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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9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作者: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来源:四川日报20190803 发布时间:2019-08-03 23:03:3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四川省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重大部署,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均未发生变动,仍为4040亿元、814亿元。1至6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1.9亿元,为预算的55.5%,增长6.6%(同口径增长,下同),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2亿元,为预算的52%,增长6%,收入运行总体平稳。
  1至6月,全省税收收入1615.2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626.7亿元,增长4.6%。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2%,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627.8亿元,增长9.7%;企业所得税306.2亿元,增长13%;个人所得税67.7亿元,增长-24.8%。
  今年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月累计增幅分别为9.5%、8.5%、8.2%、8.1%、7.6%、6.6%,增速呈放缓态势。后几个月,受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影响以及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减税降费措施,财政收入增长压力依然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144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918.8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13.9亿元,变动为10076.7亿元。1至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7.1亿元,完成预算的56.6%,增长16.4%。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153.3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918.8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666.7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3.5亿元,增减相抵后减少751.4亿元,调整为2401.9亿元。1至6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0.7亿元,完成预算的32.1%,增长21.8%。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401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下达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6.9亿元,完成预算的44.8%,其中:省本级使用22.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3亿元,主要用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基础设施补短板、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均未发生变动,仍为2350亿元、57亿元。1至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68.5亿元),为预算的63.7%;省级收入32.4亿元,为预算的56.8%。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53.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3.4亿元,减去结余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5.4亿元,增减相抵后减少2亿元,变动为3651.9亿元。1至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5.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37.9亿元),完成预算的49.4%。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1.2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3.4亿元、结余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0.1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3.7亿元,增减相抵后减少40.2亿元,调整为81亿元。1至6月,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亿元,完成预算的3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均未发生变动,仍为74亿元、6.9亿元。1至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亿元,为预算的12.8%;省级收入64万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国有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计算国有资本收益,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缴入国库,收入缴库时间一般在6月份以后。目前,各级国有企业已完成财务决算,正在陆续组织收入上缴。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同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尽收。
  受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的因素影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87.1亿元变动为87.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7.7亿元调整为8.1亿元。1至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亿元,完成预算的17.1%;省级支出0.4亿元,完成预算的5.5%。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均未发生变动,仍为4664.7亿元、3072亿元。1至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58.6亿元,为预算的44.1%;省级收入1243.8亿元,为预算的40.5%。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均未发生变动,仍为4348.4亿元、2991.5亿元。1至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20.7亿元,完成预算的44.2%;省级支出1303.9亿元,完成预算的43.6%。

(五)地方政府债务
  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19年省人民政府将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新增举债1451亿元,其中:通过国际组织借款6.1亿元、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444.9亿元。新增举借的债务中,省级留用166.6亿元,剩余1284.4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截至6月底,已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191.7亿元(其中:转贷市县1026.7亿元),剩余新增债券253.2亿元预计将于7月全部发行完毕。

以上2019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二、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不断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务实有效。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增值税税率、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在中央授权范围内“顶格”出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项地方税费减征政策以及支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最优惠税收政策,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合理降低社保缴费基数,1至6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70亿元,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继续增加政府投资,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着力促消费、稳投资,释放内需潜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狠下功夫,支持高质量发展。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各项政策,安排9000万元支持我省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整合工业发展资金支持“5+1”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产业突破,大力支持农业“10+3”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链水平。下达奖补资金8.1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度,开工项目投资额超过3000亿元,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占比保持在40%左右;管好用好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截至6月底省级投资基金累计投资超过155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研究制定系列财税政策,坚持奖补结合,支持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

(二)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攻坚,集中力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制定省级财政2019年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开设市县国库工资账户,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动态预留50亿元资金作为“应急纾困”周转资金,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疏堵并举,着力防控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制定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计划,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有序化解存量,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持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计划投入842亿元支持19个扶贫专项,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截至6月底,已下达802亿元,占年初计划的95.2%。创新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机制,开设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对扶贫资金实行专项调度、封闭管理、精准支出、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行、精准投向、高效使用,截至6月底,省级财政专项调拨市县扶贫账户资金394亿元,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支持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行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出台《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统筹水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资金,推动省内重点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和社会事业保障有力。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2019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817.7亿元,截至6月底,已下达预算915.2亿元,占计划的111.9%;实际拨付资金506.7亿元,占年初计划安排的62%。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构建完善学前教育激励奖补机制、义务教育化解大班额激励奖补机制、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机制,落实“生均+专项”的高等职业教育财政保障制度和“生均+绩效+重点”三位一体的高等教育发展财政保障制度,支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1至6月全省教育支出999.9亿元,增长13.3%。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优化使用流程,提高使用绩效。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全省范围内实现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健全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1至6月,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0.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661.7亿元,合计占全省支出的29.6%。

(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地震救灾重建。6月17日宜宾市长宁县6.0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拨资金,全力保障救灾重建工作。省级财政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18日上午紧急专调救灾资金1000万元给宜宾市,并于上午11点30分调拨到县,有力地支持了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省级财政赓即出台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地震伤员免费紧急救治、倒损住房维修加固、倒损住房重建等6项应急保障政策,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截至6月底,累计下达应急救灾资金1.7亿元,按照“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核实作清算”的保障要求,统筹安排受灾市县和省级部门应急抢险支出,确保不因资金保障问题影响应急救灾。

