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学会关于缴纳学会会费的通知
川志学〔2020〕2号
四川省地方志学会关于缴纳学会会费的通知
川志学〔2020〕2号
各会员单位:
2019年1月25日,四川省地方志学会召开了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和八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四川省地方志学会第八届会员登记办法》(附件1),明确“四川省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均为本会团体会员”“学会会员有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并对学会会费缴纳标准及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2019年开始,学会已不再收取两年一度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方志类)暨四川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奖评审费。为保证学会2020年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优秀成果评选和课题研究等,请各会员单位按《四川省地方志学会第八届会员登记办法》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缴纳2020年度学会会费;去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未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请将2019年度、2020年度学会会费一并缴纳。
请各市(州)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属县(市、区)会员单位,并做好会费缴纳组织工作;需先开具发票再转账的会员单位,由各市(州)统计并填据《四川省地方志学会会员单位会费缴纳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送学会秘书处。未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学会将不再接受其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方志类)暨四川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
会费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在转账单上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缴纳年度。
账户名称:四川省地方志学会
账 号:920301040008368
开 户 行:农行成都王府井支行
联 系 人:刘忠安
联系电话:15982017485
邮 箱:310403980@qq.com
四川省地方志学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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