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17年1月16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宏观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各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38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2329.2亿元,非税收入1060.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5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7.8%。
财政支出迈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8000亿元,达到8011.9亿元,完成预算的95.4%,增长9.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156.8亿元,完成预算的88.7%,增长9.2%。全省保运转方面支出122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5.3%,下降0.2个百分点;保民生方面支出5207.7亿元,占比为65%,与上年持平;支持发展方面支出1578.4亿元,占比为19.7%,提高0.2个百分点。
收支预算执行总体平衡。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0033.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9437.6亿元后,全省结存资金595.6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7.3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88.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77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6558.4亿元后,省级结存资金212.6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8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47.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5.1亿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全省和省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15亿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1617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830万元。
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6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4.4亿元,加上按规定补充64.8亿元,减去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动用6.2亿元后,2016年末基金余额为133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47.8亿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业方面38.5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方面34.9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31.7亿元,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15.7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方面12.1亿元,国土、气象和住房保障方面7亿元,其他支出方面7.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699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1484.8亿元),完成预算的168.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286.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906.1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1636.7亿元),完成预算的82.6%,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加上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后,支出总量为2886.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省结余400.1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82.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435.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32.8亿元,完成预算的60%,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交通运输、农网还贷、文化体育等;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后,支出总量为1413.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21.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54.9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5.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63.9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转资金2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9.6亿元,完成预算的129.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4.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30.9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补助市县20.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助市县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转资金3.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3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268.4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363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滚存结余3631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258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754.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263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补助市县和上缴统筹基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滚存结余2119.4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以上201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省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审计整改要求,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5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加强收入征管,积极挖掘收入增长点,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收入完成好于预期,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严格预算约束,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分配下达,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早投入、早见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结转资金减少16.7%;省级支出进度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结转资金减少15.4%。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支持去库存,落实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等政策,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努力去杠杆,支持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继续降成本,省出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6年全省减税170 亿元左右。扎实补短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完善民生政策,2016年全省民生支出达到520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5%,其中: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501.8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3%。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基层财力提升。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2016年省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3642.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2048.2亿元,占比为56.2%,提高2.2个百分点。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大的地区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高海拔少数民族地区特殊补助政策,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完善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016年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90.9亿元,占全省收入的55.8%;县级财力达到3200亿元,占全省财力的60%;县级支出实现5514.6亿元,占全省支出的68.8%。
四是转变支持方式,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省政府出资72亿元设立17支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超过470亿元,已列入基金储备项目346个,完成投资决策和签订协议项目37个。全面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全省金融机构增加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等三类重点贷款约900亿元。坚持“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截至2016年末全省入库项目落地率为3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营资本直接参与项目占比达41.6%。
五是加强风险防范,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1+N”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2016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8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46亿元、专项债务3166亿元;省级债务463亿元、市级债务2435亿元、县级债务4914亿元),低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397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307亿元,有序推进存量债务置换,消除了当期债务偿还风险,预计每年节约利息超过100亿元。
六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释放改革红利。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年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理顺省级税务直属分局税收征管体制,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出台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依法全面公开省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基础上,主动增加公开2015年全省政府决算,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总数比上年减少16.1%。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省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亿元,比上年减少17%。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拓展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方式,强化结果运用,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按规定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试点,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继续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全省投入1610亿元,足额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70个试点县统筹整合资金67亿元,集中财力推进脱贫攻坚。在有扶贫任务的160个县设立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县级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在所有贫困村设立产业扶持基金,截至2016年末基金规模分别达到3.9亿元、3.4亿元、24.7亿元、32.6亿元,支持解决贫困群众民生难题和产业发展困难。探索建立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2016年实现户均分红收入400元以上,惠及5.2万户贫困户。
二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全省投入1143亿元,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落实大气和水环境保护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为全面打响“三大战役”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支持实施草原禁牧7000万亩,落实1.4亿亩草畜平衡奖励,支持治理水土流失,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和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支持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转运设备配备。
三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投入954亿元,大力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运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支持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促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转化;积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向中高端发展。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双七双五”产业加快发展。完善财政政策,支持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
四是支持强化医疗和社会保障。全省投入2089亿元,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支持新建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近4万张,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4.3万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500个,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覆盖200余万名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实现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五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全省投入1325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地区51个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保教费,支持实施大小凉山彝区学前双语教育。支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建立公办高中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继续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全面实施民族自治地区15年免费教育。
六是促进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全省投入145亿元,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站(室)2500个,实施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支持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努力丰富基层文化生活。支持全省90个博物馆和纪念馆、36个美术馆、400余个图书馆和文化馆、4500余个乡镇文化站(室)和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涉及项目193个。支持全省94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推动全民健身。
七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689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省级试点城市建设,推动63个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对铁路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枢纽工程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新建和续建,推进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果。积极筹集资金,圆满实现芦山地震灾后重建“三年基本完成”目标,支持完成得荣地震灾后重建,有序推进康定地震灾后重建。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完成1.9万户分散农户避险搬迁安置。实施27万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彝家新寨、藏区新居、摩梭家园、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16年,全省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深入推进,收支规模继续扩大,支持发展更加有力,民生保障显著增强,实现了财政改革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及代表委员们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考验,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市县财政运行较为困难;一些地方违规担保举债行为仍然存在,局部风险不容忽视;资金统筹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地区间改革推进不够均衡,预算公开工作与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财经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全省各级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当前,我省面临的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同时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很多,面临一系列难得的历史机遇。编制好2017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支持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和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2017年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财税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已出台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加强收入征管,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虚增财政收入。
二是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耕地质量提升的投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三是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与国家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加快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打好“三大战役”。支持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湿地保护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加大对天然林保护的投入,支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五是完善教科文投入机制,推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六是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做好民生保障。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健全就业保障制度,继续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合理确定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推进棚户区改造,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七是优化投资结构和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加强重点领域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双七双五”产业做大做强。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二)2017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确定的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编制2017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2017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345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77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7.5亿元;扣除上缴中央16.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309.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预算为6309.2亿元,增长7.8%。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04.6亿元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3.8亿元。
