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暂不调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江芸涵)近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就做好全省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确保师生健康、秩序良好、和谐稳定,提出具体要求。
我省提出,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属地防控要求,“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开学中、开学后各环节疫情防控。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我省明确,暂不调整2021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高校按照既定校历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若国内、省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省统一调度。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川返校。师生返校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向学校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全省高校师生员工和省外返川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
来源:
20210818四川日报
终审: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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