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凤朝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凤朝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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