根据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709亿元,同口径增长7.5%;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77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2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8亿元;扣除补助市县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1964.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61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预算为1615亿元,增长7.8%。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04.6亿元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9.6亿元,其中:补助市县1332.7亿元。本次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17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5.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3.8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210.8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0.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7亿元,扣除补助市县36.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43.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6亿元,主要用于农网还贷、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2亿元,收入总量为57.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5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3.2亿元,收入总量为12.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亿元,主要用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方面。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17.6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631亿元,收入总量为6948.6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92.7亿元,滚存结余3555.9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03.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119.4亿元,收入总量为4222.6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96.8亿元,滚存结余1925.8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省委“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一是突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安排资金128.6亿元,支持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二是突出脱贫攻坚,安排资金176亿元,支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住房安全建设等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是突出绿色发展,安排资金102.5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四是突出民生优先,安排资金1246.5亿元,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织密民生保障网。主要支出项目是:
(1)支持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72.7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8亿元。支持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发展,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免除民族自治地区和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继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68.5亿元。全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三是安排高中教育资金15.4亿元。按年生均300元的标准给予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按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支持“四大片区”贫困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46.2亿元。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推进完善中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落实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支持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实施藏区、彝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92.1亿元。继续完善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年生均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至学业结束。
(2)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1.8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3.6亿元。支持村级综合文化站(室)、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二是安排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5.6亿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三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亿元。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壮大,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品牌打造、电影产业发展、重点文化作品生产及文化“走出去”等重点项目实施。
四是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5.5亿元。支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改善、振兴“三大球”及备战全运会,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572.5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08.4亿元。确保800余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60余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缴费补贴。
二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7.8亿元。支持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标准线和国家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9.6亿元。新建改造8万张养老床位,建设25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200余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23.6亿元。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群体创业就业。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带动10余万人创业就业。
(4)强化卫生计生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86.7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64.2亿元。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7亿元。继续按照年人均45元的财政补助标准,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十二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是安排医疗机构发展和创新资金26.8亿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巩固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扶助资金17.8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妻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5)支持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116.3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73.2亿元。支持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强湿地保护、水源地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工程,支持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试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二是安排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资金25.8亿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实行大气、水环境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三大工程”,推进“智能环保”信息化建设。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10.5亿元。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治理6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6000户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新格局。
(6)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32.2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01.8亿元。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继续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发展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4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帮助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提高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支持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4.6亿元。推进土地治理工程,加快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集中打造农业优势产业带,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
四是安排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15.8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特色农业保险奖补以及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省签单保费2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3200亿元的风险保障。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增强抗灾能力。
五是安排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16.5亿元。落实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范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7)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方面安排资金72.1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资金26.5亿元。落实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2017年省级出资,支持军用技术再研发,促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转化。支持工业领域拓宽创新发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创新。
二是安排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资金17亿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开展创新研发,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对接国家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集中力量发展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落实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信息技术首版次等的支持政策,提升“四川造”竞争力。
三是安排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资金15.5亿元。支持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培育成长型优势企业,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鼓励实施节能节水技改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四是安排产业园区发展资金7.6亿元。支持产业园区构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造。支持产业园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支持产业园区创新建设投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联动开发模式,提升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园保贷”试点增资扩围,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8)支持服务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50.2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18.7亿元。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基础金融服务,促进直接融资发展。
二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9.7亿元。支持打造西部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推进电子商务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是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2.4亿元。以支持西部国际投资大会暨进出口商品展等各类展会为载体,促进商贸交流。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鼓励省内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加快构建国际交通物流大通道。
四是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生态文化旅游,加快发展藏区、彝区全域旅游,助推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49.4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55.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交通、能源、水利、城镇基础设施,以及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是安排城乡建设资金52亿元。支持天府新区建设。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加快推进重点小城镇建设,支持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278.4亿元。支持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实施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枢纽工程等交通重大项目,推动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3.7亿元。继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以及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0)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方面安排资金102.3亿元。其中: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8.2亿元。支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5万套,向8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31.3亿元。实施13万户危房改造,支持彝家新寨、藏区新居等建设。
(11)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207.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加大人才投入、增强政法保障等方面。
(12)安排省级预备费16.2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26个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16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将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7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等。
(三)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全省各级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组织落实好本次人代会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预期目标,落实增收节支。坚持抓发展促增收,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加强收入管理,夯实增收基础,提升收入质量。认真贯彻省委“保运转、保民生、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早投入、早见效。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突出脱贫攻坚,落实民生政策。完善“1+4+4”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新成效。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以及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补充机制,壮大县级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民生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实施好十项民生工程,办好20件民生实事,全省民生支出占比在65%以上。
三是突出“三大战役”,落实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加强正向激励和逆向约束。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项目实施。支持构建区域联动、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扩大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范围,支持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突出风险管控,落实债务制度。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化解,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贯彻落实《预算法》,在国务院下达的债务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并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及时组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加快拨付下达,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017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00亿元,各级将通过政府预算、置换债券、项目收益等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确保及时偿还。
五是突出全面创新,落实转型发展。用好用活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债权融资、财政补助的协调联动,支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新动能。研究制定支持四川自贸区发展的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好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财税政策,推进科研项目财政资金管理改革,支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
六是突出制度治理,落实财税改革。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继续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老工业城市、资源枯竭城市等的支持力度。加快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范围。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完善跨区域财税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大会决议,认真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建议,严格依法理财,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为实现“两个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20170122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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