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四川日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佳)11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1次主任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期3天。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四川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的报告,以及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的决定》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四川省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2019年执行情况和2020年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川猪产业推进和保供给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将以上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对部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报告以及关于建议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进一步严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规定(草案)》和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王铭晖、陈文华、刘作明,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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