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凉山金阳山洪灾害调查处置情况
8月30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凉山州金阳县召开“8·21”山洪灾害人员失联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副省长胡云、凉山州州长阿石拉比、应急管理厅厅长夏凤俭、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分别通报相关情况。
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查找搜救失联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据发布会通报,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
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灾害发生后,金阳县、凉山州先后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四川省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对抢险救灾作出部署,省防指立即组织应急管理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赶赴现场,会同属地开展抢险救援,累计投入各类救援力量2000余人,对芦稿林河道、金沙江水域、交通干道、沿河山林等开展拉网式搜救。经搜救,于8月23日、24日、27日打捞上岸4具遇难者遗体。
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省级层面立即成立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重大人员失联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同步开展查证走访、数据分析等工作。加强与云南、贵州有关方面协同配合,组织精干警力实地询问核查。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8月28日下午,应急管理部工作组抵达金阳县,实地指导调查处置和人员搜救等工作。目前,搜救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失联人员搜寻工作,认真做好家属抚慰等善后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坚决防止发生新的人员伤亡。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查处。深刻汲取灾害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全省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发布会现场,全体人员起立向此次灾害中遇难的同胞默哀。胡云在发布时说:“这次洪灾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惨痛教训刻骨铭心、令人警醒。尤其让我们非常痛心和愤怒的是,施工企业项目部接到预警后未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在事后谎报失联人数。对此,我们将实事求是,全面彻查,对有关负责人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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