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 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 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2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及草案)。1月11日,预算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财政厅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4773.3亿元,为预算的108.2%,增长12%;支出11215.6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9%;与中央补助收入、上缴中央支出等加减后,全省结存资金1317.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77.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0.3亿元。省级收入884.1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8.7%;支出2087.4亿元,完成预算的89.2%,增长9.3%;与中央补助收入、补助市县支出等加减后,省级结存资金49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53.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4950.5亿元,为预算的168.8%;支出5714.1亿元,完成预算的87%;与中央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加减后,结余855.3亿元。省级收入76.2亿元,为预算的146.2%;支出42.3亿元,完成预算的60.9%;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加减后,结余27.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128.7亿元,为预算的96.6%;支出65.7亿元,完成预算的66.4%;与中央补助收入等加减后,结转33.3亿元。省级收入18.2亿元,为预算的114.5%;支出10.9亿元,完成预算的72.9%;与中央补助收入、补助市县支出等加减后,结转4.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5404.9亿元,为预算的106.2%;支出4899亿元,完成预算的98%;与上年结余、转移收支等加减后,年终结余6920.6亿元。省级收入3482.5亿元,为预算的108.2%;支出338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与上年结余、转移收支等加减后,年终结余3878.9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面对多重困难叠加的严峻形势,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夯实基层“三保”基础,抓实抓细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区域发展和风险防范,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省经济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理念需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面临不少困难,部分市县“三保”压力较大;个别地区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2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预算收入4983亿元,与中央补助收入、上缴中央支出等加减后,收入总量10005.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10005.2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上年结转、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扣除债务还本后,预算支出总量10953.2亿元。省级预算收入950亿元,与转移性收支等加减后,收入总量2761.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2761.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上年结转、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扣除债务还本后,预算支出总量3418.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预算收入2424亿元,与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调出资金等加减后,收入总量3168.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预算支出3168.5亿元;加上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扣除债务还本后,预算支出总量3950.4亿元。省级预算收入61.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上年结余,收入总量121.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预算支出121.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预算收入126.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上年结转,收入总量161.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预算支出161.8亿元。省级预算收入21.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上年结转,收入总量27.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预算支出27.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预算收入5557.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等,收入总量13070.3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5135.2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等,支出总量5580亿元;预计年终结余7490.3亿元。省级预算收入3539.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收入总量8011.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3540.7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等,支出总量3983.5亿元;预计年终结余4028.4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改善民生,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四川省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支出强度。遵循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全面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纾困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禁违规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拉动有效投资。统筹用好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项目财力保障。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壮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
(二)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补齐义务教育领域短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落实文旅深度融合措施,发展文旅消费。支持全民健身运动,丰富群众身边体育活动。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支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生态环保投入,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四川。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结果运用。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加快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稳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实施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资本投放领域和结构。建立特别国有股权收益统筹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特别利润上缴机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优化现行地方税政策。持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控制高风险地区举债规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入库审核和风险把控,提高债券项目质量。落实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措施,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落实政府举债责任,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工作。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落实财力向基层倾斜举措,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五)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成果运用。严肃财经纪律,重点围绕政府过紧日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审计监督质量,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明确整改时限和进度要求,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查出的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及其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不断改进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政府债务情况工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积极支持预算联网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联网监督工作,指导市县政府执行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6项地方标准。协同做好“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