庭前准备。加强审中监督管理,狠抓庭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规范证据展示、鉴定结论质证认证,量化考评法官庭审能力。加强审后监督管理,健全法官业绩考核档案,把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办案效果细化分解成27项指标,完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被最高法院纳入“二五”改革纲要在全国法院推广。2006年,全省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10.7%和8.4%,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抓整顿,强力整肃队伍纪律作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围绕“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开展大讨论和思想清理“回头看”,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组织涉案款物、枪支警车、脱岗脱管人员 “三项清查”,派出19个巡视组明察暗访、蹲点督导,对管理不规范的法院,限期整改。完善“举报监督”、“廉政谈话”制度,诫勉督导谈话68人,通报批评18人,调离审判、执行岗位12人,清退不合格人员4名。

抓基础,大力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协调解决了40%的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职级待遇;推动建立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争取民族地区基层法院解困资金补助4800余万元,协调落实30个审判法庭、229个人民法庭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新建、改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306个。举办基层法官培训班,培训3000余人。2006年,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居全省政法系统首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比上升12.8个百分点;85.6%的基层法院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无超审限、无重大上访、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目标。

抓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坚持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我院专题报告了行政审判、民商事调解等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和要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定《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则》,办理回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215件。我院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工作在全国人大召开的信访工作汇报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全省法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1674次,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公开听证、现场监督执行7248人(次)。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20198件,2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获得全国表彰。

 各位代表,2006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有53项工作荣获中政委、最高法院及省级表彰,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社会转型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任重而道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一些法院和法官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对人民法院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司法为民要求还没有全面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之中,对如何更加主动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思考不够,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还需不断增强,需要更加自觉地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进一步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高效办案与案结事了的关系。

二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影响下,各方面利益诱惑无孔不入,法院干警的思想受到很大的冲击。少数人经不起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情、关系、金钱的考验,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错位,违法违纪仍有发生;极个别人滥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性质严重,影响极大。

三是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几年,在党委、人大和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工作保障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保障不足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审判任务激增使一线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压力增大,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基层法官流失严重,“断层”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缓解,制约着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基本建设历史欠帐较多,经费短缺,极少数地方“办公无房、办案无庭、出差无钱”现象仍然存在,信息化建设、物质装备差距较大,不能适应远程立案开庭、巡回办案等审判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2007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为目标,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四川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里,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全川人民郑重做出“四项承诺”: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判必公,努力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有访必接,努力让申诉的群众诉求有门;有执必果,努力让胜诉的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确保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都能得到司法裁判的认可,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合法行为都能得到司法裁判的支持,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成果都能得到司法裁判的保护!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增加巡回审理点,完善速裁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关注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采取减、免、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及时审理好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的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坚持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有机统一;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考评、审判责任查究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坚持司法公开,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切实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举证权、质证权、辩论权,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四是坚持司法和谐,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责任倒查,细化接访职责,落实责任追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推行再审审查听证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及时公正处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五是坚持司法公信,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流程管理,努力消化执行积案,加快执行协调、执行公开、执行威慑、执行救助“四项机制”建设,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领导下,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始终保持勇于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满怀激情,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召开!

(来源:20070206四川人大网

来源: ​20070206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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