(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对接中央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医疗卫生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支持区域协同发展的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印发了《四川省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调整完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统筹全省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开展省级绩效监控,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照检查结果作调整、对照使用效益作整合,取消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新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2019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75个,较上年减少23个,下降23.5%。建立省市县改革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全省21市(州)本级和183个县(市、区)8个方面改革平均完成率达85%。

(六)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预算管理切实加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精神,加强宣传培训,周密谋划部署,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全省共压减一般性支出34.2亿元,压减幅度达到6.1%,其中:省级压减一般性支出2.8亿元,压减幅度为5.2%。全省财政部门带头压减一般性支出0.8亿元,总体压减率为11.1%。硬化预算约束,出台《省级预算调剂办法》,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制定《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印发《关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立足“治已病、防未病”,狠抓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的工作部署,开发了财政支付在线监督系统,在分批报送人大联网监督系统所需财政数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系统实时推送数据范围,并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督促指导。截至6月底,全省21个市(州)中已有17个市(州)建立了本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信息平台。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总体上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等重点领域项目得到有力保障。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受经济平稳运行态势还不稳固、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等因素综合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凸显;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财政发展仍不平衡,部分市县财政运行困难,保运转、保民生压力较大;个别市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和隐性债务风险比较突出,债务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仍不均衡,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努力完成年度预算。加强财政运行管理,通过用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多种方式,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确保收支平衡。坚持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年初收入预期,保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一般性支出已压减6.1%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力争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项目推进。加快资金分配下达,确保早投入、早见效。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省级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做好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新增债券力争在7月全部发行并分配下达完毕,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进四川省区域协同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组建,统筹运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财政金融互动等方式,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研究建立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激励奖补机制,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动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运行,持续推进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进一步加强投入保障,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中心,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管理。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建立“3+2”预算绩效管控体系,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分层分类对接“全方位”和“全覆盖”管理要求,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扩大至省、市、县所有预算单位。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进省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出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风险防控要求,发挥定点指导机制作用,督促债务高风险地区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规范债务举借、加大偿债力度,及时约谈债务高风险地区政府负责人,力争尽快降低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建立动态监控统计制度,采取市场化方式缓释到期债务风险,逐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确保完成2019年化解目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绩效与市县新增债务限额、或有债务转化额度、相关转移支付等分配挂钩。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8年省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9年7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贺江华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四川省2018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7月15日,预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预算工作委员会的预审意见和审计工作报告对省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省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财政厅对预算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修改完善了决算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决算草案反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3亿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9.9%;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7386.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4.4亿元,为预算的89.4%,增长15%;加上补助市县、转贷地方一般债券、上缴中央、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总量为7217.6亿元。年末结转资金169.3亿元。2018年省对下各项补助4361.4亿元,增长9.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18.6亿元,增长10.5%;专项转移支付1768.3亿元,增长12%。2018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49.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1.8亿元,为预算的118.6%;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113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3.1亿元,为预算的87.4%;加上转贷地方专项债券、补助市县、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1125.5亿元。年末结转资金13.5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亿元,为预算的104.9%;加上上年结转、中央补助等,收入总量为16.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年末结转资金0.8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6.5亿元,为预算的108.9%;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为639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2630.6亿元,为预算的97.7%。滚存结余3767.4亿元。

截至2018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299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我省的限额10280亿元之内。

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与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基本一致,支出减少2.8亿元,主要是收回存量资金相应冲减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执行数基本一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54.8亿元、支出减少61.1亿元,主要是补缴增加了收入,以及预测数和实际执行数存在的差异。以上变动情况,省级决算报告已经作详细说明。

预算委员会认为,2018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预算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8年省级决算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预算委员会认为,2018年决算也反映出省级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的一般性支出需进一步加强管控;部分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缓慢,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力度还需加大;决算分析研究不够充分,决算成果与预算编制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个别市县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隐性债务化解面临一些困难;部分单位财务核算不够严格,从制度层面开展审计整改的力度不够等。

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对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省级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揭示了省级预决算管理、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投资项目管理以及重点民生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厅提出的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着力解决政府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按照部署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完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推进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巩固“三公”支出压减成果,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完善年初预拨预算指标制度,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上年同期部门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避免部门在预算正式批准下达前出现不规范支出行为。全面清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部门项目支出应加强监控,对9月底仍未启动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当年重点支出。研究建立决算审核分析指标体系,加强预决算对比和跨年度决算对比分析,将决算分析结果充分用于下年度预算编制。

三、规范绩效评价工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财政厅要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执行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提前谋划并组织省级部门加快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应在6月底前报送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上年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应连同省级决算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做好债务风险防控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做好债券资金募集与项目建设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财政支出责任管理,杜绝在政府预算之外举债融资。积极配合研究政府债务管理立法工作。财政厅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的监督,定期向省人大预算委员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五、健全审计整改机制

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审计移送处理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清单”制度。研究建立被审计单位向本级政府专项报告整改情况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与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整改结果相衔接的绩效预算分配挂钩机制。加大对省属金融企业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服务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四川日报20190803

来源: 四川日报20190803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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