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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把控 保障安全 让更多优质扶贫产品涌现(权威发布)

来源:《人民日报》( 2020年08月29日 第 02 版) 发布时间:2020-08-29 16:54:23 浏览次数: 【字体:

《人民日报》( 2020年08月29日   第 02 版)

人民日报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顾仲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消费扶贫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什么样的产品是扶贫产品?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介绍,扶贫产品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生产出来的具有带贫、益贫效应的产品。和贫困地区一般农副产品最大的区别是,扶贫产品具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作用,生产的市场主体在生产运营中建立了健全的带贫减贫机制。

王大洋介绍,扶贫产品认定有专门的流程:由企业或合作社等有法人资格、并有健全的带贫减贫机制的市场主体自愿提出申请,中西部地区有扶贫任务的县级扶贫主管部门认定,定期在社会扶贫网上进行公示发布和动态调整,最后由国家、省、市三级扶贫部门对认定过程进行监管,同时也通过“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和各类媒体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让消费者买到安全、优质的扶贫产品?

“消费扶贫专区、专馆、专柜,是消费者、爱心人士能够近距离、便捷接触到的扶贫产品销售形式。”王大洋说,为促进需求和资源的对接,国务院扶贫办依托社会扶贫网开发建设了一个消费扶贫的第四方服务平台,为扶贫产品的买方、卖方和第三方提供网上集中展示、撮合交易、数据统计和监管等服务。

“在消费扶贫行动中,我们建立了全程质量把控机制和优质产品遴选机制。”王大洋表示,全程质量把控主要通过三步实现:事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扶贫产品认定;事中,国家、省、市进行三级监管并接受投诉举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要进行相应惩罚;事后,通过清退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对扶贫产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对扶贫产品质量安全,我们有三重保障。”王大洋介绍,相关行业部门、销售渠道按照相关标准,对产品品质进行管控;扶贫系统发挥政府考核评价的作用,倒逼生产、销售方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为了让优质产品涌现,依托社会扶贫网收集各个渠道、各个平台上消费者对扶贫产品的评价。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扶贫行动、扩大扶贫产品销售,9月,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宣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将组织开展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

今年消费扶贫月活动的主题是:万企参与,亿人同行。内容包括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扶贫832”销售平台专项推进活动,以及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活动等。活动分三阶段开展:8月中下旬宣传发动;9月组织实施;10月上中旬总结展示,包括消费扶贫行动论坛、消费扶贫月成果发布会、重点扶贫产品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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