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北京)
《人民日报》(2024年12月04日 第 02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邀请,尼泊尔总理卡·普·夏尔马·奥利于2024年12月2日至5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奥利总理,李强总理同奥利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奥利总理。双方在真诚友好的气氛中,就新形势下巩固和深化中尼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尼自1955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9年尼泊尔总统比迪亚·德维·班达里对中国的国事访问以及两国其他高层互访,为加强中尼友好关系作出贡献。特别是2019年习近平主席对尼泊尔进行历史性国事访问,两国关系提升为面向发展与繁荣的世代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尼关系进入历史新阶段。近年来,在两国领导人的战略和富有远见指引下,中尼各层级交往密切,务实合作成果丰硕,给两国人民带来切实利益。
2025年是中尼建交70周年。双方全面探讨了庆祝这一历史性周年的方式。双方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睦邻友好原则基础上,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保持高层交往,巩固政治互信,深化和拓展各领域互利合作,推动中尼关系不断取得新发展,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三、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尼方忆及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尼方坚定支持中方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努力,反对“台湾独立”。
尼方重申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决不允许利用尼泊尔领土从事任何反华分裂活动。
中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坚定支持尼泊尔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和支持尼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四、尼方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高度评价新时代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支持中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方积极评价尼泊尔政府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努力,祝愿尼泊尔人民早日实现“繁荣尼泊尔,幸福尼泊尔人”的国家愿景。双方表示愿继续密切政府、政党、立法机构及社会各界交往,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双方对落实经典著作互译出版备忘录所采取的措施表示赞赏。
五、双方同意及时灵活落实两国已签署的协议、达成的共识,决定完成两国共同实施的项目和活动。
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走深走实。双方表示愿尽快签署关于推动构建中尼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承诺在口岸、公路、铁路、航空、电网、通信等方面加强互联互通,帮助尼泊尔从“陆锁国”转变为“陆联国”。
双方将共同推动援尼阿尼哥公路保通项目四期、斜尔瓦—西米科特公路项目,落实好加德满都内环路改造二期项目,欢迎签署援尼多卡—察哈尔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换文。双方同意推进沙拉公路修复改善项目沿线障碍物迁移及后续建设,认为上述项目将提升两国互联互通水平。
2019年习近平主席对尼泊尔进行国事访问以及2018年奥利总理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双方承诺将研究就戈西、甘达基和卡纳利三条南北经济走廊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双方同意加快有关项目建设。
双方同意加强口岸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双边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助力边境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双方高度评价吉隆—热索瓦、樟木—科达里、普兰—雅犁和里孜—乃琼(科拉拉,木斯塘)四对口岸平稳有序运行。双方欢迎中尼14个传统边贸点2024年全面复通并正常运行,为促进双边贸易和便利两国边境居民生活发挥关键作用。在此基础上,尼方请求中方考虑开放更多双边和国际口岸的可能性。中方将推动援尼科拉拉(木斯塘)货物堆场和联检站建设。
双方愿稳步推进吉隆至加德满都跨境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计划召开中尼铁路合作第9次工作会议。中方愿继续帮助尼方培训铁路领域人才。
双方重视发展中尼民航关系,支持和鼓励双方空运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通中国城市与尼泊尔博克拉、蓝毗尼等城市间的航线航班,为双方经贸和人员往来提供便利。
双方将继续发挥中尼能源联合工作组平台等机制作用,深化能源领域合作,探索新能源领域交流。双方愿加快推动援尼吉隆—热索瓦跨境电网输变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双方同意继续支持两国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合作,做好跨境陆缆维护和扩容有关项目。
尼方请求中方加快马丹·班达里科技大学建设工作,在贾帕地区的道茂克建设一座体育馆,在登代尔图拉地区的阿玛拉戈提建设市政厅。
六、双方同意统筹推进经贸、联通、基础设施、投资、农业、产业、卫生、救灾、减贫等领域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双方欢迎签署关于加强贸易促进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密切贸易往来,提升贸易规模和水平。中方重申支持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在尼泊尔投资兴业。尼方重申致力于改善营商环境,将为中国企业赴尼泊尔投资提供支持。双方同意尽快签署中尼友谊工业园项目开发协议,推动该工业园早开工、早运营。
尼方感谢中方对尼泊尔作为最不发达国家给予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中方欢迎尼方进一步扩大尼泊尔青贮饲料、植物源性药材、茶叶等优质农产品输华。
双方愿进一步深化两国农业畜牧业渔业合作,加强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交流合作,适时召开中尼林业工作组第五次会议。
双方愿继续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合作,加快推进中国援尼B.P.柯伊拉腊肿瘤医院骨髓移植医疗项目,充分发挥援尼医院作用,支持中国援尼医疗队在加德满都公务员医院新设医疗点。双方同意在中方帮助下,研究在加德满都公务员医院新建一个CAR—T细胞实验室,用于治疗癌症患者。双方同意续签关于传统医学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成立中尼传统医药合作委员会,继续支持中尼中医药中心在尼泊尔开展义诊、培训、医疗服务等。
尼方感谢中方为尼泊尔持续暴雨灾害给予的紧急救援,愿通过知识、信息、技术和技能交流同中方继续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合作。中方愿继续推进尼泊尔国家应急运行中心信息平台技术援助项目,发挥好援尼地震监测台网作用。双方同意加快落实业已达成共识的地震后重建项目。
双方愿进一步聚焦减贫发展、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扩大交流合作。中方愿帮助尼泊尔加强相关领域人员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减贫示范项目,支持尼方改善社会民生。
七、双方认为,中尼边界早已划定,是中尼友好的纽带、合作的桥梁。双方同意开展两国边界联检,推动《中尼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尽快生效。双方同意继续磋商关于建立边境三级联系制度的议定书,提升两国边界管理与合作水平。
双方认为执法安全合作是双边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愿加强两国执法部门交流合作。中方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尼方提供包括打击网络犯罪培训在内的能力建设、警用物资援助等支持。
八、双方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智库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包括友好城市在内的各层级交往,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密切人文交流,世代传承友好。
中方欢迎尼方在华举行2025年“尼泊尔旅游年”推介活动,将鼓励更多游客赴尼泊尔旅游。尼方支持尼泊尔中国文化中心在尼泊尔举办各类活动,欢迎中方在尼泊尔举办“中国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双方积极评价并将继续共同支持在尼泊尔举办加德满都中国春节系列庆祝活动、博克拉国际山地越野赛和中尼友谊龙舟赛、蓝毗尼国际和平节等大型文化体育旅游交流活动。双方同意2025年在尼泊尔举办中国电影节(日)。双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体育部门、体育组织加强联系,开展友好交流。
双方愿继续发挥尼泊尔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对中尼文化交流合作的促进作用,在尼泊尔学校推动汉语教学。中方欢迎和鼓励更多优秀尼泊尔学生来华学习深造。
九、双方一致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年来,已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为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赋予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的时代内涵,为完善全球治理、破解人类发展难题贡献了解决方案。
十、尼方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中方欢迎尼方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期待同尼方推进共同发展愿景。
十一、双方重申将坚定捍卫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致力于推动公平合理的世界秩序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呼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双方将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协调配合,在国际地区场合就共同关心的事务保持合作,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十二、双方对奥利总理访华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此访给两国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奥利总理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谢,并邀请中国领导人访尼。中国领导人感谢奥利总理的邀请,表示愿在双方方便的时间访问尼泊尔。双方将通过外交渠道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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