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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11:32:41

四川省地方志办制定自行采购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管理

作者:吴瑶瑶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1 18:42: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3月31日,省地方志办印发《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采购项目限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作出规定,填补了办机关自采工作制度建设和规范操作的空白。该《办法》的主要特点是:在自行采购对象范围上做到全覆盖,在政采目录和限额规定的基础上,明确自行采购项目范围;依法依规与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对常态化项目作了区别对待,规定了采购方式和程序,做到既依法依规,又切合实际;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规定了自行采购相关部门职责及应遵守的纪律,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财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制度》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勤俭节约、讲求实效;权责明晰、加强内控”的原则,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逐条审核。此次修订,按内控要求,增加了事前审批管理程序,建立了由综合处负责人、承办处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办领导审签的分级授权审批工作机制,落实了支出责任与监督责任,对预(决)算、经费报销、公务卡、资产、会计基础管理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完善,为保障机关运转和防范财务廉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川省地方志办)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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